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合领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仓储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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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煤炭仓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嘉祥合领煤业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20年1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煤炭仓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嘉祥合领煤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陆合领联系人王帅
通讯地址嘉祥县马村镇南陆庄村东
联系电话156****6333传真邮编272400
建设地点嘉祥县马村镇南陆庄村东
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2019-370829-59-03-093600
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524煤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800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150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0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6.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2020.3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根据市场需求,嘉祥合领煤业有限公司拟选址在嘉祥县马村镇南陆庄村东处建设煤炭仓储加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经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中“131、型煤、水煤浆生产、全部”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设计部门设计和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二、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煤炭仓储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是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用地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
本项目厂址位于村镇南陆庄村东路北,属煤炭仓储加工销售行业。
3、与南水北调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距离南水北调济宁段最近距离约14.5km,故本项目处于南四湖流域重点保护区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冲洗废水回用于生产,生产用水全部带入产品,抑尘用水全部损耗,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南水北调相关要求。
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本项目厂区位置中心坐标为:北纬35°29′2″、东经116°15′54″,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要求。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区位置关系图见附图5。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嘉祥县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污水、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清洗用水和降尘用水,依托厂区自备井;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嘉祥县未设置准入负面清单。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5、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
表1-1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情况
序号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
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
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
的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
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
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
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
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
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
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项目位置不在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
符合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
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
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
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
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
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
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
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已对照区
域环境质量目
标,深入分析预
测项目建设对环
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污染防治措
施和污染物排放
控制要求
符合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
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
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
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
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
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
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所在地资
源完全能够满足
本项目需求
符合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
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
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
本项目不属于环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