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
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指标要求、判定准则及分值、指标计算方法、基础数据采集表示例
附录A(规范性)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包括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和基础管理职责,按表A.1。
表A.1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项目序号基本要求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5.1.1)1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从评价日期向前追溯三年内,工厂未发生以下事故、事件及处罚:a)《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或地方主管部门认定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b)发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c)在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的督查、监察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并受到行政处罚;d)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自有矿山应满足国家及各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DZ/T0316的要求。
基础管理职责(5.1.2)最高管理者职责(5.1.2.1)4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下述方面证实其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a)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负责;b)确保建立绿色工厂建设、运维的方针和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c)确保将绿色工厂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d)确保可获得绿色工厂建设、运维所需的资源;e)就有效开展绿色制造的重要性和符合绿色工厂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f)确保工厂实现开展绿色制造的预期结果;g)指导并支持员工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做出贡献;h)促进持续改进;i)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证实其领导作用。
5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
分配的职责和权限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a)确保工厂建设、运维符合本文件的要求;项目序号基本要求b)收集并保持工厂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证据;c)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绿色工厂的综合绩效。
工厂管理职责(5.1.2.2)6工厂应设置具体的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7工厂应制定可量化的绿色工厂创建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并形成文件化的实施方案。
JCT《砖和砌块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说明
行业标准《砖和砌块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2020年6月1. 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2018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8〕73号)下达了行业标准《砖和砌块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计划,计划号2018-1961T-JC,完成时限24个月。
该标准是已立项行业标准《墙体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配套实施细则,编制工作由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负责,由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1.2 工作背景全面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是制造强国建设的战略任务,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要成就绿色制造、规范绿色评价,法规标准制度建设是根本保障。
工信部于2016年9月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在制造业全面开展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园区的创建与评价工作。
其中对于如何进行绿色工厂评价以附件的形式给出了《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作为标准出台前展开相关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
2018年12月1日,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的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以下简称《通则》)正式实施。
由于各行业生产流程和加工工艺等差别较大,建设绿色工厂的侧重点各有不同,评价标准差异较大。
因此,针对不同行业制定相关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十分必要。
建材行业以“导则+评价要求”的模式构建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体系框架,其中“导则”是以《通则》作为编制依据进行编写,“评价要求”再以相关“导则”作为编写依据。
目前,《墙体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已经形成标准报批稿,为了让评价标准在墙体材料行业内尽快落地实施,相关评价细则的制定就显得格外重要。
1.3 工作过程①2019年5月7日,《砖和砌块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标准启动会与《墙体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启动会同时在昆明文山召开。
[整理版]《绿色施工导则》
[整理版]《绿色施工导则》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建质[2007]22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现将《绿色施工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七年九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附件:绿色施工导则绿色施工导则目录1 总则 (1)2 绿色施工原则 (1)3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2)4 绿色施工要点 (4)5 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15)6 绿色施工应用示范工程…………………………………..(16) 1 总则1.1 我国尚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资源、影响环境的建筑业,应全面实施绿色施工,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并可供其他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参考。
1.3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4 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5 实施绿色施工,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
1.6 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1.7 鼓励各地区开展绿色施工的政策与技术研究,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推行应用示范工程2绿色施工原则2.1 绿色施工是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
