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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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试题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试题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资格标准》容试题(共331题)一、填空题(共95题)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资格标准》包括责任、归口管理、组织机构、制度、管理和监督与保障等6个方面的容。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为业务工作谁主管,工作谁负责,促进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为业务工作谁主管,工作谁负责,促进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规定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围。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应当为单位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7.分管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8.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围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9.涉密部门或者项目负责人对本部门或者本项目的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0.涉密人员对本职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

11.单位职能部门,应当明确职责,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归口负责业务工作围的管理工作和相关工作制度制定。

12.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13.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对本单位工作进行研究、和总结,重要问题应当及时研究解决。

14.一级资格单位委员会主任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15.二级资格单位委员会主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16.三级资格单位委员会主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17.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

一级资格单位应当设置专门负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18.一级资格单位涉密人员人100 以下的,可不设立部门,但应当确定一个部门履行专门管理职责。

19.二级资格单位涉密人员人200 以下的,可不设立部门,但应当确定一个部门履行专门管理职责。

20.三级资格单位应当确定负责管理工作的机构,在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独立行使管理职能。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评分标准与评分指南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评分标准与评分指南
1)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不满足需要的,每发现1例扣5分;
2)一般岗位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不满足需要的,每发现1例扣2分。
4.2 岗位设置和人员资格20分
1)未设置科研、生产和管理关键岗位扣10分;
2)存在未定编或人员未到位的情况扣2~5分;
3)未规定职责、权限或规定不合理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
1)水、汽、电供应设施不满足需求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
2)支持性服务设施不满足需求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
3.2 相关的基础设备60分
▲1)缺少所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专业(产品)领域所需的关键设备扣25分;
2)具有所申请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专业(产品)领域所需的关键设备,但缺少相关配套辅助设备,且没有可靠的协作渠道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
a. 有适应重大工程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规范5分;
b. 项目分解合理,合同管理规范5分;
c. 具有良好的过程协调能力5分。
2.2 近3年来具有与所申请许可专业或者产品相关的工程组织与协调方面的经验。(10分)
2.1 工程组织与协调能力15分
1)组织结构未落实,无工作规范扣5分;
2)组织结构和工作规范与所申请的许可专业或者产品不相适应扣1~4分。
1)申请的许可专业或者产品与单位的技术优势不相符扣25分;
2)申请的许可专业或者产品与单位的技术优势基本相符,但存在差距扣2~10分。
▲1)工艺与武器装备生产需求完全不相适应扣25分;
2)工艺适应程度有欠缺扣2~10分;
3)工艺不够成熟扣2~10分。
1)重要的生产技术文件缺失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
2)生产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不完善扣3~10分;
a. 关键岗位的定编、定职、定责满足要求10分;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一、现场审查的目的与重要性二、现场审查的对象现场审查的对象一般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人,包括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个人等。

三、现场审查的内容1.工艺流程:现场审查人员将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申请人的工艺流程进行审核,确保其科研生产过程合理、高效、安全。

2.设备设施:现场审查人员将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申请人的生产设备、实验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3.人员素质:现场审查人员将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申请人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审核,包括其学历、资质、工作经验等。

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科研生产能力。

4.安全管理:现场审查人员将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申请人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四、现场审查的方法与程序1.确定审查标准和要求:现场审查人员需制定审查标准和要求,明确审查内容、范围和标准,确保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确定审查时间和地点:现场审查人员需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申请人协商确定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保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前准备工作:现场审查人员需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审查材料和工具,包括审查表、测量仪器等。

4.实施现场审查:现场审查人员按照事先确定的审查内容对申请人的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人员素质、安全管理等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实。

5.记录审查结果:现场审查人员需对审查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等。

6.编写审查报告:现场审查人员经整理审查材料和结果后,需编写审查报告,明确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7.报送审查结果:现场审查人员将审查报告报送相关部门,供后续审批和管理使用。

五、现场审查的监督与管理现场审查工作需接受上级部门和相关专家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六、现场审查的意义。

