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劳动法关于婚假的最新规定
婚假多少天 最新婚假政策
2020年婚假多少天 2020年最新婚假政策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各个领域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比如结婚的时候,有法律规定的假期。
那2020年国家法定的婚假是多少天呢?一起来看看2020年最新的婚假政策吧!一、2020年婚假是多少天1.广东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已取消2.四川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已取消3.浙江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已取消4.北京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已取消5.上海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已取消6.陕西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7.新疆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8.云南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9.吉林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10.江苏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二、2020年最新婚假政策1.婚假天数我国2020年最新的婚假政策中,全国的法定婚假都是三天。
但是因为地区政策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大部分地区都取消了晚婚假,婚假一律只有三天。
不过国家还是鼓励晚婚晚育,所以晚婚的话有一些福利政策。
2.婚假工资在请婚假期间,工资是照发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带薪休假。
如果是在国企或者国家机关工作,还会有额外的晚婚假奖励。
婚假一般是三天,如果结婚双方不在一个地方,还有额外的路程假,路程假期间工资也是照发。
3.婚假条件想要请婚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两人是按照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其次,不管是二婚还是初婚,都是可以请婚假的。
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可以分开休。
以上就是2020年婚假多少天 2020年最新婚假政策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2020年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
2020年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二婚婚假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2017晚婚假正式取消2015年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当天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本次计生法修订,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调查,目前群众初婚初育年龄比以前明显推迟,北京等大城市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龄已经超过30岁。
婚育年龄推迟不仅使得现代女性的生育窗口期大大缩短,也造成了高龄产妇增多、不孕率提高、出生人口缺陷率增加等社会问题。
张春生表示,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婚假的具体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
在地方法未做明确修改之前,均应执行此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改变。
2017年上海婚假10天上海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最新劳动合同法婚假
最新劳动合同法婚假
劳动合同法规定,婚假是指劳动者因结婚而享受的休假。
根据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婚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婚假的天数
1. 在国内结婚的劳动者,可以享受3天的婚假;
2. 在国外结婚的劳动者,可以享受5天的婚假。
二、婚假的享受条件
1. 劳动者必须提供结婚证书作为证明;
2. 劳动者必须在结婚当天或结婚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请假申请。
三、婚假的薪资待遇
1. 劳动者在享受婚假期间,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2. 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请婚假而降低其工资或者其他待遇。
四、拒绝享受婚假的后果
1. 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放弃婚假权利;
2. 若劳动者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放弃婚假,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五、其他规定
1. 若劳动者的配偶也是同一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婚假;
2. 若劳动者在婚假期间需要延长休假,应当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并取得书面同意。
总体来看,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婚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结婚后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2020年劳动法婚假天数规定
2020年劳动法婚假天数规定劳动法对婚假的规定新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2017晚婚假取消至少7天的假期没了计生法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依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和福利,源自于1970年代起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
在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可享受晚婚假10天。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西藏:婚假3天+晚婚假7天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劳动法婚假规定2020是怎样的劳动法婚假规定变动有哪些0403
劳动法婚假规定2020是怎样的?劳动法婚假规定变动有哪些?因为我国婚假等相关福利都会随着我国国情而变动,做出很多适应时代的新规定。
所以今年的新人们也是对于劳动法婚假规定格外关注,想要从中找到今年自己婚假情况。
劳动法婚假规定2020《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新劳动法婚假规定是一个指导性的规定,具体适用起来则根据《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详细规定。
婚假工资: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
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
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2020最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变动(一)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此前,我国鼓励晚婚晚育,给予额外福利。
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础上,晚婚假可延长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则是在原有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例如在上海和北京,晚育假增加30天。
浙江为15天(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劳动法关于婚假工资的计算方法解释
劳动法关于婚假工资的计算方法解释劳动法是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中也规定了关于婚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下面将详细解释劳动法关于婚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以便更好地了解劳动者的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婚假的概念。
婚假是指劳动者因结婚而享受的休假,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婚假的天数和休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婚假的天数根据劳动者的工龄不同而有所区别。
对于工龄不满1年的劳动者,婚假为3天;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劳动者,婚假为10天;工龄满10年的劳动者,婚假为15天。
婚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婚假工资=劳动者的日工资×婚假天数这里的劳动者的日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休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具体计算方法可参考以下三种情况:情况一:劳动者在休假前12个月的工资没有变动。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日工资等于休假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休假前12个月的天数。
情况二:劳动者在休假前12个月中工资发生变动。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日工资等于休假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休假前12个月的工作天数。
情况三:劳动者在休假前12个月中有无工资或收入。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日工资等于休假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休假前12个月的工作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的婚假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劳动者的实际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休假期间发生了工资变动,劳动者有权享受更高薪酬水平,即劳动者的新工资可以作为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此外,劳动法对于婚假工资的支付时间也进行了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婚假工资应当在劳动者休假期间支付。
