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444-2006)
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喷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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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喷漆室安全设计规范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涂装设计所2014年8月目录I规范性引用文件II术语和定义1范围2喷漆区范围3喷漆室设计要求4电气控制设计要求5防火防爆设计要求6防静电设计要求7制作、安装、检验、安全运行设计要求8喷胶、喷蜡设备设计要求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喷漆室安全设计规范I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通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1444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进人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的选择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楼梯、阶梯和护栏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AQ5201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T5207涂装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AQ5215喷漆室安全性能检测方法II术语和定义GB/T14441、GB14444规定的术语和下列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列出了上述文件中与喷漆室相关的术语及其定义。
喷漆室spraybooth一个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具有良好机械通风和照明设备的、专门用于喷涂涂料的房间或围护结构体。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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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 14444-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01-23发布2006-09-01实施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国家标准已制定的共有12项:——GB 6514—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 7692—1999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12367—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 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T 14441—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 14443—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 14444—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 1477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 15607—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 17750—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GB 20101—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标准之八。
本标准本次修订部分采用了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 33:2000《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喷涂应用标准》,与NFPA 33:2000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4444—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与GB 14444—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为了更加明确和保持前后一致,增加了新的定义。
b)新增“电气设备和点火源”一章,详细规定了2区爆炸危险区域的空间距离。
c)新增喷漆室的排风量须同时保证达到所喷溶剂燃烧极限下限值(lower flammable limit,即LFL)25%的规定,并列出计算该风量的公式、有关溶剂LFL值表和计算示例。
喷漆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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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喷漆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喷漆作业安全生产行为,防止和减少喷漆作业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和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1-2003)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包括有机溶剂)在金属或非金属表面的喷涂作业使用的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喷涂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三条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四条涂料仓库(存放场所)、调漆室、喷漆场所、烘干室的火灾危险性属甲类,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爆和安全疏散措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五条喷漆作业的厂房一般采用单层建筑。
喷漆作业车间的出入口至少应有两个,并且保持畅通。
喷漆作业车间的门应向外开,车间内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m。
作业人员距离最近安全出口的步行距离不得大于25米。
第六条喷漆车间应设专用配漆室,配漆室宜靠近喷漆区域,使用喷涂量较少时(一般少于2公斤),允许在喷漆区内现场配制。
喷漆作业现场存放的喷漆原料,以不超过一个班的用量为宜。
喷漆房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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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房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要求
喷漆房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要求《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
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444-2006)
第5. 10条规定
大型喷漆室宜设置多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其
报警浓度下限值应调整在所监测的可燃气体浓度
(体积)爆炸极限下限25%。
《喷漆室》(JB/T 10413-
2005) 第5.1.9条规定
大型喷漆室宜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器,报
