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收购中的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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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收购中的融资安排

管理层收购中的融资安排
在 以 下两 个 方面 : ( ) 权 益 性 融 资 来 看 一 从 担 益融 资 有两 种 方式 ,一是 发 行股
可行的捷径 ,目前的关键在于如何健全
有关法规, 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 ( ) 二 战略救责者协助收购模 式
参 照西 方通行 做 法 , 管理 层首 先成立 一
孽 强£ 辑
资本机构 被兼并公 司
优先从属票据 次 级从 属 票 据
1 — 0 与优先 0 2 %: 债之和约 7 % 0
≮ 辩

是 权 益 指
通 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 包括 向社 会公 焱 公开发行和定 向募集等形式。 在该类 形 式下往往 以向 目标 公司支 付现金 的
排 进行 探讨 。 管 理 层 收购 过 程 中的 融 资安 排 主 要 涉 及 到 两 个方 面 的 问题 , 一 是融 资渠道 问题 . 向谁融 资 的问题 : 是融 资方 式 即 二
( ) 二 债务融 责
看, 几乎没有合 法的
辨面说明当事人在融资过 雅规操作, 另一方面也反
很大程度上 限制了管理
金融 机构取 得贷款 用于 股本 权益性 投
资。《 商业银行法) 明确规定 “ 商业银行 贷款, 应当对借款人 的借款用途、 偿还能 力 、还款方式等情 I 兄进行严格审查。 ,
“ 业 银行 贷款 ,借款 人应 当提供 担 商
保“ 从作为贷款主力的国有商业银行来 。 看, 出于回避风险的考虑 , 大多未办理相 关业务。事实上, 无论是股权抵押贷款 ,
的 稳步 进 行 ,MB 逐 渐 为我 国理 论 界 O
式。但与国外主要 的对象主要是战
在西方 . 权 略 投 资 者
亦 无 意控

管理层收购中融资结构存在问题浅析

管理层收购中融资结构存在问题浅析

管理层收购中融资结构存在问题浅析摘要: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管理层收购中融资结构存在的问题,并借鉴资本市场成熟的发达国家进行管理层收购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几种可行的筹资方式,并为我国管理层收购融资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有效的方案。

关键词:管理层收购融资一、融资是我国进行管理层收购的一大瓶颈管理层收购作为一种分配制度的创新是我国产权制度变革的必然产物。

完成一项管理层收购往往需要大量资金,但由于管理层自身筹资能力有限,又缺乏机构投资者,融资成为我国管理层收购的瓶颈,制约着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发展。

要顺利完成管理层收购就必须解决融资问题。

二、我国管理层收购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一)融资方式有限,合法的融资渠道不足在我国目前已实现的管理层收购中,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抵押(质押)贷款、私人借贷、民间金融借贷、信托机构融资、利用收购主体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等,其中个人融资占主要地位。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几乎没有提供合法的融资途径。

一方面,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不得投资股票,信贷资金不得进入股市,这些法律严格限制了管理层收购的融资;另一方面,我国由于信用体制的不健全,以这部分资产作为抵押往往会产生很大的风险,不健全的信用制度也使个人通过银行融资难上加难。

(二)资金来源很不规范由于我国的管理层收购融资存在诸多限制,合法的融资渠道不足,使得不少企业采取了一些并不规范的融资方式,有的变通国外的融资工具以规避目前国内一些法规的限制,有的管理层对收购资金的来源干脆避而不谈。

而且操作中主要依靠个人行为,没有规范的市场,机构投资者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造成融资的不公平、不规范。

这些融资方式对收购方和资金供应方来说都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三)潜在的风险过大管理层收购资金来源的非正常化,会导致公司管理层的行为扭曲,管理层的机会主义倾向会很明显。

管理层为了加快获取偿还融资的资金,又有冒更大经营风险的倾向,他们会投资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

管理层收购(MBO)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内研究综述

管理层收购(MBO)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内研究综述

管理层收购(MBO)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内研究综述前言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MBO)是指公司的管理层通过自筹资金或与金融机构合作,从公司的股东手中购买其所管理的公司的控制权的一种经营策略。

MBO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司治理方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MBO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MBO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综述分析。

1. 资金缺乏问题管理层收购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买公司的控制权,但是管理层往往面临着资金缺乏的问题。

这是因为大部分管理层本身并没有足够的财力来购买公司的控制权,同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也对MBO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于提供融资支持有所保留。

对策:•寻找合适的金融机构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共同研究并解决资金问题;•增加其他投资者的参与,如引入私募股权基金等,来共同承担资金压力。

2. 管理团队能力问题管理层收购需要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管理团队都能达到这个标准。

