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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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合理应用,避免用药损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修订我院高警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二、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临床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品种遴选。

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专家组”发布的《中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9年版),同时结合我院临床用药与药品管理实际情况,按以下标准制定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
(一)纳入标准: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一旦用药错误,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且临床使用频率较高的静脉注射药品。

(二)排除标准:
1.未纳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的药品;
2.麻醉、精神等专科用药;
3.经用药后教育患者可自行安全使用的药品;
4.无明确严重用药危害循证依据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品种将根据我院用药差错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而不定期调整。

四、高警示药品在库房、药房、病房储存,应设置专用的药架(柜)或区域,药品贮存处有明显高警示药品红底白字专用警示标识;药房须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五、临床使用高警示药品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做好患者用药监测,严密观察,确保用药安全。

六、高警示药品在医院信息系统中须有标记。

七、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高警示药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指导、监督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应用。

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药安全隐患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高警示药品是指具有较高毒性或不良反应较为严重的药品,其使用需要特殊的管理和监督措施。

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不同国家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概述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要求。

其目的是限制高警示药品的销售、配药以及使用,并加强药品的监管和监测工作,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和药品事件的发生。

在各国的管理制度中,通常会对高警示药品的生产、销售、处方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监管。

二、不同国家的1. 美国的美国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先行者之一,其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早在20世纪初就有初步形成。

美国的管理制度主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责实施,通过制定法规、审评处方信息、强制警告标签等方式进行管理。

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医生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向患者详细解释药品的风险和不良反应。

2. 欧洲的欧洲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由各国自行制定,并在欧盟范围内进行协调。

在欧洲,高警示药品一般需要经过临床试验、评估和监测等程序后才能获得上市许可。

同时,欧洲还建立了跨国的药品信息交流系统,以便及时分享高警示药品的安全信息。

3. 中国的中国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起步较晚,但随着药品监管的加强和公众对用药安全的关注,高警示药品的管理逐渐得到重视。

目前,中国的高警示药品管理主要由国家药监局负责,通过制定规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等方式加强管理。

三、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管理措施1. 生产环节的管理高警示药品的生产环节需要遵守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GMP (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GLP(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

同时,还需要对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的质量抽检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标准要求。

2. 销售和配药环节的管理高警示药品在销售和配药环节需要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并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操作。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概述高警示药品是指由于其特殊性质,容易引起患者严重不良反应或者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药品。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高警示药品的使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管理体系、审查审批、销售使用等方面阐述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法律法规1.1 高警示药品的定义根据《药品管理法》,高警示药品是指那些因治疗效果、安全性等方面的特殊性质,容易引起患者严重不良反应或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这类药品进行特别的管理。

1.2 相关规定针对高警示药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包括药品准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管理体系2.1 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了专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负责对高警示药品的审查审批、监管和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

2.2 信息共享高警示药品管理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高警示药品的最新信息,以便医疗人员和患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审查审批3.1 严格审查对于高警示药品,审查程序更加严格,需要医药专家进行专业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符合规定。

3.2 限制销售高警示药品的销售受到严格限制,只能在合格的医疗机构内开具凭医师处方购买,以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用药指导。

五、销售使用4.1 用药指导医疗机构在使用高警示药品时,需要进行详细的用药指导,告知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提醒患者随时向医务人员咨询。

4.2 不良反应监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记录和报告患者的不良反应状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结语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至关重要。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严格审查审批程序,加强信息共享,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高警示药品是指对人体有严重危害或潜在风险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毒性较大、副作用严重、滥用后可能导致依赖性等特点的药品。

第三条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是指依法对高警示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监管的体系和措施,目的是保证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合法、质量可控。

第二章高警示药品生产管理第四条高警示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二)有独立的生产车间和设备,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三)配备专业的生产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四)建立药品生产记录和质量控制体系;(五)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进行药品质量检测,并保证产品的合格率;(六)参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第五条高警示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确保高警示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高警示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记录和质量控制体系,保留相关生产记录和质量控制资料不少于5年,并配合相关监督检查。

第七条高警示药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对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的研究,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减少药品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第三章高警示药品流通管理第八条高警示药品的流通环节包括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等,各环节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安全和合法流通。

第九条高警示药品的批发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二)有独立的仓库和设备,符合药品经营条件;(三)配备专业的药剂师和相关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四)建立商品流向追溯体系,保留相关流通记录和质量控制资料不少于3年;(五)参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第十条高警示药品的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二)有独立的销售场所和设备,符合药品经营条件;(三)配备专业的药剂师和相关人员,并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四)保证药品的保存条件和有效性;(五)参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高警示药品误用、滥用,参考国家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制定该制度。