警浓度应调整在所监测气体爆炸下限的25%. 《汽车喷烤漆房通用技术
条件》(JT/T 324—2008)
对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未做明确要求。
喷漆室《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
语》(GB/T14441-2008)
第6.13条喷漆室定义
按照一个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设有良好机械通
风和照明设备的,专用于喷涂涂料的室体或围护
结构体。
室内气流组织能防止漆雾、溶剂蒸气向外逸散,
并使其集中安全引入排风系统。
喷漆室包括静电喷漆室和非静电喷漆室,有干式
喷漆室和湿式喷漆室。
大型喷漆室《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
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444-2006)
第8.2条的注解
喷漆室按照大小分为大型和中小型两类。
大型喷漆室一般为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作业
人员在室体内操作,同时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
中小型喷漆室一般为半封闭的围护结构体,作业
人员面对敞开口在室体外操作,仅设排风系统。
喷漆房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方案探测器的覆盖面积是25-30平方,根据这个参考一个喷漆房需要安装几个探测器。
探测器距离地面60-80公分左右的距离,使用3芯的信号电缆屏蔽线。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 14444 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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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 14444-9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喷漆室的通用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喷漆室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和维修。
2 引用标准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GB 4053.3 工业固定式防护栏杆GB 4053.4 工业固定式钢平台GB 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GB 651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GB 651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装工艺通风净化GB 723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 769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GB 1236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J 4 工业企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 术语3.1 喷漆室 spray booth一个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具有良好机械通风和照明设备的、专门用于喷涂涂料的房间或围护结构体。
室内气流组织能防止漆雾、溶剂蒸气向外逸散,并使其集中安全引入排风系统。
3.2 控制风速 control speed of flow在操作人员呼吸带高度上与主气流垂直的断面平均风速。
3.3 干扰气流 irregular flow影响控制风速的一切气流,如工件和操作人员移动时产生的气流、车间穿堂风和门窗隙缝形成的气流等。
4 通风排毒4.1 控制风速4.1.1 喷漆室内部为涂漆区,必须设置通风系统,其控制风速应按下表规定采用。
喷漆室的控制风速注:大型喷漆室一般为完全闭的围护结构体,作业人员在室体内操作,同时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中小型喷漆室一般为半封闭的围护结构体,作业人员面对敞开面在室体外操作,仅设置排风系统。
4.1.2 专门喷涂含铅或铬等涂料的喷漆室,控制风速应适当增大。
4.2 冬季送风温度大型喷漆室除必须配置排风系统外,还应配置送风系统,冬季送风温度不得低于12℃。
喷漆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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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涂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行为,防止和减少喷漆作业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和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1-2003)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包括有机溶剂)金属或非金属表面喷涂作业中使用的涂层和相关化学品、喷涂设备和设施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三条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四条涂料仓库(存放场所)、调漆室、喷漆场所、干燥室火灾风险等级为A类,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爆和安全疏散措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五条喷漆作业的厂房一般采用单层建筑。
喷漆作业车间的出入口至少应有两个,并且保持畅通。
喷漆作业车间的门应向外开,车间内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m。
操作员距离最近的紧急出口的步行距离不得大于25米。
第六条喷漆车间应设专用配漆室,配漆室宜靠近喷漆区域,使用喷涂量较少时(一般少于2公斤),允许在喷漆区内现场配制。
存放在涂装现场的涂装材料,以不超过一个班的用量为宜。
第三章设备和设施第七条喷漆作业中使用的涂装设备和设施,应提供必要的安装和操作说明以及产品证书。
静电喷漆器具应符合GB12367的有关要求。
第八条喷涂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专人维护,并建立档案。
喷涂设备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设备技术和维护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通风系统是否正常工作;2)、设备外部是否有外力损坏或变形;3)、设备、管路连接是否松动;4)、自动联锁控制和信号、报警装置是否齐全有效;5)、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照明灯具是否齐全,运行是否正常;6)、漆垢、现场灰尘、杂物是否及时清除。
喷漆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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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 国民经济, 环境污染, 静电喷枪, 空间1、前言涂装是产品表面保护和装饰所采用的最基本的技术手段,涂装作业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
当前我国涂装危害恶性发展趋势有所遏制,但职业危害依然严峻,火灾事故十分严重,环境污染严重。
涂装技术有了长足进步,但落后工艺还有相当比例;防护工程技术有了较大进步,但整体安全水平急待提高。
涂装职业危害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关注。
80年代以来,我国启动了涂装安全标准化工作。