有些管理层可能缺乏有效经验和技能,难以有效地管理和运营收购后的公司,从而导致管理团队能力问题。

对策:•在MBO过程中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筛选,确保管理团队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经验;•引入专业顾问或咨询公司的支持和培训,提高管理团队的专业水平。

3. 利益冲突问题MBO中,管理层既是购买方,又是卖方。

这种双重身份容易导致利益冲突问题的出现。

管理层的个人利益可能与公司整体利益产生冲突,从而影响到公司的长期发展。

对策:•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管理层的角色和责任;•建立利益分配机制,使管理层与公司整体利益紧密相连。

4. 资产评估问题MBO需要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收购价格。

然而,资产评估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估值不准确等问题,可能导致收购公司的价值被高估或低估。

对策:•深入研究和了解被收购公司的资产信息,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保证估值的准确性。

管理层收购融资的法律规制

管理层收购融资的法律规制
管理层收购融资的法律规制
陶 哗 哈 尔滨工 程大 学人 文社会科 学 院 1 0 0 0 5 1
等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 ,确立了信 托财产 的独立性 原则 ,为解决管理层 收购 中的融 资问题提供了新 的, 可操作性很强的方法 , 即利用信托实施管理层收购。2 0 年 6 06 月 颁布的 《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 法》 则对信
具 的缺 乏 和 相 关 政 策 法规 的 限制 , 收 购 资 金很难通过合法渠道取得 ,因此,融资能 否成功便成为我国管理层 收购 的关键 。 20 0 5年 1 月 2 0 7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 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 八 次会议修订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 券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在理 论上此次修改在许多 制度和规则上做 了重 大 的突破和创新 , 为MB O在 中国的实施拓
【 文章摘要】 我 国管理层 收购过程 中,在融 资问 题 上存 在这诸 多法律 限制 ,尽 管一 些相 关法律 法规 进行修 订但仍有 不足之 处 ,
管理 层 收购 融 资在 某些关键词】 管理层 收购 ;融资 ;法律 法规
MB Ma a e n u o t , O( n g me tB y u ) 即管理 层收购 ,是指 目标公司的管理者 或经理层 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全部 或大 部分股份来获得公司的控制权 ,从而改变
公司所有权结构 , 控制权结构和资产机构 , 进而达 到重组本公司的 目的并获得预期 收 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O起源于2 世纪6 MB 0 0 年代中期的美 国,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 展至今 ,我 国证券市场 已实施 了多起管理 层收购 。但对 于我 国的现实而言 ,MB O毕 竟是一个新生事物 , 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 相 更缺乏对MB O的法律规制 , 导致现在我国 现实中的管理层收购存在 诸多 问题 ,有 的 甚至与现有的法律规定相违背。 在我国实行管理层收购的过程 中,融 资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MB O实际操 作过程 中,由于收购标的的价值一般远远 超过收购方 自身的支付 能力 ,管理层往往 只能够支付得起收购价格 中的很小 的一部 分。他们能够支付 部分于 收购价格的只 差 就要通过融资来弥补。 由于我国融资工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

融资问题应亟待加以完善 。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 中 存在的融资问题
在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 中, 对管理层来说 , 巨大的收购资金往往 超出个人 的支付能力 , 因此 只 能通过融资渠道才能达到收购的 目的。但 由于我国 在融资来源、 金融工具运用 、 融资运作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等方面都相对滞后 , 因而 出现较 多问题。具体
维普资讯
青海 民族学院学报 I 社会科学版) 第 3 卷第 3 2 期 20 0 6年 7月
J UR L O N A AT ON I I SI S I U E O NA F QI GH IN I AL T E N T T T
Ioil ce cs ca sin e) s
收稿 日期 : 0 0 2 6— 3一l 0 l
允许发行高收益债券。如根据 《 证券法》 规定 , 股份
有限公司净资产不得低 于人民币 30 00万元 , 有限责 任公司净资产不得低于 60 00万元 , 累计债券发行总

作者简 介 : 马芳(95 , , , 17 一)女 回族 青海西 宁人 , 民族 学院法学院讲 师。研究方向 : 青海 商法、 经济法。
目前 , 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 中涉及的银行 我
长期信贷的难点主要在于国有银行还没有参与并购 的操作和并购完成后对企业 的运作实施有效监督和
要较高负债 的债券发行是否适用则没有规定 。
( 收购融资渠道狭 窄 二) 尽管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有了一定 的发展 , 但
控制 的能力 , 以控制信 贷风险 ; 难 另外 , 国抵押贷 我 款机制还不够充分有效 , 产权市场 尚不发达的条 在
管理 层 收购 又 称 MB M ngmet u O( aae n y—ot B u)

