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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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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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1、安全生产32条新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对当地 五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对当地 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 监督检查和管理。 六是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 六是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 和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 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七是严格限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 七是严格限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 规定对企业“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 组织生产的、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 未带班的等,要求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以 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拒不执行监管指 令的、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和安全培训 有关规定的等,要依法加重处罚。 八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鼓励进一步扩大 八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鼓励进一步扩大 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专业技术和技 能人才培养。
七、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 偿标准
一是大幅度提高了赔偿额度。一次性工亡 一是大幅度提高了赔偿额度。一次性工亡 补助金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经测算,按 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经测算,按 2009年度全国平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2009年度全国平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17175元的水平,全国平均一次性工亡 17175元的水平,全国平均一次性工亡 补助金为34.35万元,比原规定翻一番还 补助金为34.35万元,比原规定翻一番还 多,加上同时实行的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 抚恤金(按供养2 抚恤金(按供养2位亲属测算),三项合 计约为61.8万元。 计约为61.8万元。
一是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一是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二是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二是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三是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 三是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 四是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 四是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 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 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 六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 六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 七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七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八是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 八是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 九是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九是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十是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 十是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

国务院文件(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文件(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安全员-B证考试100题(含答案)

安全员-B证考试100题(含答案)

安全员-B证考试100题(含答案)1、【多选题】《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规定,根据事故给受伤害者带来的伤害程度及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可将事故分为哪些类型?(AB)A、轻伤B、重伤C、伤残D、残废2、【多选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指出,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包括()。

(AD)A、岗位达标B、班组达标C、车间达标D、企业达标3、【多选题】下列关于吊索及附件安全技术要求,说法正确的是()。

(ABCD)A、吊索的绳环或两端的绳套应采用编插接头B、编插接头的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C、吊索与所吊构件间的水平夹角应为45°~60°D、吊钩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E、吊钩不得有裂纹或锈蚀,否则严禁使用4、【多选题】下列关于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说法正确的是:()。

(ABC)A、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B、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的区域。

C、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

D、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15m5、【多选题】下列哪些属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所指的“四口”防护?(ACD)A、通道口B、管道口C、预留洞口D、楼梯口6、【多选题】安全标志主要包括()等。

(BD)A、安全标语B、安全色C、安全宣传栏D、安全标志牌7、【多选题】建筑施工中通常所说的“三宝”是指哪些?(ADE)A、安全带B、安全锁C、安全鞋D、安全网E、安全帽8、【多选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

(ACD)A、全员B、全要素C、全方位D、全过程9、【多选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ABCD)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B、醉酒导致伤亡的C、自残D、自杀10、【多选题】起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过程工作中,必须佩戴下列哪些劳动防护用品()。

国务院23号文

国务院23号文

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委办〔201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己下发。

为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通知》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通知》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通知》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切实增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通知》所提出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努力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准确把握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通知》涵盖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既有政策措施,又有制度保障,既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也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深对《通知》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理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安全生产状况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志。

二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通知》精神,把握好核心内容,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好宣讲辅导,努力把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
3月28日,山西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煤矿特别 重大透水事故死亡38人;
3月31日河南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煤与 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8人;
5月23日,辽宁省阜新市境内铁岭至朝阳高 速公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死亡33人;
6月21日,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炸 药爆炸事故死亡49人。
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 大损失,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
此外,问责与处罚一直是处理安全事
故的重要方面,这次《通知》与以往不同
的是加大了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
力何企业的负责人,而
这次通知要求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企业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
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同时,《通知》
还强调了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1、强化人的管理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文件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 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 升井, 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 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 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 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 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 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 书上岗;职工必须全 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 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 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 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 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 关闭。
提高赔偿标准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在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中,对工伤事故死亡人 员的赔偿数额一直是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这次 《通知》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制订了更为 人性化的制度。比如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 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 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补助金标准调整 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倍计算。同时通知还明确规定:除了一次性赔偿 之外,还要支付一次性的丧葬费、以及供养亲属 的抚恤金,加起来大体要高于60万,而且这里面 赔偿标准是统一的,没有地域差别。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7月份,国务院发出•通知‣,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突出了“十个创新、十个强化”,还就10个方面的工作做了完善和强调,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9月份,省政府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文件,建设部出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系列文件的重要意义,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召开一次会议,对本地区建设系统相关人员专题传达学习这一系列文件的精神;要出台一份文件,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要搞好一次专项培训,召集所有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进行文件精神的宣贯培训;要组织一次书面考试,根据文件精神,出一份试卷,检验文件宣贯效果;要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国发23号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文件解读

国发23号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文件解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号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精神《通知》共9部分、32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指示精神,体现了“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

基本原则:三个坚持重点对象:八大行业精神内涵:八个更加主要特点:五个统一创新措施:十项制度重点强调:十个强化三个坚持1、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3、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八大对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冶金。

八个更加1、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2、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3、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4、更加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5、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6、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7、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8、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五个统一1、继承与创新的统一2、高度重视与严格要求的统一3、治标与治本的统一4、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统一5、当前与长远的统一十项制度一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1、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2、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3、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4、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1、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2、其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3、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要严肃处理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1、制定和实施矿山生产技术装备标准2、煤矿“六大系统”要在3年之内完成。