装备承制资格认证80问,承制单位审查二证合一

装备承制资格认证80问,承制单位审查二证合一

第一部分综述1什么是装备承制单位?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

2为什么要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军队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等法规,作为“采购方”,对武器装备“供应商”实施的资格审查,目的是降低装备采购风险,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促进承制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意味着该“供应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到军方基本要求,可以承担武器装备采购任务,并签订装备采购合同。

3什么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统一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军队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如何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管理,各军兵种(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装备部组织军事代表机构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合同监管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实施“两报两批”制度:一是申请单位向全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各军兵种装备部核实后上报审查计划,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下达;二是各军兵种装备部按照计划组织审查工作,对于审查通过的单位,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注册,发放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5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关系是什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是承担装备采购合同任务的前提条件。

6未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单位能否与军方签订合同?未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单位,不能与军队直接签订装备采购合同(部分预研项目除外),特殊情况报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

7从某一军兵种申请取得的资格,能承担其他军兵种任务吗?可以。

记者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发布相关问题答

记者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发布相关问题答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发布相关问题答记者问3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总装备部联合发布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0年5月10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许可条例》)制定的部门规章。

《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对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实施有效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加强政务公开,增进政民互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有关负责人就《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情况、内容要点、主要特点和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出台《实施办法》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为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进入军品市场提供了合法渠道和具体途径,但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如何理解实施好《实施办法》,还是个陌生的问题,请介绍一下出台《实施办法》有关的背景情况。

负责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民口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经济)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建设的范围日益扩大,程度逐步加深,必须制定相应法规予以规范引导。

在这个背景下,国务院、中央军委在2008年3月颁布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明确了许可管理的框架体系。

为贯彻落实和细化《许可条例》要求,制定出台《实施办法》,以进一步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加强对行为主体的从业行为、资质能力、进入退出等的监管。

《实施办法》对维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秩序,提升武器装备质量和可靠性,满足国防建设需要,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规范了许可管理的全过程,强调有效监管,进一步明确许可单位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加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是加强许可管理的重要法律化手段。

生产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精品

生产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精品
2)每发现一例管理制度未落实的情况扣2分;
3)未建立制度扣10分。
1)缺乏动态管理手段扣10分;
2)发现一例账物卡不相符扣2分。
1)维护和检定率在98%以上(含98%)不扣分;
2)维护和检定率低于98%,每差1%扣2分。
1)检定率在99%以上(含99%)不扣分;
2)检定率低于99%,每差1%扣2分。
2)每发现一例职责、权限不落实的问题扣1分,最多扣3分;
3)接口关系不明确扣1分。
1.3科研/生产/试验的科室或车间设置18分
▲1)发现缺少承担科研/生产/试验的科室或车间(不含试验有可靠外协渠道的情况)扣13分;
2)任务分工有问题扣3分。
1)工作关系不明确扣2分;
2)每发现一例运转不协调的问题扣1分。
a.工作场所、场地(如办公室和生产场所等)及相关的建筑物满足需求30分;
b.相关的设施(如水、汽、电供应的设施等)及支持性服务设施(如运输、通讯、信息化手段等)满足需求20分。
3.2研究、设计、试验、生产的设施及设备适应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需要。(60分)
a.所需的设计辅助工具,加工、试验、检测设备,以及计量器具等通用设备满足需要25分;
2)每发现一项缺少相关设备,并且没有可靠的协作渠道的扣2分。
1)每发现一例关键设备的性能或使用范围或精度不满足需求扣10分;
2)发现一例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扣5分。
1)设备完好率95%以上(含95%)不扣分;
2)设备完好率低于95%,每差1%扣2分。
3.3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管理40分
1)每发现一例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扣2分;
3.1基础设施50分
▲1)科研/生产/试验场所不具备条件(试验场所有可靠的外协渠道即可)扣30分;

保密资格认证题库简答(全部)

保密资格认证题库简答(全部)

保密资格认证题库简答(全部)四、简答题1、涉密人员应遵守的计算机管理“十个不得”内容是什么答:⑴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⑵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无线键盘和无线网卡;⑶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⑷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让他人使用、保管或办理寄运;⑸未经专业销密,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介质淘汰处理;⑹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安装、配备和使用摄像头等视频、音频输入设备;⑺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⑻不得在互联网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⑼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传输、处理涉密信息;⑽不得通过手机和其他移动通信工具谈论国家秘密、发送涉密信息。