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MBO)融资问题研究

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MBO)融资问题研究

( 管理 层收购( O) 一) MB 的定义 ( ng met u - O t) 管 理者 收购” Maa e nB y us 即“ 的缩写 。
经济学者 给 MB 0的定义 是 , 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与经理层 利用 所 融资本对公 司股 份的购买 , 以实现对公 司所有权结 构 、 制 控 权结构和 资产结 构 的改变 , 现管理 者 以所 有 者和经 营者 合 实
市 场 论 坛
MARK 第1期 0年 0 1
( 总第 9 1期)
我 国企 业管理层 收购( O) 资问题研 究 MB 融
韩 大涛 黄艳丽 莫长彬 ( 广西大学商学院 广西 南宁 50 0 ) 30 4
【 摘 要】 管理层 收购( O) - 种权益资本的投 资 , 以有 效改善公 司的治理结构 , MB  ̄- 可 促进 企业 的管理 经营 , 升企 业 的资 提
论 。管理层 对公司 的投资具 有“ 唯一 性” 管 理层 的 收益 更加 , 依赖于公司的整体绩效 , 其经营产生 的收益 容易被 员工 、 股东 所剥夺 。MB 0就是刺激管理层收益 的最 大化 , 防止其 收益 被 别人所剥夺的手段 。 怀特 ( k ih) MieWr t提出 了企业 家精神说 , 出詹 森 的代 g 指 理成本说 揭 示 的只 是 传 统 中的价值声称方式 , 目前 MI 3 0收益主要来源于 MB O后所形成 的企业家精神 。
金融机构 对其监督 的压 力 , 企业 对管 理层 的监督 也起 了效 使
果。
其次,
有利 于提 高企 业的经 营效 益 , 整企业 的经 调
企业的青睐 , 的债券融 资额 通常是股 权融 资的 3 0 。 企业 ~1 倍
之所 以会 出现这 种现象 , 因为企业 债 券融 资同股 票融 资 相 是

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 0 ・8 0 1 l 经济论坛 5 1 3
主体 ,以MB O方式进 行 ‘ 小 ” 傲 ,解决
■■■—■管理视角・ A A E E T M N GM N
推行集 团股权多元化的改革。之后 ,美
的集团 、万家乐 、恒源祥以及丽珠等集 团相继开始探索管理层收购 ,全国掀起
的账 面净资 产是交 易定价 的主要依 据 , 也 是 考察 国有 资产 是 否 流失 的 主要标
银行和企业。
以上 问题 ,严 重 损 害 了公 司的利
益 ,变相流失 了国有资产 ,还可能对 中
小股东 的利 益造 成损 害。因此 ,它成为 阻碍MB 实现的第一大 困境。 O ( )内部人控制问题 三

公 司产权结构的制度创新 ,M 0 促进 B对
上市 公 完 善 治 理结 构 以 及 建 立有 效 的
团率先 开始尝试管理层收 购 ,成为我国 第一个 完成 MB O的公 司 ,引起政府 、学
术 界 、企业 界 的广泛关注 。随后 ,T L C
秘密发 动了 ‘ 波罗计划 ”行 动 ,管理 阿
层 为收 购T L 团股份 而新 设立 T L C集 C控 股 公 司 ,抓 住 国 有 股 减 持 政 策 的 机 遇 ,
( 其 是 地 方 政 府 )就 成 为 MB 尤 O的 推 动

我国 国有企业MB 的现状 O
管 理 层 收 购 , 即 MB ( ng— O Ma ae metu- ot) nB y- us ,是 目标 公 司管 理层 利
用借贷所融 资本购买本公 司的股份 ,从
而 改 变公 司 的所 有 权结 构 或 控制 权 结 构 ,进而通过 重组 目标公 司来 实现预期 收益的一种并 购行为 。由于 收购 中运用 了大量负债融 资 ,即利用 了财务 杠杆方 式 ,所 以说 ,管理 层收购是杠杆 收购的

例谈管理层收购的应用

例谈管理层收购的应用

例谈管理层收购的应用一、管理层收购的内涵所谓“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缩写为MBO)也称经理层收购或经理层融资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经营班子)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并获取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管理层收购的收购主体一般是目标公司的管理者、经理层或者包括核心员工在内的经营团队;收购工具为利用私人借贷、信托计划、战略协购、风险投资等各种金融形式所融得的资本;收购对象为目标公司的股权;收购目的在于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结合,从而达到重组公司各种资源,挖掘潜在管理效率空间,提升公司价值,从而获得预期资本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二、管理层收购在我国企业融资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管理层收购已越来越成为现代企业改制重组的重要手段,同时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对企业的融资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这种融资方式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融资渠道相对狭窄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尚不成熟,金融工具单一、融资渠道不畅等因素的存在都不利于管理层收购所需的巨额资金,需求和供给的不平衡,容易导致其正常融资不能实现。

