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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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系统规则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系统规则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2002年8月14日,国质检锅[2002]23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取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见附一)。

第三条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一、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一)A类:1、A1级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结构形式主要包括单层、无缝、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等);2、A2级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3、A3级系指球形储罐;4、A4级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

(二)C类:1、C1级系指铁路罐车;2、C2级系指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3、C3级系指罐式集装箱。

(三)D类:1、D1级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2、D2级系指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四)SAD类系指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品种围划分详见附二。

二、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 〉1.6Mpa的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 ≥300 mm 的管道;(3)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GA1(2)围以外的管道;(3)GA1(3)围以外的管道。

最新整理压力容器设计需要经过哪些单位批准?怎样进行压力容器设计的审批和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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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压力容器设计需要经过哪些单位批准?怎样进行
压力容器设计的审批和备案?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设计应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三类容器的设计,还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

压力容器的设计,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1)压力容器的设计,应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计算书,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文件上必须有设计、校对和审批人员签字。

设计总图除上述要求外,还必须有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文件上必须有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的编号和批准日期;
(2)通用性成套装置中的压力容器设计,必须经主管部门召开的设计审查会审查通过;
(3)第三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在完成审批程序后,应报送省、市、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申请流程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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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和管理办法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和管理办法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1001-2004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许可与监督管理规则Licesing & Administration Rugulation forDesign Certificate of Pressure Vessel(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5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 (3)第三章设计许可程序 (5)第一节申请与受理 (5)第二节试设计 (6)第三节鉴定评审 (6)第四节审批与发证 (7)第四章换证 (8)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9)第六章附则 (10)附件1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样式) (11)附件2 设计资格印章格式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保证压力容器的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压力容器设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取得《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样式见附件1)。

第三条《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一) A级:1.A1级(注1)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2.A2级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3。

A3级系指球形储罐;4。

A4级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

(二) C级:1.C1级系指铁路罐车;2.C2级(注2)系指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3.C3级系指罐式集装箱。

(三) D级:1.D1级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2。

D2级系指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四) SAD级:系指压力容器应力分析设计。

(注1):当只具备其中一项资格时,应当注明超高压容器或高压容器。

(注2):当只具备其中一项资格时,应当注明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

第四条《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发证。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习题.doc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规则》习题.doc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习题(包括《容规》设计部分内容)一、填空题:(15题)1、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_____ 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全国2、《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有效期满的设计单位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4年3、取得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应当对从事设计、审核的人员进行的技术培训。

经常性4、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压力容器设计单位 ______ 以上的从事设计工作的人员参加过压力容器技术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且有考核合格证明的,在换证鉴定评审时不再进行人员考核。

50%5、经专业考核合格的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在考核有效期内,如果参加2次以上(含2次)相关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换证。

免除考核6、A级、C级、SAD级压力容器主要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校核、审核、批准4级签署: D级压力容器主要设计文件(总装图、设计计算书)进行设计、校核、审核_____ 签署。

3级7、设计单位至少应有 ___ 正式版本的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一套8、设计换证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和发证。

鉴定评审9、提交《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查报告和o 质量保证手册10、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单位,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在______ 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5个11、对有特殊耐腐蚀要求的压力容器或者受压元件,例如存在晶间腐蚀、应力腐蚀、点腐蚀、缝隙腐蚀等腐蚀介质环境时,须在设计图样上提出相应的以及必要的热处理要求。

耐腐蚀试验方法12、压力容器最小厚度的确定应当考虑制造、、安装等因素的影响。

运输13、对于有均匀腐蚀的压力容器,腐蚀裕量根据预期的压力容器使用年限和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确定;同时还应当考虑介质流动对受压元件的冲蚀、等影响。

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是现代工业中广泛应用的装备,其设计许可规则的制定对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许可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1.设计规范: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等。

2.设计资质: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工作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设计背景和工程经验。

3.设计计算:压力容器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力学原理和相关的设计计算方法,如应力和变形计算、稳定性计算等。

4.材料选择:压力容器的材料选择必须符合相关的材料标准和规范,并经过合理的材料试验和选材分析。

5.安全系数: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考虑到使用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意外情况,合理确定安全系数,并进行相应的设计防护措施。

6.容器附件:压力容器的附件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能够保证与容器的配合和安装的可靠性。

7.劳动环境: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考虑到工作环境和人员的安全性和舒适性,通过合理的布局和装置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1.设计规范:压力管道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等。

2.设计资质: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工作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设计背景和工程经验。

