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不容小视(标准版)
煤业公司民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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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业公司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使用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民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修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2. 审批民爆物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环节的申请;3. 监督检查各部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4. 负责民爆物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民爆物品的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要求;2. 储存部门:负责民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出入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3. 使用部门:负责民爆物品的使用、操作、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4. 运输部门:负责民爆物品的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过程安全;5. 销毁部门:负责民爆物品的销毁安全管理,确保销毁过程安全。
第三章民爆物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管理第七条民爆物品采购:1. 采购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需求,选择合格的民爆物品供应商;2. 采购合同中应明确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3.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
第八条民爆物品储存:1. 储存部门应设置专门的民爆物品仓库,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潮、防腐蚀等安全设施;2. 储存民爆物品时,应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3. 储存仓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民爆物品使用:1. 使用民爆物品前,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 使用民爆物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安全;3. 使用完毕后,应将民爆物品及时清理、回收,并做好记录。
煤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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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涉及民爆物品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本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矿长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科:负责民爆物品的采购、运输、使用、回收等工作。
2. 安全科:负责民爆物品的安全检查、监督、培训等工作。
3. 保卫科:负责民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销毁等工作。
4. 财务科:负责民爆物品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民爆物品采购与验收第六条民爆物品采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厂家。
第七条采购民爆物品时,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
第八条民爆物品到货后,由生产科、安全科、保卫科共同验收,确保民爆物品质量合格。
第四章民爆物品储存与保管第九条民爆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库房应符合以下要求:1. 结构坚固,通风良好,防潮、防雷、防静电。
2. 库房内设有消防设施,并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3. 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第十条民爆物品入库、出库必须做好登记,实行专人管理。
第十一条民爆物品库房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保持整洁。
第五章民爆物品运输与使用第十二条民爆物品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运输民爆物品时,应配备押运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民爆物品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第六章民爆物品回收与销毁第十六条民爆物品使用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并做好记录。
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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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民爆物品的管理,维护生产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科学管理、防范控制风险、保障安全,推进煤矿生产安全文明化、法制化、标准化。
第四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科学管理,完善防范控制风险,全面保障煤炭生产安全。
第二章煤矿民爆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体系,规范生产秩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坚持风险预防与控制,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革,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
第八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坚持安全保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安全设施配备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第九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坚持信息公开,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三章煤矿民爆物品管理的组织管理第十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限。
第十一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专业化管理人才和技术设备。
第十二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第十三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落实领导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章煤矿民爆物品管理的安全保障第十六条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配备相关安全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品。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模版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0b487429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ff.png)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维护矿山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山生产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及义务。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技术管理,确保其合理使用和安全存放。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进行民用爆炸物品的风险评估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对从事爆破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爆破作业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章爆破施工管理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建立爆破作业方案,明确各项作业指标。
第八条爆破施工人员应按照企业规定的资质要求,持有效证书从事爆破作业。
第九条进行爆破施工前,矿山企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培养。
第十条爆破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监控。
第十二条爆破施工作业须由专人负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爆炸物品存储管理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爆炸物品存储区域,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爆炸物品的储存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分仓进行,确保不同类型的爆炸物品存放分开。
第十五条爆炸物品的储存仓库应符合相关标准,定期检查仓库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爆炸物品的储存仓库应设置专门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七条爆炸物品的储存仓库应制定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物品流向的清晰可追溯。
第十八条爆炸物品的储存仓库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并保持仓库周边的安全环境。
第四章火药销售管理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销售火药的相应许可。
第二十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火药销售台账,记录销售火药的数量、品种和购买人信息等。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893cbbc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50ca655.png)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和管理应以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为基础,以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为支撑,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为指导。
第五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二章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分为炸药、雷管和起爆器材等几类。
