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灯和信号灯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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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环照
360 环照,闪光频率 120 次或 120 次以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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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环照
3.1.2 海船其它号灯的种类和特性 除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所规定的航行灯、信号灯外,某些船旗国主管机关和
运河主管当局还要求配备一些号灯。海船其它号灯的种类和特性见表 2。 表 2 海船其它号灯的种类和特性


号灯名称
吃水信号灯应由航行灯控制板控制。 3.2.6 莫氏信号灯 3.2.6.1 可兼作操纵号灯,归入雾笛系统,位于雷达桅顶。功率通常为 220V/25W×3。 3.2.6.2 通常由雾笛控制板和莫氏电键控制,其中两个莫氏电键位于驾驶室两翼,其它莫 氏电键的可安装在驾驶室前壁和驾控台上。 3.2.7 白昼信号灯
3.2.9 苏伊士运河搜索灯 2- 1000W/650W 苏伊士运河搜索灯,可由照明系统供电,在驾控台上设遥控开关
3.2.10 挂旗国当局规定的特殊信号灯 根据挂旗国当局的规定配置特殊的信号灯,例如根据新加坡当局的规定,对于挂新
加坡旗的船舶必须在雷达桅上加装 2 盏绿色环照入境信号灯。 3.3 航行灯、信号灯的控制 3.3.1 航行灯 3.3.1.1 航行灯控制板位于驾驶室,通常安装于驾控台上,采用模拟板形式。 3.3.1.2 航行灯控制板应提供两路 AC220V 电源,一路由主配电板直接供电,另一路由应急 配电板直接供电。在控制板内设电源自动转换开关,当主电源失电时,自动转换到应急电源, 并发出电源故障报警。 3.3.1.3 航行灯控制板具有航行灯故障检测功能,当任何一个航行灯故障时,短路或断丝,在 控制板上发出声光报警。 3.3.1.4 通常航行灯在就地通过水密接插件与航行灯板相连接。 3.3.2 信号灯 3.3.2.1 信号灯控制板位于驾驶室,通常安装于驾控台上,采用模拟板形式.应特别注意模 拟板与信号灯的实际布置一致。信号灯模拟板根据用户提供的信号灯布置图设计和制作。 3.3.2.2 信号灯控制板可由两路 AC220V 供电,一路由主配电板供电,另一路由应急配电板 供电.也可由驾驶室助航分电箱供电。 3.3.2.3 信号灯可通过电缆直接和信号灯控制板连接。 4 航行灯和信号灯系统图、布置图的绘制要求 4.1 航行灯和信号灯系统图 4.1.1 选用 A4 图框绘制。 4.1.2 电缆与设备分层绘制,电缆线适当加粗,航行灯、信号灯灯具及属具使用公司标 准图块。不同型号和规格的灯具和属具应用不同的符号表示。
它们。
根据船舶建造规格书提供。 360°
应配备 24V 充电器、电池箱和其它附
-
件。能见距离大于 2 海里。
3.2 航行灯和信号灯的配置 50 米或者 50 米以上的大型船舶,应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船舶建造规格书和有
关当局的规定配置必须的航行灯和信号灯。 3.2.1 航行灯 3.2.1.1 基本航行灯
Q/SWS 56-012-2007
航行灯和信号灯系统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系统的设计依据、设计内容、航行灯以及航行灯和
信号灯系统图、布置图的设绘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建造的常规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系统的设计。
2 设计依据 2.1 该船入级的船级社规范。 2.2 国际海事组织出版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2.3 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2.4 SWS 企业标准《海船桅墙信号设备配置设计规范》 2.5 建造规格书。 2.6 全船总布置图。 2.7 舾装专业提供的桅墙信号设备布置图。该图根据上述规范、规则明确了航行、信号灯 配置的数量,具体安装位置和技术要求。 3 设计内容 3.1 航行灯和信号灯的种类和特性 3.1.1 海船号灯的种类和特性 航行灯和信号灯统称为号灯。《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对于海船的号灯的种类和特性有明确 的规定,其中 50 米或者 50 米以上船舶的具体规定、海船号灯的种类和特性见表 1。
配备一套符合海安会 MSC.95(72)决议规定的便携式白昼通讯信号灯,白昼通讯信号灯 带 15 米软电缆,配蓄电池和充电器以及其它附件。白昼通讯信号灯插座按建造规格书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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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苏伊士运河探照灯 1- 3000W 苏伊士运河探照灯(通常由船东提供) 1- 专用的苏伊士运河探照灯插座安装于首旗杆下,由首部 220V 照明分电箱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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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航行灯、信号灯系统图中的灯具和属具应注明安装地点,图中应标注甲板线,苏伊 士运河信号灯在图中的位置应按实际位置排列。 4.1.4 每一段电缆应按标准编制电缆代号,同时注明电缆型号及规格,若有大部分电缆均 为同一规格,可不逐一说明,加总标注。 4.1.5 航行灯、信号灯灯具应按规定选择。 4.2 航行灯和信号灯布置图 4.2.1 依据舾装专业提供桅墙信号设备布置图绘制。 4.2.2 航行灯和信号灯布置图可与其他系统布置图绘制在一起,成为综合布置图。 4.2.3 布置图设备明细表可单独列出。 4.2.4 绘制时应加深图形符号,淡化背景。 4.2.5 灯具符号应和系统图一致。 4.2.6 灯具、属具旁应标明至该设备的电缆编号。
根据规定,除了提供表 3.1.1 中一套航行灯外,还须备用一套航行灯,通常采用双层航 行灯,具体配置如下:
- 2–2×220V/65W 桅灯,前桅上和雷达桅上各一个: - 2–2×220V/65W 左右舷灯,位于船最宽处的两侧: - 1–2×220V/65W 艉灯置于船尾; - 2–2×220V/65W 锚灯,尾部和前桅上各一盏; 上述基本航行灯必须由航行灯控制板控制。 - 2–2×220V/65W 失控灯(红色环照灯)。 失控灯通常安装在雷达桅上,位置根据雷达桅形状而定,也可安装于独立的灯桅上。 该灯应由航行灯控制板控制。 3.2.1.2 其它航行灯 其它航行灯的配置如下: - 1- 1×220V/65W 苏伊士运河艉灯置于船尾,可由航行灯板或信号灯板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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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灯名称


