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一标”认证奖补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实施方案
全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品牌化经营,积极推进“绿色农产品泉涌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x府办发〔x〕51号)和《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绿色农产品梵净山珍风行天下行动方案的通知》(x委办字〔x〕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不断提升质量、积极发展增量、稳步扩大总量”为目标,坚持政府推进与市场拉动相结合的发展机制,稳步推进认证,全面强化监管,不断加强基地建设、主体培育、市场拓展和宣传培训,实现“三品一标”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全区重点培育好“五个一”,即一批有规模的认证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一批有示范带动力的龙头企业、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公共品牌、一批有地域特色的集群产业、一批有质量保证的追溯管理平台,做到“产品认证与基地建设双增长,品牌与效益双提升”。
三、工作重点(一)开展集中认证,合理确定认证面积。
x年全区完成“三品一标”认定面积6.5万亩。
根据各乡(镇、街道)耕地面积及“三品一标”工作开展情况下达指导性计划。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下达的指导性计划,统筹安排和组织本辖区内“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二)认真排查统计,筛选确定认证企业。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安排和支持本辖区内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认证工作;要以水稻、马铃薯、花生、水果、蔬菜、畜、禽、蛋、水产等农产品和本地特色农产品为主导产品进行认证。
(三)统一组织人员,开展专门技术培训。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的通知
砚山县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为加快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打造“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高原特色农业四张名牌,全面推进砚山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进程,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砚山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三品一标”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申请奖励单位为:在砚山县辖区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等获证主体。
第三条奖励标准(一)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标志标识的单位,每个获证产品奖励2万元。
(二)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并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标志标识的单位,每个获证产品奖励3万元。
(三)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并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标志标识的单位,每个获证产品奖励5万元。
(四)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并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标志标识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5万元。
第四条奖励规则(一)农产品“三品一标”获证主体获得奖励的,在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或续期的,不再奖励。
(二)对同一产品获得多项认证的,按照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三)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领取奖金后,同一产品再获得更高层次“三品一标”认证的,则按照较高档次认证奖励标准补齐奖励金额。
(四)在本办法出台之前经过认证,并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标识标志的,可申请奖励。
第五条县农科局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的单位及产品名称。
第六条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资金每年由县级财政安排。
第七条奖励金申请审批程序(一)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由获证主体进行申报。
(二)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由农科部门提供),持获得的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标识标志订购合同等,于次年3月前向县农科局申请。
2023年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是农产品供给适配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安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实施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四大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总体部署,对标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比为目标,坚持绿色导向和标准引领,建立完善农产品品质保障体系、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优化农产品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升设施水平,扶持发展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县(市、区),加强品牌培育、建强营销渠道,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
通过产管并举、产销联动,不断提高农产品品质,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围绕农产基地建设,全市建设成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在全市范围内建设X个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X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
到“十四五”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到X个以上;围绕农产品品质提升,协助开展培优区域特色品种,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构建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协同推进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等级标准的制修订和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布局建设;围绕农产品消费促进,积极协助自治区在我市建立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展销专展,建立健全优质优价机制。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一、引言三品一标是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
在当前大力推进绿色食品生产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开始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
然而,如何合理利用这笔资金,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话题。
本文将讨论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
二、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适用范围三品一标奖补资金主要是针对生产企业生产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
这些产品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环保和健康价值,因此获得奖补资金的企业要把资金用于更好地推动这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三、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1.明确资金用途生产企业在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后,首先要做的是明确资金的用途。
可以将资金用于提高生产设备的技术含量,提升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可以用于开展市场宣传、销售推广和加强产品包装等;也可以用于加强产品质量监控、加强供应链管理等。
2.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生产企业要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明确资金使用的流程和标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可以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小组,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