2、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四方面要求是什么答:包括四个方面:物理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保密、安全保密管理。

3、什么是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答:单位内部业务中涉及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部门为保密要害部门。

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为保密要害部位。

4、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防护措施有哪些答: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有安全保密隔离措施,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⑵涉及机密、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还要安装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采用IC卡或生理特征身份鉴别,并配备警卫人员;⑶存放国家秘密载体要配备密码文件柜,存放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要配备密码保险柜。

5、重要涉密会议应采取哪些主要保密措施答:大型或重要涉密会议应当在内部场所召开;确需在外部场所召开的,主办部门应当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征徇保密工作机构的意见;对会议现场进行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要登记备案;对会议人员和服务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按规定使用手机干扰器、低辐射扩音设备、防辐射屏幕装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6、什么是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答:泄露国家秘密行为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行为。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3号)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第13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审议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0日起施行。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4年12月14日公布的《军工电子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2号)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5年5月26日公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5号)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部长常万全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但是,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以及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

本办法所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是指武器装备的总体、系统、专用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活动。

本办法所称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是指武器装备领域的理论性、基础性科学研究活动。

第三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应当根据国防建设和武器装备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鼓励竞争、安全保密、严格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根据武器装备及其专用配套产品的重要程度,分为第一类许可和第二类许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具体分类在许可目录中规定。

许可目录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共同制定和发布,并适时调整。

第五条国防科工局负责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的政策、规定;(二)会同总装备部制定许可目录;(三)受理、审查第一类许可的申请,审批、颁发、撤销、吊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及注销;(四)组织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问答)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问答)

<一>问:什么样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需要申请许可?答: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对于申请单位来说,在提出申请前应当首先认真查阅许可目录,确认自身从事的军品科研生产活动是否列入许可目录,列入许可目录的才需要申请许可,未列入的无需申请许可。

<二>问:到哪里可以查阅许可目录?答:许可目录为秘密级,申请单位在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后,可到上海市国防科工办查阅。

<三>问:许可项目有分类吗?是如何分类的?答: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重要程度,许可项目分为第一类许可和第二类许可。

第一类许可为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主要是重要的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第二类许可为武器装备重要分系统和反映武器装备技战指标的重要配套产品。

军民通用型专业产品不列入许可目录管理范围。

<四>问:申请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对列入许可目录的专业(产品),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五>问:许可申请单位应该准备哪些材料?答:申请单位应当提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申请单位可在国防科工局网站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

符合条件的许可申请单位应如何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答: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提出申请:1.申请第一类许可的,或者同时申请第一类、第二类许可的,向国防科工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

武器装备生产许可12问答

武器装备生产许可12问答

武器装备生产许可12问答2007年11月22日1.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单位都要取得许可证吗?答:不是。

从事属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2005年版)范围内科研生产活动的单位,必须申请并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从事目录规定范围以外科研生产活动的单位,不需要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收费标准是多少?答: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发放、变更和监督检查不收费。

为确保许可管理的公正和公平,国防科工委规定: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发放工作中,不得向申请单位或持证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在许可现场审查和对持证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人员和专家组的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会议室租用费和专家审查劳务费等,由国防科工局支付。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有哪些规章制度?答: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包括:《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办理程序》、《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内部程序》(内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规程》(内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2005年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变更办理程序》等规章和管理制度文件。

4.如何才能了解许可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答:在国防科工委政府网站上可以查阅许可管理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

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2005年版)》和内部文件外,其他有关许可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已在我委政府网站公布,具体内容可在“经济协调司”网站“市场监管”栏目下查阅。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行分类管理”的含义是什么?答:按照武器装备的重要程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分为第一类许可和第二类许可。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 内容试题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 内容试题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内容试题一、 填空题(共 10题,每空1分共20分)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包括 、 、 、 、 和 等6个方面的内容。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为 谁主管, 谁负责,促进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为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促进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 。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规范定密,严格按照 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应当为单位保密工作提供 、 、 等条件保障。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 责任。