同时,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债务融资主要以借贷方式为主,缺乏信用贷款、卖方融资、公司债券、商业票据等融资方式的混合使用,由于可选择债权人少,无法通过与多个投资者签订长期借贷和短期借贷的多元化债务合约,导致融资风险过于集中,尤其是利率风险。

(二)定价的非市场化我国管理层收购基本采用协议收购的方式,定价的非市场化,使得其公允性遭到质疑。

因此,进行管理层收购必须考虑大多数股民的利益,防止出现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这些非市场化的因素也成为国有资产流失、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等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中存在弊病的根源。

(三)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如收购价格披露不全面,收购资金来源甚少披露,关联交易和内部人员交易导致对国有资产监控的难度加大,收购主体与被收购的目标公司之间关系不明确等。

企业管理层收购的融资政策探讨

企业管理层收购的融资政策探讨

企业管理层收购的融资政策探讨管理层收购或管理者收购即Management Buy-outs(MBO),是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推行,企业经营者持股的现象开始出现。

由于管理层收购具有明晰产权和股权激励的双重功能,很快在我国流行起来。

但与其发展速度相较,相关法律与政策的制定顿显滞后,推行的步伐受到严重阻碍。

其中,管理层收购的融资困难就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我国管理层收购的融资限制管理层收购需要大量资金,往往超过管理层个人支付能力,需要大量的外部融资。

在西方国家,完善的金融体系和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为管理层收购的实施提供了强人的支持。

管理层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吸引风险投资等不同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既为管理层收购提供了便利的融资渠道,也给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而在我国,管理层收购的融资渠道还相当狭窄。

首先,公司经营者的薪金相对收购所需的巨额资金显得捉襟见肘。

其次,管理层收购资金来源存在法律障碍。

公司法等法规的相关内容对管理层收购的融资造成诸多限制。

例如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从而使得经营者无法利用银行贷款实现收购。

这些都大大增加了管理层收购的难度。

二、管理层收购的政策建议为推动管理层收购的发展,对于管理层收购予以法律和政策上的保障就显得十分的必要:(一)改革薪酬分配制度的同时给予经营者适当优惠国有企业的发展大都与经营者个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直接相关。

鼓励经营者的投资,激发经营者的创业积极性,应进一步改革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将经营者报酬直接与业绩挂钩。

同时,允许管理者以优惠价格购买股份,或认可经营者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取得资产,作为对企业经营者历史贡献的合理补偿,从而促进经营者收购国有资产的行为。

(二)为管理层收购提供税收支持鉴于管理层收购的积极作用,为推动管理层收购的开展,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给予管理层收购税收上的相应支持。

管理层收购存在的主要问题

管理层收购存在的主要问题

管理层收购存在的主要问题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袁天荣1摘要:管理层收购(MBO)在扩大管理层持股比例、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运作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在中国,由于各种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相应的监控机制,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收购存在着诸多问题,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条件尚不成熟,照搬国外的运作模式存在较大的风险。

关键词:管理层收购(MBO)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相对控制权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简称MBO),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以改变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目标公司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2。

作为杠杆收购(LBO)的方式之一,MBO在扩大管理层持股比例、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实现所有权收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最早的MBO可追溯到1999年四通集团的产权变局。

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国有股减持的推行,MBO在上市公司中有蔓延之势。

2001年粤美的首开中国上市公司MBO之先河,随后,深圳方大、宇通客车、特变电工、佛塑股份等也分别实施MBO。

据估计,目前上市公司实施MBO的已超过百家,还有很多公司正跃跃欲试。

中国目前已实施的MBO具有以下特点:收购形式主要是以管理层为主设立投资公司或职工持股会,再由其1袁天荣(1964-),女,湖北荆门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

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邮编:430064;通讯地址收购目标公司;收购方式采取协议收购非流通股,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相对控股;收购价格一般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有些甚至大大低于每股净资产;收购目的主要是为了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我国管理层收购困境及解释

我国管理层收购困境及解释

我国管理层收购困境及解释摘要:本文以mbo的定价和融资困境为研究对象,对我国管理层收购的现状和困境进行分析,指出我国管理层收购困境的原因,并指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mbo;定价;融资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一、相关概念1.杠杆收购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 lbo),本质上说是指通过举债获取目标公司的产权,又用目标公司实现的现金流量偿还负债,它是一种高风险、高负债、高收益、高投机性的企业并购方式。

