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井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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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井施工技术要求

目录

1 总则 (1)

2 施工流程 (2)

2.1施工流程 (2)

3 施工准备 (3)

3.1施工范围 (3)

3.2施工准备 (3)

4 质量技术要求 (4)

4.1钻进 (4)

4.2、换浆、疏孔和试孔 (5)

4.3井管安装 (6)

4.4填砾和管外封闭 (8)

4.5洗井和试验抽水 (9)

5 验收 (10)

5.1验收一般要求 (10)

5.2质量检查与验收 (11)

5.3竣工验收 (12)

1 总则

1.1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甘肃省环县苦咸水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机井施工,本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其他要求,应满足相应的规范和相关技术文件。

1.2 本技术要求配合各机井结构设计图、设计通知单和招标文件等文件使用。

1.3 本工程机井为探采结合井,水文地质资料根据区域地质构造及近年环县机井资料和推测得出,因此,施工时应当做好地质编录,根据实际地质编录确定采用井壁管或滤管。

1.4 施工中若实际情况与设计条件不符时,监理工程师应会同业主、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文件,重大问题的修改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1.5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本技术要求,结合现场特点和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细则)和实施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1.6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控制程序,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作好交班检查与工序检查,坚持“上一道工序三检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终检复核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切实把好质量关。

1.7 施工中必须作好各工序的施工记录,及时整理、分析记录数据,并作为验收依据。

1.8 发生质量事故或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1.9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现场质量的旁站监控。

1.10 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均应有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证明和品质试验报告等。在进场入库后尚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抽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批材料的使用部位、用量等情况。

1.11 本技术要求中的未尽事宜,遵照下列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

⑴《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⑵《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

⑶《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

⑷《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

⑸《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⑹《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

2 施工流程

2.1 施工流程

2.1.1 定位放线—编号—钻机—安装—钻井—地层(岩芯)采样—文地质观测及地层编录—疏孔—井管安装—填砾和管外封闭—洗井和试验抽水—水样采取—成井验收。

2.1.2 根据设计图所示井位放线,详细编写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报送监理工程师验收,方可实施。

2.1.3 做好施工前准备,科学安排施工程序,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预防事故发生。

3 施工准备

3.1 施工范围

本工程机井施工范围为合同施工图纸所有机井,主要包括:

⑴项目区内机井钻孔、井管制作安装和填滤料;

⑵附属配套设备安装及抽水实验。

3.2 施工准备

⑴根据管井设计的孔深、孔径及水文地质条件,并考虑钻机运输、施工、水电供应条件等因素,选用合适工程的钻机。

⑵根据设计井孔位置,安装钻机时,井孔中心距电话线至少10米;距地埋线路及松散层旧井孔边线的距离至少5米;距地下通讯电缆、构筑物、管道及其他地下设施边线的水平距离至少2米;距高压电线的距离,一般为塔高的两倍;与地面房屋及重要建筑物应保持足够的距离,并应遵守有关行业施工现场的规定。

⑶钻机及附属配套设备的安装,必须基础坚实,安装平稳,布局合理,便于操作;回转钻机转盘要水平。

⑷天车、转盘及井孔中心必须在一条铅直线上;在钻进过程中不得位移。

⑸应做到路通、水通、电通(或备好机械动力设备),施工场地平整。

⑹试钻前应按质量要求,检查钻井设备各零部件,不合格不得开钻。

⑺泥浆循环系统的沉沙池的容积,必须满足施工沉砂要求。

⑻管井施工所需管材、滤料、粘土及其他物料,必须按设计要在开钻前准备好,并及时运到现场。

4 质量技术要求

4.1 钻进

4.1.1 钻进方法与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松散层或基岩层,可采用正循环回转式钻进;碎石上类及沙土类散层,可采用冲击式钻进;无大块碎石、卵石的松散层,可采用反循环回转钻进;岩层严重漏水或供水困难的基岩层可采用潜孔钻锤钻进。

⑵冲洗介质,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情况等因素合理选用。在稳定地层,采用清水;在松散、破碎地层,采用泥浆。

⑶松散层钻进时,应根据钻进机具和地层岩性采取水压护壁或泥浆护壁。采用水压护壁时,孔内一般要求有3.0M以上的水头压力;用泥浆护壁,孔内泥浆面距地面小于0.5m。顶部的松散层,采用套管护壁。

⑷成井过程中设置的护口管,保证在管井施工过程中不松动,井口不坍塌。

4.1.2 停钻期间,应将钻具提至安全孔段位置并定时循环或搅动孔内泥浆;泥浆漏失必须随时补充;如孔内发生故障,应视具体情况提出钻具。

4.1.3 井孔倾斜应符合规范规定。钻进时要合理选用钻进参数,必要时,应安装导正器,如发现孔斜征兆,必须及时纠正。钻具的弯曲、磨损必须定时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1.4 岩芯采取:全孔采用定深取心钻进,每30m取芯一次,控制回次进尺5m。粘性土(粘土、粘砂土、砂粘土)及完整基岩,回次采取率大于70%;砂性土(粗、中、细、粉砂),回次采取率大于40%;松散碎石层,回次采取率大于20%。

4.1.5 在钻进过程中,注意观测静止水位埋深及黄土厚度。

4.1.6 终孔后应用疏孔器疏孔,疏孔器外径应与设计井孔直径相适应,长度一般不少于8米,达到上下畅通。下井管前应校正孔径、孔深和测斜。井孔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孔径20mm;孔深误差小于2‰,小于或等于100m的井段,其顶角的偏斜不得超过1°,大于100m的井段,每百米顶角偏斜的递增速度不得超过 1.5°井段的顶角和方位角不得有突变。

4.2 换浆、疏孔和试孔

4.2.1、钻孔泥浆质量要求

⑴遇高压含水层或易塌地层,泥浆密度酌情加大。

⑵砾石、粗、中砂含水层泥浆粘度为18~22s;细砂、粉砂含水层为16~18s。

⑶回转钻进时,孔内泥浆含沙量不大于12%。

⑷回转钻进时,胶体率不低于80%。井孔较深时,胶体率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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