7.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 责任。

8.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 责任。

9.涉密部门或者项目负责人对本部门或者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 责任。

10.涉密人员对本职岗位保密工作负 责任。

11.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 和有关部门组成。

二、 判断题(对下列各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标准》是对申请一级保密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查认定和复查的依据。

(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是对申请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查认定和复查的依据。

(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是对申请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查认定和复查的依据。

(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是“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是“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

( )6.《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是“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促进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 )7.保密责任主体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其他负责人、涉密部门或者项目负责人、涉密人员。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标准与评分指南及需准备资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标准与评分指南及需准备资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标准与评分指南及需准备资料Array
生产车间、
务管理部门
出现的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
不具备与所申请许可专业或者产品相适应条件的(大型
行测评扣4分;
b.对绩效管理进行
备,所需
3)技术人员职称结构或技
工等级结构不适宜扣10分;4)人员年龄结构不适宜扣5
适应的人才梯队25
分;
相关的基
2)有技术带头人,但专业
位情况。

专业人员
的培训计
划、实施
情况和有
定责文件
全覆盖。

章制度;观察生产现场管理的状况。

抽查近三年来承担过申请产品或类似产品的
知有关武器
位的资产总额是否逐年
况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

评价,重点总额+利息。

总资产报酬b.严格履行合同,
环管理的情
交谈方式,了解对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执行情况。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产领导和管理人员均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扣10分;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相适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3)关键部位未落实安全责任人或未作安全检查记录
审查:采用▲1)单位主要领导不熟悉
控制扣5-10分;
2)对要害部门、部位未进
害部门、部位进行
有效管理20分。

境法规和标准的要
整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对“用户满意度调查制度或办法”抽查执行的情况。

还应
关要求及时为用户准;。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试题及答案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试题及答案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试题及答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内容试题(共86题)一、填空题(共28题)1.对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3.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4.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5.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6.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

7.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是指承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研制项目或研制产品本身涉及国家涉密。

8.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在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9.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10.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11.现场审查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或者“中止”。

12.现场审查中止的单位,3个月内不重新进行现场审查。

13.现场审查达不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所列基本项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复查。

14.未通过现场审查的单位,6个月内不受理再次申请。

15.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

16.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实行年度自检制度。

17.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每年1月31日前向作出审批决定的行政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单位基本情况变化和保密资格标准落实情况自检报告。

18.未通过复查的单位,3个月后重新复查,复查仍未通过的,撤销其保密资格。

19.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需要提高保密资格等级的,应当重新申请。

20.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其涉密场所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

21.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法人依法终止的,应当注销保密资格。

22.申请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隐瞒重要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1年内不受理申请。

23.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撤销保密资格。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3.06•【文号】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21号•【施行日期】2008.04.01•【效力等级】军事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科技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21号)现公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二○○八年三月六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秩序,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保密管理,保证武器装备质量合格稳定,满足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但是,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

许可目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和军工电子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并适时调整。

许可目录的制定和调整,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应当在许可目录所确定的范围内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条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

但是,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除外。

第四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鼓励竞争、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总装备部协同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当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按照国家要求或者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科研成果和武器装备。