第七条从事矿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相应的许可证。
第八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矿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和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爆破安全责任人、检查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及操作流程。
第九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和销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爆炸物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的培训,了解各类爆炸物品的性质和用途,学习正确使用和保管的方法。
第十一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具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矿山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对矿山爆破作业进行详细计划和方案的制定,确保爆破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安全使用和管理措施第十三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制定严格的进货、出货、验收和库存管理制度,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矿山。
第十四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根据各类爆炸物品的性质和用途,划分存放区域,确保爆炸物品的分类、密封、标记和储存。
第十五条矿山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爆炸物品的保管、检查和更替,确保爆炸物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煤矿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
![煤矿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d2f2a00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3b.png)
煤矿用爆破器材管理规定(1996年10月21日煤炭部发布)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煤矿职工生命安全。
根据《煤炭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用爆破器材是指在煤矿井下使用的一切爆炸材料。
第三条凡从事煤矿用爆破器材研究、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全国煤矿用爆破器材实施监督管理。
各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煤矿用爆破器材进行监督管理。
二、安全管理第五条各级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与煤矿用爆破器材有关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其主要技术负责人对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技术负责。
第六条各煤炭工业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察员。
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
破器材的单位,必须建立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缺席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煤矿用爆破器材安全岗位责任制。
用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产品性能和操作规程,经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生产第九条煤矿用爆破器材的生产实行定点管理,根据煤矿需要有计划地组织生产。
第十条已建立的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生产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必须提出定点申请,经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批准,发给定点生产证书。
第十一条煤炭行业新建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露天煤矿建立炸药生产地面站或购买现场炸药混装车,必须向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新建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或对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线进行改建、扩建,必须申请立项,经省(区)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批准;建成后,由煤炭部爆破器材主管部门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煤矿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必须由有设计煤矿用爆破器材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山西矿业煤电集团民爆物品管理办法
![山西矿业煤电集团民爆物品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abefb63d0d233d4b04e6910.png)
山西矿业煤电集团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一、管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切实抓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方针秉承“互相协作、互相沟通、互相支持”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三、管理目标实现“审批环节严谨、运输环节通畅、使用环节安全、结算环节及时”的管理目标,确保集团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万无一失。
四、组织机构(一)民爆物品管理领导组:组长:总经理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成员:物资管理部、安保部、生产部、动力部、通风部、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监督检查中心。
(二)民爆物品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物资管理部部长常务副主任:安保部部长副主任:其他成员部长五、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检查标准等制度的起草、修订及传达工作。
(二)负责对集团公司各涉爆单位民爆办下发文件、整改通知、检查通报等日常管理。
(三)负责协调集团公司相关部门,配合焦煤集团、省市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属矿井民爆物品管理的专项检查、管理调研等对外管理事务。
(四)负责协调民爆办相关成员部门检查日程安排、参检人员出勤及检查作风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抽调各职能部门配合集团公司民爆物品专项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因疏忽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及个人下达处罚决定。
六、民爆办各成员部门职责(一)物资管理部1、负责生产矿井民爆物品管理检查的牵头组织工作,以及生产矿井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的总结和评比工作。
2、负责对各涉爆单位起草并传达上级文件、下达检查通知、整改通报等日常民爆物品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集团公司民爆办相关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安保部1、负责对民爆物品配送环节及民爆物品地面装卸点的督导检查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各单位涉爆物品及废旧雷管收缴、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地面单位民爆物品管理检查的牵头组织、总结评比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
某煤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某煤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9b80cb0d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81.png)
某煤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业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煤炭生产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以及与煤矿、煤炭生产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煤业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科学、预防、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爆炸物品的分类和管理第四条爆炸物品应按照其爆炸性能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煤业爆炸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煤矿、煤炭生产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爆炸物品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爆炸物品的采购、存储、使用、维护等工作。
第七条爆炸物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采购的爆炸物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八条爆炸物品的存储应当按照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配置合理的存储位置和设施,保证爆炸物品的安全存放。
第九条爆炸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不得擅自调整使用参数或改变使用方式。
第十条爆炸物品的维护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修理,确保其功能完好,不得出现漏炸、储炸或失效等情况。
第三章爆炸物品的安全防护第十一条煤矿、煤炭生产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的安全防护制度,制定详细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煤矿、煤炭生产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配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和装备,配备专业的安全防护人员,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煤炭生产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爆炸物品安全的认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煤矿、煤炭生产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加强爆炸物品事故的预警和监测,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定期对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发生爆炸物品事故时,煤矿、煤炭生产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做好事故记录和处理。