3.注重项目的长期效益在资金使用计划中,生产企业需要注重项目的长期效益。
资金使用应该注重推动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形象的长期提升,而不是仅仅满足眼前的需求。
因此,资金使用计划应该将长期效益放在首位,培养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
四、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1.设立专项账户生产企业应该将获得的奖补资金设立专项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这样可以方便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和管理,避免资金被挪用或浪费。
2.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生产企业在执行资金使用计划时,应该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并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汇报。
对于可能会影响项目进度的突发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整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及时总结经验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生产企业应该及时总结经验,识别其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哎呀,说到三品一标奖补资金,这可真是个大新闻!你知道吧?这个“奖补”一出,很多生产企业眼睛都亮了起来。
这可是国家给的实打实的支持,是对那些专注质量、坚持绿色环保、努力创新的企业的一种认可。
可不是一般的小打小闹,这可是“含金量十足”的奖补哦。
拿到这笔资金,简直就像是中了“彩票”一样,企业一下子有了更大的动力和更强的竞争力。
所以,大家都急着想知道,这笔钱到底该怎么花,才能用得明明白白,又不浪费一分一毫。
想啊,这么一笔不小的奖补资金,怎么能随便花呢?得有个“使用计划”啊。
这个“使用计划”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枯燥无味。
要是你真这么想,可能就错了!这不是单纯的“把钱花掉”那么简单,更多的是在怎样运作资金,如何让这些钱发挥最大的效益。
企业拿到资金,首先就得规划一番,把这钱投到刀刃上,而不是花在一些无关痛痒的地方。
不然,三品一标奖补给你的机会就成了白给的,浪费了就真是得不偿失了。
质量方面肯定得跟上。
这是硬要求!像我们这种生产企业,得用这笔奖补资金升级自己的生产线,改造设备。
你想,设备老旧了,生产效率肯定上不去,产品的质量也难免打折扣。
钱用得好,就可以提升生产能力,改良产品质量。
比如,安装一条高效率的自动化生产线,省时省力又省成本,产品的质量还更有保障。
设备一升级,产品的质量自然就跟上了。
这个质量可不是说着玩的,产品一旦不合格,客户一退货,那就麻烦大了。
接着就是环保方面。
现在大家都知道,环保是头等大事!你要是敢在这方面掉链子,社会压力不说,企业本身也吃不消。
所以,这笔奖补资金的一部分,最好用来升级环保设施。
这不光是为了迎合,最重要的是从长远来看,绿色环保的生产模式,不仅符合大趋势,还能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
企业要想立足长久,环保绝对不能忽视。
拿奖补资金去改良废水处理系统,更新废气净化装置,这些都是值得的投资,换来的可是企业的“绿牌照”,让你在市场中游刃有余。
创新也是必须得提的。
农产品生产三品一标实施方案
农产品生产三品一标实施方案一、背景。
咱都知道,现在大家对农产品的要求那是越来越高啦。
不仅要吃得饱,还得吃得好、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三品一标”呢,就是咱农产品走向高大上的“通行证”。
“三品”就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一标”就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这就像是给咱农产品穿上了漂亮又有品质保证的新衣服,能让它们在市场上大受欢迎,还能让咱农民朋友的腰包鼓起来呢。
二、目标。
1. 短期目标(1 2年)让咱们村至少[X]%的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
这就像是给农产品做个基本的健康检查,保证没有有害的东西。
挑选出[X]种特色农产品,开始向绿色食品标准进军。
这就好比是让这些农产品开始上“进阶课程”,品质更上一层楼。
2. 中期目标(3 5年)争取有[X]个农产品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
这可就相当于农产品中的“贵族”啦,得精心培育。
成功申请[X]个农产品地理标志。
这是咱当地农产品的骄傲,贴上这个标志,那就是独一无二的地方宝贝。
3. 长期目标(5 10年)让咱们整个地区的农产品以“三品一标”为主流,形成一个响亮的农产品品牌,在全国甚至全世界都能打响知名度。
就像提到五常大米,大家都知道是好东西一样。
三、具体措施。
# (一)无公害农产品。
1. 生产环境改善。
先对咱们的农田来个大检查。
看看土壤有没有被污染,水源是不是干净。
要是有污染的地方,就像给生病的土地治病一样,采取一些措施,比如用生物修复的方法改善土壤,把污水治理好让水源清澈起来。
在农田周围多种些树,就像给农田建个绿色的围墙。
这些树可以挡住一些灰尘和污染物,还能让小气候变得更好,让咱们的农作物在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里生长。
2. 生产过程规范。
制定一个简单易懂的种植、养殖规范手册。
就像一本武功秘籍,不过是种庄稼和养牲口的秘籍。
比如说,种蔬菜的时候,什么时候施肥、施多少肥,用什么农药、怎么用,都写得清清楚楚。
让每个农户都能按照这个规范来操作。
定期组织培训,把大家聚在一起,就像开个农业大课堂。
【晨鸟】“三品一标”认证奖补实施方案(最新)(0003)
“三品一标”认证奖补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X 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X 办发〔X〕53 号)《中共X 市委X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X 委发〔X〕1 号)《X 市农业局X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 市绿色(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X 农发〔X〕214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托我县得天独厚的绿色生态的产业优势,大力推动“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巩固全国有机农业(X、茶叶)示范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X)标准化生产基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成果,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奖补对象全县范围内申报并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如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
三、奖补条件和标准(一)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奖补:1. 获得种植业无公害产品认证或续展的申报主体,给予每张证书奖补0.3 万元;2. 获得畜牧业、水产业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或续展的申报主体,给予每张证书奖补0.5 万元。
(二)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奖补:1. 首次获证,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1 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1 万元;2. 绿色食品认证期满三年,通过续展认证并规范使用标志的,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0.5 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0.3 万元。
(三)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奖补:1. 获得有机食品认证《有机转换证书》的每年奖励 1 万元;2. 首次获证,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 3 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 3 万元;3. 每满三年,连续规范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3 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 3 万元。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农产品和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对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农产品和食品进行认证,并给予“三品一标”认证奖补资金的政策支持。
三品一标是指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四大类别。
企业如果获得了三品一标认证,将享受到一定的奖补资金,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因此,作为一家农产品生产企业,获得了三品一标认证奖补资金,将会如何使用这笔资金,将成为企业管理者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二、获得资金的具体情况我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蔬菜种植和加工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西红柿、黄瓜等蔬菜产品。
我们自主研发了一种绿色无公害的种植技术,并且在产品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机食品的标准进行生产,这使得公司的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