杠杆收购中,目标公司通常有一些相同的特点,即目标企业正处于由稳定现金流的盈利期,并且管理团队经验丰富且有极大提升管理效率的空间。

杠杆收购操作程序一般如下图所示:2.管理层收购管理者收购(mbo),起源并广泛应用于资本市场相对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我国资本市场中的管理者收购是在近些年才开始慢慢受到重视。

管理者收购是杠杆收购的一种。

通常情况下,专业并购公司以及专门从事并购业务的投资基金公司、对并购感兴趣的机构投资者、以及能通过举债融资收购目标企业的管理者这三类投资者会选择进行杠杆收购,而当且仅当杠杆收购主体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时,杠杆收购就演变成管理者收购。

二、管理层收购相关理论解释1.财富转移说财富转移说认为管理层收购并没有给企业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变化,交易之后绩效上升,只不过是代表着财富从其他利害关系人—股东、债权人、职工、政府税收等,向管理层转移。

管理层收购所运用的手段只不过是转换企业的资本结构,通过高财务杠杆将企业中已经存在和即使不实行管理层收购也会产生的稳定现金流压榨出来,支付给新债权人、管理层收购投资者和管理层。

财富转移说主要有两个主张,即避税理论和管理机会主义说。

避税理论认为管理层收购的目的就是为充分利用企业的潜在避税空间,避税收益同时也是收购资金的来源。

管理者可以节约与债务有关的税收,如利息支出的上升可以降低所得税;也可以节约与债务无关的税收,如加速折旧导致的减税。

管理层收购中的融资问题--以滴滴出行为例

管理层收购中的融资问题--以滴滴出行为例

管理层收购中的融资问题--以滴滴出行为例
近年来,随着滴滴出行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份额的不断增加,公司管理层逐渐考虑收购其他企业以扩大规模和增强竞争力。

但是,收购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这对公司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财务压力。

因此,在进行收购时,滴滴出行的管理层需要考虑如何获得充
足的融资支持,以保证收购成功。

以下是几种可能的融资方式:
1. 股权融资:滴滴出行可以发行新的股权来融资,这可以通过
发行新的普通股或优先股来实现。

这种方式可以使公司吸引更多投
资者,提升公司的估值和市场认可度,并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更
充足的资金支持。

2. 债务融资:滴滴出行可以通过向银行、券商或投资机构发行
债券或债务证券来获得资金支持。

这种方式可以为滴滴出行提供长
期的、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并且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3. 资产重组:滴滴出行可以考虑将自身的资产和业务重组,以
获得更多的融资支持。

例如,可以将不必要的业务或资产出售,以
获得更多的现金,并将其用于收购。

4. 合作伙伴融资:滴滴出行可以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展收购项目,共同投资并分享收益。

这种方式可以使公司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并
分散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收购中的融资问题不仅涉及到资金的来源,还
要考虑收购后整合和管理的问题。

如果管理层不能有效地整合新企
业和资源,融资可能只是一种短期的解决方法,无法解决公司的问题。

我国管理层收购中的资产定价及融资问题探讨

我国管理层收购中的资产定价及融资问题探讨

权合一的目的。党的十五大、 十六 大明确指出了国 有企业改革的方 向; 0 年 1 月 8日,中国证监 2 2 0 O 会发 布《 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持 及《 股变动披露管理办法》 ,对管理层收购 的方法 、 信 息披露 以及监管都制定了措施 ,使得管理层收购 上市公司有法可依 。目前我 国通过管理层 收购达 到控股的上市公司已经超过 10 ,而且还有更 0家 多的上市公司正跃跃欲试 ,管理层收购的强劲势
头引起 了业 内人 士 的极大关 注 。 ( ) 国实 施管理 层收购 的 意义 二 我
1管理层收购的发起人或主要投资人是 目标 . 公 司的经营和管理人员。由于其特殊的身份 , 使得 他们 比外界更为了解 目标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所 处商业环境 。 2 . 管理人员们往往先设立一个新公 司, 以新公 司为操作平 台来收购 目标公司 。成功收购后 , 其身 份由单纯的经营管理人员转变为企业所有者和经 营管理者的集合体。 3 . 管理层收购主要是通过借贷融资来完成。 管 理层 自身财力有限,需要从外融资进行收购 。因 此, 要求 目 标公 司管理者有较强的资本运营能力 , 以预期收益为基础 向信托机构和权益所有人提供 融 资方案 。
二 、 国 实 施 管 理 层 收 购 的 历 史 背 景及 我 意 义
( ) 国实 施管 理层收购 的历史 背景 一 我 我国出现管理层收购是 以我 国国有经济战略 性重组 以及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的开展为背景 的。各级政府希望能借管理层收购这一手段来让 渡部分 国有资产 、回收资金 以进一 步对产业结构 理层及员工 , 回收了国有资本 , 既 有力地推 动社会 实现了国家“ 抓大放小” 战略 , 同 进行调整。而企业 的管理层也想 以管理层收购的 产业结构的调整 , 方式来明晰企业产权 ,达到企业 的所有权和经 营 时也能够有效地促进 国有企业 的企业结 构调整 、

