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的精神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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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杨阔

班级: 公管 132 学号: 132673 题目: 《公共行政的精神》读后感

《公共行政的精神》读后感

公管132杨阔132673

在新公共行政的发展历程中,弗雷德里克森教授一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说沃尔多教授就是新公共行政的首倡者与引领者,那么弗雷德里克森便就是冲锋者。然而继弗雷德里克森教授于1980年发表《新公共行政》一文后,多次发表关于公共行政理论与现实解决问题的诸多著作与论文,《公共行政的精神》反映了她的核心研究取向。此书作为探索公共行政的“灵魂与心脏”的一部专著,对“公平”及其相关理念做出了进一步的阐释。

一、探索“公共行政的精神”的研究主题

公共行政的精神所研究的,就是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些核心问题:“公共”的内涵就是什么;怎样才能使公共行政在民主化浪潮中立足?如何处理效率、经济与公平三者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具有公共行政精神的人需要具备哪些素质;公共管理者为何要成为代表性公民。通过这些问题的思考与回答,加强对公共组织与公共背景下的公共行政工作的理解,强调公共行政在政府组织机构运转中的重要作用,就是本书的焦点所在。

伴随着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倡导以功绩为基础的公务员制度以来,“影子官僚”大量出现,如沃尔多所言,美国变成了一个行政国家。效率与效能的长期争论,使得行政国家逐渐丧失了公共行政中的公共性,人们往往把政府行政等同于公共行政。且狭义的公共行政只注重效率与经济问题的研究,这就使得社会公平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骚乱、贫困、腐败将愈发严重。怎么样构造社会公平并且将公平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呢?此时,公民的精神重塑便愈发重要。

二、探索“公共行政的精神”研究缘由

美国虽然早在南北战争之后,就已经废除了黑人奴隶制度,但就是黑人仅仅获取了法律或者宪法意义上的公民权,在实际生活当中,黑人与白人之间的种族隔离与种族歧视的问题依然严峻。除了政治上因为人头税、教育条件等问题导致选举权等政治权利名存实亡之外,经济上也有诸多不公平:失业率、居住区、享受公共设施资源等。诸多不公平激发了黑人自身的维权意识,1954年爆发的“布朗诉教育局”案中,联邦法院认为种族隔离就是天生的不平等,应该以单纯的个人平等为基础,从而实行了关于种族隔离的判决,推动了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发展。继

而,美国的贫困问题与越南战争等社会状况都加剧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与此同时,美国的公共行政理论由于受生产力发展的冲击,逐步趋向于工具的理性化,人们逐渐变得世俗化与功利化。对于官僚组织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这就是一个人们对公共雇员充满敌意,主张人员精简,实行公共服务的契约外包、民营化与政府减负的时代,在这个时候,强调公共行政在改善政府组织与其她所有的公共组织的管理方面会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似乎就是不合时宜的,但这恰恰就是弗氏写这本书的核心所在。

三、探索“公共行政的精神”实质内涵

把公共行政视为一种专业,特别就是,作为一个学术研究领域,它以研究“追求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门”的行为通则而广为人知。公共行政与整个政治与社会理论内容紧密联系,且实践者只具有学理知识就是不够的,这种理解就是一种智慧。因此,对于公共行政灵魂与精神的探索,应当从公共行政的领域、任务、范围、变革、伦理、道德取向等多方面来分析。弗氏在此书中,首先探讨了“公共”的涵义并做出了相关论述,其次对公共行政中的公平与社会公正问题进行探索,最后结合二战期间欧洲人对待犹太人的不同的态度及公共行政中的公众与民主政府中公民精神之间的特殊关系对公共行政的伦理问题进行了归纳。

(一)“公共”性

公共一词的古典含义源自古希腊,“pubes”、“koinon”分别表示“成熟”或对“相互关系”的理解。在公共行政领域,我们总就是用“政府”代替“公共”,而公共行政领域的许多学者,包括博兹曼、马修斯、斯蒂尔曼、帕特南、伦纳迪及南内提均已告诉我们,公共(Public)与政府(Government)就是不同的。政府意味着国家,而“公共”则就是一个前政府的概念,人民常用它来描述在私人生活之外发生的、与市场追求利润相区别的行为的一系列集体活动。

正如杜威所言,公共似乎已经消失。立法者尽情的制定法律、官员花费很长时间执行法律、法官竭尽所能处理案件,但就是,她们并不知道,所谓的“公共”在哪里。或许可以理解为,由于缺乏一种公共的哲学,人们对此问题的理解通常划分为私人事务与公共事务的区分,二

者之间的最显著的区别在于,人的行为仅仅就是以自我为中心还就是以她人为中心,会对她人产生影响。当人的行为会对她人的福利产生影响时,就需要一种

“公共的力量”来制约。当把公共区分为“实践的公共”与“理念的公共”时,因为后者模棱两可,因此也无法判断前者就是什么。因为我们不能把公共的概念直接付诸行动予以运作。关于社会科学中人们提出的关于公共的五种一般性理论:公共就是利益集团(多元主义的观点)、公共就是理性选择者(公共选择的观点)、公共事被代表者(立法的观点)、公共就是顾客(服务提供的观点)、公共就是公民。但各有利弊。因此,公共行政包含国家的活动,但就是也扎根于国家之中。但就是,其范围很大,并且应该更大。此外,还应包括集体公共行为的行政与执行的各种表现形式。戴维·奥斯本与特德·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中提到,“这就是一本关于治理,而不就是关于政治的书。”新型的管理理论、组织理论与管理技术的发展,实际上反映了公共行政的适应性与创造性。而对于治理这一主要理念,使得公共行政与政府、政治、官僚体制在言辞上保持一定程度的距离。而作为治理的公共行政,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麦迪逊主义的,结合存在的四种认同的治理的概念整合而言,治理就是在关系链条错综交叉的网络中,通过把各种利害关系的人结合在一起,为达到某种公共目的而高效、合法的制订政策并执行政策,在此网络与过程中,控制就是松散的,权力就是分散的,决策中心就是多元的。“治理本身既就是一种政治的事业,也就是一种道德的事业———它就是某种超越专才与理性的、尊重与有限责任的秩序井然的世界的能力之外的东西,就是超越公共管理之外的东西。”伊文斯与万姆斯累这样描述道。治理需要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同样也需要强有力的行政组织。而且,为了使其延续与发展,我们必须能够控制交易的过程,必须确保组织机构的秩序,必须维持民主合法性的道德基础。

(二)公平与社会公正

长期以来,效率与经济作为美国公共行政理论两大支柱,分别代表了公共行政实践的理论基础与目标,但仅仅如此就是不够的,必须要加上社会公平作为公共行政的第三个理论支柱,使公共行政能充分发挥其政治回应性,与公民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分为法律的正义与公平的正义,公平优先于合理,只适用法律而不考虑公平将导致无效的正义。罗尔斯认为,社会结构与社会政策应当如此建构:它们允许存在的任何不平等有利于社会地位低下的群体。因此,公平与正义便使得公民的“参与”与“对话”显得尤为重要。无论就是在古典、主流的行政理论家那里,或相当一部分行政实务者那里,都习惯于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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