现已颁布的标准有:GB/T14441《术语》、GB7691《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已修订,正在报批中),GB7692《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己修订,将GB7692、7693合并),GB6514《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已修订,将GB6514、6515合并),GB12367《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5607《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7750《浸漆工艺安全》,GB14444《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773《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1294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等11项国家标准。
现将标准体系的基本要点作如下概述。
2、限制、淘汰严重危害人民安全健康的涂料产品和涂装工艺——积极推广有利于人类安全健康的涂料和涂装工艺;——禁止使用含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禁止使用含铅白的涂料;限制使用含红丹的涂料;禁止使用含苯、汞、砷、铅、镉、锑和铬酸盐的车间底漆;——严禁在前处理工艺中使用苯;禁止使用火焰法除旧漆;禁止在大面积除油和除旧漆中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严格限制使用干喷砂除锈。
修订GB7691时,将进一步提高和扩大限制、淘汰的范围:——将含铅白的涂料由禁止提高到严禁使用;将干喷砂除锈由限制提高到禁止使用;新增限制使用含二氯乙烷的清洗液;限制使用含铬酸盐的清洗液;3、对涂料、金属清洗液、化学处理淮实施化学品管理——对涂装作业使用的化学品,实施国际劳工组织《1990年化学品公约》管理。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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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 — 2008)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漆工艺及其通风净化的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涂漆工艺及其通风净化系统的设计、安装及使用。
桥梁、建筑物、大型储罐、船舶等大型 构件的室外涂漆工艺的通风净化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管理通则静电喷漆工艺安全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术语— 200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 —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GB1477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GB15607 —2008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 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7750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浸涂工艺安全GB2010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50016 —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20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GB/T14441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涂漆工艺 painting process 涂装作业中涂料涂覆的整个工艺过程。
包括涂料的调配、工件的输送、各种方法的涂覆、干燥或固 化、打磨和刮腻子等工序。
涂漆作业场所 location of painting operations 为涂漆作业专门设置的场地和特定的周围空间。
4 涂漆区范围4.1涂漆区一般应包括以下范围:a ) 喷漆室(喷粉室)内部及与其相连接的排风系统内部;b ) 涂漆流水线上相对封闭的内部空间;c) 涂料直接涂、刷到的其他作业场所。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_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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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 14444-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01-23发布2006-09-01实施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国家标准已制定的共有12项:——GB 6514—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 7692—1999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12367—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 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T 14441—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 14443—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 14444—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 1477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 15607—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 17750—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GB 20101—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标准之八。
本标准本次修订部分采用了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 33:2000《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喷涂应用标准》,与NFPA 33:2000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4444—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与GB 14444—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为了更加明确和保持前后一致,增加了新的定义。
b)新增“电气设备和点火源”一章,详细规定了2区爆炸危险区域的空间距离。
c)新增喷漆室的排风量须同时保证达到所喷溶剂燃烧极限下限值(lower flammable limit,即LFL)25%的规定,并列出计算该风量的公式、有关溶剂LFL值表和计算示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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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444-2006)前言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国家标准已制定的共有12项:—GB6514-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2-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12367-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丁14441-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1444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77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15607-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7750-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GB20101-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标准之八。