3.管道材料选择:压力管道的材料选择必须符合相关的材料标准和规范,并经过合理的材料试验和选材分析。

4.管道设计计算: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流体力学原理和相关的设计计算方法,如流量计算、管道尺寸计算等。

5.安全防护措施:压力管道的设计必须考虑到使用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意外情况,合理确定安全系数,并进行相应的设计防护措施。

6.管道布局和支撑:压力管道的布局必须符合工艺流程和安全要求,并通过合理的支撑和固定措施确保管道的可靠性。

7.管道附属设施:压力管道的附属设施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能够保证与管道的配合和安装的可靠性。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许可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许可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许可压力容器是一种用于存储和输送压缩气体或液体的设备。

在设计和制造压力容器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设计单位的许可是制造压力容器的必要条件,以确保其设计符合相关的要求。

在压力容器的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需要充分考虑其承受的压力、温度、介质、材料等因素,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问题。

设计单位的许可是对其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认可,也是对其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的检验。

在申请设计单位的许可时,通常需要提交相关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以及质量体系文件等,以供审核和评审。

一旦获得许可,设计单位才能够向压力容器制造企业提供设计服务,为其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

设计单位的许可不仅是对设计单位自身的认可,也是对压力容器制造企业的选择和信任。

通过与获得许可的设计单位合作,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能够获得更加可靠和合格的设计方案,为其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设计单位的许可是压力容器制造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

只有通过严格的审核和评审,获得设计单位的许可,才能够保证压力容器的设计符合标准和要求,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

设计单位的许可是设计制造压力容器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首先,获得设计单位的许可意味着设计单位具备相关的技术实力和资质,能够设计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压力容器。

这不仅为压力容器制造企业提供了可靠的设计支持,也为用户提供了可信赖的产品保障。

其次,设计单位的许可还有利于提高整个压力容器制造行业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

通过对设计单位的许可严格审查,能够筛选出具备优良设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设计单位,促进良性竞争,提高整个行业的整体水平。

同时,这也有利于加强对行业中不合格设计单位的监管,保障压力容器的设计质量。

另外,设计单位的许可还可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获得许可的设计单位通常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为压力容器制造企业提供更加先进和可靠的设计方案,推动压力容器产品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性能的改善。

TSGR1001-2008_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R1001-2008_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中华人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1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计单位条件第三章设计许可程序第四章增项和变更第五章换证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附件A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级别附件B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附件C 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基本容附件D 设计单位各级人员基本条件附件E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模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例》定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第三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的划分见附件A、附件B。

第四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

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全国围从事许可围的设计工作。

《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的设计单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办或者未被批准换证的,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五条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

压力容器A级、C级和SAD级谈锋鸳瀣黼象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D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压力管道GA类、GC1、GDl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3
2 设计 D 类压力容器或 GB 类 GA2 级 GC2 级压力管道单位的专职设计人员总 数一般不得少于 7 名 其中 审批人员不得少于 2 名
3 同时设计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 上述相应类别 级别的条件须同时具 备
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建立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并且切实贯 彻执行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三 D 类: 1. D1 级 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 2. D2 级 系指第二类低 中压容器
四 SAD 类 系指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压力容器设计类别 级别 品种范围划分详见附二 二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 级别的划分
一 长输管道为 GA 类 级别划分为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 GA1 级
1 输送有毒 可燃 易爆气体介质 设计压力 P 1.6Mpa 的管道 2 输送有毒 可燃 易爆液体介质 输送距离 指产地 储存库 用户间的用于 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 20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 DN 300mm 的管道 3 输送桨体介质 输送距离 5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 DN 150mm 的管道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 GA2 级
2
第八条 设计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的批准 或审定 人员 பைடு நூலகம்核人员 以下简称设计审批人员 必须经过规定的培训 考试合格 并取得相应资格的 设计 审批员资格证书
第九条 设计审批人员的 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 由所在设计单位设计许可证批准 部门批准 颁发 有效期为 4 年
第十条 取得 A 类或 C 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 即分别具备 D 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取得 D2 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 人员 即分别具备 D1 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取得 GA1 级压力管道设计 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 即分别具备 GA2 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 审批资格 取得 GC1 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 即分别具备 GC2 级 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许可认证评审实施细则

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许可认证评审实施细则

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许可认证评审实施细则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压力容器已经成为生产和工业中不可缺少的设备。

同时,随着压力容器的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压力容器的用途和所承受的压力也不断增大。

为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得到相应的资格许可认证。

因此,如何进行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许可认证评审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要的。