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
2.2 实施绿色施工,应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一、引言有色金属冶炼业是指通过矿石冶炼、提炼等工艺过程,从中提取出各种有色金属的行业。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环保政策的不断推进,有色金属冶炼业也越来越重视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和评价绿色工厂对于有色金属冶炼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旨在提出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以期为有色金属冶炼业的绿色转型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二、绿色工厂定义及意义绿色工厂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有效的资源利用、能源节约、排放治理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工厂。
建设绿色工厂对于有色金属冶炼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1.绿色工艺和技术应用有色金属冶炼业的绿色工厂应用评价导则首先要考察企业是否采用了绿色环保的冶炼工艺和技术。
比如采用了低污染、低能耗的提炼工艺;采用了循环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技术。
2.资源利用效率资源利用效率是评价绿色工厂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价导则要考察企业是否有效利用了原材料和能源资源,是否减少了能源浪费和资源浪费。
3.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有色金属冶炼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
评价导则中应对企业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细致考察,要求企业达到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并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绿色工厂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等,以及建立环境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环保人员等。
5.社会责任承担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还应当考察企业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的表现,包括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对当地社区的影响等。
四、结语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提出是为了推动有色金属冶炼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只有通过不断的完善和落实,才能使绿色工厂建设成为有色金属冶炼业的主流趋势,并最终实现环境保护、资源有效利用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绿色工厂评选评价指标实施细则
4
基本要求 预期性要求 基本要求
6 4 6 4 6 4
预期性要求 基本要求 预期性要求
基本要求
6
预期性要求
4 6 4
基本要求 预期性要求
绿色工厂评选评分认定说明
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 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 为满分 3 废物资源化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大于65%(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 在±20%之间选取)。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 ±20%之间选取),90%为满分。 废水处理回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 废水处理回用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4 能源低碳化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限额要求。 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 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 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 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 5%为满分。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 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 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 满分。 参与部门
预期性要求
5 5 5
基本要求 预期性要求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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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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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要求
15
基本要求 预期性要求
《水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说明
《水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说明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是根据当前水泥行业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需求而制定的一套指标体系,旨在促进水泥企业的绿色生产,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涵盖了水泥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关键问题,通过对企业进行评价和监督,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首先,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编制需要对当前水泥行业的环境问题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分析。
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和压力。
因此,评价要求需要明确这些问题的具体特点和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其次,评价要求需要明确水泥企业应该具备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设备。
现代水泥生产技术已经相对成熟,对环境的影响也可大幅度降低。
通过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可以减少废气废水的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能源效率。
评价要求应该包括对企业采用的技术和设备的要求,鼓励企业替换老旧设备,采用能耗低、排放少的新技术。
此外,评价要求还应考虑到水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水泥生产是一个资源密集型的行业,企业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员工和社会的需求,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传播和实施。
评价要求可以包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如企业的用工政策、环境教育活动、社会捐赠等,鼓励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作出积极的贡献。
