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井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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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井施工技术要求
目录
1 总则 (1)
2 施工流程 (2)
2.1施工流程 (2)
3 施工准备 (3)
3.1施工范围 (3)
3.2施工准备 (3)
4 质量技术要求 (4)
4.1钻进 (4)
4.2、换浆、疏孔和试孔 (5)
4.3井管安装 (6)
4.4填砾和管外封闭 (8)
4.5洗井和试验抽水 (9)
5 验收 (10)
5.1验收一般要求 (10)
5.2质量检查与验收 (11)
5.3竣工验收 (12)
1 总则
1.1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甘肃省环县苦咸水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机井施工,本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其他要求,应满足相应的规范和相关技术文件。
1.2 本技术要求配合各机井结构设计图、设计通知单和招标文件等文件使用。
1.3 本工程机井为探采结合井,水文地质资料根据区域地质构造及近年环县机井资料和推测得出,因此,施工时应当做好地质编录,根据实际地质编录确定采用井壁管或滤管。
1.4 施工中若实际情况与设计条件不符时,监理工程师应会同业主、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文件,重大问题的修改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1.5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本技术要求,结合现场特点和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细则)和实施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1.6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控制程序,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作好交班检查与工序检查,坚持“上一道工序三检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终检复核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切实把好质量关。
1.7 施工中必须作好各工序的施工记录,及时整理、分析记录数据,并作为验收依据。
1.8 发生质量事故或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1.9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现场质量的旁站监控。
1.10 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均应有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证明和品质试验报告等。
在进场入库后尚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抽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
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批材料的使用部位、用量等情况。
1.11 本技术要求中的未尽事宜,遵照下列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
⑴《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⑵《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
⑶《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
⑷《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
