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教案
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
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一、前言商标代理人是商标申请、注册、监督等工作的专业人员,是商标执法和保护的重要力量。
为了提高商标代理人的专业水平,国家商标局举办了商标代理人培训班,本讲义旨在为学员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商标法律法规商标法律法规是商标代理人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
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商标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
1. 商标的定义及功能商标是商品的象征,是商品的名称、商号、特征、图案或者文字等。
商标的主要功能是界定商品或者服务,确保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来源,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2. 商标的注册条件商标注册的主要条件包括独占性、可识别性、可区分性。
商标的注册还需符合法定程序、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商标的注册程序和时限商标的注册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注册等环节。
商标注册的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作出注册或者驳回决定。
4. 商标的保护期限和方式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期地续展。
商标的保护方式包括停止侵权、给予赔偿等手段。
5. 商标的侵权行为和救济措施商标的侵权行为包括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伪造注册商标、散布假冒商标等。
商标的救济措施包括诉讼、行政投诉、仲裁等。
三、商标代理人的职责和权利商标代理人是商标申请人和商标权人的代理人,是负责代理商标申请、变更、无效宣告等事项的专业人员。
商标代理人的职责和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代理人具有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申请等权利。
2. 代理商标复审和无效宣告商标代理人具有代理商标复审、无效宣告等程序的权利。
3. 代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商标代理人具有代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等权利。
4. 代理商标侵权案件商标代理人具有代理商标侵权案件的权利。
5. 代理商标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具有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等权利。
四、商标代理人的操守和职业规范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循商标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从事非法代理活动。
商标代理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南
商标代理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南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商标代理人是一种专门从事商标注册和维护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帮助客户完成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续展等一系列商标事务。
随着国内外商标竞争的加剧,商标代理人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缺乏专业化的商标代理人,市场上存在很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从业者,这既不利于商标代理人的职业发展,也容易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为了提高商标代理人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商标代理队伍,培训已成为当务之急。
下面,我们将就商标代理人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探讨,希望能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一份指导。
一、培训内容:1. 商标法律法规:商标代理人首先需要深入了解国内外商标法律法规,包括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商标注册、商标维护、商标侵权等方面的规定。
2. 商标注册流程:商标代理人需要了解商标注册的流程和要求,包括商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注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商标检索分析:商标代理人需要掌握商标检索的方法和技巧,能够准确、全面地进行商标检索,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商标策略建议。
4. 商标案件处理:商标代理人需要具备处理商标案件的能力,包括商标异议、商标撤销、商标无效等各类商标案件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5. 商标保护知识:商标代理人需要了解商标保护的重要性,掌握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和打击措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商标保护服务。
6. 商标管理实务:商标代理人需要了解商标管理的各项实务操作,包括商标续展、商标变更、商标许可备案等常规操作方法和要求。
二、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商标代理人可以选择参加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培训机构或商标代理人协会举办的线下培训班,在系统学习商标知识的与行业内的专业人士交流经验,提升自身技能。
2. 在线培训:商标代理人也可以选择线上培训课程,通过网络学习商标知识,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3. 实习培训:商标代理人还可以选择到商标代理机构或知识产权律所进行实习,亲身参与实际工作,提升实战能力。
商标代理人培训讲义之五
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之五商标许可使用及合同备案商标局监督管理处魏崴第一节《商标法》中有关商标使用许可的规定ﻫ一、我国《商标法》对使用许可行为的规定ﻫ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作为许可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即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法》对商标使用许可行为的规范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规定许可双方保证质量的权利、义务。
《商标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规定在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及产品产地的义务。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三)规定强制备案管理。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二、新旧《商标法》中关于许可合同备案的异同2001年修改实施的新《商标法》于1993年《商标法》相比,注重的是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取消了对部分违法行为进行罚款的规定。