同时,我们的产品所处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气候适宜、土地肥沃,这些都为我们的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奠定了基础。
最近,我们公司成功获得了上述三品一标的认证,获得了一笔丰厚的奖补资金,为了更好的使用这笔资金,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使用计划。
三、资金使用计划1. 提升生产基地设施我们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前的生产条件相对落后,小型化、低效率、低质量的生产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因此,我们计划首先使用一部分奖补资金对生产基地进行升级改造。
提升设施设备、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将会提高我们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增加我们公司的竞争力。
2. 进行产品包装升级产品的包装是产品品质的一部分,也是农产品竞争力的体现。
我们计划使用一部分奖补资金对产品的包装进行升级和改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
同时,我们将会研发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包装形式,从而加大市场宣传推广力度。
3. 提高产品销售和宣传我们计划使用一部分奖补资金用于提高产品的销售和宣传工作,包括广告宣传费用、市场开发费用等。
黔江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
黔江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我区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经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申报获得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以下简称“三品一标”)的,均可申报享受相应奖励。
第三条奖励标准:(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获得种植类、畜禽、水产养殖类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0.5万元。
(二)绿色食品认证。
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1.2万元。
(三)有机产品认证。
获得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农业部指定的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
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四条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获得认证后,在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续展的,奖励减半。
同一单位一年内同一个产品获得两种或以上认证的,按照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第五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的意见》(渝府办发〔2012〕72号)要求,“三品一标”认证情况纳入农业生产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将作为涉农资金项目申报的优先评选前置条件。
第六条奖励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填写《黔江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申请表》(附件),连同当年获得的认证(认定)证书原件及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件复印件,于次年6月30日前向区农委申请,经区农委审批后,在“黔江区农业农村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余杭区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实施细则.doc
余杭区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实施细则为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打造绿色生态品质农业,根据《中共余杭区委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富村惠农”三年行动(2018-2020)的实施意见》(区委〔2018〕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余杭区农业“三品一标”奖励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奖励对象全区具有一定规模以上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及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相关主体。
其详细认定标准见《关于印发<关于其他具有一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余农发〔2017〕84号)。
二、奖励条件(一)申报主体必须通过“三品”新认证;(二)申报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必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三)申报主体必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及绿色食品续展;(四)申报主体必须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三、奖励提升目的发展“三品一标”是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抓手,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竟争力,满足消费需求的重点工作。
针对我区“三品”认证面积增长缓慢、农产品优质不优价等现状,以“提质量、树品牌、增效益、促发展”为目标,通过奖励补助政策的提升,提高生产主体申报“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引导生产主体保持良好的生产管理规范,形成长效认证体系,从而促进绿色品质农业健康发展,打造绿色浙江品质农业排头兵。
四、评定程序(一)自愿申请。
对照评定标准,由农产品生产主体根据要求,自愿向所辖地的镇(街道)农业部门提出申报,递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推荐。
各镇(街道)农业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按照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
初审通过后,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镇(街道)公章后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区农业局农质监管科复审。
(三)复审认定。
经区农业局农质监管科复审,对通过复审的申报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下发拨付资金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奖励暂行办法(新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奖励暂行办法(新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5•【字号】四政办发〔2017〕119号•【施行日期】201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奖励暂行办法(新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四平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奖励暂行办法(新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5日四平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奖励暂行办法(新版)第一条为践行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开发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绿色农业、生态四平”战略目标,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质发〔2016〕6号),按照《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四发〔2016〕1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补对象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在本市区域内拥有固定种养殖生产基地,产品质量稳定,2017年6月16日以后通过农业部所属机构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组织;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的行业协会;按要求设立绿色食品专销区的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