总之,水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编制是为了推动水泥企业实现绿色生产,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评价要求应该全面考虑企业的环保技术和设备、环境管理能力、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通过评价和监督,激励和引导企业朝着绿色、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以下是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一些要点:
1. 资源利用效率评估:评价工厂的资源利用效率,包括能源、水资源、原材料等。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资源消耗量、废物产生量、回收利用率等。
2. 环境污染控制评估:评价工厂对环境污染的控制水平,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量、污染物去除效率等。
3. 环境管理体系评估:评价工厂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管理组织、环境管理程序、环境监测等。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环境管理文件的完备性、环境监测频率和准确性等。
4. 节能减排评估:评价工厂的节能减排情况,包括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能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的降低幅度、节能技术的应用程度等。
5. 生产过程优化评估:评价工厂的生产过程是否经过优化,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生产效率提升、生产过程的清洁化改造等。
6. 环境教育与培训评估:评价工厂是否进行环境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能力。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环境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和覆盖范围等。
7. 环境法律合规评估:评价工厂是否符合相关的环境法律和标准要求。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环境许可证的持有情况、环境法规合规性等。
8. 社会责任评估:评价工厂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包括员工福利、社区关系、以及与利益相关者的合作等。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员工满意度调查、社区反馈、社会公益活动等。
以上是一些对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导则,具体的评价指标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
33
QB/T 5572-2021
制革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轻工
34
QB/T 5575-2021
制鞋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轻工
35
QB/T 5598-2021
人造革与合成革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轻工
36
FZ/T 07006-2020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纺织
37
FZ/T 07021-2021
毛纺织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建材
28
JC/T 2637-2021
水泥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建材
29
JC/T 2616-2021
预拌砂浆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建材
30
JC/T 2638-2021
石膏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建材
31
JC/T 2641-2021
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建材
32
JC/T 2639-2021
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纺织
38
FZ/T 07009-2020
筒子纱智能染色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纺织
39
FZ/T 07022-2021
色纺纱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纺织
40
SJ/T 11744-2019
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电子
41
YD/T 3838-2021
通信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细则
通信
化工
8
HG/T 5900-2021
黄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化工
9
HG/T 5908-2021
异氰酸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化工
10
HG/T 5902-202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的通知-建科[2010]13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的通知(建科[2010]13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推动我国绿色工业建筑的发展,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识,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作为开展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指导我国现阶段绿色工业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依据。
现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绿色工业建筑评价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积极推进绿色工业建筑的发展。
附件: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编制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二〇一〇年八月前言近年来,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工业领域十分重视绿色工业建筑的发展,对如何做好绿色工作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行管理提出了迫切要求。
为满足工业建筑的绿色评价需求,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工作,引导我国绿色工业建筑的健康发展,2010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将制定《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列入了国家标准制订计划,并已开展了编制工作。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出台前,为尽快将绿色建筑扩大到工业建筑领域,为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制积累经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做为指导现阶段我国绿色工业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规范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为今后编制完善《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打好基础。
《水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说明
《水泥工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水泥工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组2019年 8 月1.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 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54 号),《水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018-1509T-JC)作为行业标准立项,完成年限 2020 年。