⑸《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⑹《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
2 施工流程
2.1 施工流程
2.1.1 定位放线—编号—钻机—安装—钻井—地层(岩芯)采样—文地质观测及地层编录—疏孔—井管安装—填砾和管外封闭—洗井和试验抽水—水样采取—成井验收。
2.1.2 根据设计图所示井位放线,详细编写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报送监理工程师验收,方可实施。
2.1.3 做好施工前准备,科学安排施工程序,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预防事故发生。
3 施工准备
3.1 施工范围
本工程机井施工范围为合同施工图纸所有机井,主要包括:
⑴项目区内机井钻孔、井管制作安装和填滤料;
⑵附属配套设备安装及抽水实验。
3.2 施工准备
⑴根据管井设计的孔深、孔径及水文地质条件,并考虑钻机运输、施工、水电供应条件等因素,选用合适工程的钻机。
⑵根据设计井孔位置,安装钻机时,井孔中心距电话线至少10米;距地埋线路及松散层旧井孔边线的距离至少5米;距地下通讯电缆、构筑物、管道及其他地下设施边线的水平距离至少2米;距高压电线的距离,一般为塔高的两倍;与地面房屋及重要建筑物应保持足够的距离,并应遵守有关行业施工现场的规定。
⑶钻机及附属配套设备的安装,必须基础坚实,安装平稳,布局合理,便于操作;回转钻机转盘要水平。
⑷天车、转盘及井孔中心必须在一条铅直线上;在钻进过程中不得位移。
⑸应做到路通、水通、电通(或备好机械动力设备),施工场地平整。
⑹试钻前应按质量要求,检查钻井设备各零部件,不合格不得开钻。
⑺泥浆循环系统的沉沙池的容积,必须满足施工沉砂要求。
⑻管井施工所需管材、滤料、粘土及其他物料,必须按设计要在开钻前准备好,并及时运到现场。
4 质量技术要求
4.1 钻进
4.1.1 钻进方法与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松散层或基岩层,可采用正循环回转式钻进;碎石上类及沙土类散层,可采用冲击式钻进;无大块碎石、卵石的松散层,可采用反循环回转钻进;岩层严重漏水或供水困难的基岩层可采用潜孔钻锤钻进。
⑵冲洗介质,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情况等因素合理选用。
在稳定地层,采用清水;在松散、破碎地层,采用泥浆。
⑶松散层钻进时,应根据钻进机具和地层岩性采取水压护壁或泥浆护壁。
采用水压护壁时,孔内一般要求有3.0M以上的水头压力;用泥浆护壁,孔内泥浆面距地面小于0.5m。
顶部的松散层,采用套管护壁。
⑷成井过程中设置的护口管,保证在管井施工过程中不松动,井口不坍塌。
4.1.2 停钻期间,应将钻具提至安全孔段位置并定时循环或搅动孔内泥浆;泥浆漏失必须随时补充;如孔内发生故障,应视具体情况提出钻具。
4.1.3 井孔倾斜应符合规范规定。
钻进时要合理选用钻进参数,必要时,应安装导正器,如发现孔斜征兆,必须及时纠正。
钻具的弯曲、磨损必须定时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1.4 岩芯采取:全孔采用定深取心钻进,每30m取芯一次,控制回次进尺5m。
粘性土(粘土、粘砂土、砂粘土)及完整基岩,回次采取率大于70%;砂性土(粗、中、细、粉砂),回次采取率大于40%;松散碎石层,回次采取率大于20%。
4.1.5 在钻进过程中,注意观测静止水位埋深及黄土厚度。
4.1.6 终孔后应用疏孔器疏孔,疏孔器外径应与设计井孔直径相适应,长度一般不少于8米,达到上下畅通。
下井管前应校正孔径、孔深和测斜。
井孔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孔径20mm;孔深误差小于2‰,小于或等于100m的井段,其顶角的偏斜不得超过1°,大于100m的井段,每百米顶角偏斜的递增速度不得超过 1.5°井段的顶角和方位角不得有突变。
4.2 换浆、疏孔和试孔
4.2.1、钻孔泥浆质量要求
⑴遇高压含水层或易塌地层,泥浆密度酌情加大。
⑵砾石、粗、中砂含水层泥浆粘度为18~22s;细砂、粉砂含水层为16~18s。
⑶回转钻进时,孔内泥浆含沙量不大于12%。
⑷回转钻进时,胶体率不低于80%。
井孔较深时,胶体率适当提高。
4.2.2 泥浆护壁的井孔,除高压自流水层外,用比原钻头直径大10~20mm的疏孔钻扫孔,破除附着在开采层孔壁上的泥皮。
孔底沉淀物排净后,及时向孔内送入稀泥浆,使孔内泥浆逐渐由稠变稀,不得突变。
泥浆密度小于1.1,出孔泥浆与入孔泥浆性能接近一致,孔口捞取泥浆样达到无粉砂沉淀要求。
4.2.3 20、50、100、200、300、400m、500m、600m、700m、及终孔处测斜并丈量孔深,下井管前应校正孔径、孔深和测斜。