第二章许可程序第七条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四)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五)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六)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七)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解读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解读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解读目录1 为什么要试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 (1)2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制定了哪些管理文件? (1)3 《备案办法》规定了什么? (1)4 备案管理的范围是什么? (1)5 哪些单位需要备案? (1)6 《备案办法》、《备案目录》到哪里查询? (1)7 从事《备案目录》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应到哪里申请备案? (1)8 申请备案的程序复杂吗? (1)9 备案申请需提交哪些资料? (2)10 对于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备案时所提交的资料是否可进一步简化? (2)11 申请备案单位多长时间取得备案凭证? (2)12 备案有效期多长时间? (2)13 备案单位在备案有效期内,其法人名称、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如何办理? (2)14 办理备案后多长时间换领新的备案凭证? (3)15 备案单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专业或能力发生变化的,是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吗? (3)16 以什么标准衡量备案单位的科研生产专业或能力变化? (3)17 什么是备案延续申请?如何办理? (3)18 备案单位可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3)19 备案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4)20 备案部门和备案单位主管部门是一个概念吗? (4)21 各地及全国的备案单位情况由哪个部门汇总? (4)22 备案单位信息如何实现共享? (4)23 谁负责对备案单位的监督? (4)24 备案单位年度自查如何办理? (4)25 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 (4)26 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备案单位的监督检查是否会重复? (5)27 什么是问题核查? (5)28 备案单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保密、科研生产能力缺失等问题的,应当按照备案部门的要求完成整改吗? (5)29 备案单位出现哪类情况会被注销备案? (5)30 备案单位出现哪类情况会被通报? (5)31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收费吗?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6)1 为什么要试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是国防科工局贯彻落实中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体现。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
1)项目剖析不公道的,每发明一例扣1分;
2)条约治理不范例的,每发明一例扣1分。
1)未划定历程协调方法扣3分;
2)历程协调渠道不流通扣2分。
2.2 工程组织与协调经验10分
1)近3年来没有与所申请许可专业大概产物相关的工程组织与协调经验扣10分;
2)近3年来有与所申请许可专业大概产物相关的工程组织与协调经验,但不敷3年的,每差一年扣3分。
a. 申请许可专业大概产物切合申请单元的科研偏向25分;
b. 取得了相关的专业技能研究结果,并得到应用20分;
c. 专业技能在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并满足需求20分;
d. 近3年来负担过与所申请许可专业大概产物类似项目的科研,到达海内先进水平15分。
5.2 科研治理适应武器装备科研治理的需求。(45分)
c. 设计、加工、试验设备按划定进行维护和检定10分;
d. 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按划定进行计量检定10分。
3.1 底子设施50分
▲1)科研、生产、试验场合不具备与所申请许可专业大概产物相适应条件的(大型试验场合有可靠外协渠道的除外)扣30分;
2)试验场合的外协渠道不完善扣5~10分;
3)科研、生产、试验场合根本具备条件,但存在不满足要求的情况扣5~10分。
▲1)缺少与所申请许可专业大概产物相适应的科研、生产、试验科室或车间(大型试验有可靠外协渠道的除外)扣13分;
2)外协渠道不流通,控制不得力扣1~5分;
3)负担科研、生产、试验部分或车间分工存在问题扣1~5分。
1)各部分协作干系不明确扣1~4分;
2)运转不协调的,每发明一例扣1分。
1.4 绩效治理10分
1)从事过军品科研的单元,未制定专门的武器装备科研治理规章制度扣15分;制定了武器装备科研治理规章制度,但执行存在问题的,凭据问题轻重扣1~10分;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自查报告.doc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年度自查报告.doc

实验室安全管理知识测试1. [单选题] 盐酸、甲醛溶液、乙醚等易挥发试剂应如何合理存放?()A.和其它试剂混放B.放在冰箱中C.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处D.放在密闭的柜子中参考答案: C解题分析:存放于冰箱中会发生爆炸2. [单选题] 高层楼发生火灾后,不能:A.乘电梯下楼B.用毛巾堵住口鼻C.从楼梯跑下楼参考答案: A解题分析:3. [单选题]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时,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A.安全帽B.安全带C.警告牌参考答案: B解题分析:4. [单选题] 要牢固安装刀具,刀头伸出部分的长度约为刀体高度的:A.1 倍B.1.5倍C.2倍D.3倍参考答案: B解题分析:5. [单选题] 以下几种气体中,最毒的气体为:A.氯气B.光气(COCL2)C.二氧化硫D.三氧化硫参考答案: B解题分析:6. [单选题] 车削开始前要进行极限位置检查的原因是:A.防止卡盘与刀架或车刀相撞B.防止工件伸出长度不够C.防止工件因装卡不正而跳动D.以上原因都不对参考答案: A解题分析:7. [单选题] 烟头的中心温度大概是多少度?A.200—300oCB.400—500oCC.700—800oCD.900—1000oC参考答案: C解题分析:8. [单选题] 低压验电笔一般适用于交、直流电压为()V 以下。

A.220B.380C.500参考答案: C解题分析:9. [单选题] 使用手锯锯工件快要锯断时,哪种做法是正确的?A.放慢锯削速度B.加大锯削时的压力C.锯削的速度可以加快D.用榔头打断工件参考答案: A解题分析:10. [单选题]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