标准作为 2017 年立项的《水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的配套实施细则,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技术归口,编制工作由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
1.2 工作过程工信部于 2016 年 9 月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 [2016]586 号),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包括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以及绿色供应链的创建与评价工作。
为了统一绿色工厂的评价技术要求,文件附件给出了《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作为标准出台前各行业评价工作开展的相关依据。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已经于 2018 年 5 月正式发布。
2017 年 4 月,工信部下达《水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立项文件,2018 年,在绿色工厂整体标准体系架构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水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标准计划。
2018 年 10 月,标准起草组在天津召开第编制工作启动工作会,确定标准编制的主体框架;2019 年 3 月,在长沙组织主要水泥企业召开行业研讨会,调研指标符合情况;2019 年 3-4 月,配合工信部第四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推荐工作,进行标准验证与试评价;2019 年 5 月,形成标准草案,完善指标体系设计;2019 年 8 月,组织专家对标准文本进行研讨,对于关键定量指标开展验证;2019 年 9 月,起草组组织参编单位召开研讨会,确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文本;2019 年 10 月,公开征求意见。
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摘要:一、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背景和意义二、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主要内容三、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实施和影响正文:【一、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家具行业已经逐渐成为世界家具生产和消费大国。
然而,在家具行业的快速发展背后,也存在着一些环境问题,如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等。
为了推动家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出台,旨在引导和推动家具行业走向绿色发展道路,通过建立绿色工厂,实现生产过程的低碳、环保、节能,从而降低家具行业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家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主要内容】《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家具行业的绿色工厂进行评价:1.基本要求:包括工厂选址、厂区规划、设施设备等方面,要求工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良好的生产环境。
2.基础设施要求:包括建筑、照明、通风、给排水等方面,要求工厂采用节能、环保的设计和材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管理体系要求:包括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要求工厂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实现生产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4.能源与资源投入:包括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废弃物排放等方面,要求工厂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5.产品:包括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方面,要求工厂注重产品的环保性能,提高产品的绿色化程度。
6.环境排放:包括废气、废水、废渣等方面,要求工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7.绩效: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要求工厂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绿色工厂的整体绩效。
【三、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实施和影响】《家具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实施,将对家具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导则的实施将推动家具行业向绿色发展转型,提高行业的环保水平;另一方面,导则的实施也将促进家具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行业的竞争力。
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9.10•【文号】建质[2007]223号•【施行日期】2007.09.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建质[2007]22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现将《绿色施工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附件:绿色施工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九月十日绿色施工导则目录1 总则2 绿色施工原则3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4 绿色施工要点5 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6 绿色施工应用示范工程1 总则1.1我国尚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资源、影响环境的建筑业,应全面实施绿色施工,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1.2本导则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并可供其他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参考。
1.3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4 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5 实施绿色施工,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
1.6 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1.7鼓励各地区开展绿色施工的政策与技术研究,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推行应用示范工程。
2 绿色施工原则2.1绿色施工是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
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
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
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卫生陶瓷(征求意见稿)2015年4月1 总则 (3)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3)4 控制项 (4)5 评分项 (4)5.1 节能 (5)5.2 减排 (5)5.3 安全 (6)5.4 便利 (6)5.5 可循环 (6)6 加分项 (6)1.0.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我国绿色卫生陶瓷评价与标识工作,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支撑绿色建筑选材,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卫生陶瓷的绿色建材评价。