我国管理层收购融资的困境与对策

我国管理层收购融资的困境与对策
融 资 的重 要 手 段 。 2 担保 借款 的法律 问题 .
用 途 ,不 得 用 于 弥 补 亏 损 和 非 生 产 性 支 出 。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可 转 换 为 股
=、 当前 管理 层收 购 ( O) MB
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渠 道 存 在 的 主 要 问题

2 0 年 1 月 .国 资 委 《 于 进 票 的 公 司债 券 ,还 应 当符 合 本 法 关 05 2 关
步 规 范 国 有企 业 改 制工 作 的 实施 意 于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条 件 ,并 报 国 务
从 国 外 实 践 看 , 理 层 通 常会 以 管 见 》第 五 条 第 三 款 规 定 :管 理 层 持 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核 准 。正 是 由 目标 公 司 的 资 产 为抵 押 向银 行 借 款 、 必 须 提 供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的 相 关 证 明 , 于 这 些 限 制 . 目前 我 国 已 经 完 成 的 发 行 债 券 来 获 得 收 购 资 金 ,或 向 养 必 须 执 行《 款 通 则 》 有 关 规 定 , 贷 的 不 MB 中 还 没 有 出 现 过 采 用 发 行 公 司 O 老 基 金 、 险 基 金 、 险 投 资基 金 等 得 向包 括 本企 业 在 内的 国有 及 国有 控 债 券 进 行 融 资 的 案例 。 保 风
可 《 托 法 》 和 《 托 投 资公 司 管理 办 使 规 范 的 管 理 层 收 购 所 必 需 的 资 金 诺 或 期 股 协 议 , 以 在将 来 分 期 分 批 信 信
法》等信 托 法 律 制 度 为 依 据 , 造 性 渠道合 法化 。当前 我 国社会经济发 购 买战略投资者 、 险投 资者所 持有 创 风 的 运 用信 托 法 律 关 系 , 仅 可 以帮 助 展 的实 际 情 况 与 1 9 不 6年 时 的 立 法 背 的公 司股 权 ,最 终 完 成 管 理 层 收 购 , 9 管理 层 解 决 资 金 问 题 , 且 可 以避 免 景 已 经 大 不 相 同 ,金 融 监 管 机 构 和 在 此 之 前 对机 构 投 资者 参 与 公司 经 营 而 专 门设 立 收 购 主 体 , 而 简 化 了整 个 监 管 手 段 日 益 完 善 ,建 议 逐 步 放 松 管理 的权 限应 加 以 限 制 如 设 立优 先 从

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融资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融资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融资问题及其对策余 峰(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 要]随着神州数码和青岛双星相继进行管理层收购,管理层收购再一次成为资本市场的热点,其在我国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已经成为企业产权改革的有益途径,但总的来看,政府对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始终持保守和谨慎态度。

而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被限制主要源于外因而不是管理层收购制度本身,政府部门并没有否定管理层收购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融资问题管理层收购(以下简称M BO),为杠杆收购的一种,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杠杆收购的方式,利用借贷融资买断或控制公司的股份,使企业原经营者变成企业所有者的一种收购行为。

一、我国国有企业M BO中的融资问题M BO在我国的实践仅仅经历了短短十年的时间,然而,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国政府对M BO的态度却发生较大的变化,究其因主要是M BO在操作过程中往往遇到比较敏感的问题:例如国有资产流失与否问题、融资资金来源问题以及资金偿还问题。

(一)融资渠道狭窄在我国M BO操作中,管理层只收购标的公司一部分的股权,在收购交易当中,管理层往往只能够支付得起总收购价格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他们能够支付的部分和收购价格之间的差额就要必然要通过融资来弥补。

因此,成功解决融资渠道问题是整个收购能否顺利进行并成功的关键。

M BO的资金一般有两种途径,其一是内部融资,即通过管理层自身来提供资金;其二是外部融资,即通过银行,信贷等中介机构进行的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

一般情况下,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资产价格都会远远超过收购方自身的经济能力。

所以,在典型的MBO中,管理层个人提供的资金只占收购总资金中的很少一部分,大部分还要依靠外部资金,这部分融资比例通常超过80%。

在国外流行的过桥贷款、垃圾债券、风险资本、投资银行入股、信用贷款、卖方融资、公司债券、次级票据等融资方式由于在我国有着严格的金融管制,可利用的融资工具单一,渠道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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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收购中的融资问题2004-03-17近年来,我国随着产权结构调整的进行,管理层收购( Management Buy-out )逐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认可和重视。