二、适用范围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的购进、存放、使用和管理适用于该制度。

三、人员职责(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批准高危药品目录,指导高警示药品使用和管理。

(二)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定期对药剂科各部门及病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宣传统战部负责按规定制作醒目的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和白底红字高警示药品专用标签。

(四)药剂科各部门组长、各病区护士长为药剂科各部门、病区高警示药品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所管理部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工作。

(五)药品库房采购员负责对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高警示药品目录发放至医院各相关部门。

(六)医师负责在确定高警示药品治疗使用方案前,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

四、制度正文(一)高警示药品的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高警示药品引起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

高警示药品的存放管理按照如下规定执行:1.设置专用存放区域、药架或药柜等,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2.药品储存处放置有明显高警示标识。

3.药品标签上应有高警示药品标识。

麻醉、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者,按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不在本制度所述之列。

(二)药品引进及药品目录的制定1.高警示药品须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入院。

2.药品库房采购员根据我院《药品目录》整理出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草案,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同意后,采购员将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发放至医院各相关部门。

3.药品目录更新时,药品库房采购员应在一周内及时更新我院《高警示药品目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采购员应在一周内将更新后的《高警示药品目录》发放至医院各相关部门。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高警示药品管理,促进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药品不良反应,根据《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T/CMEAS 012-2023)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三、名词定义高警示药品:一旦使用不当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会危及其生命的药品。

四、内容(一)高警示药品目录的制定参照《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中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推荐目录,修订医院高警示药品目录。

(二)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高警示药品实行 A、B、C 三级管理模式,其中:1.A 级风险最高,一旦发生用药错误可导致患者死亡,应重点监护和管理;2.B 级风险中等,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较 A 级低;3.C 级风险最低,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伤害,但较 B 级低。

(三)警示与存放标识高警示药品使用统一的警示标识;A 级高警示药品警示到最小包装,警示标识见图1。

A、B、C 三级分别使用红、橙、蓝色作为底色的标识进行储存标识管理,见图2。

图1 高警示药品警示标识图2 高警示药品存放标识(四)高警示药品管理1.A级高警示药品专区存放、专人管理,不应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应有警示标识;并对相似药品进行物理隔离和标注。

2.高警示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3.病区备用药品、操作用药品中的高警示药品储存管理遵循专区存放、专用标识、专人管理原则,严格做到基数管理和交接班管理。

4.高警示药品使用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含量。

在核对药物名称时,如发现印字模糊不清,不能确定药品名称时,应拒绝使用。

5.应严格执行高警示药品说明书要求、给药剂量、给药途径与注意事项。

6.在使用过程中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和病情变化。

7.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二、高警示药品的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的药品。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抗病毒药物等;2. 抗凝药、抗血小板药、抗高血压药等;3. 镇痛药、阿片类药物、局部麻醉药等;4. 麻醉剂、肌松药、心肺复苏药物等;5. 肾脏病药物、肝脏病药物、血液病药物等;6. 放射性药物、细胞毒性药物等;7. 其他具有高危险性的药品。

三、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制度1. 建立高警示药品目录: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高警示药品目录,并定期更新。

2. 高警示药品的采购与储存:(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购高警示药品,确保药品质量;(2)设立高警示药品专用储存区域,专人负责管理;(3)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3. 高警示药品的调配与使用:(1)调配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原则,确保药品准确无误;(2)对使用高警示药品的患者,需进行详细询问病史,评估患者用药风险;(3)严格按照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给药途径;(4)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高警示药品的监测与评价:(1)定期对高警示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用药风险;(2)对发生用药错误的病例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预防措施;(3)开展高警示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用药安全意识。

四、高警示药品的规范管理1. 高警示药品的标识与存放:(1)高警示药品存放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2)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处设置醒目标签,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3)高警示药品领用必须开具单独的领用单,并定期进行盘点。

2. 高警示药品的调剂与临床使用:(1)调剂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2)临床使用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药品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3)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有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在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品监管法规中,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
方面。

这些制度旨在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确保高危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高警示药品是指具有较高风险或潜在危害性的药品,可能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

首先,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包括对高警示药品的分类和管理。

根据药品的毒性、副作用等特点,将药品分为高、中、低三类,并对高警示药品进行严格管理,要求医生必须对患者进行详细的告知和监测,确保患者使用高警示药品时遵医嘱并了解可能的风险。

