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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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民办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规定幼儿园办园的基本要素,是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基本规范。全体师生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努力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不断优化幼儿园的社会形象。

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是自愿投资兴建并承办,对适龄幼儿实施学前教育,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德立园,以法治园,科研兴园,为社会提供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幼儿教育服务。

第五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富源县教育局、富源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幼儿园概要

第六条本幼儿园名称为“XXXXX民兴幼儿园”。

第七条本幼儿园地址在:后所镇法凹村委会正对面。

第八条本幼儿园由XXXXX自愿投资举办,属“个人”办学。幼儿园是经富源县教育局“县教复字[2XXXXX]3号”文件批准开办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53032560000XXXXX。幼儿园是在富源县民政局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要求合理回报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服务的社会组织。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幼儿园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本幼儿园开办资金:XXXXX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0万元,房屋估价30万元,出资者:XXXXX,金额:XXXXX万。

第十条本幼儿园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1)本园占地面积XXX平方米;(2)建筑面积XX平方米;(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XXX平方米;(4)绿化面积XX平方米;(5)园规模为在园幼儿XXX人左右。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本幼儿园依法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对象为4~6岁的学龄前儿童。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十一条本幼儿园按照富源县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幼儿园设立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董事会人员三~五人,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经报请镇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工作。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董事会成员可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三)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四)筹集办园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会董事5名,分别是XXXXX、,由XXXXX任董事长。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幼儿园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有关教育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本届任期满后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董事会议必须有五分之四的成员参加,表决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与会者同意方能生效,当赞成票与反对票对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六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董事会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推选确定或变更确定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和园长,并分别报请镇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和核准。法定代表人、园长

有不适合继续任职的行为或情况时,董事会应当及时召开会议解除其职务,研究确定新的人选,以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本幼儿园设园长一人。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园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育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负责与村委会、村中心完小的联系与合作;

(七)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园长依法全权管理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培养目标努力实现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并定期向董事会述职,汇报工作。

第十九条本幼儿园聘任具有国家幼儿教师任职资格的在职幼儿园教师、离退休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来园任教。经考核合格,幼儿园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并依法为在园工作的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本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XXXXX担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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