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培训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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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培训
培训目的: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的培训学习,让大家对职
业病、职业危害有所认识、有所了解,一边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的发生,更好的保护我们自身的健康和相关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从2002年5月1日起实行。其中共包括七章,共计79条
2、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待遇。
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
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
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
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八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
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
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
意识。
第十一条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职业病
一、职业病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⑴》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
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职业病分类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
病分为10类115种病种,包括:
1. 尘肺13种。(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2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3. 职业中毒56种。(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 .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有中暑、减压病等);
5 .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6 . 职业性皮肤病8种。(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 . 职业性眼病3种。(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 职业性耳鼻喉口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 职业性肿瘤8种。(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 . 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
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三、职业病特点
中国职业病呈现五大特点,分别是:
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
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
5、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四、职业病防治形势及其对策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 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第一,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
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
三十多个行业, 法定职业病名单达 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 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 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第二,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
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 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 主要是 尘肺病 检出率显著回升。
第三,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
的71 %,中毒占20 %,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
90 %。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 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第四,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
社会影响大。 第六, 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 卫生监督 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 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第七,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 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 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 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第一,防治检测不到位。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
70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
40 %,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 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 75 %。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
果,反映随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 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第二,企业不重视。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
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 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
第五,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
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 2000 亿元。 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 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 恶性事件有增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