A.迅速撤离B.抢救贵重物品C.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参考答案: C解题分析:11. [单选题] 磨床开车前应先检查各操作手柄是否已退到空档位置上,然后空车运转,再检查()。

A.润滑部位是否有油B.砂轮是否旋转C.工件是否装夹好参考答案: C解题分析:12. [单选题] 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燃烧因缺乏或隔绝氧气而熄灭,这种方法称作:A.窒息灭火法B.隔离灭火法C.冷却灭火法参考答案: A解题分析:13. [单选题] 为了减少电击(触电)事故对人体的损伤,经常用到电流型漏电保护开关,其保护指标设置为≤30mAS。

{生产管理知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

{生产管理知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

{生产管理知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生产管理是指对从事生产活动的各种要素进行有效组织和管理,以实现生产目标的过程。

而对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和指导:1.生产车间面积和布局:合理的车间面积和布局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应评估车间面积是否满足生产需求,车间是否布局合理,是否有足够的通风、采光和防护设施。

2.生产设备和工具:评估生产设备和工具的种类和数量是否满足生产需求,设备是否维护良好,是否有防护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物料储存和管理:评估物料储存区域的规划和布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防火和防爆要求,是否有管理制度和标识。

1.质量管理体系: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控制手段,是否有质量控制和改进机制。

2.生产计划和排程:评估企业的生产计划和排程能否满足订单需求,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与供应链和销售关联,是否有紧急响应机制。

3.生产工艺和工序控制: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科学的生产工艺和工序控制流程,是否能够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是否有文件和记录。

1.检验和测试设施:评估企业是否具备检验和测试设施,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能够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测试。

2.过程控制和纪录: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过程控制和纪录,是否有控制措施和纪录要求,是否能够持续监测和改进生产过程。

3.产品合格率和准确性:评估产品的合格率和准确性是否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和标准要求,是否有品质改进机制和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和措施: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

2.环境保护措施: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环境保护措施,如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是否持有环境保护相关的证书和报告。

3.安全设施和消防措施:评估企业的安全设施和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是否能够确保生产过程和人员安全。

2010101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评定标准和评分指南讲义(王富良)

2010101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评定标准和评分指南讲义(王富良)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评定标准和评分指南讲义王富良研究员-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讲义-3-2010-10-13一、前言依据依据::1、20042004年年7月1日执行国家日执行国家《《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2、国务院第国务院第412412412号令号令号令,,由国防科工局行使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备科研生产许可行政审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项目的项目。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讲义-5-2010-10-13一、前言许可许可::通常含有准许通常含有准许、、容许的意思容许的意思,,在法律上是指有权的一方允许另一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意思表示和行为的一方允许另一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意思表示和行为,,相反相反,,非经有权的一方允许而从事某种活动则为非法非经有权的一方允许而从事某种活动则为非法。

在行政上在行政上,,许可往往指行政主体允许行政相对人从事一定活动的行为一定活动的行为。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讲义-7-2010-10-13一、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521521号号现公布现公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自自20082008年年4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二○○○○八年三月六日八年三月六日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讲义-9-2010-10-13一、前言《条例条例》》明确了法人资格明确了法人资格、、技术力量技术力量、、科研生产条件科研生产条件、、技术水平技术水平、、质量体系质量体系、、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保密资格等方面内容保密资格等方面内容。

一是突出了专业技术人员一是突出了专业技术人员;;二是突出了科研生产所需的条件需的条件((如设计、加工、场地、后方保障等)、检验检测手段和试验所需设施和设备验所需设施和设备;;三是突出技术基础力量和工艺技术水平能满足许可项目科研生产的要求;四是突出保证武器装备稳定可靠科研和产品的质量的质量;;五是进一步大力加强安全保密工作,这是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的需要,也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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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问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一>问:什么样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需要申请许可
<二>答: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
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三>对于申请单位来说,在提出申请前应当首先认真查阅许可
目录,确认自身从事的军品科研生产活动是否列入许可目录,列入许可目录的才需要申请许可,未列入的无需申请许可。

<四>问:到哪里可以查阅许可目录
<五>答:许可目录为秘密级,申请单位在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
位保密资格后,可到上海市国防科工办查阅。

