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办公用房大

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9.08.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8.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保障

正文

关于申报2020年度办公用房大中型

维修改造项目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年度大中修计划编制工作安排,现就2020年度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32号)等有关规定,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或突发灾害,不能满足办公需求需要进行大中修的,办公用房使用单位方可向省机关事务局申请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二、申报要求

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维修项目申报,对建设或维修后投入使用年限不长、不严重影响使用功能、不存在安全隐患的维修项目和内容,不得申报。省机关事务局将严格做好评估论证和造价审核等工作,对申报内容不实、标准过高、造价虚浮的申报项目,一律核减并以适当方式提出批评;对申报项目中含有使用年限不长或设施设备较新内容的,将责成主管部门重新审核,提出对原建设、维修方面责任处理的补充报告。

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形式、申报内容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等,请按照《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申报须知》进行编制,并注明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报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20日。《申报须知》可登录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业务工作/房产管理/工作信息栏目查询,网址为:

/。

三、注意事项

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研究、及时申报。省机关事务局将严格按照现场勘查、评估论证、造价审核、批前公示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统一编制2020年度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计划,并于12月底前送省财政厅。所需经费,根据综合预算原则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除突发紧急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受理维修改造申请。

联系人:汤剑锋

电话:0531-86911697 139********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8月13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