一、评审范围和目的评审范围:对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单位的评估及核定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评审目的:为了保障压力容器在制造、使用、维护和淘汰等环节的安全可靠性,对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进行评审,指导其改进和提高生产过程技术管理水平,确保压力容器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评审机构和组织组织机构:由中国压力容器协会和国家压力容器技术委员会共同组织评审。

专业人员:评审人员由注册工程师、技术专家、材料科学和工程专家、焊接专家等行业内资格认证专业人员组成。

三、评审依据评审依据以《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评审细则》为标准,以国家压力容器产品标准、相应的规范、技术文件和应用的材料科学理论等为依据。

四、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拥有相应的技术、设备和场地条件。

3、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完备有效。

4、生产加工能力、检验和试验能力,符合标准要求。

5、人员素质符合要求。

6、质量保障措施符合标准要求。

7、符合消防安全及环保要求。

五、评审程序1、申请:申请单位向评审机构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审查: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调查核实。

3、现场检查:根据申请单位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设备、场所以及人员等情况。

4、意见交流:认定生产许可资格前需与申请单位进行交流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5、评审报告:评审机构根据检查和交流情况,撰写评审报告。

6、认定:认证委员会根据评审报告,可认定或不认定该单位的申请,同时会对申请单位所提意见进行答复,并指导申请单位改进及提高工作水平。

D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评审细则

D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评审细则

D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工作,确保压力容器的设计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审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从事D类压力容器设计的单位的设计资格许可工作。

从事压力容器设计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设计资格。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见附件1)。

计许可证》批准、颁发。

第五条《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当年,持证单位必须按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逾期不办或未被批准换证,取消设计资格,批准部门注销原《设计许可证》。

第六条取得《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可按批准的类别、级别、品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压力容器的设计工作。

第七条设计单位从事压力容器设计的批准(或审定)人员、审核人员(以下简称设计审批人员),必须经过规定的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的《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

第八条设计审批人员的《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由所在设计单位设计许可证批准部门批准、颁发,有效期为4年。

第九条取得A或C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即分别具备D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D2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即分别具备D1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第十条设计单位设计资格许可的具体审查工作、设计审批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由批准部门委托经备案的审查机构承担。

第十一条各类气瓶和医用氧舱的设计,按有关规定进行产品设计文件审批,不实行设计资格许可。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必须接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并应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保证设计人员保持应有设计能力,掌握相关的新知识。