其次,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还包括相关的记录和报告要求。

医院和药店需要建
立详细的使用记录,包括药品的购买、出售、使用情况等,确保药品的使用符合规定并能够追溯。

同时,任何与高警示药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或意外事件都需要及时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另外,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还强调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医生、药师等医
疗从业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高警示药品的特点,学习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提高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水平。

监管部门会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高警示药品的管理达到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包括对高警示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相关记录和
报告要求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这些严格的管理措施旨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降低高警示药品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是药品监管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健全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保障公众的健康。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本制度所称高警示药品包括《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中所列药品。

第三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高警示药品的分类与管理第四条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个等级:(一)A级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

(二)B级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三)C级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第五条 A级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一)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提醒医、护人员注意,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四)A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第六条 B级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一)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提醒医、护人员注意,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进行核对,确保用药安全。

(四)B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第七条 C级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一)高警示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提醒医、护人员注意,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二)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警示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三)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保证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从而确保病人用药的安全合理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高警示药品的管理。

三、定义:是指当使用错误时对患者有很高的造成明显伤害的危险的药品。

四、标准(一)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机率对患者造成明显的伤害或危险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二)医院新引进高警示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药学部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三)药学部各部门(药库、药房)严格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高警示药品,设置专门的区域单独存放,粘贴专用警示牌;药品放置按照效期实行左右手原则;高警示药品调配严格实行双人复核。

(四)药学部药库、药房以外部门(如病区)存放高警示药品,专柜存放,粘贴专用警示牌。

静脉用药时注意输液巡视,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五)临床医师开具使用高警示药品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六)药师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七)制定本院高警示药品专用标识,该标识制成标贴粘贴在高警示药品储存处,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识别高警示药品。

(八)药师要加强对涉及高警示药品处方的审核,按有关规定做到“四查十对”,调剂过程有第二人核对,独立值班时双签字复核,确保调剂发放准确无误。

(九)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确保安全有效。

(十)高警示药品必须在有确切适应症的前提下才能使用,必要时需要进行安全性论证。

电子处方应有明确警示。

(十一)高警示药品(特别是高浓度电解质)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十二)高警示药品在使用时,严格执行给药的查对制度。

(十三)加强病区高警示药品管理,合理控制高警示药品备用种类和基数。

五、相关文件《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6篇】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6篇】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6篇】【第1篇】高危药品管理制度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险药品包裹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二.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四.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五.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注射剂稀释和护士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六.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七.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八.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第2篇】附二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第三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为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和护理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5.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6.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7.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附录:10%氯化钾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尼莫司汀胰岛素制剂25%硫酸镁注射液维库溴铵替加氟琥珀胆碱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甲氨喋呤顺铂氟尿嘧啶阿糖胞苷卡培他滨平阳霉素卡铂柔红霉素多柔比星表柔比星吡柔比星紫杉醇羟基喜树碱长春新碱依托泊苷他莫昔芬多西他赛来曲唑甲羟孕酮奥沙利铂亚叶酸钙【第3篇】调高医院高危药品管理试行制度第一人民医院高危药品管理试行制度一、高危药品定义高危药品的定义: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物。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2023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2023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高警示药品的标识、储存、使用、发放和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以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使用的高警示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规定的高警示药品。

三、职责
1. 药学部门:负责高警示药品的采购、储存、发放、调配和使用监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医护人员:负责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和患者监护,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高警示药品的质量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四、管理要求
1. 标识:高警示药品应当有明显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批号、有效期和使用注意事项等。

2. 储存:高警示药品应当专库专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3. 使用: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生开具的处方使用高警示药品,并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

4. 发放:药学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发放高警示药品,
并对使用后的药品瓶罐进行回收和处理。

5. 监测:药学部门应当定期对高警示药品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同时,医护人员在使用高警示药品过程中应当做好观察记录,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五、处罚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

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药学部门负责解释。

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高警示药品是指那些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危险性,不当使用容易引起严重后果或者不当使用可能导致严重疾病、残疾甚至死亡的药品。

针对这些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及管理,相关部门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以确保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

本文将从高警示药品的界定、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及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二、高警示药品的界定高警示药品的界定需充分考虑其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后果,并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和临床经验进行科学论证。

通常,高警示药品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药品:肝毒性药物、心脏毒性药物、神经毒性药物、致畸胚性药物、催生药物等。

这些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导致各种不良反应,甚至有可能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造成重大威胁。

三、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的建立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政府部门应当根据高警示药品的特点和使用风险,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高警示药品的分类、使用条件、使用者资质等要求,规范高警示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2. 完善配送及使用登记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高警示药品的配送及使用登记制度,包括高警示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使用情况等记录,确保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得到严格监管。