1.0.3绿色卫生陶瓷评价时在符合本导则的要求和各地域特征的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卫生陶瓷由粘土或其他无机物质经混炼、成型、高温烧制而成的用作卫生设施的陶瓷制品。
3 基本规定3.0.1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控制项、评分项和加分项。
控制项为进行绿色卫生陶瓷评价必须满足的指标,参评产品及其企业必须全部满足控制项要求。
评分项总分为100分,加分项总分为5分。
总得分按照式3.0.1-1和式3.0.1-2计算。
权重见表3.0.1。
Q总= Q评+ Q加(3.0.1-1)Q评=Σw i Q i(3.0.1-2)式中:Q总——总分;Q评——评分项得分;Q加——加分项得分;w i——评分项各指标权重;Q i——评分项各指标得分。
3.0.2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获得分值或不得分。
3.0.3绿色卫生陶瓷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三个等级的都应满足本导则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评分项和加分项的总得分确定等级。
三个等级划分见表3.0.3。
4 控制项4.0.1卫生陶瓷生产企业应符合表4.0.1的要求。
4.0.2 卫生陶瓷应具备详细、合理的应用技术文件。
4.0.3卫生陶瓷的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卫生陶瓷》GB 6952的要求。
4.0.4卫生陶瓷的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卫生器具用水等级标准规定的3级。
5 评分项5.1 节能5.1.1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耗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的要求。
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一、评价目标本导则旨在规范铸造行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工作,推动铸造企业实施绿色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范围本导则适用于铸造行业新建工厂及现有工厂的绿色化改造项目的评价。
三、评价原则1. 资源节约:优化生产工艺,减少能源消耗和资源浪费。
2. 环境友好:强化污染预防和控制,降低污染物排放。
3. 综合利用:提高废渣、废气、废水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效率。
4. 创新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绿色铸造水平。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1. 工艺优化:评价铸造工艺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是否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
2. 能耗管理:考察工厂能源消耗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是否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
3. 废弃物减排:评估工厂废弃物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是否采取有效的废弃物减排措施。
4. 废水处理:检查工厂废水处理设施是否完善,废水排放是否达到国家及地方标准。
5. 空气污染控制:检查工厂烟气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是否配备高效的除尘设施。
6. 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厂是否实现废渣、废气、废水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7. 绿色管理:考察工厂是否建立完善的绿色管理体系,是否开展员工绿色培训等。
五、评价方法及程序1. 自评:铸造企业应按照本导则要求,开展绿色工厂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2. 第三方评价: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铸造工厂进行绿色化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3. 审核: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客观。
4. 公示:将审核通过的绿色工厂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认证:对符合要求的铸造工厂颁发绿色工厂认证证书。
六、持续改进1. 定期复查:对已认证的绿色工厂进行定期复查,确保持续符合绿色工厂标准。
2. 整改: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绿色工厂的持续优化。
3. 技术创新:鼓励铸造企业在绿色生产方面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提高绿色铸造水平。
砂石开采加工单位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保护
指为减少或避免对人类及 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而采取 的各项措施和行动。
生态恢复
指采取工程、技术、生物 等措施,使受损的生态环 境得以恢复或改善的过程 。
02
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
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01
该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制定其他环境保护
法规和政策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要点二
详细描述
根据《砂石开采加工单位环境保护要求》,砂石开采加 工单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 许可证等证照或证明,以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相关文 件。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生产工艺、设备、产品等 信息,以及环保设施的设计方案、运行计划等相关资料 。
06
环保管理和培训
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03
砂石开采加工的环境影响
大气污染
颗粒物排放
砂石开采和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颗粒物,这些物质会随着空气流动而扩散,对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 污染。
有害气体排放
砂石开采和加工过程中可能会释放出有害气体,如甲烷、二氧化碳等,这些气体对大气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水污染
废水排放
砂石开采和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 ,这些废水含有悬浮物、有机物、重金属 等污染物,如果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等 水体中,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项目审批流程
总结词
砂石开采加工单位需要按照一定的审批流程获得 项目许可,以确保其活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总结词
审批流程确保了砂石开采加工单位在符合环境保 护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活动。
详细描述
审批流程通常包括申请、审查、公示、批准等环 节,砂石开采加工单位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 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符合环保要求的予以公示并 颁发项目许可。
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的日益关注,绿色工厂已成为各行各业的追求目标。
作为重要的制造业分支,铸造行业也不例外。