(一)《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对未报商标局备案的,取消了旧《细则》中关于合同双方未在3个月内备案、存查予以罚款1万元的规定,没有规定具体罚责.(二)《实施条例》对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而未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取消了旧《细则》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和撤销注册商标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只规定对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三、商标使用许可的意义ﻫ(一)保证注册商标的使用。
商标的法律意义是识别商标或服务的不同提供者,只有使用才能实现其功能,所以,商标法规定了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
因各种原因,有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可能不使用其商标,为了达到维持商标所有权,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这种使用方式也视为注册人使用,以次避免因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二)有利于商标所有人充分实现其所有权权能。
商标代理人培训讲义之二
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之二(商标审查准则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特殊标志的注册与保护)主讲人: 商标局审查五处何京萍第一节商标审查的新变化一、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改给商标审查工作带来的变化(一)取消审查意见书,增加部分驳回1、何谓部分驳回所谓“部分驳回”,是指当驳回理由仅涉及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驳回在该部分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其他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2、部分驳回是针对商品实行的。
当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多个时,理论上,商标申请可以分割为每个指定商品上的多个商品注册申请。
因此,对指定商品上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而在其他指定商品上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核准。
2、对被部分驳回的商标申请,如果申请人对驳回部分提出复审直至诉讼的,在终局裁定之前,被核准部分不予公告。
(二)驳回的绝对理由的变化1、《商标法》第十条一款一项“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这条是在原法第八条一款一项修改而来的,增加了“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禁止做商标的规定。
上述标志作为商标既有损国家尊严,又可能造成消费者对生产源的误认。
例如:“中南海”、“人民大会堂”等等。
2、《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四项“与表示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这一项是新增的内容,旨在禁止使用和注册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同时也规定了例外,经授权的可以使用,或者经授权的可以使用,或者经授权他人可作为商标注册。
如“3C”、“长城”等等。
3、对《商标法》第十一条一款一、二项的理解和适用。
这二项涵盖的情况一般称之为“描述性”标志。
修法后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增加了“仅有”、“仅仅直接”,显然对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有了改变。
2024版年度商标专业知识培训课件
商标作用
商标有助于消费者识别和记忆商品 或服务,促进品牌建设和维护市场 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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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构成要素
显著性
商标应具有显著性,便于消费者识别 和记忆。
合法性
商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 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非功能性
注册流程
包括商标查询、提交申请、受理通知、实质审查、公告期、注册证书等步骤。 在注册过程中,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费用。如遇驳回或异议, 申请人需及时应对和处理。
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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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利取得与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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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利取得途径
原始取得
通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经审查核准 后获得商标专用权。
信息共享
建立驰名商标信息数据库,实现全球 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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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打造驰名商标
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
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满足消费者需求,树立 良好口碑。
加大广告宣传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 度。
维护商标权益
培育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积极维权,打击侵权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 益。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形成独特的品牌文化和 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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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国际注册与海外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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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国际注册途径及优势
途径
通过马德里体系、单一国家/地区注册、欧盟商标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等方式进行国际注册。
优势
获得商标国际保护,防止抢注;简化注册程序,降低成本;统一管理,提高效率。
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
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新)(1-4)一、商标种类商标是区别商品与服务来源的标志。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商标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常见的方法是将商标划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两个类型,其中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又可以划分为一般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还可以按照下列标准进行类型划分:1、根据是否在商标局核准注册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2、按照感知方式可以划分为视觉商标、听觉商标(音响商标)与嗅觉商标(气味商标)。
