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2021年度市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2021年度市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区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有序开展,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防假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夺取农业丰产丰收,结合我市农资打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疫情发展趋势和农业生产需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以及实现我区脱贫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秋季专项行动。
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一)农药。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以粮食和果菜茶作物用药为重点,针对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隐性添加其它农药成分,组织开展农药市场和生产基地使用农药抽样检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对往年抽检经常出问题的黑名单农药企业、经营门店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和乡村小、乱、差农药门店的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农药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
(二)种子。
以水稻、玉米、蔬菜种子为重点作物,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生产经营资质、审定登记、标签和使用说明、经营备案、销售台帐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以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权为重点内容,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以生产资质、生产备案、品种权、品种审定为重点内容,开展秋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
农资打假和监管活动方案
农资打假和监管活动方案为保障2021年农业执法工作顺利完成,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和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坑农害农该事件发生,促进农资市场继续发展,认真开展活动好组织工作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经济发展发展、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管理工作并重的原则,突出重点、拓展思路,创新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农资市场日常监管,非政府农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等非法生经营行为。
通过加强指导服务,引导和规范生产产品销售使用行为,积极推进农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提供市场秩序良好、产品质量优良的拉动农业投入品支撑。
二、工作目标在原有的组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资监管组织工作机制,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提高发现环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效能,始终保持依法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转用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和抽查工作,坚持检打联动,密切部门配合,深入排查和防堵假劣农业投入品工业流入市场,确保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可控;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等不法行为。
三、教育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一)全方位开展冬季检查种子企业抽查和春节种子市场检查专项行动(2021年12月—2021年4月)随着新一轮种子供销季节的到来,我们要组织开展种子企业和种子质量抽查专项行动,对种子生产企业和种子质量进行全覆盖抽查,特别市中心区是对十个月存在套牌区侵权、制假制假售假和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企业作为总体目标抽查对象,要做到生产企业和生产经营品种抽检率达到两个100%。
同时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等项目检测。
对质量不合格种子依法进行转商处理,对有套牌侵权、制假售假、开展非法生产转基因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县2021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县2021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方案XX省农业厅[2021]4号文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XX县XX 市场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资打假“春季农资打假”,力争使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放心农资覆盖率显着提高,XX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资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系统农资监管执法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证农业丰收。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加强“春季”农资监管,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加大对“春季”和秋播农资的监管力度,确保“春季”生产顺利进行。
XX市场调研,及时掌握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等“春季”农业生产所需重要农资供应情况。
对农资供应短缺、影响“春季”生产的,要及时帮助组织货源,满足供应。
二是对化肥、农药加强抽检,提高农资质量,保障春种和春管,为秋季粮食丰产打下坚实基础,实现今年灾区损失非灾区补,确保夏季粮油和全年粮食丰收。
三是对趁灾制假、返家贩假、囤积农资、哄抬物价的行为及时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坚决查处。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一是以排查禁用农药为重点,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坚决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各种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XX市场秩序;二是要加强农资使用环节监管。
坚决防止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行为;三是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
及时整理监管结果,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农民不要购买质量不合格产品。
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业投入品,要及时上报上级农业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彻查源头;四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的服务指导。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广大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动实施⽅案2021-05-24为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农资打假和监管⼯作,保障我市农业⽣产和粮⾷安全⽣产,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执法保障,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此⽅案:⼀、⼯作⽬标通过持续开展农资打假⾏动,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为,依法严厉查处⽆证⽆照、违反农资⽣产经营规定等违法⾏为,进⼀步规范农资⽣产经营⾏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安全发挥重要作⽤。
⼆、⼯作内容以备春耕和⽥间管理、渔业⽣产、畜牧春秋集中防疫等农资购销使⽤⾼峰期、动物疫病⾼发期为监管重点时段,以种⼦、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为监管重点产品,以农资批发市场和种养殖⽣产基地等为监控重点区域,严厉查处⽆证⽆照⽣产经营、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为。
(⼀)重点监管事项以规范农资⽣产经营⾏为、规范农资⽣产秩序为切⼊点,加强对农资⽣产经营主体资质监管巡查,严厉查处⽆证⽆照⽣产经营农资的违法⾏为;加强对农资⽣产经营主体经营⾏为监督检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为;加强对农资⽣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业户等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为。
(⼆)重点农资品种种⼦:以⽟⽶、⽔稻、⼤⾖等主要农作物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产经营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以及⽆证⽣产经营、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为。
农药:以禁限⽤农药以及杀⾍剂、杀菌剂、除草剂、种⼦包⾐剂、植物⽣长调节剂等为监管重点,重点抽查⽣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毒⾼风险农药、敌草快等灭⽣性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的问题;严厉查处农药⽣产经营企业制售假劣农药、⽆证⽣产经营农药、隐性添加其他农药等违法⾏为。
肥料:以复混肥、配⽅肥、有机肥、⽔溶肥、微⽣物肥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假冒肥料登记证号、养分含量不⾜、⼤量元素⽔溶性肥料质量不合格、标识虚假、标签标识不规范、侵权及虚假宣传以及添加植物⽣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毒有害成份等⾏为。
2021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2021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为深入配合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狠抓农资市场监管。
要创新执法方式,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农资领域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
要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发现举报农资销售中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线索,使农产品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打击,净化农产品销售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一)重点领域x、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违法案件,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可靠。
x、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农资下乡“忽悠团”式经营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的巡查监管,严查假劣农资游商游贩坑农害农。
x、农产品生产企业:从事蔬菜种植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散户,以及生猪屠宰企业(二)重点品种x.种子: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