3、道路专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2年内完成4、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5、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6、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四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管四[2010]208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管四[2010]20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推动冶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国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中冶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炼铁、炼钢、轧钢企业,以炼铁、炼钢、轧钢为主的钢铁联合企业,以及与之配套的烧结、球团、氧气、耐火、碳素、铁合金等企业。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做到责任具体、分工清晰,主体明确、责权统一。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岗位要求能力相适应的人员;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应急处置;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解决各种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问题。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

企业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9.02•【文号】国资发综合[2010]136号•【施行日期】2010.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10〕136号)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委办〔2010〕15号),全面提高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切实把握《通知》的精神实质《通知》是在我国进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通知》的传达学习,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干部、员工学习《通知》精神,特别是中央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实质,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生产的标本兼治和长治久安。

二、立足当前,重点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针对中央企业部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流于形式、技术保障和组织保障存在严重不足、盲目赶工期和抢进度等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

国发【2010】23号文解读

国发【2010】23号文解读

8、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00”
“十个创新”与“十个强化”
(一)“十个创新”
《通知》的一些条文突破原有法律法
规的规定,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一)“十个创新”
1、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 检查;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 办。
山西王家岭3· 28透水事故
3月28日,山西省临 汾市乡宁县王家岭 煤矿发生透水事故。 153人被困井下,其 中115人成功获救, 死亡38人。
起草过程
1、从3月底开始调研
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等部门 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

2、5月14日张德江副总理听取汇报 3、10多次修改。国务院应急办具体指导协调,广泛征求了发展
改革委等27个部门的意见。
5、7月7日,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
6、7月19日,正式出台。
文件出台的四点考虑
(一)巩固安全生产形势。在新的历史时期,针对转变经济发展
方式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把安全生产 工作推向深入。
(二)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在经济回升向好的情况下,企业
规定轮流带班下井。”《指导意见》规定
“各类煤矿企业必须安排负责人和生产经营
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确保每个班至少有1名
负责人或生产经营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
工人同下同上。”
《通知》的三点不同之处:
1、扩大了带班的企业范围。 2、明确了带班的主体。 3、强化了带班责任。《通知》规定“对无企业负责人

解读国发23号文

解读国发23号文

8、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00”
“十个创新”与“十个强化”
(一)“十个创新”
《通知》的一些条文突破原有法律法
规的规定,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一)“十个创新”
1、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 检查;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 办。
落实地方和企业对国家投入的配套资金,研究提高危行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并适当扩大范围,加强道
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行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
5、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 制度。
规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
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 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 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 依据。
2001年12月30日上午,江西万载县一大型 港商独资企业——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礼花弹分厂发生特大爆炸,造成14人死亡, 61人受伤。据查,导致这起特大伤亡事故 的直接原因是礼花弹分厂零件车间装硝女 工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定,引起礼花 弹厂半成品库、成品库和生产厂区的接连 爆炸;另外,企业为了扩大产量,超员生 产,超量存放原料和成品,导致了爆炸的 升级。
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要把符合 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
9、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
规定提高赔偿标准,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工亡补助标准调整为
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精心整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国务院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涵盖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通知》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严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

中文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时间
国发(2010)23号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发文单位国务院
目录
1详细内容
总体要求
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技术保障体系监督管理
应急救援体系行业安全准入加强政策引导发展方式转变考核和责任追究
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1]。

安全标准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 T 9006解析

安全标准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 T 9006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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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的推行过程
安全标准化达标程序
成立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达标工作组 基础管理组、机械组、电气组、化工组、 消防组、车辆组、作业环境职业健康组等
学习标准、制定实施细则 资料准备及整改
自评验收
欠缺项整改
复自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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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考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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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 范》(AQ/T 9006—2010)解析
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 整合,淘汰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产能;
以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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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要求
用新的安全理念,在新的安全管理 体制中,以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为主要方法,以落实各行业安全标准化 规范为主要内容,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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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的产生背景
总的背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 件下的安全监督管理。其主要特征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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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的产生背景
观念不断更新 新的安全管理体制逐渐形成 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必须得到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变更需要明确
职责界限 企业安全文化的巨大差异应有一个底线 安全管理方法不断创新
部门的安全管理:交通部、建设部、国资委等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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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的产生背景
企业安全文化的巨大差异应有一个底线
经济性质的差异:国营、集体、三资、三来一补、 私营、股份等
发展历程的差异: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衰 退期
行业属性的差异:高危、中危、低危 经营现状的差异:赢利、持平、亏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1.坚决贯彻《通知》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以有效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和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措施,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打非治违、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技术进步、强基固本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露天矿山(不含型材矿)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全部安装使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控系统,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通过努力,力争到2013年底,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00人以内,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此基础上,要健全完善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以及各类安全技术规程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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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

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

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

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

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

“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

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

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

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

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

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

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

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

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0.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

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2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

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

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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