视觉商标包括平面商标和三维标志(立体商标)两种。
目前,听觉商标和嗅觉商标在我国尚不能注册并获得保护。
3、按照商标权利主体数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单个所有人商标和共有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法律上已把这四种商标明确划分为注册商标的四个基本类型。
商品商标,顾名思义就是使用在商品上的商品标志,是相对于服务商标而言的。
服务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供服务时或在广告中用以区别其服务与他人服务的人所不同的标志。
习惯上,我们把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称为一般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的,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地位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控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二、申请人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后扩大了商标权的主体范围,赋予了国内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取消了过去对经营范围及药品、烟草、报刊杂志商标所需特殊要求的限制,同时允许共有商标注册申请。
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按所属国可以分为两种:国内申请人与国外申请人。
(一)国内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自然人自然人是人在法律上的称谓。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即公民。
商标培训课件
商标培训课件商标培训课件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对于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商标的重要性以及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等相关知识,商标培训课件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商标培训课件的内容和结构,以及商标培训课件的编写要点。
一、商标的定义和意义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多种形式。
商标不仅仅是企业的标识,更是企业品牌的象征和宣传工具。
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商标的注册流程商标的注册是保护商标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商标培训课件的重点内容之一。
商标的注册流程包括商标搜索、申请准备、申请递交、初审公告、实质审查、注册公告等多个环节。
商标培训课件应该详细介绍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帮助企业了解并顺利完成商标的注册。
三、商标的保护方式商标的保护是商标培训课件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商标的保护方式主要包括注册保护和非注册保护两种。
注册保护是指商标注册后享有法律保护,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商标权益。
非注册保护是指未注册商标也可以通过商标法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保护,如著名商标保护、不正当竞争保护等。
商标培训课件应该详细介绍商标的保护方式和具体操作方法,帮助企业制定有效的商标保护策略。
四、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商标的使用和管理是商标培训课件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商标的使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侵犯他人商标权益。
商标的管理包括商标的维护、更新、转让、许可等方面。
商标培训课件应该详细介绍商标的使用和管理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帮助企业规范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五、商标的案例分析商标培训课件可以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让企业了解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方法。
案例分析可以涉及商标的侵权案例、商标的注册被驳回案例等,通过分析案例,让企业更加深入地理解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要点。
六、商标的国际保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走向国际市场,商标的国际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2024年度-《商标培训》PPT课件
国际商标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商标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共同推动全球商标保护水平的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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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商标培训总结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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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重点内容回顾
商标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商标申请与注册实务
深入讲解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商标注册、保护、管理 等政策。
详细介绍了商标申请、注册流程及注意事 项,包括商标查询、申请文件准备、申请 提交、实质审查、注册公告等环节。
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03
初审公告
经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商标局将予以初步 审定并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期间任何人
均可提出异议。
05
02
申请文件准备
申请人需准备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04
实质审查
商标局将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实质 审查,包括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 具有显著性等方面的审查。
可读性
商标应易于阅读和发音,方便 消费者识别和传播。
色彩选择
合理运用色彩,增强商标的视 觉冲击力和辨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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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灵感来源及实现方法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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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4
灵感来源
从品牌故事、行业特点、目标 受众等方面寻找创意灵感。
头脑风暴