4.2.4 成孔口径:较松散的地层成孔口径不小于480mm,井壁光滑垂直,保证下入内径305mm井管及滤水管。
较坚硬的基岩地层,上部扩孔口径不小于480mm,保证下入内径305mm井管及滤水管,保证水泵的下入。
下部采用裸眼成井,孔径244mm。
4.3 井管安装
4.3.1常用井管外观质量的检查:
⑴井管应无残缺、断裂和弯曲等缺陷。
⑵井管每米弯曲度不得超过3mm。
⑶井管的上下口平面应垂直于井管轴线。
管口平面斜度偏差不得超过井管外径的1.5%。
⑷井管直径偏差不得超过井管内径正负5-6mm。
⑸井管管壁厚度偏差不得超过井管正负1.0mm。
⑹滤管开孔率偏差不超过设计开孔率的±10%,缠丝间距偏差不超过设计丝距的±20%,缠丝至穿孔管壁的最小距离大于3mm。
4.3.2 滤管的制作,保证具有良好的过滤性能,结构坚固、抗腐蚀性
强不易堵塞。
滤管的长度见设计图纸。
滤管(井壁管)采用12寸钢管,壁厚8mm,孔隙率为20%,孔径2cm的圆孔,孔距4cm(每环24孔)梅花形布孔,外缠镀锌铅丝并焊接,铅丝间距0.75mm,铅丝采用12号铅丝。
下管前均匀包2层棕皮并用铁丝包扎。
缠丝不得松动缠丝间距的允许偏差为设计丝距的±20%。
4.3.3 滤管上设置纵向垫筋,垫筋直径Φ6,垫筋高度为6~8mm,垫筋其间距保证缠丝距离管壁2~4mm,垫筋两端设挡箍。
4.3.4 井安装施工
⑴井管安装前必须按照钻孔的实际地层资料校正井管设计,然后进行井管组合、排列、测量长度,并按井管排列顺序编号。
⑵下管方法根据管材强度、下置深度和起重设备能力等因素选定合适的下管方法。
⑶井管的连接必须做到对正接直、封闭严密,接头处的强度应满足下管安全和成井质量的要求。
两节井管外侧要求焊接6根φ8的连接筋,长度30cm,要求双面焊接。
⑷井壁管及滤管允许一次安装长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⑸滤管安装位置的上下偏差不得超过300mm。
⑹井管应位于井孔中心。
下井管时要安井管扶正器,其外径比井孔直径小30-50mm。
根据井深和井管类型确定扶正器的数量,间隔3~20m安装一组,每眼井至少安装4组。
⑺井管底部座落在坚实的基础上,并做成喇叭口状,保证井管稳定。
4.4 填砾和管外封闭
4.4.1 滤料必须按标准要求筛选,不合格的颗粒含量不得超过10%,滤料除按设计备妥外,还要准备一定的余量。
4.4.2 管井井管安装后,根据以下要求及时进行填砾。
滤料高度超过滤管的上端20m;滤料用磨圆度较好的优质砾石,砾径为3-5mm;不应含土和杂物,严禁使用棱角碎石、碎砖、瓦块等易容物质,砾料运至现场后,要经过筛、冲洗,剔除杂质、土和不合格的砾石;滤料的不均匀系数应小于2,环状围填厚度要求大于10cm。
4.4.3 填砾时必须连续均匀,及时测量填砾高度,校核数量,所填滤料应留样备查。
,随填随测。
当发现填入数量及深度与计算有较大出入时,应及时报出原因并排除。
4.4.4 检查滤料质量标准
⑴回填滤料的规格,根据井孔中含水层颗粒大小而决定,应符合
《机井技术规范》和《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的要求。
⑵检查滤料的形状是否圆滑,不得使用用碎石做滤料。
⑶检查滤料质地是否坚硬,与水是否起化学变化。
⑷检查筛选的滤料粒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粒径大小是否均匀,不合格的滤料颗粒不得超过10%。
⑸检查滤料数量是否与计划数量相符,滤料数量比计划数量多备足20%。
4.4.5 回填滤料方法
⑴采用动水填滤料。
⑵沿井管周围连续的均匀缓慢的填入,速度不太快。
滤料中途受阻,不许摇动或强力提动井管,可用小掏筒或活塞下入井管内慢慢上下提动,直至滤料下沉为止。
⑶回填滤料用计量容器,便于及时的与计划数量校对。
当滤料填入到一定数量时,等滤料下沉,用测棒测量填滤料高度,边填边测,直到计划位置为止。
测棒是用圆铁棍制成,长0.5~1m,两端呈圆尖形,其重量超过所用测绳总重量的一倍。
4.4.6 回填滤料注意问题
⑴严禁一侧集中填滤料,不可快速猛倒冲击井管或造成堵塞。
⑵按管井设计的位置回填滤料及高度不许马虎从事,以防滤料下沉而失去拦砂滤水作用,而影响成井质量。
⑶所填滤料留样备查。
4.4.7、不良含水层(黄土层、黄土状粘砂土层等)优质粘土封闭。
封闭前,按照管井施工图所要封闭的深度,计算出需要填入的粘土的数量。
粘土实际准备的数量,比计划数量多25%~30%。
4.4.8、管外封闭位置,上下偏差不得超过300mm。
4.5 洗井和试验抽水
洗井的目的是要彻底清除井内泥浆,破坏井壁泥皮,抽出渗入含水层中的泥浆和细小颗粒,使过滤器周围形成一个良好的人工过滤层,以增加井孔涌水量。
4.5.1 为防止泥皮硬化,填砾完毕后及时进行洗井并补填滤料。
4.5.2 投砾前一定要做好冲孔换浆工作,活塞提桶、潜水泵联合洗井,
纯洗井时间72小时以上,洗至水清砂净时方可抽水。