煤矿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7a2e3ea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b7.png)
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民爆器材的安全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煤矿民爆器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民爆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民爆器材管理办公室,负责民爆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所有从事民爆器材管理、使用、运输、储存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民爆器材安全培训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民爆器材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掌握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等操作规程。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储存管理(1)民爆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库房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严禁吸烟、生火。
(3)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
(4)定期对库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运输管理(1)运输民爆器材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配备押运员。
(2)运输过程中,严禁将民爆器材与其他物品混装。
(3)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运输安全。
3. 使用管理(1)使用民爆器材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民爆器材完好无损。
(2)使用民爆器材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3)使用过程中,严禁擅自更改民爆器材的性能和用途。
4. 废弃物处理(1)废弃民爆器材必须及时收集、分类存放,并按规定进行销毁。
(2)销毁废弃民爆器材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安全检查与考核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民爆器材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等处罚。
3. 对在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煤矿民爆器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c87800e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70.png)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第一篇:民爆物品管理规定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全矿生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有效地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作业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国家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火药、雷管等点火起爆器材。
在矿范围内从事民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活动的,都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矿对从事民爆物品的管理人员(指放炮员、库管员、押运员、助理放炮员)实行资质证件管理。
未取得资质证件的,不得从事民爆物品的押运、看守、爆破作业。
任何人都不得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制或者非法持有爆炸物品。
第二章领导机构及职责范围第四条矿成立民爆物品管理领导组,组长由矿安监处处长担任。
成员由矿安监处副处长、通风队队长、五林井主任、材料供应部部长、运输队队长、机运区区长、武装保卫部部长担任。
民爆物品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装保卫部,办公室主任由武装保卫部部长担任。
矿民爆安全管理领导组负责全矿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领导组组长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民爆物品业务管理、安全监督、证件管理、监督民爆物品的流向。
第五条相关单位职责(一)安监处负责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通风队负责本队涉爆人员(指放炮员、押运员、库管员)管理、涉爆人员的培训,储存、押运、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运输队负责民爆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保障专车、专列运输民爆物品。
(四)物流中心负责矿民爆物品的购买、押运。
(五)机运区负责民爆物品的上下罐安全管理。
(六)五林井井口负责本井口民爆物品的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
(七)各生产队组负责民爆物品使用的安全管理。
(八)民爆办、安监处、通风队、运输队、物流中心、机运区、五林井井口、生产队组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检查、查处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行为。
第六条从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单位的主管领导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021年某煤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某煤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fc7a0981711cc7930b716b7.png)
2021年某煤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民用爆炸物品是我矿煤炭生产的必需品,同时是一种危险物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民爆物品一旦发生事故和案件,不仅影响到我矿正常的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而且会影响到广大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民爆物品一旦发生问题和案件不仅仅是一种刑事案件而且会上升至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___,波及社会各个角落,影响社会稳定,确保民爆安全不仅是一项管理责任更是政治责任。
民爆管理坚持“民爆无小事”,确保民爆安全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不让一枚___、一两___流入社会,不发生涉爆案件和涉爆事故,根据《___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___集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___集团安全一__文件》、《矿安全一__文件》和“1.4.2”安全管理模式内涵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和考核细则。
第二章管理责任、考核细则第二条本管理考核细则适用于我矿各单位,重点是各涉爆单位、涉爆人员及各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___机构成员、监督检查管理人员、主管单位的主管、分管、直管人员。
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单位类别分为四类,一类单位通风区,二类单位物流中心、三类单位丈八区、西四尺、工程区、运输工区、回收区,四类单位选煤厂、主提升队。
第三条各涉爆单位的主管领导是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涉爆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___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省、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___集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及责任制考核细则和各级公安保卫部门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规定。
各涉爆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级民爆责任制和责任制落实措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凡职责不明确、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各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直管人员的责任,并依照《___集团违反内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案件的构成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范本(2篇)
![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范本(2篇)](https://img.taocdn.com/s3/m/15287065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87.png)
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范本一、引言煤矿是煤炭资源的重要开采领域,而爆破作为煤矿开采的重要环节,其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范本,旨在规范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管理责任1.煤矿领导班子承担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各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应明确,责任到人。
3.职工应自觉遵守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三、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煤矿爆破器材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相关责任和管理要求。
2.制定《煤矿爆破器材使用操作规程》,规范器材的使用和操作。
3.制定《煤矿爆破器材维护保养规程》,确保器材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制定《煤矿爆破器材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确保事故的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安全管理措施1.对新进岗位的职工进行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培训,确保其熟知爆破器材的使用和操作规程。
2.定期组织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3.对煤矿爆破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性能和安全可靠。
4.设立专门的器材存放仓库,对器材进行分类存放,保证器材的完好和安全。
5.对煤矿爆破器材进行计量管理,确保使用量的合理安排和安全使用。