第三条奖励标准(一)首次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奖励0.5万元,认证1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奖励0.1万元,最高限额为1万元;(二)首次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奖励1.5万元,认证1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奖励0.2万元,最高限额为3万元;(三)首次获有机食品认证的奖励2万元,认证1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奖励0.5万元,最高限额为4万元;(四)获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五)经审定授权的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建立绿色食品专销区(可按品类分别设区),销售我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达15种以上,并连续销售6个月的,一次性奖励3-5万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鼓励扶持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认证奖励措施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鼓励扶持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认证奖励措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20.08.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鼓励扶持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认证奖励措施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我区农业种植业、畜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建设,加大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开发力度,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特制定本奖励措施。
第二条在本区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自2020年起新获得农业农村部门“三品一标”认证的,均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奖励标准(一)获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对每个获证产品一次性奖励0.5万元;(二)获部级农业农村部门绿色食品认证的,对每个获证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三)获部级农业农村部门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对每个获证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四)获部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对每个获证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四条获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后,在有效期满后经复查换证或续展成功的,给予原奖励金额的50%,且只奖励一次。
第五条对同一单位或个人1年内同一个产品获得2种或以上认证的,按照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第六条监督管理(一)获奖单位或个人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农产品和企业的品牌形象,努力提高农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二)获奖单位或个人在认证有效期内被撤销认证的,已申领奖补的,予以追回。
(三)凡享受“三品一标”奖励的企业,从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十年内不得迁出平潭。
确需提前迁出的,应全额退还已经兑现的资助奖励资金。
(四)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行政审批局要严格审核,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奖励公平、公正、公开;区财政金融局负责奖励资金指标按时下达。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一、背景介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压力。
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在不断完善企业生产工艺的同时,各地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护地方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三品一标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代表了产品的质量、特色和信誉。
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认可和支持,也是对企业生产的肯定和鼓励。
二、获奖企业基本情况XXX生产企业是一家专门生产地方传统特色产品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品牌建设。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产品已经获得了三品一标的认证和奖励。
三、资金使用计划1. 购置先进设备企业计划将部分资金用于购置先进生产设备,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公司可以更好地控制生产过程,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口感,进一步提升竞争力。
2. 品牌推广和宣传企业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品牌推广和宣传,包括制作宣传册、展会参展、网络推广等。
通过宣传和推广,可以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提高销售额。
3. 产品研发和创新企业计划将部分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和创新。
通过不断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口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增加产品的种类和选择。
4. 培训员工企业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培训员工,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通过培训,员工可以更好地掌握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5. 建立销售网络企业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销售网络,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拓展销售市场。
通过建立销售网络,可以增加产品的销售渠道和覆盖面,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
6. 建立质量监控体系企业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监控。
通过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可以更好地控制生产质量,确保产品符合三品一标的标准和要求,提升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预期成果通过上述资金使用计划,企业可以实现以下预期成果:1. 提高产品质量和口感: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口感,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品一标项目奖补实施方案
三品一标项目奖补实施方案一、背景三品一标是指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商标。
三品一标项目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旨在提高农产品质量,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和产业升级。
为了进一步激励农民参与三品一标项目,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特制定本奖补实施方案。
二、奖补对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品一标项目参与者:1. 已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 积极参与三品一标项目推广和宣传的组织和个人;3. 在三品一标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奖补内容1. 项目宣传奖补:对于在三品一标项目推广和宣传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宣传奖补,资助其继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2. 产品质量提升奖补:对于在三品一标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效,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质量提升奖补,以鼓励其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3. 品牌建设奖补:对于在三品一标项目中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品牌建设奖补,资助其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
4. 综合奖补:对于在三品一标项目中综合表现突出,综合贡献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综合奖补,以鼓励更多的参与者积极投身三品一标项目。
四、奖补标准1. 项目宣传奖补标准:根据宣传效果和影响力确定具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 产品质量提升奖补标准:根据产品质量提升情况和效果确定具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 品牌建设奖补标准:根据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确定具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4. 综合奖补标准:根据综合贡献情况和效果确定具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奖补申请和评定1. 奖补申请:符合奖补对象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奖补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