通过团队讨论,激发创意火花 ,收集多元化的设计想法。
借鉴优秀案例
参考成功商标的设计元素和创 意手法,进行创新和改良。
商标保护与维权策略
商标品牌建设与运营
重点阐述了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及维权策略 ,包括商标监测、异议、无效宣告、行政 诉讼等手段。
探讨了商标品牌建设与运营的策略和方法 ,包括品牌定位、品牌传播、品牌延伸、 品牌维护等方面。
2024版新版《商标基础培训》PPT课件
通过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商标管理工作,提 高工作积极性。
THANKS
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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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运用与品牌建设 策略
商标在市场竞争中作用
识别商品来源
商标是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的重 要标识,有助于消费者在众多商 品中快速定位并选择自己信赖的
品牌。
品质保证
商标代表着商品的质量和信誉,是 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和保证。
广告宣传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可用于 各种广告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品 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商标在不同文化和语言环 境下的认知和理解可能产 生偏差,影响品牌形象和 消费者认知。
跨境执法难度
跨境商标侵权行为的调查、 取证和执法面临诸多困难, 如跨国司法协助、证据收 集等。
国际注册和领土延伸制度
国际注册制度 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商标注册体系, 申请人可以一次性在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注册,简化 申请程序。
新版《商标基础培 训》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商标概述与基础知识 • 商标申请与注册实务 • 商标权保护与维权途径 • 商标运用与品牌建设策略 • 跨境贸易中商标问题探讨 • 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
01
商标概述与基础知识
商标定义及作用
商标定义: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 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光度和影响力。
经典案例分享:成功品牌打造之路
苹果
通过创新的产品设计、优质的用户体 验和独特的品牌形象,成为全球最具 价值的品牌之一。
星巴克
通过提供优质的咖啡和舒适的消费环 境,打造了独特的品牌文化和情感体 验,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咖啡品牌之 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专利行政保护标准化培训课件
商标定义及分类
商标定义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 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商标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按照使用对象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按照构 成要素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以及上 述要素的组合商标等。
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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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
建立全面的商标专利行政保护 管理制度,包括申请、审查、 异议、撤销等各个环节。
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和操作 指南,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 标准化。
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对 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 期检查和评估。
搭建统一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构建全国范围内的商标专利行政 保护信息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的
知识产权局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 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制定和实施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加强知识产 权培训和宣传等。
商标专利行政保护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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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商标专利行政保护工作 取得了显著成效,保护力度不断加 强,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02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侵权 假冒行为时有发生、维权成本高、 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需要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
培训内容与安排
培训内容包括商标专利基础知识、行政保护法律法规、执法实务与技巧、案例分析 与研讨等。
培训将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互动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 合,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培训时间、地点和参训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和取得 实效。
商标代理人培训讲义八
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之八商标规费缴纳及相关财务规定主讲人:商标局综合处赵洪志商标规费缴纳及相关财务规定一、商标规费的性质及其在整个商标局业务流程中的位置商标规费是商标业务申请人或者其代理机构在申办各类商标业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向商标局缴纳的费用;它属于国家财政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任何个人、机构在办理商标业务时必须贪污正确的履行此项缴费义务,采取欺诈手段拖延或不履行该义务将受到法律制裁。
商标规费缴纳属于商标形式审查中的一个必备要件,缺少它有关业务将不被接受或者不予受理,从而不可能进入到实质审查阶段。
二、商标规费缴纳方式1、申请人直接办理的缴纳方式(1)申请人直接到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事项,需要当时在收费窗口缴纳规费,具体形式有三种,现金、支票、和银行汇票,其中支票一般仅限于北京地区的企业且不可以借用他人支票,采用银行汇票缴付的异地企业一般需等三天时间才可办理相应手续,以便银行进行解汇。
(2)申请人办理异议、评审、国际注册等项业务,凡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有关的申请资料的,须通过银行汇兑(信汇和电汇)的方式缴付规费。
2、商标代理机构的缴纳方式(1)代理机构在办理有关商标业务之前,须通过其自己的开户银行,向商标局开立的银行账户汇划与其预计一定时期(按月计)业务量(包括各类商标申请业务和商标查询业务)相当的预付款,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补充,以免因余额不足被退文。
(2)预付款不能采用现金、支票、汇票及邮局汇款方式支付。
