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红线”自查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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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红线”自查报告三篇
【一】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更好服务学生和家长,我校开展了师德师风“十条红线”自查活动,让我再次重温师德师风不能踩“十条红线”是: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
6.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7.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9.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10.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通过认真学习,对照自己的教学行为,我没有违反上述十条规定,但是仍然要注意以下方面:
1.谨言慎行实施教师身份。始终注意自己教师形象,以免因小事,细节不小心触碰师德十条红线。
2.加强学习依法执教
首先,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知识容量在扩大。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所以我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吸收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在业务上通过学习在教学方法不断有新思路、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其次,多年来的从教,使我认识到:只有在平凡的岗位中踏踏实实的工作,默默无闻的付出。并自觉遵守《教师法》,以它为准则,时刻提醒自己要依法执教。这样的人生才会过的充实有意义。
3.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我热爱教育,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热爱我们的学校。因此,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我都要将校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以“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精神来指引我。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工作中本着“心中有目标,眼中有学生”的原则来设计教学活动。
4.热爱学生和谐发展
关心、热爱孩子是教师最基本的天职。在每次的活动中,我都要以尊重孩子、热爱孩子为出发点,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了一切孩子”,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使孩子们愉快茁壮地成长。
5.注重小节修炼人格
教育无小事,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关注的方面,往往起着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往往是通过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实现的,因为孩子眼中的教师都是具体的,而教师又是孩子心目中的“权威式人物”。所以,我时刻铭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以自身良好的师德形象带动孩子。
6.尊重家长服务家长
家长是我们搞好工作的有力后盾,因此,在工作中,我会及时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家
长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不指责、责备家长。并且在语言交流中,以平和、委婉、真诚、用诚意使家长信任我。
7.廉洁从教,不谋私利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收取额外的报酬。与家长交往中不收礼、不吃请、不叫家长办事,不进行有偿家教。
总之,师德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只有不断学习,努力探索;才能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深化教育改革的今天才能不会落伍。我决心今后更加努力学习,用现代教育思想武装自己,更加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以自己的人生魅力去影响感化每一位学生,让学生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一句话“注重自我学习、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调控,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二】
根据前天我参加的《中小学教师“师德十条红线”》教育活动专题会议精神的部署和要求,我本着严肃,严格的态度,进行了“师德十条红线”自查活动,现将我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逐条领会,严肃自查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自参加教育工作以来,我始终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默默奉献,从无违纪的言行,而是把教育教学工作做为我最崇高的职业。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我校多年如一日,始终把教学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尤其是在执行安全“首遇制”后,教师们自觉“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落实的更彻底,凡是重点地段时段都有人守候。所以,我更不列外,也是学生守护神其中一员,这一点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不仅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对学生一视同仁,从不偏袒。不是吹,爱生如子,是我从教以来始终如一日奉行品行“底线”。不仅如此,我还资助了不少贫困留守儿童。就在上周我救助了一名学生。他是我校二年级学生叫胡适国,是个住宿留守儿童,他因有尿床病,无论盖被还是垫背,都被他尿得一塌糊涂。晚上基本是躺在尿水里睡觉,很可怜,我为他重新买了一套被褥。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我是一名一线教师,这些大多内容基本不沾边。所以说不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了。
5、“体罚学生的”。
有句话说得好“好打学生的教师,不是好老师”,我赞成这个观点。平常在教育教学互动中,我从不体罚过学生,而是用心去教育他们,用情去融化他们,师生情深,何来体罚?
6、“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不存在。换手段整学生是不明智之举。千万别做。儿童是天真无邪的,调皮是他们天真的一部分。而绝非恶意行为。只要以理说服,学生就会自己认识错误所在,以后就会自然改掉。何必要去体罚他们呢?反思自己那时教育方法的问题。
7、“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这是一个做人底线问题,也是刑事责任红线问题。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如果连这点红线都把持不住,那就往为人师了。
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