6.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引导职工养成安全的工作习惯和行为规范。
7.加强煤矿爆破器材的事故预防,提前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
8.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安全管理监督1.建立健全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
2.制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
3.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和档案。
4.加强对煤矿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5.组织制定煤矿爆破器材的安全奖惩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者进行惩处。
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不容小视
![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不容小视](https://img.taocdn.com/s3/m/7535fecc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bea4651.png)
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不容小视
煤矿井下的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是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
要环节之一,也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民爆物品的管理
工作涉及到矿井生产安全、矿工生命财产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不容小视。
下面从民爆物品的类型、存储、运输、使用等方面进行
阐述。
一、民爆物品的类型
井下使用的民爆物品主要包括炸药、雷管等,这些物品在井下
的使用是必须的,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因此,在管理方面,必须要对这些物品做出规范管理。
二、民爆物品的存储
在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的存储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具体要求,同时要保证物品的安全存储。
对于炸药的存放更是要求极为严格,必须做到防潮、防火等措施,同时要注意避免与易燃、易爆和
有毒物质混存。
三、民爆物品的运输
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的运输工作也是非常关键的环节。
井下通风
条件差,交通环境复杂,因此,煤矿必须要为工人配置好民爆物品,并且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不发生运输事故。
四、民爆物品的使用
环境恶劣、时限紧迫、操作繁琐都会对民爆物品的使用带来很
大的挑战。
因此,在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做到规范的操作标准,
严格执行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要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保证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顺利运作。
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煤矿企业必须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建立并运行完善的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注重安全生产,加强对设备和人员的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矿井环境的保护。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煤矿井下的生产安全,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0323a3e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21.png)
一、总则为加强井下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矿井生产建设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井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爆破工负责井下民爆物品的使用、保管和运输,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4.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民爆物品的管理1. 井下民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2. 井下民爆物品的采购必须经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厂家。
3. 井下民爆物品的储存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库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4. 井下民爆物品的储存实行专人负责,储存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
5. 井下民爆物品的领用、发放必须办理签单手续,登记台账,确保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
6. 井下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由持证人员押运,并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四、民爆物品的使用1. 井下民爆物品的使用必须由专职爆破工负责,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 井下民爆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3. 井下民爆物品的使用前,必须对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 井下民爆物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五、民爆物品的废弃处理1. 井下民爆物品的废弃处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丢弃。
2. 废弃的民爆物品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六、监督检查1.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井下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0e097b3b9d528ea81c779e7.png)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炸材流失事件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副总经理具体领导安检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爆炸物品的管理必须建立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制度。
3.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同时认真学习和落实本规定。
4.从事爆炸物品管理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同时经过培训合格的职工。
5.未经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从事其民爆物品工作。
(二)爆炸物品的储存1.项目经理部安检部根据相关规定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仓库或托管仓库,并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2.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必须设立专人看管,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私人看管。
3.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坚持出入库登记、检查制度,即进库人员必须先登记检查。
4.爆炸物品发放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5.爆炸物品仓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导火索、电(纸)管、炸药分类存放;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7.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安检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爆炸物品的购买1.购买爆炸物品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分批购买。
2.各采掘作业点每月定期上报用量计划到安检部,由安检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持《爆炸物品购买证》到指定地点购买。
3.各采掘作业点需用爆炸物品时,先到安检部办理“爆炸物品领用单”,然后持领用单到爆炸物品仓库领取。
4.各采掘作业点使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当日使用,当日领取,节余当日归库”。
双龙煤矿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双龙煤矿民爆物品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9f1e939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17.png)
双龙煤矿民爆物品管理规定Create self, pursue no self. This is a classic motto, so remember it well.双龙煤矿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一、六严禁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二、八不准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㈤未经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五、选择典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监察检查制度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三、公司安全生产部对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公司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形式以三联单的形式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最后报财务部执行.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互检,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目的在于互相监督,互相借鉴,取长补短,防患于未然,届时由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排除,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到位的,按重大隐患处理.六、安全生产部随时对各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情况及安全档案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其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现场管理. 