我国的管理层收购仍处于起步阶段,并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

其中,融资问题是能否成功实施收购的关键。

本文拟对收购过程中的融资问题进行探讨。

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的一种, 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管理层收购过程中的融资安排主要涉及2 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融资渠道,二是融资方式。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收购标的价值远远超出收购主体的支付能力,大部分资金需要外部融资。

国外的融资分析国外MBC注重融资结构和法律程序,在管理层收购的具体操作中均雇用中介机构操作,多采用杠杆融资的方式,通过银行、证券基金为主体的外部组合融资来完成。

一、融资工具国外的融资工具主要有高信任度、过桥贷款、垃圾债券、私募、风险资本、投资银行入股、银行贷款等。

1、高信任度。

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关于收购资金的担保,一方面减少了收购中资金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又为买方赢得较充裕的时间。

2、过桥贷款。

投资银行利用本身的资金为杠杆收购提供的,要求收购者尽快偿还的一种短期融资手段。

过桥贷款的利率一般是浮动的,风险较高。

3、垃圾债券。

收购者先寻找一家潜在的收购对象,其市场净值要超过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价值,然后在投资银行的配合下卖出垃圾债权,募得现金。

短期内再次卖出公司,套得现金从中获利。

4、私募。

面向特定的投资者筹集资金的方式,这些投资者多为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

私募所提供的资金收益率较高,注册登记手续简单,节约大量的成本费用,提高筹资效率。

二、融资结构在国外,MBO!过债务融资来筹措,债务融资在管理层收购融资中比例超过80%这些资金是通过以公司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有抵押债权得到的。

外部融资又可以分成 3 部分:1、权益融资。

包括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和股权支付。

在西方权益融资的对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他们一般不介入公司的管理,也不控股,其投入的资金占总资本的10%-30%,收益率在30%以上,并期望在3-5 年内套现。

2、债务融资。

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发放债券和卖方融资等。

债务融资是杠杆收购最重要的融资方式,其融资对象不光有商业银行,还有保险公司、退休基金组织、风险投资机构等。

3、准权益性融资。

包括认股权证、可交换债券,以及可转换的可交换抵押债券。

我国融资情况分析由于收购中涉及的金额较大,融资渠道不畅通使MBO勺成本上升。

因此,MBO的成功实施必然需要金融资本的支持。

我国在融资方面与国外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归结为以下点:八、、•一、融资环境不成熟国外MB*赖银行贷款、债券为主体的外部组合融资。

国内缺乏相应的金融环境,靠管理者自筹资金,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缺乏资金和融资条件的管理者。

第一、可利用的融资工具单一,渠道狭窄。

我国的融资工具较少,债务融资中缺乏信用贷款、卖方融资、公司债券、次级票据等融资工具;权益融资中不能发行优先股;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之间也缺乏相应的转换工具。

银行贷款很困难,因为商业银行法禁止将贷款用于股权性质的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通则》规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不得用于股本权收益性投资。

国内已发生的几起MBO都采用了银行贷款,但这只是一种变通的做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融资中的变通的做法导致融资风险转移问题的出现。

通过融资获得公司股权的公司管理层应该是融资风险的承担者。

但是,我国现有的管理体制和市场背景下,融资行为可能会引致公司管理层的行为扭曲,融资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可能是股东和债权人。

比如,用公司的资信融资。

公司管理层面临资金偿还和违规监管双重压力。

于是公司加快分红,内源融资能力下降,财务风险加大,最终导致企业价值下降。

价值下降损害的是股东权益,财务风险的提高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

第二、融资中介机构不健全,政府操作痕迹明显。

我国的中介服务市场不发达,具有操作和管理能力的高级人才匮乏。

政府在操作中既负责制定游戏规则和监管交易,又是产权交易的主要卖方。

除了价格,政府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就业、税收等。

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管理层的“寻租行为”,但是我国政府只是通过行政命令干涉而不是通过融资的方式加以控制。

二、融资结构不合理从MBO的案例看,洞庭水殖的收购利用20%的外部机构投资者权益资本,其他收购活动依靠管理层自筹资金入股解决。

四通的收购资金主要是自筹;中国康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层直接拿现金购买股权,以2450万元现金从首旅集团手下买了康辉49%的股权。

可见,我国管理层收购的融资主要采用管理者自筹资金或私募投资为主体的方式来完成。

由于这种融资方式,我国在MBO的融资结构中自有资金所占的比重很大,违背了杠杆收购的初衷,也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许多缺乏资金和融资条件的管理者。