<六>问:许可项目有分类吗是如何分类的
<七>答: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重要程度,许可项目分为第
一类许可和第二类许可。

<八>第一类许可为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武
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主要是重要的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第二类许可为武器装备重要分系统和反映武器装备技战指标的重要配套产品。

军民通用型专业产品不列入许可目录管理范围。

<九>
<十>问:申请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十一>答:对列入许可目录的专业(产品),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十二> 1.具有法人资格;
<十三>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四>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十五>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十六>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十七>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十八>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十九>问:许可申请单位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二十>答:申请单位应当提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申请单位可在国防科工局网站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

<二十一>符合条件的许可申请单位应如何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二十二>答: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提出申请:
<二十三> 1.申请第一类许可的,或者同时申请第一类、第二类许可的,向国防科工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

<二十四> 2.申请第二类许可的,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上海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

<二十五>第一类许可、第二类许可的申请材料(含电子版光盘)应当同时报送总装备部许可协同管理部门一份。

<二十六>上海市国防科工办负责受理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单位提出的第二类许可的申请。

<二十七>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受理标准是什么
<二十八>答:1.质量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二十九>2.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三十>3.对于初次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申请分系统及以上专业(含)的应提供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证书或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现场审查的证明文件;申请分系统以下的可提供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证书或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现场审查的证明文件,或者按国家标准认证的质量体系证书;
<三十一>4.对于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申请许可延续时应当提供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证书或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现场审查的证明文件(原材料研制生产单位除外)。

<三十二>5.单位提供的质量体系证书应该覆盖或适应所申请的专业(产品)。

<三十三>问:保密资格的受理标准是什么
<三十四>答:1.保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三十五>2.保密资格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三十六>3.如申请单位暂不能提供保密资格证书,可提供保密资格批准文件或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文件也视为有效。

<三十七>
<三十八>问:消防达标文件的受理标准是什么
<三十九>答:申请单位提供下列文件之一的,视为有效:
<四十>1.申请单位提供所在地消防队出具的消防达标证明文件,视为有效;
<四十一>2.申请单位如有近2年消防管理评比证明材料且合格的,视为有效;
<四十二>3.申请单位如有自行管理的消防队,提供消防管理情况说明文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视为有效;
<四十三>4.申请单位如有近2年内的消防检查记录,并且检查结果合格,或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消防检测报告,均视为有效;
<四十四>5.对于租赁场地的申请单位,应提供租赁场所的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和单位消防管理情况说明文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视为有效;
<四十五>6.对于不能提供上述文件的申请单位,单位可提供能覆盖所有军品科研生产场所的单项消防验收证明文件和单位消防管理情况说明文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可视为有效。

<四十六>问:安全生产达标文件的受理标准是什么
<四十七>答: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军用火炸药、弹药、矿山和放射性核材料类申请单位,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对于其他不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所列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说明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材料。

<四十八>问:环保验收达标文件的受理标准是什么
<四十九>答:申请单位提供下列文件之一的,视为有效:
<五十>1.申请单位提供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文件,视为有效;
<五十一>2.申请单位书面说明整体环保管理情况,并经环保管理部门确认盖章后视为有效;
<五十二>3.提供近1年内环境监测结果合格文件,视为有效;
<五十三>4.对于租赁场地的申请单位,应提供租赁场所的环保验收证明文件和单位环保管理情况说明文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视为有效;
<五十四>5.对于不能提供上述文件的申请单位,单位可提供能覆盖所有军品科研生产场所的单项环保验收证明文件和单位环保管理情况说明文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可视为有效。

<五十五>
<五十六>问: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主要有哪些
<五十七>答:1.财务状况:申请单位应当提供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

<五十八>2.土地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场所的租赁合同。

<五十九>3.证明申请专业(产品)能力的有关材料:如:军品或类似产品的合同、任务书或科研成果证书等;每项申请专业(产品)应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如合同和任务研制协议书过多,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封面和签字页或列清单。

<六十>4.其他证明材料
<六十一>a.对于军工科研生产能力调整范围内的单位,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军工科研方向或生产纲领的批准文件。

<六十二>b.非国有独资企业应提供公司章程,并说明各出资方的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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