本标准本次修订部分采用了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33:2000《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喷涂应用标准》,与NFPA33:200。
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14444-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与GB14444-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为了更加明确和保持前后一致,增加了新的定义口b)新增“电气设备和点火源”一章,详细规定了2区爆炸危险区域的空间距离。
c)新增喷漆室的排风量须同时保证达到所喷溶剂燃烧极限下限值(lower flammable limit,即LFL)25%的规定,并列出计算该风量的公式、有关溶剂LFL值表和计算示例。
d)新增“喷烘两用喷漆室”和“流平区”的安全技术要求。
e)将原标准“喷漆室的地坪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备制,或辅覆小产生火花的材料”改为“应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组件建造”。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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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代替GB1444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Safety code for painting-Safety rules for paint drying oven 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结构要求5防火、防爆6设计7安装8检验9安全运行及检修附录A(规范性附录)溶剂型涂料涂层烘干室新鲜空气量计算附录B(规范性附录)烘干室铭牌中应注明的安全技术项目附录C(资料性附录)溶剂蒸气特性表前言本标准除第1、2、3章外,其余的条款为强制性。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国家标准已发布的共有12项:——GB6514-1995《除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2—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12367—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T14441-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1444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77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15607-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7750-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GB20101-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标准之一,是该标准体系中针对涂层烘干室的一项通用安全技术标准,与本标准系列中的其他标准相配套,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协调一致。
本标准是对GB1444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的首次修订。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https://img.taocdn.com/s3/m/33c1f71825c52cc58ad6be2b.png)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国家标准已制定的共有12项:—GB6514-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2-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12367-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丁14441-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1444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77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15607-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7750-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GB20101-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标准之八。
本标准本次修订部分采用了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33:2000《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喷涂应用标准》,与NFPA33:200。
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14444-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与GB14444-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为了更加明确和保持前后一致,增加了新的定义口b)新增“电气设备和点火源”一章,详细规定了2区爆炸危险区域的空间距离。
c)新增喷漆室的排风量须同时保证达到所喷溶剂燃烧极限下限值(lower flammable limit,即LFL)25%的规定,并列出计算该风量的公式、有关溶剂LFL值表和计算示例。
d)新增“喷烘两用喷漆室”和“流平区”的安全技术要求。
e)将原标准“喷漆室的地坪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备制,或辅覆小产生火花的材料”改为“应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组件建造”。
喷漆房平安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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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室平安技术规定《涂装作业平安规程》系各国家标准已制定的共有12项:—GB6514-1995《涂装作业平安规程涂漆工艺平安及其通风净化》;—GB7691-2003《涂装作业平安规程平安治理通那么》;—GB7692-1999《涂装作业平安规程涂漆前处置工艺平安及其通风净化》;—GB12367-2006《涂装作业平安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平安》;—GB12942-2006《涂装作业平安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平安技术要求》;—前言本标准的全数内容为强制性《涂装作业平安规程》系各国家标准已制定的共有12项:—GB6514-1995《涂装作业平安规程涂漆工艺平安及其通风净化》;—GB7691-2003《涂装作业平安规程平安治理通那么》;—GB7692-1999《涂装作业平安规程涂漆前处置工艺平安及其通风净化》;—GB12367-2006《涂装作业平安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平安》;—GB12942-2006《涂装作业平安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平安技术要求》;—GB/丁14441-1993《涂装作业平安规程术语》;—GB14443-1993《涂装作业平安规程涂层烘干室平安技术规定》;—GB14444-2006《涂装作业平安规程喷漆室平安技术规定》;—GB14773-1993《涂装作业平安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平安技术条件》;—GB15607-1995《涂装作业平安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平安》;—GB17750-1999《涂装作业平安规程浸涂工艺平安》;—GB20201-2006《涂装作业平安规程有机废气净扮装置平安技术规定》。