洗井方法和工具,按井的结构、管材、钻井工艺及含水层特征选择,尽量采用不同的洗井工具交错使用或联合使用。
4.5.3 洗井和试验抽水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洗井完毕后,井底沉淀物厚度小于井深的5/1000。
⑵抽水试验:进行一个试段二个落程的稳定流抽水试验,稳定时间分别为大落程16小时,小落程8小时。
在水量过小的孔(井)只进行一个最大落程的稳定流抽水试验,稳定时间16小时。
⑶水泵出水后30分钟采取水样。
用容积法测定的含砂量:中、细砂含水层不得超过1/20000;粗砂、砾石、卵石含水层不超过1/50000。
⑷试验抽水达到设计出水量,不低于设计出水量的85%。
⑸水样采取:在大落成抽水试验结束前,由勘察部门取全分析、有毒元素、五项毒物水样1组送交水质检测部门化验。
5 验收
5.1 验收一般要求
5.1.1 机井验收工作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5.1.2 监理工程师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并根据本技术要求,明确评定程序,经业主、设计、施工讨论后颁发。
5.2 质量检查与验收
5.2.1 钻井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
⑴钻井开始施工前检查钻机的型号、零部件质量、泥浆池、沉淀
池大小、井管滤料、粘土球的准备情况。
⑵钻机钻塔的安装是否正确,钻机及附属配套设备的安装,基础坚实、平稳,便于操作。
钻塔的升降系统必须灵活。
5.2.2 钻井工艺的检查
⑴钻井开始后,检查钻的方法是否正确,有没有准备冲洗介质护壁材料,护壁是否正确。
⑵停钻期间钻具提至安全段位置以防井壁塌方埋住钻头。
⑶检查钻井过程中的地层编录工作,每层根据含水层和非含水层的不同进行采样,按顺序存放并及时编录,以备验收时查验。
5.2.3 井管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⑴井管安装前对其外观质量,井管无残缺、弯曲等缺陷。
⑵验收合格的井管可以用于井壁管,不合格的井管要运出现场。
5.2.4 井管安装过程的质量检查
⑴检查下管方法是否正确。
⑵井管的连接是否正确。
⑶滤管的安装位置上、下偏差下得超300mm。
⑷检查井管是否位于井孔中心。
⑸井管底部是否座落在坚实的基础上。
5.2.5 滤料的质量检查
⑴滤料的级配要满足《机井技术规范》的要求。
⑵滤料的形状要园滑,质地要坚硬。
⑶滤料的数量要超出计划量20%以上。
5.2.6 滤料回填方法检查
⑴严禁一侧集中填滤料,不可快速猛倒冲击井管或造成堵塞。
⑵必须按管井设计的位置、高度回填滤料不许马虎从事,以防滤料下沉而失去拦砂滤水作用,而影响成井质量。
⑶滤料要有留样备查。
5.2.7 管外封闭材料及方法的检查
⑴采用优质粘土,含砂量不大于5%,含水量约18%~20%左右。
⑵封闭方法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5.2.8 洗井检查
⑴洗井方法和工具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⑵洗井完毕要检查井底沉淀物厚度。
5.2.9 竣工检查验收
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抽水试验,合格后方可验收。
5.3 竣工验收
5.3.1 甘肃省环县苦咸水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机井施工的竣工验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监理、设计、施工(含监测)、运行等单位按规定及时整编和提交各项资料和报告。
5.3.2 机井竣工验收应具有以下条件:
⑴机井工程己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完毕,质量符合要求,能够正常运行;
⑵各个阶段验收发现的问题,经处理已达到设计要求;
5.3.3 机井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⑴钢材及其它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
⑵原材料现场检验报告;
⑶施工记录;.
⑷水文地质原始记录;
⑸钻探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表;
⑹钻孔止水封孔记录表;
⑺钻孔下管汇总表;
⑻水文水井钻孔实际结构图;
⑼水文地质参数计算结果;
⑽成井技术成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