总的来说,劳动法规定了婚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劳动者的婚假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日工资来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变动情况而有所不同。
劳动者的婚假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应当在劳动者休假期间支付。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结婚期间的权益,并确保劳动者获得应有的休假工资。
2024年四川法定婚假多少天
2024年四川法定婚假多少天一、婚假是3天还是15天?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可享有3天法定婚假。
较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法定婚假为3天,具体规定如下: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
通常都按较长3天计算。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3天的婚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1.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
2.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4、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5、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
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婚假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国家法律和基本人情,让员工在结婚后三天有三天的婚假。
婚假国家规定2020湖北
婚假国家规定2020湖北婚假:3天产假:128天陪产假:15天晚婚假取消增加产假30天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删除了关于对晚婚晚育的奖励假期的规定。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据了解,此前草案中保留的晚婚假,经修改被删除,是为了与上位法,即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保持一致。
湖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1日起登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奖励假待遇。
元旦前已领证,还没有休婚假的,原则上按条例修改前执行,可享受晚婚假。
关于二孩根据《条例》,其中第十四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在“全面两孩”实施后,湖北省对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持结婚证、户口薄和双方居民身份证,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关于晚婚假此前“我省晚婚假不取消”的草案,在正式通过的文件中做了修改,删除了“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的内容。
湖北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15日延长产假的同时,16个省份也对男方休陪产假或护理假制度作出规定。
其中,最少的陪产假也有7天,最长的则多达25天。
16个省份中,天津、山东两地新计生条例明确,将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
上海方面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青海9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6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020年劳动法关于婚假的最新规定_细则_
2020年劳动法关于婚假的最新规定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20xx年劳动法关于婚假的规定最新消息劳动法有关婚假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各地区婚假规定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税局关于转发《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即[1980]劳总薪字29号文件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婚假规定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婚假规定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婚假规定发布时间:202X-12-30劳动法上的婚假是怎么安排的呢,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新劳动法关于婚假的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根据新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一、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
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3、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
4、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二、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婚假工资如何计算不少单位对婚假的时间和婚假的工资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网民询问,国家和上海市对此是否有统一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
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2020年婚假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2020年婚假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二婚婚假规定2017年上海婚假10天2017年北京婚假10天北京新计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2017年福建婚假15天福建新计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2017年山西婚假30天2017年河北婚假18天河北新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
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2017年辽宁婚假10天辽宁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017年青海婚假15天青海新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截止到目前,湖南、天津、广东、山东、浙江、安徽、江西、广西、湖北、宁夏、四川等地的新计生条例均没有对婚假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婚假天数与国家法律规定相一致,均为3天。
1、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带薪婚假再婚的劳动者,只要他们之间结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其与初婚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并无不同。
2020年劳动法关于婚假规定【标准】文档
2020年劳动法关于婚假规定【标准】文档Labor law of 2020 on marriage leave provisions [standa rd] document2020年劳动法关于婚假规定【标准】文档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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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产假期间公司不能扣发基本工资意味着奖金可以不给若是产假期间因没有实际工作奖金是可以不发的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
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
使用。
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湖南婚假国家规定
2020年湖南婚假国家规定关于《2020年湖南婚假国家规定》,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南省的婚假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湖南的婚假国家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
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延伸阅读:关于婚假的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
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没有提及婚假天数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原劳动部一xx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
法律规定公司员工婚假(3篇)
第1篇一、引言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婚假是保障员工婚姻生活、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制度。
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的婚假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对公司员工婚假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并提供相应的实施指南。
二、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婚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本人工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结婚而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婚假期间的工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结婚,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本人工资。
4.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该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婚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本人工资。
三、婚假时长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公司员工婚假时长如下:1. 一般员工婚假: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员工享受7天的婚假。