x.农产品:豇豆、韭菜、芹菜、菠菜、叶用莴苣、菜心、山药、黄瓜、西红柿等蔬菜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不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规定造成上市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x.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擅自添加其他农药、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等行为。
x.肥料:重点查处养分含量不足、大量元素水溶肥料质量不合格、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一)强化农资产品和农产品质量抽查。
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高监督抽查效率,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
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一、行动目标围绕保障春耕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实施“农业质量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部门联动、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假劣农资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假劣农资黑窝点,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始终保持对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重打、高压态势,促使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资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分工协作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根据部门分工,既要各司其职、各有侧重,突出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主体、重点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业“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市监“红盾(蓝剑)”农资打假行动;又要密切协作配合,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全环节无缝监管。
三、行动重点(一)重点商品及违法行为。
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为重点,结合“农业质量年”活动,依托执法检查、质量抽检等手段,加大对下列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x.农业部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x)农药: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和农药隐性成分专项抽检,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行为。
(x)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x)兽药: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
(x)肥料: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叶面肥等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
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大打击假劣农资产品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 ___会议精神和省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农资打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xx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___全会精神,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
实行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相结合,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相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相结合,强化农资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监管。
按照“检打联动”的要求,大力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 ___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大力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农资连锁经营,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种子:加大对种子质量、标签标识、品种审定登记及授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转基因种子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种子打假 ___行动,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
农药:加强对生产经营农药有效成分、隐性成分、农药登记证和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
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 ___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肥料:加大对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等产品的有效成分、登记证、标签标识等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复混肥有效成分不足、无证套证生产、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企业对历年来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低,群众投诉举报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生产企业,从事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以及邮购网购经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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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2021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等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管理目标,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信息化执法监管。
深入推进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清理整顿一批农资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制假售假农资窝点,严厉查处一批农资违法案件,集中销毁一批假劣农资,曝光一批农资典型案件,推进社会共治,着力构建与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放心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力护航x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和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春季、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
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认真摸排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
农药: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药购销台账和用药记录,持续清查无证经营农药和超范围使用农药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的打击力度。
种子:选择我县重点作物,以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档案、网上备案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种子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规违法行为。
兽药:强化兽药质量管理规范(GM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兽药使用环节执法检查,规范兽药经营使用行为,严格执行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公告,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用假等违法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不规范和氯离子超标的行为。
农机:开展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查,将发现获得x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擅自改变主要技术规格,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的日常巡查和质量抽检,重点查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无生产许可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违禁物质行为。
三、主要任务(一)专项整治农资市场。
瞄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区域,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开展集中整治。
在持续组织实施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治理行动基础上,重点针对农资特别是农药、兽药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从生产经营到使用全链条各环节的执法监管。
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靶向发力、精准打击为目标,规范实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力争执法抽检全覆盖。
(二)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依法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许可,严格核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及产品登记,依法严把准入关,重点打击农药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相关证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列入农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的农资企业要强化跟踪监管,实施联合惩戒;
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农兽药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三)强化农资信息化监管。
依托国家、省农资监管平台,推动农资信息化监管。
加快平台建设进度,将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纳入平台监管,积极配合省、市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及时做好农资监管平台对接、信息共享等工作,实现主要农业投入品监管全覆盖。
加快平台应用管理,推进实现农药兽药经营企业、种子获证企业及其生产购销信息平台登记备案,进一步推进饲料和实行登记管理的肥料企业产品有效监管。
加强平台监管功能,大力查处未依法建立台账记录行为,全程跟踪追查农业农村部通报和省市查处的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彻底清查假劣农资。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全面查处不留死角,力争案件查处率达x%,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持续强化案件协查联动机制,查办的每一起农资案件均应及时向非法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