第二章设计单位条件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切实可行的设计管理制度;4.有与设计级别相适应的技术法规、标准;5.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和场所;6.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绘图的能力,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应达到80%,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送图样和文字电子邮件所需的软件和硬件。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Qualification Licensing and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of Design Organizationfor Pressure Vessel and Pressure Piping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by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State Bureau of Boiler & Pressure Vessel Safety Supervision under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Document by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P.R.CNo. [2002] 235 by State Bureau of Boiler & Pressure Vessel Safety Supervision ——————————————————————————————————————Notice on issuance of “Qualification Licensing and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of Design Organization for Pressure Vessel andPress ure Piping”All Bureaux of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at grades of province, autonomous region or municipality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all sectors involved,In order to enhance the administration on the design of pressure vessel and pressure piping,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 has formulated “Qualification Licensing and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of Design Organization for Pressure Vessel and Pressure Piping”, which will be im plemented from Jan.1, 2003. Here it is printed and distributed to you for your implementation seriously. The original “Qualification Administration and Supervisory Regulation of Design Organization for Pressure Vessel” and “Qualification Licensing and Admi nistration Procedure of Design Organization for Pressure Piping” will be abolished at the same time.Should you have any question during implementation, please contact State Bureau of Boiler & Pressure Vessel Safety Supervision under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August 14, 2002Content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 (3)Chapter 2 Qualification of Design Organization (7)Chapter 3 Examining Authority (11)Chapter 4 Procedure for Qualification Licensing of Design Organization (12)Chapter 5 Supplement and Alteration of “Design License” (19)Chapter 6 Replacement of “Design License” of Design Organization (20)Chapter 7 Administration and Supervision (24)Chapter 8 Supplementary Articles (26)Attachment 1 Design License for Pressure Vessel and Pressure Piping (format) (27)Attachment 2 Classification of Categories, Grades and Sort Scope for the Design ofPressure Vessels (28)Attachment 3 Letter of Application for Design Qualification of Pressure Vessel andPressure piping (format) (29)Attachment 4 Regulation for numbering of design license of pressure vessel (34)Regulation for numbering of design license of pressure piping (35)Attachment 5 Format for the Seal of Design Qualification (36)Attachment 6 Letter of Application for Replacement of Design License for PressureVessel or Pressure Piping (format) (37)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Article 1 In order to enhance quality control and safety supervision on the design organization of pressure vessel and pressure piping so as to ensure the design quality of pressure vessel and pressure piping, this Regulation is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stipulations by “Provisional Safety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of Boiler & Pressure Vessel” and “Provisions on Safety Control and Supervisio n of Pressure Piping” as well as the function of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AQSIQ) granted by the State Council of P.R.C.Article 2 Design Organization of pressure vessel and pressure piping (hereinafter refers to design organization) shall have the corresponding grade of design qualification and shall obtain “License for the Design of Pressure Vessel and Pressure Piping” (hereinafter refers to the “Design License”, see at tachment 1).Article 3 Design is classified into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 and grades:(1) Pressure vessel1) Category A1.1 Grade A1, refers to high-high pressure vessel and high pressure vessel (structuralconfiguration mainly include single-layer, seamless, forge welding, multi-layer wrapping, strip winding, hot jacket and plate winding etc);1.2 Grade A2, refers to class III low- and medium pressure vessel;1.3 Grade A3, refers to spherical storage tank;1.4 Grade A4, refers to non-metal pressure vessel.2) Category C2.1 Grade C1, refers to railway tank truck;2.2 Grade C2, refers to road tank truck or tow truck with long hose;2.3 Grade C3, refers to tank container.3) Category D3.1 Grade D1, refers to class I pressure vessel;3.2 Grade D2, refers to class II pressure vessel.4) Category SAD, refers to analytical design of pressure vessel.Classification of categories, grades, sort scopes of pressure vessels is shown in detail in attachment 2.(2) Pressure piping1) Long transportation piping belongs to category GA, and is classified into:1.1 The long transportation piping belongs to Grade GA1 if it meets one of the followingconditions.1.1.1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toxic, combustible and explosive gas, with the design pressureP>1.6MPa;1.1.2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toxic, combustible and explosive liquid, with a transportationdistance (refers to the direct distance for transporting liquid product from production area or storage warehouse to the customer) ≥200km and with a nominal diameter DN ≥300mm;1.1.3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slurry, with the transportation distance ≥50km and with anominal diameter DN≥150mm.1.2 The long transportation piping belongs to Grade GA2 if it meets one of the followingconditions.1.2.1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toxic, combustible and explosive gas, with the design pressureP≤1.6MPa;1.2.2 Pipe beyond GA1 (1.1.2);1.2.3 Pipe beyond GA1 (1.1.3).2) Utility piping belongs to category GB, and is classified into:2.1 GB1: fuel gas piping2.2 GB2: thermodynamic piping3) Industrial piping belongs to category GC, and is classified into:3.1 The industrial piping belongs to Grade GC1 if it meets one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3.1.1 Piping for transpo rtation of extreme toxic medium as classified in GB5044 “Classificationof Health Hazard Grades for 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Toxic Substances”;3.1.2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combustible gas of Class I & II fire hazard and combustibleliquid of Class I fire hazard as classified in GB50160 “Code for Design of Fire Protection in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 and GBJ16 “Code for Design of Architecture Fire Protection”, and with the design pressure P≥4.0MPa;3.1.3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combustible fluid and toxic fluid, and with the designpressure P≥4.0MPa and the design temperature T≥400℃;3.1.4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fluid medium and with the design pressure P≥10.0MPa.3.2 The industrial piping belongs to Grade GC2 if it meets one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3.2.1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combustible gas of Class I & II fire hazard and combustibleliquid of Class I fire hazard as classified in GB50160 “Code for Design of Fire Protection in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 and GBJ16 “Code for Desi gn of Architecture Fire Protection”, and with the design pressure P<4.0MPa;3.2.2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combustible fluid and toxic fluid, and with the designpressure P<4.0MPa and the design temperature T≥400℃;3.2.3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non-combustible fluid and nontoxic fluid, and with the designpressure P<10MPa and the design temperature T≥400℃;3.2.4 Piping for transportation of fluid medium, and with the design pressure P<10.0MPa andthe design temperature T<400℃.Article 4 AQSIQ and the provincial Authority of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hereinafter refers to Authorization Dept.) are responsible for approval and issuance of “ Design License”, which shall be examined and approved on the principle of management at different grades.Article 5 “Design License” for pressure vessels of categories A, C, SAD and for pressure piping of category GA, grade GC1 (including category GA + category GB, grade GC1 + category GB, category GA + category GC, category GA + category GB + category GC etc) shall be approved and issued by AQSIQ. “Design License” for pressure vessels of category D and for pressure piping of category GB, grade GC2 shall be approved and issued by the provincial Authority of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Article 6 P eriod of validity of “Design License” is 4 years. At the year of exhaustion of effect, the design organization holding the License shall renew i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in this Regulation. Design organization rejected from delay renewing or unapproved of replacement of the License, shall be disqualified of design, as a result, the Authorization Department shall write off its original “Design License”.Article 7 Design organization obtaining “Design License” can proceed to design press ure vessels or pressure piping all over the country of the specified categories, grades and sorts as approved in the License.Article 8 People in the design organization in charge of reviewing and approval of the design of pressure vessel or pressure piping (hereinafter refers to Approver) shall be properly trained and pass examination, and shall be granted the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of Design Approver”.Article 9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e of Design Approver” shall be approved and issu ed by the department granting Design License to the design organization where such Approver is staffed. Its period of validity is 4 years.Article 10 Design organization obtaining the qualification for design of category A or category C pressure vessel and its design approvers shall be deemed as qualified respectively in the design and in the design approval of category D pressure vessel. Design organization obtaining the qualification for design of grade D2 pressure vessel and its design approvers shall be deemed as qualified respectively in the design and in the design approval of grade D1 pressure vessel. Design organization obtaining the qualification for design of grade GA1 pressure piping and its design approver shall be deemed as qualified respectively in the design and in the design approval of the relative categories of grade GA2 pressure piping. Design organization obtaining the qualification for design of grade GC1 pressure piping and its design approver shall be deemed as qualified respectively in the design and in the design approval of the relative categories of grade GC2 pressure piping.Article 11 Examining in detail on the design license of design organization as well as training and examination of design approver shall be undertaken by the inspection organization in registration entrusted by the Authorization Department.Article 12 For the design of various kinds of gas cylinders and oxygen cabins for medical use, the design documents for the product shall be examined and approv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no additional design license is required.Article 13 Design organization shall be subject to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by State Bureau of Boiler & Pressure Vessel Safety Supervision (hereinafter refers to the State Safety Supervisory Authority) under AQSIQ, and by the Safety Supervisory Authority of Boiler & Pressure Vessel which is under lead of the provincial or municipal Authority of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hereinafter refers to provincial or municipal Safety Supervisory Authority), and shall have its design staffs trained and examined regularly so as to maintain their capabilities of design and to inoculate them with new knowledge in this field.。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条件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条件