2. 奖补评定:由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定,确定奖补对象和奖补金额,并公示结果。
3. 奖补发放:经评定确定的奖补对象,按照规定程序领取奖补资金。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我国的三品一标是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这些产品获得了三品一标认证,并符合相关生产标准与要求,对于获得认证的生产企业,将获得一定的奖补资金。
这些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如何合理利用这部分资金,不仅能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也可以对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企业可以将一部分奖补资金用于提高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
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不仅能够提高生产效率,还能够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同时,技术水平的提升也是企业发展的保障。
企业可以用奖补资金进行设备更新换代,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并针对企业的特点做出定制化的技术改造,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其次,奖补资金可以用于产品研发和创新。
不断创新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源泉,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后,企业可以投入更多资金用于产品研发,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企业可以组建专门的研发团队,加大对产品配方、包装、营销等方面的研发力度,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第三,奖补资金可以用于优化生产流程和改善管理。
企业可以通过引进高效的管理制度来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如引进先进的生产计划管理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和供应链管理系统等,从而实现生产过程的优化和流程的精简。
同时,企业可以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提高整体生产效率。
最后,企业可以将一部分奖补资金用于开拓市场和进行宣传推广。
企业可以通过扩大市场推广、提升品牌形象,加强产品的宣传和包装设计等手段,树立企业的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在使用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注重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效果的监督。
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团队,进行科学的资金分配和使用计划,确保每一分资金都能够得到最大的效益。
同时,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止奖补资金被挪用或浪费。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
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1. 引言1.1概述本文主要讨论生产企业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使用计划。
三品一标是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优质产品认证体系。
通过申请并符合相应条件,生产企业可获得相应的奖补资金,以促进其在产品质量、知名度、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提升。
1.2 文章结构文章分为五个部分进行论述。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会对文章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介绍;然后在第二部分,我们将详细阐述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概念及其获得条件;接下来,第三部分将探讨生产企业获得这一奖补资金的意义;第四部分将重点讨论使用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并包括设定目标与指标、合理分配资金用途及预算编制以及监督与评估机制建立等内容;最后,在第五部分中我们将介绍实施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的重要性,并提供数据收集与分析方法、评估指标设定以及持续改进策略制定等方面的建议。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生产企业在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后,合理规划和使用这些资金,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知名度和技术水平等目标。
同时,我们还将探讨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并提出实施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的方法和策略。
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旨在为生产企业提供有益指导,帮助其充分利用三品一标奖补资金,实现持续发展和创新。
以上为“1. 引言”部分内容。
2. 三品一标奖补资金概述:2.1 定义和背景:三品一标是指国家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环境标准的认证,其中包括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等三个方面。
为了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向高质量、高效益方向发展,加强农产品溯源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设立了三品一标奖补资金。
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的设立得益于我国农产品市场日益竞争激烈以及消费者对优质安全农产品需求的增加。
通过评选出符合相关认证要求的企业并提供经济支持,旨在鼓励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2.2 获得条件:为获得三品一标奖补资金,生产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三品一标”认证奖补实施方案(最新)
“三品一标”认证奖补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X办发〔X〕53号)《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X委发〔X〕1号)《X市农业局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市绿色(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X农发〔X〕2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托我县得天独厚的绿色生态的产业优势,大力推动“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巩固全国有机农业(X、茶叶)示范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X)标准化生产基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成果,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奖补对象全县范围内申报并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如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
三、奖补条件和标准(一)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奖补:1.获得种植业无公害产品认证或续展的申报主体,给予每张证书奖补0.3万元;2.获得畜牧业、水产业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或续展的申报主体,给予每张证书奖补0.5万元。
(二)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奖补:1.首次获证,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1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1万元;2.绿色食品认证期满三年,通过续展认证并规范使用标志的,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0.5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0.3万元。
(三)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奖补:1.获得有机食品认证《有机转换证书》的每年奖励1万元;2.首次获证,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3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3万元;3.每满三年,连续规范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3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3万元。