(3)预付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在商标局登记备案的名称相一致(4)银行汇款凭证上的用途应为商标规费。
三、商标局财务付款系统的运行方式1、直接受理方式:申请在通过受理窗口进行的相关形式审查后,贴码缴费、开具收据及时结算,从而完成形式审查。
2、机构代理的方式:电子财务对款系统通过财务对款模块,对商标代理机构报送的,已通过前期形式审查的各类商标业务申请件,进行对款操作;计算机系统先自动比较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余额和对款业务的余额,当预付款余额大于待对款业务的金额,系统将自动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余额中扣除相应款项,有关业务申请自动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商标代理人培训讲义五
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之五商标许可使用及合同备案商标局监督管理处魏崴第一节《商标法》中有关商标使用许可的规定一、我国《商标法》对使用许可行为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作为许可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即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对商标使用许可行为的规范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规定许可双方保证质量的权利、义务。
《商标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规定在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及产品产地的义务。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三)规定强制备案管理。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二、新旧《商标法》中关于许可合同备案的异同2001年修改实施的新《商标法》于1993年《商标法》相比,注重的是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取消了对部分违法行为进行罚款的规定。
(一)《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对未报商标局备案的,取消了旧《细则》中关于合同双方未在3个月内备案、存查予以罚款1万元的规定,没有规定具体罚责。
(二)《实施条例》对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而未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取消了旧《细则》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和撤销注册商标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只规定对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三、商标使用许可的意义(一)保证注册商标的使用。
商标的法律意义是识别商标或服务的不同提供者,只有使用才能实现其功能,所以,商标法规定了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
因各种原因,有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可能不使用其商标,为了达到维持商标所有权,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这种使用方式也视为注册人使用,以次避免因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
商标应用知识培训课程设计
商标应用知识培训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学生能理解商标的定义、功能及其在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
2. 学生能掌握商标的种类、构成要素以及注册流程。
3. 学生能了解商标侵权行为和维权途径。
技能目标:1. 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并评价实际案例中的商标问题。
2. 学生能设计出具有独特创意的商标,并了解申请注册所需材料。
3. 学生能运用网络资源,进行商标信息检索和初步的商标维权。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学生能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树立尊重他人智慧成果的价值观。
2. 学生通过学习商标知识,培养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
3. 学生在合作学习中,培养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增强对商业法律知识的尊重和信任。
课程性质:本课程为实用型学科,结合实际案例,使学生掌握商标相关知识。
学生特点:学生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对新事物充满好奇。
教学要求:教师应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将课程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学习成果,以便于后续教学设计和评估。
二、教学内容1. 商标基础知识- 商标的定义与功能- 商标的种类与构成要素- 商标的法律保护2. 商标注册与使用- 商标注册的条件与流程- 商标使用的规范与要求- 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准备3. 商标侵权与维权-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商标维权的途径与方法-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4. 商标策略与品牌建设- 商标策略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 商标与品牌的关系- 商标创意设计方法5. 教学内容安排与进度- 第一课时:商标基础知识学习- 第二课时:商标注册与使用讲解- 第三课时:商标侵权与维权案例分析- 第四课时:商标策略与品牌建设讨论本教学内容依据课程目标,结合教材相关章节,确保科学性和系统性。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进度,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和进度,以保障教学效果。
《商标专项培训》课件
经典案例解析
总结词
深入剖析经典案例,掌握商标注册和 保护的核心原则与策略。
详细描述
LV商标维权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品 牌形象,打击侵权行为,确保市场份 额。
详细描述
宝马商标侵权案:成功维权,确保品 牌形象不受侵犯,维护市场份额和消 费者利益。
详细描述
腾讯商标布局策略:多元化、前瞻性 的商标布局,为品牌发展提供有力保 障。
CHAPTER 04
商标案例分析
成功案例分析
总结词
通过成功案例学习商标注册和 保护的策略与技巧。
详细描述
苹果公司商标保护策略:通过 商标注册和维权,确保品牌形 象不受侵犯,成功打击侵权行 为。
详细描述
阿里巴巴商标布局:多元化、 全球化的商标布局,为品牌发 展提供有力保障。
详细描述
可口可乐商标设计:独特、易 记的商标设计,强化品牌形象
CHAPTER 03
商标风险防范
商标侵权风险
商标侵权风险概述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 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反向假冒注 册商标等。
侵权风险的防范措施
《商标专项培训》ppt 课件
目录
• 商标基础知识 • 商标保护策略 • 商标风险防范 • 商标案例分析 • 商标未来展望
CHAPTER 01
商标基础知识
商标的定义与功能
总结词
理解商标的定义和功能是进行商 标培训的基础。
详细描述
商标是一种标识,用于区分不同 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商标具有多种功能,包括品牌识 别、品质保证、广告宣传等。
商标代理人培训讲义之七
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之七商标异议程序讲义商标局异议裁定一处郭连连相关法律法规:《法》第9—16条、第30、33、第34条第二至第三款;《条例》第5条、第22、23条。