3. 制定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结合高警示药品的特点,制定详细的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明确高警示药品的使用范围、剂量、频次等,提高医务人员对高警示药品的使用管理水平。

4.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及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高警示药品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减少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四、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落实1.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工作组织,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内部审核、督导和评估机制,推动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2.加强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应当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及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高警示药品的追溯和监控,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高警示药品是指其具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和风险,需要通过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使用的药品。

这类药品的使用和管理需要高度重视,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其在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就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推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和患者的安全保障。

一、高警示药品的定义高警示药品指使用过程中具有严重不良反应或严重风险的药品,包括:肝毒性药物、血液系统毒性药物、心血管系统毒性药物、神经系统毒性药物、免疫抑制药物、危险性生物制品等。

这些药品的使用需要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生的要求使用,并且需要进行严格的监测和记录。

二、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高警示药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良反应,其管理制度的实行有以下必要性:1、确保患者的安全性:通过对高警示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可以降低患者使用药品时的风险,减少不良反应和药品相关事件的发生,提升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2、保障医生、医药人员的权益:在高警示药品使用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需要有相应的规范和制度进行指导和保障。

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制度,医药人员可以在安全和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工作和管理。

3、加强药品的监管和管理:高警示药品被列为特殊管理药品,其上市、销售、储存和使用都需要严格监管和管理。

规范管理高警示药品可以加强药品的监管和管理,降低药品溢出和流失等情况的发生。

三、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一、基本原则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安全,加强医护人员教育和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测体系。

二、责任分工成立高警示药品管理委员会或专业技术委员会,明确委员会成员职责,制定管理计划,实行领导责任制和专业责任制,建立薪酬激励和追责机制。

三、授权使用和管理机构授权医疗机构或医生进行高警示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代表管理委员会或技术委员会负责药品使用和管理的指导、监督和记录。

四、药品采购和配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采购和配送程序来进行,药品的来源和质量需要有明确的标准和检测方法,要求供应商提供药品的质量保证书,确保药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是指那些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为了确保这些药品的安全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发生,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关于高警示药品使用及管理的基本要点:1. 药品分类:根据药品的潜在风险,将高警示药品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药品风险最高,包括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可能导致患者死亡的药品。

B级和C级药品的风险依次降低。

2. 存储管理:高警示药品应单独存放,有明显的标识,并且在药房、药库和病区小药柜等储存处应有醒目的专用标识。

药品存放架应标识醒目,提醒医护人员注意。

3. 使用管理: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A、B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4. 用药交代: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警示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确保患者了解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5. 不良反应监测:加强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定期总结汇总,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6. 效期管理: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

7. 培训与教育:对医护人员进行高警示药品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高警示药品风险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8. 紧急处理:制定高警示药品使用错误的紧急处理流程,以便在发生用药错误时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9. 记录与报告:建立高警示药品使用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药品的领取、使用和剩余情况,以及任何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的报告。

10. 定期审查:定期对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这些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降低高警示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风险,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包括采购、储存、使用、调配、退药等环节。

三、高警示药品的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具有强烈毒副作用或药理作用迅速的药品;2.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或死亡的药品;3. 具有潜在滥用风险的药品;4. 需要严格控制使用剂量、频率和给药途径的药品。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医院药学部门应根据临床需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药品采购流程,选择合格的高警示药品供应商。

(2)采购高警示药品时,应详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2. 储存管理(1)高警示药品应储存在专用药柜或专区,药柜应加锁,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2)药品储存处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符合药品储存条件。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3. 使用管理(1)临床医生开具高警示药品处方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合理用药。

(2)护士执行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给药途径等,确保用药安全。

(3)严格执行双人核对制度,防止用药错误。

4. 调配管理(1)药房药师在调配高警示药品时,应认真核对处方信息,确保药品正确无误。

(2)药房药师在调配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药品污染。

5. 退药管理(1)高警示药品一经调配,不得退回药房。

(2)患者因特殊原因需退药时,应由临床医生提出申请,经药房药师审核同意后,方可退药。

五、监督检查1. 医院药学部门应定期对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高警示药品的监督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甲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高警示药品是指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品。

高警示药品的差错不常见但是危害性高、后果严重。

为促进该类药品临床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根据《中国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专家共识》(2017)、《高警示药品用药错误防范技术指导原则》(2017),参照《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9 版》,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我院的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目录。