内部融资的有限性涉及收购所需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问题。

在我国已经进行的收购案例中对收购资金来源一般很少披露。

从融资手段上看,几乎没有合法的融资渠道。

一方面反映出管理层收购在我国受到很大的限制,另一方面也说明当事人在融资方面可能存在违规操作。

为了弥补巨大的资金缺口,解决融资难题,管理层可能会采取某些不规范操作,损害了股东的利益,给MBO勺发展造成冲击,甚至危及社会的稳定。

原因分析我国的MB簾融资上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

滞后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与融资的一些可行性方案严重脱节,制约了收购融资在金融市场上有效的运行。

一、资本市场不发达健全的资本市场为杠杆收购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和金融工具。

尽管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有了进一步发展,但是整体而言还不成熟、不完善。

在众多的企业中非上市公司占绝大多数,在上市公司中股东大部分为非流通股,缺乏成熟的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

MBO勺融资是一种特殊的借贷融资,必须有相应的投资银行、投资基金等专业的公司予以支持,也需要相应的抵押担保手段的支持。

我国现在缺少机构投资者,其他金融机构既不允许也没有能力介入这种融资业务,如《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能直接为企业提供投资,虽然一些机构正在设立各种类型的MBC基金,但是规模有限。

二、法律方面的限制目前,财政部在给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表示,相关法规未完善之前,暂停受理和审批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待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后再做决定。

可见,我国的现行法规对MBO已经构成了极大的障碍。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2 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任何企业、个人均不得发行债券。

累计债务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等。

这些条件难以使企业通过发行高风险、高利率的风险债券筹集资金进行收购。

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不得投资于股票,贷款不得用于股权投资等。

《贷款通则》规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不得用于股本和权益性投资。

这些法律严格限制了杠杆收购在我国的出现。

现有条件下我国可行的融资建议本文认为,目前,私募基金可以有效地解决我国管理层收购的融资障碍。

实际的操作表明,私募基金在收购融资中已经占据了主要地位,并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的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

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

私募基金的出现与发展,是我国制度变迁的必然产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深化和完善,市场逐步成为资源配置的主导力量,以满足金融意识日益增强的投资者的多元化需求。

在这种背景下,私募基金以其灵活的特点,迎合了大部分投资者的潜在需求。

私募基金的发展,可以使发展机构投资者战略落在实处,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多种需求,使投资品种多样化;可以解决公募基金主体缺位,可以在资本市场形成有序的竞争等。

私募MBO基金的出现为融资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其在收购中扮演3种角色:一种角色是战略投资者,它提供股权性融资,掌握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第二种角色是过桥资金提供者,负责提供融资,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第三种角色是全程方案提供者。

私募MBC基金可以将手中的资金作为信托资产,由信托公司借贷给管理层设立的壳公司。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资产可以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用贷款、投资、同业拆借的方式,这样可以规避MBO勺政策障碍。

目前,一些机构对私募MBO基金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如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联合操作为管理层收购提供一条龙的服务,负责融资、评估、会计、税收,以及相关的法律服务。

尽管私募基金为收购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在我国具有发展的潜力,但是它的发展却并未得到政府足够的重视。

在法律上,国家并没有承认其合法的地位。

基金的管理人和管理层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在基金的存在形式上,我国的基金组织采用改头换面的形式,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实业公司、顾问公司等形式存在,其表面上是合法的,但实际总给人一种非法交易的嫌疑。

本文认为,从保护投资者角度出发,国家对私募基金监管的重点是要求投资者本身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约束私募方式的信息传播,并且通过一定的法规明确予以规定。

比如,在《投资基金法》中明确:1、私募型基金公司必须是独立法人,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单独建账。

非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备案而从事的委托投资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对于私募型、公司型基金发起人的公司,要有一定的资质和资本金要求,发起人公司要有国家投资基金管理部门考核承认的一定数量的基金经理。

3、要求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监管指导,制定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及基金公司资产状况。

4、授予全国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以一定的权限,要求各私募型基金公司向基金业协会等组织登记备案,并定时报告财务资料,并接受其检查、监督。

作者:王明明史云庆管理层收购管理层收购后,粤美的的总股本没有变,各类股份的比重也没有变,没有涉及控制权稀释、收益摊薄等问题,只是股权在两个法人实体之间的交换,这种转变的好处:这里面的“法人股”非别样的“法人股”可比,它们中的很大部分是由粤美的管理层控制的,这标志着政府淡出粤美的,经营者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

管理层在实质上成为粤美的的第一大股东。

两次收购之后,尽管从表面上看股权转让的结果只是股权在两法人实体之间的变换,尽管看起来美托投资有限公司是作为一个法人实体成为粤美的的第一大股东的,但美托投资实际上是由粤美的的管理层和工会控制的,所以最终管理层确立了对粤美的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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