第一节商标异议制度概述一、商标异议制度的概念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商标局撤消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由商标局依法进行裁定的制度。
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被异议人,该初步审定的商标为被异议商标。
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使商标注册程序处于公开的状态,有利于在先权利人(含在先注册商标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商标异议制度设立的目的(一)保护商标权利人和其他在先权利人的利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法的立法宗旨,商标局通过实质审查并依据《商标法》第28条、29条规定,驳回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
但在先注册商标和申请在先商标的权利人可能对商标局的审查结果存在不同意见,认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在后商标侵犯了自己的权利。
商标异议制度的设立为在先商标权利人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和保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程序保障。
商标法还保护其他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专利权等,在商标审查过程中难以判断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对于此类纠纷,只能通过商标异议程序加以解决。
此外,商标异议制度在保护驰名商标、禁止抢注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禁止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恶意注册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保护消费者利益通过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尽量避免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出现,从而使消费者免于混淆。
商标审查虽然也是以普通消费者的注意力为标准,但审查中的判断只是一种可能性判断,而非事实上的判断。
商标局认为不属于类似的商品或者不近似的商标,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消费者可能认为构成类似商品或者近似商标。
商标异议制度的设立就是给予消费者以表达自己主张的机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在市场上与其他商标相混淆。
商标代理人培训讲义之三
商标代理人培训讲义之三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之三商标变更、续展、转让及商标权质押主讲人:商标局变更续展处付勇军第一节注册商标和注册申请的变更《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其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申请,这是法律规定注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该义务的,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其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后,可以办理变更手续,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项权利,申请人可以申请变更,也可以不申请变更。
一、变更申请的种类根据申请变更内容的不同,变更申请分为以下四类:(一)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和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名称改变后,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承继其商标权。
否则,当注册人行使其权力时,就不能有效证明该商标为自己所有,其商标专用权就不能及时得到保护,因为法律只承认原名义注册人享有商标权。
但是这种更改仅限于注册人称谓和地址的改变,与商标权的内容无关,这种变更是在商标属于同一注册人所有的情况下发生的,不存在商标权力的转移,其结果是注册人的名称有所变化,但商标权力是连续的。
(二)变更商标代理人按照《商标法》第二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注册人或者申请人需要变更其商标代理人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
商标代理人变更后,有关该商标或申请的驳回、注册异议、争议和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等事宜,商标局将通过变更后的商标代理人通知注册人或申请人。
培训体系商标法培训讲义
(培训体系)商标法培训讲义商标法培训讲义壹、商标的基础知识_.什么是商标?商标是生产运营者于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_.商标的特征⑴商标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商品的生产者、运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
⑵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
⑶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⑷商标的构成要素具有可识别性。
商标的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_.商标的作用⑴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示作用。
⑵商品或服务质量的监督作用。
⑶商品或服务选购的指导作用。
⑷商品销售的广告作用。
_.商标的分类⑴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标按照其使用的对象不同进行分类,能够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生产运营者于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
服务商标是服务性行业所使用的区别标志,即提供服务的人于其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标志。
“香格里拉”、“肯德基”、“麦当劳”属于服务商标。
⑵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及组合商标。
商标按照其构成商标图案的形态分类,能够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及组合商标。
文字商标,即以文字构成的商标。
图形商标,是指由平面图形构成的商标。
字母商标,是指由字母构成的商标。
数字商标,是指由表示数量的数字构成的商标。
三维标志商标,即立体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几种不同的颜色按照壹定的规则组合而成的商标。
组合商标,即是由上述各种要素组合组成的商标。
⑶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
商标按照其使用者的不同进行分类,能够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
制造商标,亦称生产商标,是商品制造者所使用的商标。
销售商标,又叫商业商标,是商品运营者所使用的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于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于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商标代理人培训讲义之六
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之六商标的管理与保护商标局案件指导处陈文彤第一节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使用的管理是由国家指定的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行为的管理。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以任何方式使用注册商标或未注册商标时,不仅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加强对商标使用行为的管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和良好的商标法律秩序。