2. 晚婚员工婚假: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
对于晚婚员工,婚假可增加至10天。
3. 特别规定:部分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婚假时长有特殊规定,如北京、上海等地可享受15天婚假。
四、婚假工资1. 一般员工婚假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婚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本人工资。
2. 晚婚员工婚假工资:晚婚员工在享受10天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同一般员工。
3. 特别规定:部分地区对婚假工资有特殊规定,如北京、上海等地,晚婚员工婚假工资可享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实施指南1. 婚假申请:员工结婚后,应向单位提出婚假申请,并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婚假审批:单位应在收到员工婚假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批。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的婚假申请,单位应予以批准。
3. 婚假安排:员工在婚假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不影响单位正常运营。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
我国《新劳动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婚假规定做出了一些调整和完善。
婚假是指在劳动者结婚时享受的休假权利,是保障劳动者婚姻和家庭生活的一项重要福利。
根据《新劳动法》,劳动者结婚后享受的婚假期限为3天。
这3天的婚假可以连续休假,也可以分散休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同时,婚假期间对工资收入不产生影响,仍然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此外,根据《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婚假的计算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
过去,婚假的计算是根据实际结婚日期进行计算,从结婚当天起计算三天为婚假期限。
而根据《新劳动法》,劳动者结婚当天不计算为婚假,从次日起计算为婚假期限。
这一变化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休假安排。
此外,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选择不休婚假,而是选择延迟休婚假。
这一规定的出台,更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工作繁忙,无法抽出时间休婚假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将婚假延后休假,以后结婚后的某个时间再进行休假。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享受婚假的权利是应当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
劳动者应当在结婚前适当时间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婚假的申请,并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
双方应当共同商定休假时间,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休假的具体安排。
总结起来,根据《新劳动法》的婚假规定,劳动者结婚后享受的婚假期限为3天。
从次日起计算为婚假期限,婚假期间对工资收入不产生影响。
劳动者有权选择不休婚假,而是选择延迟休婚假,并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和达成协议。
这些规定的出台和完善,更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婚姻和家庭生活权益,提升了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2020劳动法对山东婚假的规定
2020劳动法对山东婚假的规定婚假3天原14天晚婚假已取消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新条例剔除晚婚晚育有关规定据介绍,为保持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法制统一,将原《条例》第十九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这是此次最重要的修改。
同时,新《条例》明确、具体规定了病残儿、收养、再婚等申请再生育子女的的条件,作为全面两孩政策的补充。
原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二十九条规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新《条例》中,删去了晚婚假奖励。
国家规定产假外再增60天另据记者了解,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而新《条例》出台后,今后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不论是一孩还是二孩,产妇都将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
领了独生子女证不追回奖励其中,为了弥补城镇部分人员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立法空白,新《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企业职工以外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新《条例》还规定,对于已经领取证书后再生育的,注销光荣证,停止享受有关的各种优待。
2020成都婚假最新规定介绍
2020成都婚假最新规定介绍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拟取消晚晚婚)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广东: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广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江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宁夏: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山东: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山西:婚假30天(已取消晚婚假)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西藏:婚假3天+晚婚假7天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已明文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因此,XX女士她的婚假工资应该这样算: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的,就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比如她的工资800元或1000元如果是经合同确定的,这就可以作为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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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劳动法关于婚假的最新规定2017年劳动法关于婚假的规定最新消息劳动法有关婚假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各地区婚假规定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税局关于转发《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即[1980]劳总薪字29号文件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
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工作日“第二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
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
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第二十四条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第四十八条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
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第四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
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
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第三十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第四十二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
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
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第三十一条(二)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资金照发。
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第三十五条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四天,晚婚、晚育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
农民夫妻晚婚、晚育的免去当年的无报酬农村用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第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
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增加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以及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0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会第31次会议通过)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第四十二条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
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农业人口,实行晚婚或晚育的,免去一方或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第三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第三十二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