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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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

话要点

XX年12月29日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松材线虫病预防除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市自199年秋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采取了彻底清理病死木、设置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树干注射松线光和加强松木流通管理等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有效地减缓了疫情扩散速度,减轻了危害损失,保护了森林资源和造林绿化成果。但是,就整体情况来看,由于松材线虫病具有早期诊断难、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快、防治难度大等特点,目前,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疫点仍在增加,发生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危害情况日趋严重。今年又新增了五个疫点乡镇,疫情已涉及长兴县、XX区、南浔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的17个乡镇,对我市近80万亩松林和一批风景名胜区及重点生态区的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和蔓延,不仅对我市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而且使我市的经济建设、外贸出口、群众生活、甚至社会稳定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我市发生

松材线虫病后,造成大量松树死亡,不仅松木不能正常利用,而且还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来进行除害处理。特别是长兴县、XX区被划定松材线虫病疫区后,农副产品、林产品的流通以及疫区山民收入受到了影响,同时,由于国外对来自疫区的松木包装材料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相关企业的商品生产成本大大增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下降,制约当地经济的发展,影响了我市的出口贸易和投资环境。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我市松林均具备病害发生流行条,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的形势还将日趋严重。主要原因有:一是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增加了松材线虫病的传播机率;二是频繁的国际国内贸易往来,增加了国内外病原传入的危险;三是受经济利益驱动,违法加工、偷运疫木现象仍还存在,加速了该病的扩散蔓延。特别是在防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对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侥幸心理和畏难厌战情绪,措施不力;有些地方对疫情监测责任性不强,发现不及时,贻误了防治时机;疫木管理不严,还存在非法经营、加工运输疫木的现象;同时还存在除治质量不高、除治工作粗放、组织管理不严、疫木及枝桠清理不净等现象,严重影响了防治工作的进度和成效。因此,如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遏制,我市松林资源将遭受毁灭性的灾害。各地要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预防除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

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二、狠抓落实,切实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力度

松材线虫病在我国发生危害日趋严重,已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吴邦国、温家宝、吴仪等中央领导同志都就松材线虫病问题作过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办《通知》精神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省政府最近又颁布了《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从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生态建设稳步发展的高度,指出了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重要性,对预防和除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当前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文。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通知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坚决遏止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的势头。

(一)理清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全市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病木封锁和管理;加大病木清理力度;大力推广先进的生

物、物理、化学防治措施。总体目标是严格控制疫情,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数量、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三项指标全面达到控制要求;未发生疫情的县力争不出现新疫点,一旦发现新疫点,立即控制;全面清理病枯死木,确保重点预防区不发生疫情。具体指标为:坚决控制XX市XX区、长兴县疫情,确保莫干山等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不发生疫情;松材线虫病监测覆盖率、经特批从发生区调运的松属植物及其制品源头检疫率、未发生区对报告和发现调入的松属植物及其制品复检率达到100%;监测和检疫(复检)准确率达到100%;疫木除害处理率和处理合格率达到100%。

(二)切实加强疫木管理,严格检疫检查。全市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严禁进行松木商品材采伐;未发生的乡镇,需进行松木商品材采伐的,必须经省林业厅批准,所采伐松木均按疫木管理。采伐疫木必须坚持以封闭处理为前提,由专业队组织实施。疫木利用必须做到定点加工,全程监控,确保安全。定向运输到疫木加工企业安全利用的疫木,必须落实专人押运,定时间、定路线运输。未经定点加工处理或除害处理合格的疫木及其成品、半成品,一律不准运出疫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疫区内经营和加工利用松木。林业部门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松木经营和加工单位的检查管理,依法取缔非法松木经营和加工。

各木材检查站、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点要严格检疫检

查,尤其是加强对松类包装材料的检疫检查。发现非法调运疫木的,必须依法扣留,就地进行除害处理,不能除害处理的必须及时烧毁。

(三)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松材线虫病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疫情监测网络,认真落实每年二次的定期疫情普查工作。毗邻地区、公路铁路沿线、城镇和厂矿周围要重点监测、定点监测。新发现异常枯死松树的,要立即采样鉴定,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

积极做好松材线虫病未发生区的防范工作。要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预防和保护工作,禁止松类植物及其产品进入保护区内。对调入境内的松类材料(主要是电缆盘、包装箱),有关单位要向当地林业部门报告,林业部门要及时进行全面复检,免收复检费用。要加快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引诱剂防治等实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到位

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XX”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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