一:注册商标使用行为的管理对注册商标使用行为的管理,主要是围绕保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和维护商标法律秩序的目的来进行的。
商标注册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为了维护这个权利就要相应的承担一定的义务,否则可能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
(一)使用注册商标不得实施的四种行为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如改变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等,应当重新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如果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改变后,仍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加注注册标记,即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在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过程中,对注册商标的改变,主要是指在不改变原商标本质特征前提下的改变,经改变后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仍属于近似商标。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正如注册商标权利的产生必须通过商标局核准授权一样,注册商标权利的转移也必须通过商标局的批准才能实现。
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不仅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触犯了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必须加以禁止。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对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要求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其注册商标。
(使用的内涵、证据问题)(二)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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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人培训班培训讲义之一商标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申请处魏宁一、商标种类商标是区不商品与服务来源的标志。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商标能够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常见的方法是将商标划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两个类型,其中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又能够划分为一般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还能够按照下列标准进行类型划分:1、依照是否在商标局核准注册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2、按照感知方式能够划分为视觉商标、听觉商标(音响商标)与嗅觉商标(气味商标)。
视觉商标包括平面商标和三维标志(立体商标)两种。
目前,听觉商标和嗅觉商标在我国尚不能注册并获得爱护。
3、按照商标权利主体数量的不同还能够分为单个所有人商标和共有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法律上已把这四种商标明确划分为注册商标的四个差不多类型。
商品商标,顾名思义确实是使用在商品上的商品标志,是相关于服务商标而言的。
服务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供服务时或在广告中用以区不其服务与他人服务的人所不同的标志。
适应上,我们把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称为一般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的,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地位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控能力的组织所操纵,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二、申请人商标法及事实上施条例修改后扩大了商标权的主体范围,给予了国内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取消了过去对经营范围及药品、烟草、报刊杂志商标所需专门要求的限制,同时同意共有商标注册申请。
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按所属国能够分为两种:国内申请人与国外申请人。
(一)国内申请人要紧有以下几种情况1、自然人自然人是人在法律上的称谓。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即公民。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也确实是讲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权利申请商标注册;因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人《民法通则》中“法人”的定义是如此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二)外国申请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按照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能够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
关于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办理申请手续时视同国内申请人;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则应当托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有一点需要注意,尽管商标法中只提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能够依据相关规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但实践中,外国其他组织同样能够申请。
(三)共同申请人除了单一申请人外,依照《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共同申请人中能够全部是国内申请人或全部国外申请人,也能够既有国内申请人,也有国外申请人。
实践中,在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它相关事项,办理手续的,港澳地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申请人是参照“外国申请人”办理的。
三、商标注册申请所需书件及要求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均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于2002年9月19日公布的文件格式(《商标公告》2002年第四十三期增刊),之前的申请书式同时废止。
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依照商标法及事实上施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
(以上要求在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程序中将不再赘述)(一)《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印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书上应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申请人名字后应标注其身份证号码。