本文将提出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导则,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绿色供应链管理铸造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需要从供应链管理入手。
企业应建立与供应商的密切合作关系,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材料和设备。
同时,应推广绿色采购政策,鼓励供应商提供环保产品,降低资源消耗和排放。
二、节能减排措施节能减排是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关键。
企业应推行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节能减排目标和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
应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工艺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比如,使用高效燃烧炉和余热回收系统,优化设备运行参数等。
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对于铸造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至关重要。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废弃物管理系统,将废弃物分类、回收和处理。
同时,应探索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和途径,降低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例如,废铸造砂可用于制备建筑材料,废弃铝合金可回收再利用等。
四、环境风险防控铸造行业的环境风险是必须重视的问题。
企业应制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铸造工艺和操作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应建立健全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对可能的环境事故和污染事件。
此外,应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绿色创新与研发铸造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还需要关注企业的创新与研发能力。
企业应积极推动环保技术和工艺的创新,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
还可以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研究绿色铸造技术和设备,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社会责任履行铸造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不仅仅局限于环境层面,还包括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
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社区和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与合作,推动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和环境教育普及。
同时,还应关注员工福利和工作环境,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结语随着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铸造行业需要积极响应并努力实现绿色工厂的目标。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4.05.27
•【字号】浙经信绿色〔2024〕104号
•【施行日期】2024.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
浙经信绿色〔2024〕104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我厅在有效衔接国家评价标准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
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7日。
行业标准《铸造铝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编制说明(送审稿)
行业标准《铸造铝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送审稿)编制说明《铸造铝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送审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 任务来源根据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263号)文件中下达的《铸造铝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制定计划,确定由国合通用测试评价认证股份公司负责标准《铸造铝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编制任务,河北新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市大正铝业有限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南都再生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并制定。
标准性质为推荐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编号为 2020-1516T-YS,项目完成年限为 2023 年,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 年)》,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工信部于2016 年决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并始终坚持标准引领、评价保障的建设原则。
截至 2020年,工信部公示通过 5 批共 2121 家国家级绿色工厂,有色行业有99家企业入选,铝行业共34家,而铸造铝合金行业仅入选1 家企业。
铸造铝合金行业是铝行业绿色制造重点领域,我国年产铸造铝合金锭(或铝水)700多万吨,其生产过程产生的铝灰属于危险废物,已经被国家环保部和发改委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我国再生铸造铝合金锭(或铝水)生产企业以中小型企业居多,大多企业技术研发力量不足,缺乏先进的计算机生产管理系统和先进的生产设备。
因此,为帮助我国再生铸造铝合金锭(或铝水)生产企业走可持续性健康发展的道路,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全面推行绿色制造,《铸造铝合金绿色工厂评价细则》)标准的制定,可以指导再生铸造铝合金锭(或铝水)生产企业,从原料质量控制及预处理、熔炼、铸造工艺控制、环保管控、铝液贮运等方面采取必要措施,提升产品纯净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合理利用铝灰渣等废弃物,并保证铝液的生产贮运安全,争当名副其实的铸造铝合金绿色工厂。
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摘要:,并按照写一篇完整的文章。
解答一、引言二、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概述三、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制定背景和意义四、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主要内容1.绿色工厂的定义和范畴2.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3.绿色工厂评价方法与程序五、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实施与推广六、总结与展望正文:一、引言随着工业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日益增长,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制定并发布实施了80项具体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
作为制造业的生产单元,绿色工厂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在生产过程中侧重于绿色化。
为规范和指导铸造行业的绿色工厂评价工作,制定本导则。
