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与各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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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自2024年以来已连续10年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

然而,由于能源的高消耗和排放,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中国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二、目标设定1.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减少能源消耗。

2.二氧化碳排放量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3.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源结构的绿色化和低碳化程度。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1.加强节能减排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并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行业的限制力度。

建立相关奖惩机制,激励企业和个人节能减排。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研发高效节能产品。

2.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能源利用效率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能源节约意识。

鼓励居民和企业采取主动措施,如购买节能设备、合理使用能源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加大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等新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

鼓励企业采用新能源发电和运输方式。

加强对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

4.推广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加强对建筑行业的规范,提倡绿色建筑的建设标准。

鼓励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推广低碳交通方式,如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

5.提高工业能效和产品能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和指导,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和设备的更新。

推广能源管理体系和节能标准,提高工业能效。

加强对产品能效的监督,实行能效标识制度。

6.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监测和评估体系建立全国范围内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监测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定期进行能源消耗和减排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

四、预期成效和前景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预计能够实现以下目标:1.能源消耗总量和温室气体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国际水平。

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是按照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和发展要求制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为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政府、企业和公众需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二、总体目标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节约能源的基础上,降低排放强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具体目标如下:1. 能源消耗总量降幅:力争到2020年,能源消耗总量比2005年减少20%。

2. 温室气体减排:力争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减少40%。

3. 资源利用率提升:力争到2020年,资源利用率提高15%。

三、重点工作1. 提高产业能源效率在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产业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强度。

政府将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采用节能技术、设备和系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 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政府将制定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建设风电、太阳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项目,推动清洁能源向主力能源地位转变。

3. 实施节能措施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能意识。

推广节能灯具、节水器具等节能产品的使用。

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政府还将制定相关标准和政策,鼓励企业推行节能措施,节约能源。

4. 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数据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了解各行业、各企业的能源消耗和排放情况。

政府将加强统计数据的监测和分析,为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企业需要加强自身数据的统计和报告,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保障措施1. 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法制保障。

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经济刺激政策、财税政策、技术支持政策等,引导和推动各方积极参与,并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

2. 强化监管和执法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惩处,并及时公开曝光。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第1篇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背景及目标“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节能减排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制定本方案。

方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到2015年,全国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6%,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10%、10%、10%。

2.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节能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主要任务(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2. 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转移。

3.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二)加强节能降耗1.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

2. 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加强节能监察,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

(三)推进污染减排1. 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污染物减排工程。

2.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3. 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循环经济。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 成立“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国节能减排工作。

2. 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完善政策体系1. 完善节能减排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

2. 制定有利于节能环保的价格、收费政策,激励社会节能减排。

(三)加强执法监管1. 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2. 加强节能减排监测、监察、考核,确保任务完成。

(四)强化科技支撑1. 加大节能减排科研投入,推动关键技术攻关。

2. 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提高技术普及率。

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安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坚持强化目标约束,把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形成推动转型发展的倒逼机制。

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坚持强化工程措施,增强污染减排能力,提高污染减排绩效。

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与清洁生产,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

坚持管理与引导相结合,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0.3万吨、10.09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97.3万吨、11.20万吨分别下降7.2%、9.9%(其中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下降6.5%,农业排放量下降8.3%;氨氮: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下降9.8%,农业排放量下降10.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0.5万吨、82.0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53.8万吨、90.9万吨分别下降6.1%、9.8%。

二、重点任务(一)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形成与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能力。

积极实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完成6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0万吨/日。

配套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完成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启动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工程。

积极推进200个左右特色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重点流域重点建制镇。

重点建设省辖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各省目标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各省目标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各省目标“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各省目标一、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分别下降10%。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三)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各行业。

各地区要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

(四)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以及分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于2011年8月3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发〔2011〕26号印发。

《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方案》附有“十二五”各地区节能目标等5个附件。

一、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分别下降10%。

附件:1.“十二五”各地区节能目标2.“十二五”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3.“十二五”各地区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计划4.“十二五”各地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计划5.“十二五”各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附件1“十二五”各地区节能目标备注:“十一五”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除新疆外均为国家统计局最终公布数据,新疆为初步核实数据。

编辑本段附件2“十二五”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单位:万吨备注: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8%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347.6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221.9万吨),实际分配给各地区2335.2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214.6万吨),国家预留12.4万吨,用于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

“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 号)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国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解放军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资委、中直管理局共同制定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一、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家庭、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和基层组织形态,是推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要依靠力量。

宣传节能环保理念,倡导绿色生活,形成节约风尚,改变当前家庭生活中与节能减排不相适应的观念、行为。

通过家庭影响社区,通过社区带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主要活动包括:(一)树立绿色低碳家庭生活消费新理念。