巴拿马运河
5
操船灯

螺旋桨及球
6

鼻艏警戒灯
手提白昼信
7
号灯

功率 220V/40W 220V/40W 24V/60W
表 2(续)
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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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船长超过 100 米的需要通过巴拿马运 配特殊透 河的船舶,应在船艏安装该灯一个,
光灯罩 并能从船桥沿船的中心线清晰地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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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号灯名称
1
桅灯
2 左舷灯
3 右舷灯
4
艉灯
5 环照灯
6 闪光灯 7 莫氏信号灯
颜色
白 红 绿 白 红 白 绿 黄 红 白
表 1 海船号灯的种类和特性
最小能 见距离 /n mile
6
3
3
3
总角 225 112.5 112.5 135
水平光弧/(°) 分布
自船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 22.5° 自船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横后 22.5° 自船的正前方到右舷正横后 22.5° 自船的正后方到每一舷 67.5°



苏伊士运河 红 1 信号灯 绿

功率 220V/40W
苏伊士及基 红
2
220V/65W
尔运河艉灯 绿
苏伊士运河
220V/3000
3
探照灯

W
苏伊士运河
220V/1000
4
搜索灯
白 W 或 650W
总角 360°
135° 2
说明
按照苏伊士运河主管机关规定,船舶 通过或在运河作业时,对船舶的装载 物,运行状态等,要通过信号灯组合 成各种特殊信号表示。 自船的正后方到每一舷 67.5° 若红绿艉灯均需配备时,可仅装一盏 能互换滤色玻璃的尾灯。 通常由船东提供或由船东临时租用, 船厂提供固定安装的专用插座。 通常安装于驾驶甲板两翼或罗径甲板 两舷,根据安装位置需要,可配手动 旋转手柄或电动遥控旋转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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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巴拿马运河操船灯,位于前桅的后部,由信号灯板控制; - 3- 操纵能力受限制灯,采用红色环照灯。根据雷达桅的布置,其中两个可由失控灯
兼。由航行灯控制板控制。 3.2.2 信号灯
信号灯应由信号灯控制板控制。 3.2.3 苏伊士运河信号灯
苏伊士运河信号灯位于雷达桅上,基本配置如下: - 5-60W 白色环照灯; - 1- 60W 绿色环照灯; - 5- 60W 红色环照灯。 3.2.4 闪光灯 根据不同的船配置下列闪光灯: - 1- 绿色闪光型的大船灯,位于雷达桅上; - 1- 红色闪光型危险品灯, 位于雷达桅上; - 1- 红色闪光型油轮警告灯, 位于雷达桅上。 3.2.5 其它信号灯 其它信号灯的配置如下: - 2- 40W 红色球鼻首警告灯,位于上甲板前端; - 2- 40W 红色螺旋桨警告灯,位于上甲板后部; - 3- 60W 红色深吃水信号灯,位于雷达桅上,根据布置也可安装 1 个深吃水信号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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