二、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概述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是根据绿色制造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的特点,对绿色工厂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
截止目前,已发布的80项行业标准覆盖了化工、有色、建材、冶金、轻工、电子、纺织、船舶等8个行业。
三、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制定背景和意义铸造行业作为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过程中的能耗、污染等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制定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旨在规范和指导铸造行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工作,提高整个行业的绿色化水平,推动实现绿色制造的目标。
四、铸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主要内容1.绿色工厂的定义和范畴本导则所称绿色工厂,是指在铸造生产过程中,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回收处理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实现生产过程的绿色化。
【9A文】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309境质量标准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3306标牌
GB14161矿山安全标志
GB/T14684建设用砂
5.2.3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喷雾、喷洒水或生物纳膜、加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处置粉尘,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应符合GBZ2.1-20RR的规定。应对输送系统、生产线、料库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抑尘;做好车辆保洁,车辆驶离矿区必须冲洗,严禁运料遗撒和带泥上路,保持矿区及周边环境卫生。
5.2.4应釆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高噪音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工作场所噪声限值应符合GBZ2.2-20RR的要求,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
4.3矿山应以人为本,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4.4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本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设计、建设、生产、闭坑全过程。
5矿区环境
5.1基本要求
5.1.1矿区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洁美观。
5.1.2砂石原料开采、生产、运输、贮存等管理规范有序。
6.2.2采场准备应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最大限度保留原生自然环境,减少对矿区植被破坏引起的视觉污染和环境扰动。
6.2.3排土场应通过勘测选择地质条件稳定的场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堆放安全,避免占压可采矿量,并方便未来矿区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时取用。
6.2.4应执行矿山开采施工设计和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露天开采应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阶段坡面角、平台宽度及终了坡面角等主要参数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开采台阶高度不宜大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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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组2019年10月1 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8]73号),《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2018-1957T-JC)作为行业标准立项,由建材工业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编制工作由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和北京建筑大学等单位负责。
1.2 工作过程工信部于2016年9月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包括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以及绿色供应链的创建与评价工作。
为了统一绿色工厂的评价技术要求,文件附件给出了《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作为标准出台前各行业评价工作开展的相关依据。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已经于2018年5月正式发布。
2018年11月,工信部下达《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立项文件。
2019年初,在绿色工厂整体标准体系架构下,标准起草单位提出《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标准计划。
2019年3月,编制初稿。
2019年5月-8月,标准起草单位征集、整理、汇总行业相关绿色工厂指标,对于关键定量指标开展验证。
2019年10月14日,召开标准编制启动会议,并组织专家对标准初稿进行研讨,半月内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9年10月下旬,发布“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9年11月底,召开编制工作全体会议,讨论反馈意见,形成送审稿。
2019年12月,审查、报批。
2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2.1 标准编制原则2.1.1 一致性原则本标准的指标设置与GB 3613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保持一致2.1.2 行业性原则评价指标选取及权重分配结合砂石行业能源、环境、资源等要素,充分考虑砂石行业特点及绿色发展趋势,以客观、真实反映砂石工厂绿色化水平。
同时,还参考了GB 51186《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和DZ/T 0316《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相关标准及技术文件。
2.1.3 先进性原则标准围绕行业绿色发展的先进技术、装备、管理等方向设定工厂宜达到的先进性指标要求,以引领行业的绿色发展。
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在绩效指标的评价方面,以行业平均水平作为绿色工厂评价的门槛,优于行业前5%的绩效表现作为绿色工厂评价的满分要求。
2.2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2.2.1 标准框架标准正文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报告共7个章节,主要阐述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架构以及评分方法与数据统计方法。
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作为规范性附录,主要明确了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要求以及评价指标,是绿色工厂评价的主要依据。
附录D给出了数据收集的格式要求。
2.2.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原生矿石、河卵石生产砂石骨料绿色工厂的创建和评价,利用其他矿业开发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含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生产砂石骨料的工厂可参照执行。