继续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系列低碳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节能减排和低碳知识。

倡导广大家庭践行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

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之风,反对食品浪费,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理念、消费模式。

(二)开展家庭社区节能减排系列主题活动。

继续实施“家庭低碳计划十五件事”,在社区和家庭进行普及推广。

开展低碳绿色出行活动,倡导妇女和家庭成员步行、骑车、乘公交等方式代替驾驶机动车出行。

在广大社区和家庭中开展节能减排小发明竞赛活动,并将设计新颖、效果明显的小发明向全国家庭推广。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以下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本方案分为四个部分:节能减排目标、措施、落实和评估。

一、节能减排目标1.1 能源消耗总量:在年平均增长速度不超过4%的基础上,力争十二五期间实现能源消耗总量与GDP增长之间的分离,即以更低的能源消耗实现更高的经济发展。

1.2 温室气体减排:力争十二五期间温室气体排放量控制在2015年的基础上减少20%以上,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

二、措施2.1 促进绿色能源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先发展风能、太阳能和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

2.2 推行节能技术与装备升级:加大对节能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3 加强能源管理与监测:建立统一的能源管理平台,推广能源监测系统,实时监控能源消耗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能源浪费问题。

2.4 优化能源结构:合理调整能源结构,减少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产能,培育和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三、落实3.1 加强政策支持: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鼓励企业和公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提供税收优惠和奖励措施。

3.2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广告和教育活动等多种渠道,提高公众对节能减排的意识,培养绿色生活的习惯。

3.3 加强协作与合作: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加强合作,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形成合力。

3.4 加强监督与考核: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节能减排行为进行评估,倡导透明和公正。

四、评估4.1 监测与数据收集:建立全面、准确的节能减排监测与数据收集体系,及时掌握节能减排的实施情况。

4.2 定期评估与反馈:每年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反馈意见,为今后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

通过以上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相信能够有效提高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为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存量调结构,增量扩空间”为主线,着力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不断降低能源消耗强度;着力强化工程措施,加快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着力加强管理引导,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倒逼机制;着力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推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95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1.129吨标准煤下降16%。

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2.7万吨、87.3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7.6%、7.9%;全省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81万吨、69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9.8%、9.9%。

二、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三)调整优化区域工业结构。

推进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增值园建设,不断延伸产业链,大幅度降低工业增加值能耗;加快陕南循环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和产业耦合,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不断降低物耗、能耗、水耗;支持关中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做大做强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能耗的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严格行业准入政策。

强化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

电力:新建热电联产和煤矸石发电单机30万千瓦以上,鼓励建设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秦岭以北地区须采用空冷技术,并同步配套脱硫脱硝设施。

煤化工:新上焦炭(兰炭)、电石、合成氨和甲醇项目,实施产能置换,限制建设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

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推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十二五”经济综合实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生态环境保护“三个上台阶”的奋斗目标,坚持“存量调结构、增量扩空间”的基本思路,以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着力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不断降低能源消耗强度;着力强化工程措施,加快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着力加强管理引导,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倒逼机制;着力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95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129吨标准煤下降16%;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2.7万吨、87.3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7.6%、7.9%;全省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81万吨、69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9.8%、9.9%。

二、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旅游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2%和15%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河北省“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

河北省“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

河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十二五”时期,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确保实现约束性目标为核心,更加注重能耗总量控制与标准限额约束,更加注重结构节能减排与工程节能减排,更加注重重点领域突破与整体协调推进,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思想、舆论、组织等手段,使节能减排贯穿于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工作目标是:2015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18%,比2005年降低34.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8.3万吨和10.1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42.2万吨和11.6万吨分别减少9.8%和12.7%;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5.5万吨和147.5万吨以内,分别比2010年143.8万吨和171.3万吨减少12.7%和13.9%。

一、强化目标责任约束(一)分解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现状、资源环境容量、节能减排潜力及重大产业布局等因素,合理分解各设区市“十二五”及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本领域“十二五”及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

各设区市要将省下达目标逐级落实到各县(市、区)、各乡(镇)及各企业。

继续实行单位GDP能耗年度下降率、累计下降率及能耗增量三重控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完成任务达到时间进度要求,避免出现前松后紧的被动局面。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二)认真督导考核。

坚持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底预考核,实行半年及全年公报制度。

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办法,把设区市目标考核与省直部门目标评价相结合,把落实5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

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范本模板】

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范本模板】

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总体战略,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突出通过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节能减排,突出通过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推进节能减排,突出通过创新发展模式促进节能减排,突出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节能减排,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937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

