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园难”幼儿受教育权问题的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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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学前教育

关于“入园难”幼儿受教育权问题的政

策分析

资料收集成员:

黄佳佳 20070402017

尚艳阳 20070402032

孙娟 20070402038

柏雪 20070402001

盘琼 20070402030

张莉 20070402060

蒋芳然 06044008045

2011年 5 月 25

有关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的文献检索

通过对现期期刊以及电子资源室的期刊网进行检索,汇集,截止到2011年5月份,共有关于“入园难”幼儿受教育权问题的研究论文30篇,下面对这些相关文献作一下具体分析:

一、文献所发表的期刊

通过文献检索分析可知,有关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的研究一直可以追溯到清朝末期,从古至今,古今中外都有许多教育理论家,教育实践家,教育部门关注这个问题,提出了许多理论观点,并做了许多相关的实践研究,为保障幼儿教育健康发展颁布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为幼儿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最早关注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的是我国清朝末洋务派著名政治家、教育家—张之洞,国外的一些大国像英国、法国等也特别关注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的问题,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在幼儿教育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幼儿教育法律、法规也引起了现代人们的关注,像《学前教育研究》、《当代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研究》、《法制与社会》、《幼儿教育》、《早期教育(教师版)》等期刊相继刊登了许多优秀教育者关于幼儿教育研究的论文。二、对文献做具体的分类整理和分析

(一)我国幼儿园发展现状及问题

今年来,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和学前一年毛入园率分别只有50.9%和74%。从目前来看,要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战略目标,任重而道远。

1、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不健全。

政府对学前教育存在多头管理、责权不清的问题。有的地方政府规定,民办幼儿园可在民政、教育、地方政府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分散登记注册,教育部门专管幼儿园教学,卫生保健则由卫生部门负责。如有的地方政府虽然明确规定教育部门主管幼儿园的审批与业务,但在教育部门内部,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负责幼儿园的审批手续,基础教育科学只能分管教学,学期教育行政批管不统一。

2、民办学期教育发展不规范。

目前,我国民办学前教育市场存在较多问题。如收费制度不具体,缺乏可操

作性;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安全事故频发;产权不清,园内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等。

3、我国幼儿园供给与入学需求矛盾尖锐。

我国拥有约1.5亿0—6岁儿童,其数量占世界同龄人口的五分之一。而我国学前教育总投入占GDP的比重极其微小。在这种情况下,公办幼儿园活力不足,民办幼儿园管理与监督不到位,使得学前教育市场很容易出现混乱无序、违规违纪现象。另外,我国多数公办幼儿园内部组织管理机械呆板,服务意识差,经济上“等、靠、要”,办园成本意识不强,挥霍浪费严重,改革势在必行。

分析:从以上的资料来看,我国的幼儿园发展形势较严峻。政府的工作没有做到位,体制方面不健全,资金投入少,让学前教育的发展没有资金的保障;民办学校本来是填补公办的空缺的,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主办方自身素质不高,出现了种种问题,发展不规范;这些都严重影响到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偌想学前教育可以健康有序的发展,政府要带头,健全相关法律规范,让公办和民办互相协同,使我国幼儿园朝着光明的方向发展,给我们的下一代提供更好的学龄前教育。

(二)政府的投入是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保证。

从世界范围来看,幼儿教育经费来源很少是单一的,大多是多方分担。幼儿教育经费主要分担者是政府和家长。分担的总额取决于教育成本。高于教育成本的投入是盈利性安排,与教育成本一致的是非营利性安排大多数国家均将幼儿教育看做是社会公共事业,对幼儿教育作非赢利性的安排。对幼儿教育的投入中,政府与家长的分担比例对幼儿教育是的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有全面的投入和有选择的投入。有选择的投入主要关注的是出于不利地位的儿童或来自社会底层家庭的儿童。我国目前对幼儿教育的政府投入从总体上看,与向处于不利地位的儿童倾斜这一宗旨还不很吻合,但无差别的全部投入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现实。幼儿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作为社会大众的最大利益,政府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此,政府投入应该占生均教育成本的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家长承担的幼儿教育费用占幼儿教育的百分之二十左右,政府承担的比重是百分之八十左右。这个比重反映了幼儿教育的性质,也反映了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我国幼儿的生均教育成本在绝对量上

低于发达国家,考虑政府的财政压力和家长的支付能力,将政府和家长对幼儿教育经费的分担比例确定在8比2左右是合理的。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希望接受更高质量教育即得到额外服务的家长收取更高的费用,也是合理的。相反,对于确定存在经济困难的家长,免除部分费用则是必要的。总之,就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状况来说,幼儿教育的发展不能只依靠政府,更不能只依靠家长,应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但无论怎么分担,政府都应在幼儿教育的发展中承担主要责任。分析:教育经费来源是多方分担的,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政府都是占主导地位,承担经费的大多数。所以说政府是领头军,是学前教育摆脱严峻形势的关键所在。(三)如何缓解入园难现象

要缓解幼儿“入园难”现象,政府需明确自己的职责,引导、支持幼儿教育的发展,促进公办园与民办园的良性竞争。

1、不断完善各项政策

①明确政府职责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学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可以说,《教育规范纲要》不但明确了学前教育的重要地位,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基本的职责。政府只有积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幼儿教育事业才能获得良好的发展,幼儿“入园难”问题才有可能得以解决,

②不断完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约完善,越有利于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应该努力完善有关幼儿教育的各项政策法规。比如,政府应该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在申办审批、分等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让民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又如,政府可以对办园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民办园实行奖励,同时,可以生均公用经费或以奖代补等形式,对收费不足以维持日常运作的农村规范幼儿园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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