2.2.3 规范性引用文件给出了本标准引用的相关标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引用文件除国家标准外,还引用了部分行业标准以及部门规章等,包括自然资源部地质行业标准(DZ )、生态环境部公告、国办函等。
2.2.4 术语和定义《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以下简称《通则》)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标准给出了砂石行业绿色工厂和评价报告期的定义,即用以进行绿色工厂评价的不少于连续12个月的时间段。
2.2.5 评价指标体系本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遵循了《通则》指标体系的架构,包括了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部分。
评价指标要求分为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综合绩效六项,模型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模型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 产品 环境排放生产过综合 绩效每项一级指标下设置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的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与可选要求。
必选要求为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不能评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工厂通过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
在标准描述中使用“应”和“宜”予以区分,企业应满足或达到的要求一般即为评价过程中的必选要求,企业宜满足或达到的要求一般即为评价过程中的可选要求。
2.2.6 评分方法与数据统计2.2.6.1 评分计算方法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分为三类,一类为不参与评分的基本要求,工厂需全部满足方可进行评价;第二类为必选要求,视必选要求与判定准则的符合性得分为0或者满分;第三类为可选要求,可选要求采用分级评价的方式,根据判定准则给出的分级要求得分。
综合绩效的评分采用按比例计算得分,其中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指标为正向指标,即企业绩效目标值高于绩效限定值;生产洁净化、能源低碳化指标为逆向指标,即企业绩效目标值低于绩效限定值;废物资源化中碎砂石回收利用率和废水处理回用率为正向指标,单位产品砂石原片消耗量为逆向指标。
标准以砂石生产的最大边界为原则进行指标设置。
当同一二级指标下无其他必选要求时,该项评价要求按零分计,在其一级指标总分值中扣除该项分值,并按公式计算总评分。
可选要求作为体现绿色工厂先进性的要求,不应对其做出不适用的判定。
指标体系对一级指标以及二级指标共设置两层权重,通过逐级加权收敛得出最终得分。
在绿色工厂评价的过程中,一级指标权重的确定是体现各不同行业差异的关键所在。
在2016年开始的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推荐工作中,工信部依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制定了一套各行业通行的一级指标体系,如图2所示。
图2 绿色工厂示范推荐执行的一级指标权重经编制组对报告进行分析,结合企业反馈、专家意见等,起草组认为在这一权重下,较难体现出不同企业之间的差异,尤以高分企业,分数过于集中的问题更为突出。
由此,起草组考虑在砂石标准中对一级指标权重加以调整,以专业性、先进性为原则,让权重体现企业差异。
目前主流的权重确定方法主要包括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两类。
从行业现有研究基础出发,为了更为科学的制定适用于行业特性的一级指标权重,我们考虑通过主管赋权法对现有六项一级指标的权重进行分配。
综合比较目前主流的德尔菲法与层次分析法(以下简称“AHP ”法),最终明确了采用AHP 法。
AHP 法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要达到的总目标,将问题分解为不同的组成因素,并按照因素间的相互关联影响以及隶属关系将因素按不同层次聚集组合,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分析结构模型,从而最终使问题归结为最低层(供决策的方案、措施等)相对于最高层(总目标)的相对重要权值的确定或相对优劣次序的排定。
我们将问题分为目标层和一级指标层,如图4所示。
基础设施20%管理体系15%能源与资源投入15%产品10%环境排放10%综合绩效30%《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规定的一级指标权重图3 绿色工厂评价层级图AHP 法通常将指标两两比较,指标一相比指标二之间同等重要至极其重要划分为九档。
考虑到六项指标的内在联系,同时基于前期所开展的绿色工厂评价工作经验,我们将档位设定在从同等重要到重要共5个层级,以确保最终权重不会相差过于悬殊,导致评价标准与现有工作基础发生严重偏离。
向部分熟悉砂石行业,并对绿色工厂的以及指标层有所理解的专家发放调查问卷,汇总经过数据处理后得到的权重分配见表1。
表1 权重分配表 一级指标权重(Wi ) 基础设施 0.088 管理体系 0.077 能源资源投入 0.189 产品 0.098 环境排放 0.201 综合绩效 0.347根据结果可以看出,行业专家普遍认为能源资源投入、环境排放、综合绩效的重要性要高于其余一级指标。
这一结论也符合当前砂石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大方向。
综合现有工作基础,起草组结合企业反馈、专家意见对权重进行了调整,以提高其实用性。
再分配的一级指标权重经征求专家意见,调整后的各一级指标权重系数如下所示:绿色工厂 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综合绩效表2 一级指标权重表类别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综合绩效砂石企业10% 10% 25% 10% 15% 30%根据标准给出得判定准则,工厂在满足基本要求、必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判定其满足砂石行业绿色工厂的最低要求。
评价实施方可自行确定工厂所需达到的对应分值作为其对工厂创建水平的认可条件。
2.2.6.2 数据统计数据的统计周期应与评价报告期保持一致,以确保数据的可比性与完整性。
原则上应采集连续12个月的数据,建议评价实施方以距离评价日期最近的一个自然年作为数据统计与评价报告期,如果最近一自然年企业生产或工艺等出现了重大变化,则可以考虑采集连续生产的12个月的数据。
对于产品、环境排放等指标中涉及参考检测报告的条款,则应优先参考评价报告期内距离评价日期最近的一次有效检测结果。
工厂数据统计的口径不同,会导致最终指标计算结果的差异,为了统一绿色工厂评价的数据统计口径,明确数据来源,标准中对评价实施过程数据采集的来源优先级进行了规定,即优先采用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其次为统计局统计上报数据;再次为第三方委托出具的监视测量核算数据;最后为企业生产月报表计量统计数据。
当以上所有来源均无法直接获取相关数据时,则评价实施方应通过间接估算等方式得到相应绩效,并对数据获取方式进行阐述。
为了规范数据采集格式,标准的附录D给出了基础数据采集表的格式建议,可以作为评价实施方出具评价报告的附件或数据收集证据予以留存。
2.2.7 附录B附录B是砂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要求,包括基础合规性要求与基础管理职责两部分。
基础合规性要求是对砂石绿色工厂提出的更为严格的合规性要求。
满足合法、三年内无相关事故等要求。
基础管理职责引用自《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主要规定了最高管理者以及工厂的相应管理要求。
2.2.8 附录C附录C给出了砂石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表格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主要明确了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要求以及评价要求对应的判定准则及各条款对应分值。
2.2.8.1 判定准则通过“*”对必选要求与可选要求进行了区分,分值满分为100分,必选要求、可选要求各占50分。
必选要求所对应的判定准则全部无分级,工厂视符合与否得0分或满分。
可选要求对应的判定准则得分分为两种情况:1)无分级判定准则。
如管理体系一级指标下环境管理二级指标对应可选要求“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并有效实施”,其对应唯一判定准则即“工厂通过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有效”,根据此准则工厂视符合情况得50分(加权前)或0分;2)累计分级判定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