115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396吨标准煤下降32.9%;“十二五”时期,实现节约能源4500万吨标准煤。

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3.5万吨、13.6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48.2万吨、15.6万吨分别减少9。

9%(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0%)、12。

6%(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2.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6.9万吨、135.6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44万吨、159万吨分别减少11.9%、14。

7%。

二、着力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三)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豫政办〔2011〕75号),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建材、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显著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进程,以机械、建材、纺织、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为重点,实现产品、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提高产品附加值。

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配置,支持资源加工型产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形成循环产业链。

南方电网公司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南方电网公司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南方电网公司《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支持国家低碳经济发展和新能源开发利用,指导南方电网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和特点,在总结公司“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公司“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一、“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总体思路和指导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和节能减排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中央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发挥公司在电力行业的引导作用,带头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决策,积极支持配合“上大压小”,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业政策,促进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电网,在电网规划建设、电网运行调度、资源优化配置、绿色行动等方面转变观念,更加注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更加注重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更加注重依靠科技进步,更加注重综合协调推进。

大力开展节能服务,促进终端客户降低能源消耗水平、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完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二、“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主要目标1、优化电网结构,支持新能源开发利用骨干电网、城市电网、农村电网更加协调发展,潮流分布更加合理,串补、静补、紧凑型线路等新技术得到更加广泛应用;提高配电网的智能化水平,为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风能、太阳能以及分布式能源系统提供开放安全的接入平台和充裕的消纳空间。

电网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优良。

2、引导电源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常规能源与新能源平衡发展协助政府做好电力规划,将新能源开发利用纳入电力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常规能源与新能源平衡发展;引导电源合理布局,促进电源结构优化,南方电网区域供电标准煤耗有显著的下降;配合五省区政府加快火电“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做好配套电网规划建设。

3、降低输配电损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制定公司“十二五”节能降损规划,到2015年南方电网综合线损率下降到6.0%;全面消除综合线损率超过12%的县级供电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规范SF6气体的回收与处理。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号)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一)节能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形成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其中: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形成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城镇居住建筑单位面积采暖能耗下降以上,形成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力争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以上,形成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万吨标准煤。

(二)减排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国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万吨,新建配套管网约万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形成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万吨、氨氮削减能力万吨。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以上。

(三)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突出抓好发展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加强经济激励,完善技术标准,强化科技支撑,落实目标责任,扎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约束性指标,推动城镇发展模式转变,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

二、调整优化建设领域发展方式(一)坚决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在城乡规划编制中应体现符合当地可持续发展要求,将资源和环境保护要求作为强制性内容。

要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号),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改造 任 务指 标 .落 实 改造 项 目 .并抓 紧 实施 。二是 财 政 部 、住
房 城 乡建 设 部确 定 的
“ 能 暖房 工程 ”重点 市县 要 切实 加快 工 节
作 进 度 .力争 在 两 年 内 重 点 市 完成 具 备 改造 价值 老 旧 住 宅供 热 计 量 及节 能 改 造 面积 的4 %以 上 重 点县 完 成7 % 以上 。三 0 0
条 例 》 、 《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和规 范 新开 工 项 目管 理 的 国 通知》 ( 国办 发 [ 0 ]4 ) 会 同发展 改革 、国 土资 源 、环 2 76 号 0 境 保 护等 部 门 ,严 格 规 范投 资 项 目新 开 工 条件 .对 不 符 合 节

按照 ( ( 国务院关于 印发 “ 二五”节能减排综 合 十
工 作 任 务 ,实 现 节 能 减排 “ 二 五 ”规 划 目标 。 十
性 工作方 案的通知 ) ( ) 国发[O 1 6 2 l ] 号)确定 的总体 2
目标和工作任务 ,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研 究制定 了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 二 五 ” 十
3 万 吨。城 市 生活 垃圾 无害 化 处理 率达 到8 % 以上 。 0 0
( )总 体 要 求 。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 个 代 表 ” 重 要 三 三 思 想 为指 导 ,全 面 落 实科 学 发展 观 .把 节 能减 排 作 为转 变
城 乡建 设 发 展 方 式 的重 要抓 手 .突 出抓 好 发 展 绿 色 建 筑 、
是 全 面 推 进供 热 计 量 改革 ,北 方 采暖 地 区 的新 建 建筑 及 完成 节

全省质量监督十二五节能及安排工作方案

全省质量监督十二五节能及安排工作方案

全省质量监督十二五节能及安排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全国节能减排政策和我省节能减排的实际情况,制定省质监局在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的指导和监督,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的双重目标。