国外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填写,而不同意用其它文字填写,如申请人所属国的文字(非中英文)。
托付代理的,申请书上能够不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由申请人签字,但必须加盖代理组织印章,同时代理人应当签名。
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具体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及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在附页中列出(不需要填写地址),同时应在申请书首页声明该申请为共同申请。
代表人在首页盖章或签字,其它共同申请人都必须在申请书附页盖章或签字。
商标局在以后的程序中将只与代表人联系,代表人的行为将被视为已征得所有共同申请人的同意。
(二)证明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托付代理的,由代理组织负责查验原件)。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自然人能够填写实际地址)。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3、申请人为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该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4、申请人为行政机关的,应提交上级主管机关关于设立该机构的证明文件。
(三)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稿1份),并在申请书上的指定位置粘贴商标图样一张(指定颜色的贴彩色图样)。
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用照片代替,雪茄烟商标注册的,提交的商标图样能够与烟标示物同等大小。
由于现在所有的申请件都要经扫描录入计算机,因此要求图样一定要清晰、黑白反差明显,没有任何模糊的地点。
关于指定颜色的商标所需要提供的黑白稿,申请人往往只是简单地把彩色图样复印一下就附上,经常不清晰。
因此,黑白稿应另行制版,制作一张清晰的黑白图样。
(四)几种专门类型商标1、三维标志(立体商标)以三维标志(立体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加以声明,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即提供该标志的整体效果图。
图样中画面的数量能够依照立体标志的形状而定。
能够是该立体图形的主视图,也能够包含其六视图中立体图或几个视图,但必须制作在一张纸上,同时满足前述规格大小的要求。
2、颜色组合商标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字讲明,如标明色标。
3、人物肖像商标以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须提交肖像权人同意申请人以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声明,并将附有该肖像的声明经公正机关公正。
(五)商标讲明商标是外文或包含外文,应当在申请书上“商标讲明”一栏加以讲明。
假如外文是无含义字母组合,应讲明其无含义;假如由有含义的外文组成,应讲明其要紧含义,不要把有含义的外文讲成是无含义的字母组合。
有些商标的组成,不仅商标是外文而且还附带一些类似广告或讲明性的文字,要在商标讲明中一并讲明。
假如所报商标包含中外文的美术体或草写体等字体,应当讲明该文字的规范写法,以便审查员辨认。
商标图样中有需要放弃专用权等类似问题的,应当在该栏中予以声明。
六)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商标名称和服务项目的填写是否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一个特不重要的环节。
它不仅决定申请能否被顺利受理而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而且关系到所申请商标的专用权的爱护范围。
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采纳《商标注册商品的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八版,同时商标局依照上述分类表修改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申请人应当依照上述分类表和区分表填写商品和服务项目;填写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所填商品/服务的数量填写顺序号。
申请商标注册的,一份申请限制在一个商标一个类不,不同类不的商品或服务,应提交不同的申请。
关于没有列在分类表中的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要幸免使用模糊不清、过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不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并参照以下原则:1、商品分类原则(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用途进行分类,同时兼顾商品使用的原材料、操作方式以及生产部门、销售渠道和商品消费适应等;(2)原料、未加工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料进行分类(例如,金属建筑材料6类,非金属建筑材料19类);(3)成品或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假如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要紧原材料进行分类(例如加鱼米饭30类);(4)商品构成其它商品一部分,并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分在一类(例如电话机听筒与电话机同在9类);(5)专用于盛放商品的盒、箱之类的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例如高尔夫专用球袋和高尔夫球分在同一类28类)。
2、服务项目的分类原则(1)服务原则上按照服务分类名及其凝视所划分的行业进行分类;(2)出租业的服务,原则上与通过出租物所实现的服务分在一类(如出租电话机,分在38类);(3)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和服务原则上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事物归于同一类不,例如运输咨询39类,商业治理咨询35类,金融咨询36类,美容咨询44类。
以电子方式(例如电话、计算机)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阻碍这种服务的分类。
3、一些国内外的新产品、新潮的商品难以分类的,一定要附送商品讲明书,包括该商品的要紧组成部分、功能、用途等,并尽可能附送商品的实物图片。
4、对商品或服务名称的翻译应当准确、简单明了,特不是专业性较强的商品或者服务名称,用词应当尽量规范并符合我国适应。
国外的一些商品名称往往冠以专门长的定语或者修饰语,专门容易出现不规范、不具体甚至跨类的情况,关于这种情况,代理人不能仅仅起一个翻译的作用,应当认真琢磨商品,使其能划分在合适的类不,同时规范、具体。
四、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申请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的,除满足前述差不多要求外,还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同时附送主体资格证明及该商标的使用治理规则并符合以下规定:(一)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是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而不是通常的生产者或经营者。
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讲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讲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托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还应附送该集体商标的使用治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