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平安规程》系列标准之八。
本标准本次修订部份采纳了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33:2000《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喷涂应用标准》,与NFPA33:200。
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14444-1993《涂装作业平安规程喷漆室平安技术规定》与GB14444-1993相较,要紧转变如下:a)为了加倍明确和维持前后一致,增加了新的概念口b)新增“电气设备和点火源”一章,详细规定了2区爆炸危险区域的空间距离。
宁波市喷漆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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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喷漆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喷漆作业安全生产行为,防止和减少喷漆作业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和职业危害,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1-2003)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限于喷漆作业使用的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喷涂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适用于使用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包括有机溶剂)在金属或非金属表面的喷涂作业。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三条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喷漆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制度;4、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5、喷漆作业场所现场安全管理制度;6、个人卫生与防护管理制度等。
(二)安全操作规程1、喷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调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烘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4、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五条从事相关喷漆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涂料及有关化学品火灾爆炸危险特性;2、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对人体急慢性健康影响;3、涂喷作业安全操作规程;4、工艺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安全防护措施,故障情况下应急措施;5、接触的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个人防护知识,中毒急救措施;6、使用的涂料及在关化学品危险特性,防止火灾措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7、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第六条喷漆作业场所应设置更衣室,设置淋浴室和盥洗室;配置事故应急箱,应急用品完好。
第七条企业应按规定对新参加喷漆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查出职业禁忌者,不准安排从事喷漆作业。
并按规定对喷漆作业人员每年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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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国家标准已制定的共有12项:—GB6514-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7692-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12367-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丁14441-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1444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773-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15607-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7750-199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GB20101-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标准之八。
本标准本次修订部分采用了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33:2000《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喷涂应用标准》,与NFPA33:200。
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14444-19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与GB14444-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为了更加明确和保持前后一致,增加了新的定义口b)新增“电气设备和点火源”一章,详细规定了2区爆炸危险区域的空间距离。
c)新增喷漆室的排风量须同时保证达到所喷溶剂燃烧极限下限值(lower flammable limit,即LFL)25%的规定,并列出计算该风量的公式、有关溶剂LFL值表和计算示例。
d)新增“喷烘两用喷漆室”和“流平区”的安全技术要求。
e)将原标准“喷漆室的地坪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备制,或辅覆小产生火花的材料”改为“应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组件建造”。
明确“铝材不能用作喷漆室或喷漆房的结构支撑件、室体、排风管道”f)新增7.2“输送机开口”,7.3“有动力车辆的移动”,7.4“照明玻璃屏”条目。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装作业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爱姆意涂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市惠普机械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伟民、徐忠国、金雪芳。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涂漆工艺中各类喷漆室的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易燃或可燃涂料喷漆室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维修和监督管理。