1.基本条件(1)配备与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设计、校核、审核、批准人员(注1);⑵具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3)具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出图的能力,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和硬件;(4)具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注1:审核与批准人员统称为审批人员。

2.人员2.1任职条件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校核、审批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能够正确使用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软件,由鉴定评审机构通过理论知识考试、设计答辩等方式,对其进行压力容器设计专业能力评价。

理论知识考试包括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使用中常见的工程实践知识、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法规标准等内容。

设计答辩时应当针对相应许可范围产品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或者试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及其所涉及的相关技术问题从基础理论、法规标准、技术要求、结构设计、制造加工、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

2.1.1技术负责人由单位主管设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压力容器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作出正确决定。

2.1.2批准人(2)能够正确运用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并且能够组织、指导各级设计人员贯彻执行;(3)熟知相应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对关键技术问题的处理能力;(4)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计审核经历及相关业绩;⑸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1.3审核人(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具有较全面的相应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够保证设计质量;(2)能够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能够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3)具有5年以上相应设计校核经历及相关业绩;⑷具有工程师职称。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1、总则1.1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规定而进行的法定性工作。

1.2为帮助有关人员了解与理解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评审的性质、内容、要求、程序,使评审工作正确实施,特制定本《指南》。

1.3本指南适用于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2、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简称《条例》)2.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2.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简称《规则》)2.6其他法规、规章、规范和行业标准等3、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单位的条件3.1基本条件3.1.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分公司性质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1.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1.3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审批人员;3.1.4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及其设计技术规定(具体要求见《规则》附件C;3.1.5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注:至少有一套正式版本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3.1.6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3.1.7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绘图的能力,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达到100%,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和硬件;3.1.8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3.2 技术力量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人员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3.2.1 D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5名,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3.2.2 申请单位各级设计人员条件按《规则》中附件D要求。

3.3 质量管理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则》中附件C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编制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技术规定、设计管理、技术有关记录表卡等。