一、高警示药品的管理措施1.标识管理高警示药品的存放区、处置区张贴全院统一的高警示药品专用标识(见图一),医院信息系统在高警示药品前以“(警)字样”标记高警示药品,以提醒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工作者高度重视此类药品的使用。

图一高警示药品图标2.专柜或专区储存管理高警示药品根据分级,采用专柜或专区储存,并张贴全院统一的高警示药品专用标识。

3.专人管理高警示药品实行专人管理。

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高警示药品的养护、管理,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临床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核对,严格交接。

4.有效期管理药剂科、各临床科室应加强高警示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养护,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5.使用管理(1)医师在使用前要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适应症、适用人群及用法用量开具处方。

(2)药师在调配发放高警示药品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双人复核,独立值班实行一人双签,确保调剂准确无误;并对患者进行用药交代与用药指导。

(3)护士在进行高警示药品的配置与使用时,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双人复核,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确保配置与使用准确无误6.高警示药品新药遴选医院引进高警示药品新品种,须进行充分论证,经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使用,并及时发布新引进的高警示药品相关信息,定期更新目录,保障临床安全用药。

7.高警示药品目录中属于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管理原则执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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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临床用药安全管理、结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高警示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定义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

二、标识高警示药品应有专用标识用于管理。

可制成标贴粘贴在高警示药品储存处,有条件时也可嵌入电子处方系统、医嘱处理系统和处方调配系统,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处置高警示药品。

三、分级管理高警示药品的管理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分为A, B, C三级。

一)A级高警示药品(红色标志)
1, A级高警示药品的分类
A级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警示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具体有如下几类:
1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药(如肾上腺素);
2静脉用肾上腺素能受体拮抗药(如普蔡洛尔);
3高渗葡萄糖注射液((20%或以上);
4胰岛素,皮下或静脉用;
5硫酸镁注射液;
6浓氯化钾注射液;
7100m1以上的灭菌注射用水;
8硝普钠注射液;
9磷酸钾注射液;
10吸入或静脉麻醉药(如丙泊酚等);
11静脉用强心药(如地高辛、米力龙);
12静脉用抗心律失常药(如胺碘酮);
13浓氯化钠注射液;
14阿片配等。

2、A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①应有专用药柜或区域贮存,药品贮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并用黑底白字的品名标签与普通药品相区别。

②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警示药品需须加强核对,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③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并在输液卡及输液瓶用红色“G”作标识。

④A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⑥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警示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⑥护士在巡视时对高警示药品要加强关注,特别是在静脉输液或用药的起初30分内,做到每15分钟观察一次,发
现异常及时或并报主管医生。

二)B级高警示药品(黄色标志)
1、B级高警示药品的分类
B级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第二层级,包含的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具体有如下几类: 1抗血栓药(抗凝剂,如华法林);
2硬膜外或鞘内注射液;
3心脏停博液、
4注射用化疗药;
5放射性静脉造影剂;
6全胃肠外营养液((TON);
7静脉用异丙嗦;
8依前列醇注射液;
9秋水仙碱注射液;
10静脉用催产素;
11静脉用中度镇静剂(如咪达哇仑);
12小儿口服用中度镇静剂(如水合氯醛);
13阿片类镇痛药,注射给药;
14凝血酶冻干粉等。

2, B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①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贮存处有明显专用标
识。

并用黑底白字的品名标签与普通药品相区别。

②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警示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并在输液卡及输液瓶用红色,"G”作标识。

③B级高警示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

超出标准浓度的医嘱医生必须加签字。

④医生、护士和要是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警示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⑤护士在巡视时对高警示药品要加强关注,特别是在静脉输液或用药的起初30分内,做到每15分钟观察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或并报主管医生。

三)C级高警示药品(蓝色标志)
1, C级高警示药品的分类
C级是高警示药品管理的第三层级,包含的高警示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具有如下几类:
①口服降糖类;,
②甲氨蝶吟片(口服、非肿瘤用途);
③阿片类镇痛药,口服;
④脂质体药物;
⑤肌肉松弛剂(如维库澳钱);
⑥口服化疗药;
⑦腹膜和血液透析药;
⑧中药注射剂等。

2, C级高警示药品管理措施:
①医生、护士和要是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警示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并用黑底白字的品名标签与普通药品相区别。

并在输液卡及输液瓶用红色“G”作标识。

②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警示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③护士在巡视时对高警示药品要加强关注,特别是在静脉输液或用药的起初30分内,做到每15分钟观察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或并报主管医生。

四、分级管理标示签
高警示药品A级高警示药品B级高警示药品C级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学部
2018. 10. 23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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