使用水性涂料的喷漆室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38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GB4385-1995,neqISO8782-1:1989)GB6514-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23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1987,neqISO508-1:1966)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6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444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7888.1机械安全进人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进人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的选择(GB17888.1-1999,egvISO/DIS14122-1:1996)GB17888.2机械安全进人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GB17888.2-1999,egvISO/DIS14122-2:1996)GB17888.3机械安全进人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楼梯、阶梯和护栏(GB17888.3-1999,egvISO/DIS14122-3:1996)GB17888.4机械安全进人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GB17888.4-1999,egvISO/DIS14122-4:1996)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1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按GB/T14441-1993中规定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喷漆室 spraybooth一个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具有良好机械通风和照明设备的、专门用于喷涂涂料的房间或围护结构体。
室内气流组织能防止漆雾、溶剂蒸气向外逸散,并使其集中安全引人排风系统。
3.2 喷漆房 sprayroom专用于进行喷漆作业的带强制通风的全封闭建筑物。
整个喷漆房是喷漆区的一部分。
喷漆房不同于喷漆室。
3.3 喷漆区 paintingarea由于喷漆作业而存在危险量的易燃和可燃性蒸气、漆雾、粉尘或积聚可燃性残存物的区域。
3.4 流平区 flash-offarea喷漆作业后的一个开放或封闭区域,在该区域内使漆膜均匀并释放出溶剂蒸气。
3.5 控制风速 control speed of flow在操作人员呼吸带高度上与主气流垂直的断面平均风速。
3.6 干扰气流 irregular flow影响控制风速的一切气流。
3.7 过喷 over spray喷涂过程中漆雾未喷涂在工件上的现象。
3.8 干式喷漆室 spray booth,dry type应用碰撞、纤维过滤或静电作用等机理,除去排风气流中过喷物的喷漆室。
3.9 湿式喷漆室 spray booth,wet type应用水或其他液体介质洗涤作用,除去排风气流中过喷物的喷漆室。
4 喷漆区范围4.1喷漆区应包括以下范围:a)喷漆室或喷漆房内部及与其相连接的排风系统内部;b)喷漆流水线上封闭的内部空间;c)涂料直接喷到的其他地方。
4.2 除4.1外,喷漆作业尚存在有危险量的易燃、可燃性蒸气、漆雾等的区域,如与喷漆室相连的流平室及地沟、地坑等低洼区,应划人喷漆区范围。
5 基本要求5.1 喷漆作业应限于在本标准定义的喷漆室、喷漆房或喷漆区内进行。
5.2 喷漆室的设置应符合GB6514-1995中对喷漆作业场所要求的规定。
5.3 喷漆室应设置安全通风装置和去除漆雾装置。
5.4 喷漆作业人员工作时,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应符合GB6514-1995中5.2.1的规定。
5.5 喷漆室排人大气中的有机溶剂蒸气,应达到GB16297的有关规定。
5.6 大型喷漆室除应配置排风系统外,还应配置送风系统,冬季送风温度不应低于120Ce5.7 静电喷漆室的安全应符合GB6514-1995和GB12367中对静电喷漆室的要求GB14444-2006。
5.8 喷漆室所在建筑物应按GBJ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5.9 在连续喷漆作业中的大型喷漆室、流平室、供调漆室应设自动灭火系统。
5.10 大型喷漆室宜设置多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其报警浓度下限值应调整在所监测的可燃气体浓度(体积)爆炸极限下限的25%。
6 电气设备和点火源6.1 概述6.1.1 喷漆区为1区爆炸危险区域(见GB50058),6.1.2 喷漆区内不应设置电气设备,如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GB50058和本章的规定。
6.1.3 静电喷漆器具应符合GB12367的有关要求。
6.1.4 喷烘两用喷漆室应符合第9章的要求。
6.1.5 喷漆区和爆炸危险区域2区(见GB50058)内不应设置有引起明火、火花的设备和外表超过喷涂涂料自燃点温度的设备。
6.1.6 产生火花或炙热金属颗粒的设备,设置在2区内时,应是全封闭型或防爆型的。
6.2 喷漆区的电气设施喷漆区的电气接线和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场所1区的规定。
6.3 喷漆区附近的电气设施喷漆区附近的电气接线和设备应按照6.3.1至6.3.4的规定分类。
6.3.1 喷漆作业在顶部封闭、但侧面或前部开口的喷漆室或喷漆房进行,任何位于喷漆室或喷漆房外但位于附录A图A.1和图A.2规定区域的电气接线和设备应符合2区爆炸危险区域的规定。
附录A图A.1和图A.2表示的2区爆炸危险区域应从喷漆室或喷漆房的开口侧面或前部边缘以如下规定延伸:1)如排风系统与喷漆设备连锁,则2区爆炸危险区域应在喷漆室或喷漆房的开口侧面或前部水平延伸1.5m,垂直延伸1m,见附录A图A.1,2)如排风系统不与喷漆设备连锁,则2区爆炸危险区域应在喷漆室或喷漆房的开口侧面或前部水平延伸3m,垂直延伸1m,见附录A图A.2,此处,连锁是指只有排风系统运行且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功能,喷漆设备才能运行,如排风系统停止运行则喷漆作业自动停止。
6.3.2 如喷漆作业在顶部开放式喷漆室内进行,则位于喷漆室顶部上方1m空间范围内的任何电气接线和设备应符合2区爆炸危险要求。
此外,位于该喷漆室任何方向上的开口处1m范围内的任何电气接线和设备应符合2区爆炸危险要求。
6.3.3 如喷漆作业限制在封闭的喷漆室或喷漆房内进行,则位于任何开口处1m内的任何电气接线和设备应符合2区爆炸危险要求,见附录A图A.3。
6.3.4 如果喷漆设备、喷枪清洁器、涂料容器置于有通风的区域且使可燎溶剂蒸气低于燃烧极限下限值(LFL)的25%时,任何开口容器和设备的1m范围内均为1区爆炸危险区。
1区以外0.6m的范围内为2区。
此外,开口容器和设备的地坪周边水平方向3m,高度。
.5m 范围内为2区,见附录A图A.4。
6.4 灯具6.4.1 装在喷漆区的墙或天花板上,但在任何划定爆炸危险区域外部并用符合7.4要求的玻璃屏将其分割开的灯具,可采用常规型照明灯具。
维修灯具应在喷漆区外部进行。
见附录A图A.5。
6.4.2 装在喷漆区的墙或天花板上,在任何划定2区以内的应符合该区的防爆要求,并用符合7.4要求的玻璃屏隔开的灯具,见附录A图A.5。
维修灯具应在喷漆区外部进行。
6.4.3 正在进行喷涂作业的喷漆区不应使用任何便携灯。
如喷漆区内无法用固定灯具照明的区域,在使用便携灯具时应符合1区的要求。
7 结构和材质7.1 室体7.1.1 门喷漆房的墙体、天花板、地坪,喷漆室的室体及与其相连的送风、排风管道应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组件建造。
7.1.2 室体内表面应平滑、连续而无棱角。
7.1.3 铝材不应用作喷漆室或喷漆房的结构支撑件、室体、排风管道。
7.2 输送机开口输送机将工件送人、出口的门洞应尽可能小,能满足输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