特种设备安装资质问题

特种设备安装资质问题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一、设计单位许可:分为: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由总局实施许可的压力容器子项目包括1.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2.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3.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说明: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设计许可纳入制造许可(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除外),并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

2.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

无设计能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分包至持有相应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

3.取得分析设计的单位必须同时取得规则设计许可资格。

由总局实施许可的压力管道子项目包括长输管道(GA1、GA2),其中GA1级覆盖GA2级;由省级实施的子项目包括1.公用管道(GB1、GB2)2.工业管道(GC1、GC2、GCD)二、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其中总局实施的包括长输管道安装(GA1、GA2)的安装,其他的都是省局。

1.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B)2.公用管道安装(GB1、GB2)3.工业管道安装(GC1、GC2、GCD)注:1.锅炉安装许可参数级别。

A级覆盖B级。

A级是指额定出口压力大于2.5MPa的蒸汽和热水锅炉。

A级锅炉安装覆盖GC2、GCD级压力管道安装。

B级锅炉安装覆盖GC2级压力管道安装。

锅炉安装单位可以安装与锅炉相连接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除外,不受长度、直径限制)。

2.管道安装许可参数级别。

GC1级、GCD级覆盖GC2级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不单独进行许可,各类气瓶安装无需许可。

4.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可以设计、安装与其制造级别相同的压力容器和与该级别压力容器相连接的工业管道(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除外,且不受长度、直径限制);5.任一级别安装资格的锅炉安装单位或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均可以进行压力容器安装。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评审细则全文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评审细则全文

(3)协商并确认评审组的日程安排; (4)确认首次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与会议程序; 首次会议,受检单位参加人员应限定在有关单位领导、质保体系 的各级责任人员、部门负责人及设计单位评审的有关配合人员的范围 内; 首次会议可邀请企业业务归口主管部门的代表主持,若其未到 场,则由评审组长主持。 评审组按不同年代、容器类别、结构、材质等,提取至少 6 台具 有代表性的产品的档案资料(由检查组抽取 3 台,受检单位推荐 3 台), 受检单位应在分组评审前准备齐全。
附表一:评审组成员名单
附表二:设计单位各级设计人员概况表
附表三:设计单位的设计技术装备表
附表四:设计许可证有效期内设计压力容器数量统计表
附表五:设计许可证有效期内压力容器设计产品一览表
附表六: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评审产品清单
附表七: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评审评分表
附表八:压力容器设计资格换证评审理论考试名单
附表九:设计许可评审发现的重大问题确认单
评审组的组长对该组评审工作全面负责。每个评审组的组长和成
员的名单由工作部提出,并报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审批。 第六条 评审组长的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设计许可评审规定; 2、准备工作文件,给评审组成员安排工作; 3、全面负责本组的工作,并对工作负责; 4、对评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公正处置,并负责与受检单位沟
(二)设计单位评审工作内容 1、首次会议(一般控制在 1 小时以内) (1)主持人讲话,有关人员介绍。 (2)评审组长讲话 ●介绍评审组成员与分工 ●说明来意及换证评审的依据、方法、要求以及主要审查的重
点和内容 ●介绍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及评审组成员守则
(3)受检单位领导讲话; (4)受检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做五年来质保体系运行情况及迎检 准备情况汇报;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证与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证与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取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见附一)。

第三条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一、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一)A类:1、A1级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结构形式主要包括单层、无缝、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等);2、A2级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3、A3级系指球形储罐;4、A4级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

(二)C类:1、C1级系指铁路罐车;2、C2级系指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3、C3级系指罐式集装箱。

(三)D类:1、D1级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2、D2级系指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四)SAD类系指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品种范围划分详见附二。

二、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3)输送桨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2)GA1(2)范围以外的管道;(3)GA1(3)范围以外的管道。

(二)公用管道为GB类,级别划分为:1、GB1:燃气管道;2、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为: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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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
一、许可项目名称: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三、设计单位资格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设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
(三)有与设计相适应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装备和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能认真执行;
(六)有一定的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能够保证设计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学会、协会、咨询性公司、社会中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与设计、制造、安装无关的单位不能申请设计资格。

设计单位的具体许可条件见相关的设计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四、实施机关
下列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五、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包括申请、受理、试设计、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需要取得设计许可的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受理、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安全技术规范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试设计
对所申请的设计范围没有相应设计或者制造经历的,应当进行试设计。

试设计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四)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携带经批准受理的申请资料,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按照相应的规则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

具体的程序见设计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六、许可期限
(一)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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