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实施方案
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我国农业部门提出了三品一标认证制度。
三品一标认证是指依据农产品的品种、等级、产地和生产加工工艺,对其进行认证,并给予相应的标识。
为了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奖励实施方案。
一、认证奖励对象本奖励实施方案适用于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以及个体农户经营的认证农产品。
二、奖励内容1. 资金奖励:对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按照其认证产品的品种和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资金奖励的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 税收优惠:对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幅度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 宣传支持:对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给予宣传支持,包括在农产品包装上标注认证标识、在农产品销售点进行宣传推广等。
4. 培训支持:对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提供相关的生产、加工、质量管理等培训支持,帮助其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三、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同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
四、奖励实施方式1. 申报程序:认证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可以在当地农业部门进行申报,提交相关认证材料和申请表格。
2. 审批程序:当地农业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确定奖励比例和金额。
3. 发放奖励:经审核批准后,地方政府按照规定的奖励比例和金额将奖励资金发放给认证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
五、奖励效果评估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奖励实施方案的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奖励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奖励政策,确保奖励政策的有效实施。
六、奖励实施监督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奖励实施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奖励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对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认证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予以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上海市“三品一标”奖补
上海市“三品一标”奖补政策名称上海市“三品一标”奖补一、政策依据《关于加快本市“三品一标”工作发展的意见》(沪农委〔2013〕36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三品一标”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3〕367号)二、支持方式/支持标准(一) 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1. 奖补依据:认证证书上载明的产量;2. 奖补标准:85元/吨;3. 奖补额度范围:无公害农产品奖补下限5000元,奖补上限30000元,绿色食品奖补下限8000元,奖补上限50000元;4. 限制措施:首次奖补金额为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出来数额的50%,三年以后续展换证的,再奖补50%。
(二) 有机农产品1. 奖补依据:认证证书上载明的产量;2. 奖补标准:85元/吨;3. 奖补额度范围:奖补下限10000元,奖补上限60000元;4. 限制措施:须同一获证主体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获得有机(或有机转换)认证证书后,一次性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出来数额的100%进行奖补。
(三) 农产品地理标志1. 奖补依据:登记证书;2. 奖补标准:每个登记证书奖补20万元。
三、申请条件奖补对象1.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获证组织2. 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在本市区域及江苏大丰地区、安徽皖南地区的上海市属农场拥有固定生产基地,产品(不包括纯加工的产品)质量稳定,且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并取得商标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3.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主体4. 获得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本市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奖补期限范围奖补期限范围是指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获得认证证书的“三品一标”产品。
市级财政每年对前一年获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首次获证的和续展换证的)予以奖补。
获证日期以认证证书或登记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品一标”认证奖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X办发〔X〕53号)《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X委发〔X〕1号)《X市农业局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市绿色(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X农发〔X〕2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托我县得天独厚的绿色生态的产业优势,大力推动“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巩固全国有机农业(X、茶叶)示范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X)标准化生产基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成果,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奖补对象
全县范围内申报并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如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
三、奖补条件和标准
(一)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规范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奖补:
1.获得种植业无公害产品认证或续展的申报主体,给予每张证书奖补0.3万元;
2.获得畜牧业、水产业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或续展的申报主体,给予每张证书奖补0.5万元。
(二)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奖补:
1.首次获证,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1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1万元;
2.绿色食品认证期满三年,通过续展认证并规范使用标志的,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0.5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0.3万元。
(三)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奖补:
1.获得有机食品认证《有机转换证书》的每年奖励1万元;
2.首次获证,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3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3万元;
3.每满三年,连续规范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在市级奖补办法规定奖补3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申报主体奖补3万元。
(四)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且规范使用标志的,按市级奖补办法规定执行。
四、奖补程序
(一)申报
符合奖补条件的申报主体,须于每年11月10日前填写申请表,并将有效法人证件、营业执照、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报县农业局。
(二)审批
经县农业局初审合格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农业局报县政府审定后拨付奖补资金。
五、奖补资金
奖补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X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二)本办法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