二、工作任务1、建立健全统一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

2、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定期开展节能减排现场督查。

3、加强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开展能源计量和节能审计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实现能源节约和环保双赢。

5、组织开展大型节能宣传活动,鼓励广大公众参与节能行动,形成良好的节能减排氛围。

三、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1)制定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明确各工作环节和责任单位。

(2)推动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

(3)加强与省绿色发展基金、金融机构等单位合作,推广节能贷款和节能补贴政策,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2、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与监督(1)对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开展调研和分析,制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计划。

(2)制定实施详细的现场督查方案,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督查,强化督促落实。

(3)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技术指导,推动企业选用新能源设备、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1)综合推广高效节能技术,配套奖惩措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2)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提高高新技术在节能减排领域的推广应用。

4、开展能源计量和节能审计工作(1)推广和实施能源计量和节能检测,从根本上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环境污染。

(2)推广企业节能诊断和技术咨询服务,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

(3)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进行跟踪监测,适时进行评估,倡导企业以节能减排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模式。

5、组织开展大型节能宣传活动(1)组织开展“节能并在行动,保护地球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节能理念宣传的力度。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第一部分:背景及意义为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提出了新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0%,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40%-45%。

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需要制定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方案,以下是针对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综合性工作方案。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为了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这项工作方案将遵循以下总体目标:1. 加强政策调控,提高节能减排政策的执行力度;2. 积极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加速煤炭清洁化进程;3. 制定合理的能源消费计划,促进能源合理利用;4. 将更新、节能、环保融入工业生产、民生生活、城市建设等各领域。

第三部分:重点措施1. 改进现有政策法规,推出更具激励性的政策。

政策应该体现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的优先性,如推广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技术,以及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发展,将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到新高度。

2. 提高清洁能源比例,通过实施大规模的清洁能源发展计划,特别是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优化利用,削减化石燃料的使用。

3. 制定合理的能源消费计划。

制定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计划,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根据不同区域、行业和发展阶段,合理布局并推广新型城市化模式。

在城市建设方面,建立低碳城市模式,强调节能减排措施和环保工作。

4. 提高节能减排的技术支持能力。

尤其是在制造业和建筑行业,针对主要行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研究工作,加强成果推广和应用,使得技术成果更快、更广泛地实现产业化。

5. 引导公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

通过宣传教育、奖励惩罚、媒体监管等手段,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人们在生产生活领域中参与节能减排行动。

第四部分:风险及应对措施虽然该方案有望有效减少我国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但仍存在一些潜在风险。

例如,一些企业因为无法承受新的政策和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本压力,可能会出现行业整体萎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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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各省目标一、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分别下降10%。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三)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各行业。

各地区要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

(四)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以及分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修订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核查核算办法,统一标准和分析方法,实现监测数据共享。

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统计监测,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办法,继续做好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公报工作。

(五)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把地区目标考核与行业目标评价相结合,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

省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

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

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坚持高标准,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

(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抓紧制定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区。

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中央财政统筹支持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加大支持和奖励力度。

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九)调整能源结构。

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加快发展天然气,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1.4%。

(十)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

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十一)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

到2015年,工业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2010年分别提高5个和2个百分点,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3个百分点,新增余热余压发电能力2000万千瓦,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大幅度提高。

“十二五”时期,形成3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十二)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

到2015年,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全国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新建配套管网约16万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形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280万吨、30万吨。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形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140万吨、10万吨。

实施脱硫脱硝工程,推动燃煤电厂、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277万吨;推动燃煤电厂、水泥等行业脱硝,形成氮氧化物削减能力358万吨。

(十三)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100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80个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50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5个再制造产业集聚区、100个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

(十四)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

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应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五、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十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

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

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

在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

(十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依法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现节能2.5亿吨标准煤。

落实目标责任,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扩大能源管理师试点;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进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告考核结果。

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

中央企业要接受所在地区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争当行业节能减排的排头兵。

(十七)加强工业节能减排。

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

发展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

开展智能电网试点。

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

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效提升计划。

推动信息数据中心、通信机房和基站节能改造。

实行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

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

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

石油石化、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脱硫改造。

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脱硝设施。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十八)推动建筑节能。

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标准执行率。

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节能暖房”工程,改造供热老旧管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和能耗定额管理。

做好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改造。

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继续推广散装水泥。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

研究建立建筑使用全寿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建筑拆除管理。

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防止和纠正过度装饰和亮化。

(十九)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提高铁路电气化比重。

实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广公路甩挂运输,全面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优化航路航线,推进航空、远洋运输业节能减排。

开展机场、码头、车站节能改造。

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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