七、安全生产部每月要将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 八、安全监察人员在安全质量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类似现象要严肃处理. 九、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出本标段内部安全监察检查制度并上报公司,按要求严格实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列入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范畴之内.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高效、有序地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晋济高速公路安全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结合晋济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把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二、预案范围和事权划分㈠本预案用于在晋济高速公路施工范围之内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巨大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包括:1、施工生产安全;2、交通车辆、机械安全;3、民用爆炸物品和安全;4、、防汛安全;5、重大锅炉、压力容器、油库、特种设备安全;6、其他安全.㈡事权划分发生安全、特大安全后,工作由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如实报告业主代表处和公司安全生产部,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挥和组织实施,同时公司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具体方案㈠机构和职责1、公司领导组及其职责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公司成立了安全救援领导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主要职责:全面协调和指导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办公室同时负责预案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实施本预案,传达领导组的各项指令.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业主代表处、项目经理、监理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一名领导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成立应急抢险队不少于20人、车辆、挖掘机、装载机、洒水车、发电机各二台件名单附后.2、各代表处、监理部主要职责⑴指导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⑵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⑶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及现场保护工作.⑷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⑸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和情况,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处理情况.3、各施工单位主要职责⑴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同时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力量、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⑵根据灾害情况,了解周边人员、物资及时疏散及现场保护.⑶协助公司各代表处搞好善后各项工作.⑷协助公司、代表处准确统计人员伤亡和情况.㈡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公司值班电话:白天夜间㈢安全、特大安全报告和现场保护1、安全、特大安全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将发生的情况报告给项目代表处和有关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2、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发生单位及发生的时间、地点;⑵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⑷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⑸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3、安全、特大安全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应通过拍照、绘制现场图等方式对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㈣应急抢险措施1、安全、特大安全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接到报告后,公司领导组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代表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同时上报各级安全生产部门.2、现场指挥由公司领导组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的专业抢险、通讯联络、医疗救护、维护交通秩序等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工作.3、各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的抢险和处理工作.四、其它事项本预案适应于安全发生后总的,具体各类别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制定,并报公司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在安全、特大安全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与奖励.万一发生,公司救援领导组有事统一调动各单位抢险队、抢险车辆、物资全力以赴进行抢险救援.安全责任追究规定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责任,保障筑路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部主任对下列安全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㈠、特大;㈡交通、特大交通安全;㈢施工质量安全;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㈤施工生产安全;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㈦其他安全.安全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二、安全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各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本施工区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本施工地段范围内防范安全的发生,负责人要迅速妥善处理.四、各标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标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及业主代表处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施工地段防范安全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五、业主代表处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施工地段容易发生安全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六、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标段安全应急处理预案.本标段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代表处签署后,报公司安全部备案.七、业主代表处、各标段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八、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施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强行组织施工,造成严重安全生产的,根据有关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对本制度存在的安全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代表处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工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报公司领导,组织查处.十、特大安全发生后,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当配合协助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援救,有关单位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十一、特大安全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调查部门对进行调查.为因组织配合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法律按责任权限追究其责任.十二、各施工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告特大安全隐患.接到报告或举报后,安全生产部应当立即组织对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晋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晋济高速的所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二、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安全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一票否决是指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否决期内,取消其参加劳动竞赛评选资格,以及年度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工、优秀总监、优秀总监代表的评选资格.三、本办法确定的否决期为施工每阶段检查期.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㈠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的.㈡发生伤亡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上访,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严重破坏工程施工质量的.㈢使用报废或存在隐患的机械、车辆、施工设备,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项安全制度、办法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㈤对本施工范围内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五、考核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按签订的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同时结合日常每次检查的实际情况,拿出被一票否决的施工、监理单位名单. 六、公司安全生产部研究决定下达一票否决书. 