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院标准要求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化大院标准要求
1.村(社区)领导班子重视文化工作,有一名村(社区)领导分管,组织领导得力,接受上级文化部门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能积极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文化工作任务。
2.有1—2名专职或兼职文化管理员,负责日常文化工作。
制定有各项管理制度并制作挂墙,严格执行。
3.对文化工作加大投入,保证文化大院建设、设施设备维护、免费开放、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化管理员补贴等必需的资金。
4.建有综合性文化大院(文体活动中心),选址合理,环境整洁,文化气氛浓厚,方便群众,利用率高。
5.文化大院有活动室、多功能室、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室等,其中多功能活动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有规范的名称标示牌。
6.建有图书室(农家书屋),每个图书室拥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和适合农民阅读的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化类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图书一般不少于15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
并定期予以更新。
图书室每周开放不少于3次, 7.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宽带接入,有投影机、有源音箱和20台左右电脑。
8.室外文化活动广场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省级文化大院优化提升村室外广场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
9.每村有1支以上业余演出队伍,有服装、道具、音响等文化活动设备,每年开展综合性文体活动12次以上。
10.建立和完善文化活动档案,有人负责,有档案橱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