七、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安全教育技术制度为切实搞好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本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晋济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时间要求公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各标段必须每季度组织一次.二、方式㈠各施工单位内容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㈡期间的师资采取内派与外聘相结合的途径解决.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功底和授课经验,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业务技能知识.三、经费教育的经费,要单项提取专款专用,必须保证和安全宣传教育费用需要.四、工作任务㈠负责一般工种及新职工的上岗、转岗、全员和特殊工种的等;㈡负责办好安全教育展览馆,对、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㈢讲授知识,演示安全设施的实际操作;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㈤负责停工整改期间的全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到期换发;㈥负责各种记录、台帐的管理和建档工作.五、其它要求㈠各单位首先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各施工单位工作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等部门编制计划和季度计划,每季初报到公司安全生产部.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各施工单位教育的主管部门,对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并对所属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㈢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对象,编制有明确目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结束后,要统一安排考试考核,考核情况要存档备查.六、考评与奖罚公司安全生产部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进行检查,并纳入劳动竞赛方案进行考核奖罚.。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标准版)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标准版)](https://img.taocdn.com/s3/m/c4b81ac45acfa1c7ab00ccb7.png)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标准版)**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爆破器材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结合我矿爆破器材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爆破器材指下列物品起爆材料:秒(毫秒)延期雷管、导爆管雷管、起爆器及非电导爆系统。
爆炸物品:各种炸药。
一、职责1、矿山安全技术部矿山安全技术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总炸药库和所有东大山施工单位井下建立的临时炸药库每两周一次的爆破器材专项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中的临时检查。
对爆破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爆破工艺规范进行监督和管理。
2、武装保卫部不定期的对所有施工单位爆破器材的管理进行检查,同时须由矿山安全技术部安全员陪同协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3、供应销售部必须由责任性强、坚持原则取得公安机关签发的资格证书的专人负责所有施工单位的爆破器材的发放和回收记录工作。
4、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每15天要组织一次火工品安全自查,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上报矿山安全技术部和武装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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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不容小视(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不容小
视(标准版)
做好煤矿井下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提高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扎实做好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的安全工作。
作为企业,要对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有个清醒地认识,深刻汲取煤矿安全事故教训,增强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
把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学习有关民爆物品管理的文件和资料,做到层层落实,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不仅要重视地面库房安全及民爆物品购买、存储方面的管理,还要重视民爆物品使用的所有
环节(购买、存储、领用、运输、清退、证件、爆破器材、现场作业、应急预案、规程措施、技术资料)。
成立专职民爆物品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部门,明确专职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要明确。
认真学习井下爆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规范审批程序,未经矿领导签字审批不准发放民爆物品,加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完善民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与民爆物品事故防范措施编制内容,明确风险源及预案启动程序。
民爆物品应急预案要包括地面库房民爆物品的丢、盗、抢等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内容,还包括井下运输、人员、车辆、爆破作业现场、意外爆炸、殉爆、残爆以及涉爆器材损坏失效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结合实际,制定严密的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民爆现场管理。
完善各项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健全民爆物品管理机构,制定民爆物品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民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不断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要严格井下民爆物品流向监控管理,严格规范手续流程,充分利用信息系统采集、台账登记手段,如实规范记录,
核对、保存本单位民爆物品流向、流量、经手人身份等信息,详细掌握民爆物品使用情况,有效堵塞可能流失的一切漏洞。
加大对井下库现场以及爆破作业现场的管控,井下库现场各类设施设备要及时检修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爆破现场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规范现场操作,严格认真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合理设置放炮警戒、爆破前进行电爆网路测试并且向矿调度室汇报有关规定要求,确保爆破作业现场各环节操作,管理安全要到位。
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井下爆破工全部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爆破员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做到百分百持证上岗,一经发现不能持证上岗的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
爆破员同时持有双证(公安部门《爆破作业许可证》和煤炭部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爆破员要做到无证不上岗。
定期召开的民爆物品安全例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每月要组织开展民爆物品自查自检,所检查的内容、项目、范围要全面和具体,检查不仅要检查民爆物品地面库房消防安全还
要对民爆物品的领取、使用、发放、运输、清退、爆破规程、措施,作业现场、证件、爆破器材、应急预案、技术资料等所有项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对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和防爆性能做到定期校验和及时检查,对井下民爆物品库内使用的防爆电器设备完好情况按规定进行检测记录。
使用爆破物品的煤矿制定的《采掘作业规程》对爆破作业部分编制应完善、严谨,要有炮眼装药结构示意图,爆破警戒示意图,对制作起爆药卷、处理残爆、拒爆做具体说明等。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记录填写要做到规范、现场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表中要有明确的爆破作业地点和内容等,爆破作业记录与瓦斯员“一炮三检”记录的时间、班次、人员内容要相符。
爆破作业汇报制度执行要到位,矿调度室要建立井下爆破作业汇报制度及记录,并且要及时掌握井下爆破作业的现场情况。
煤矿企业要完善民爆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煤矿井下民爆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机制,推动民爆安全管理关口前移,严防民爆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认真审视建立健全应急
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民爆安全事故和突发时间的信息报送以及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能有效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将损失降至最低。
要对照专项检查所提出的问题认真组织进行整改,进行系统梳理,分类总结,举一反三,查找自身管理中存在的其他漏洞,精准定位涉爆危险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针对整改情况要及时复查,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认真组织开展煤矿民爆物品专项检查,要对井下民爆物品的领用、审批、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反复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停止使用民爆物品,严禁非法违法存储、购买使用煤矿民爆物品,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做好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日常工作中要通过专题培训、安全例会以及标语、牌板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
广泛宣传民爆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各项规定,并通过事故实例分析,典型案件讲解等大力营造职工群众普遍关注民爆物品管理的良好氛围,为民爆物品管理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不断提升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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