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司法考试真题02-09)[1]
司法考试:竞争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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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竞争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为排挤竞争对手,某商店在销售中向海信购买电冰箱的顾客赠送一套餐具。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如果电冰箱的价格减去餐具的价值小于电冰箱的成本价则商店构成不正当竞争B.商店的行为构成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C.如果赠送餐具违背顾客意愿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D.如果餐具质量不合格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答案:A解析: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1款。
该条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另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
该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2.甲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对日交易量超过一百手的客户,可以将手续费的2%作为折加费退还给他们,并完整的财务手续。
其他交易所对此规定提出的异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甲交易所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B.甲交易所的行为构成行贿C.甲交易所的行为既构成行贿又构成不正当竞争D.甲交易所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答案:D解析: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
该条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quot;本案交易所章程已明示折扣给付方法,并要求办理完整的财务手续,故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某市技术监督局在抽查本市市场上的饮料时发现,除三种名牌饮料外,其余饮料均不合格,该局对此结果在当地新闻媒体上作了详细介绍,导致一些厂家生产的饮料销量急剧下降。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A.市技术监督局的抽查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正常管理行为,但在新闻媒介上公布的查结果是限制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B.市技术监督局抽查行为的背后是以排挤其他经营者为动机,故抽查行为与公布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C.市技术监督局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D.市技术监督局的行为虽有排挤其他经营者的意图,但并未指定消费者购买某种饮料,尚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答案:C解析: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4条第1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考试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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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 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 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 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 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 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 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 质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表示。
【答案】B、D
• C项中,只要记者参与了捏造、散布虚假 事实的行为,即可认定其参与了诋毁商誉 行为,跟记者是否拿了甲公司的钱没有关 系。需要注意的是,构成诋毁商誉行为的 主体只能是相关的竞争者,即使认定记者 参与了诋毁商誉行为,其行为也应当属于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二)混淆行为
•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 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2007— 1—22,单) •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 说明 • 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 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 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 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 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 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答案】 B
• B项中,乙厂使用的商标与本地知名企业的 商号相同,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 第(三)项所说的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混 淆行为,应当选。D项,丁酒厂使用的获奖 证书并非伪造或者假冒,不属于混淆行为。 至于A项、C项分别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9条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和第13条第(一) 项规定的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 B.广告公司只有在明知保健品功效虚假的 情况下才承担法律责任 • C.明星代言人即使对厂商造假不知情, 只要蒙骗了消费者,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 D,社会团体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 品,应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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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第一篇: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案例1:[案情]:1987年1月甲厂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圆形商标“喜凰”牌,用于白酒产品。
1987年3月,乙厂注册了圆形图案“天福山”,其中有“喜凤”字样,整个商标图形图案和文字除“天福山”和“凤”字外,所有的文字、图案都与“喜凰”商标一样,并且都用隶书书写,字型相仿。
从1987年3月到1988年5月,乙厂用“天福山”的商标共生产白酒470万瓶,销售了340多万瓶。
销售额达244万多元。
正因为甲、乙厂的商标相似,又加之乙厂采用了与甲厂白酒相似的装潢,致使广大消费者误认为“喜凰”就是“喜凤”,也既“喜凰”,造成了消费者误购。
同时也因此造成了甲厂产品滞销,给甲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1989年1月,甲厂状告了乙厂。
[问题]乙厂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说明理由。
[解析]所谓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盗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信誉,使其商品与他人商品相混淆,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假冒仿冒的对象包括他人的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假冒或仿冒的形式有两种: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而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二是使用与他人相近的并足以造成误人的商品名称、包装和注册商标。
假冒仿冒行为的认定:(1)行为人必须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即实施假冒、仿冒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
(2)从客观上看,行为在客观上具有违法性。
即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注册商标、知名商品、企业名称或姓名、质量标志等规定。
(3)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或有过失。
行为人实施的假冒、仿冒行为,目的在于牟取利润或损害竞争对手。
(4)行为在客观方面给他人及社会造成危害。
假冒、仿冒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案例2[案情]:某啤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标签,上印有“获1900年柏林国际啤酒博览会金奖”字样和一个带外文的徽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考试真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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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考试真题+案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司考真题2某市甲、乙两厂均生产一种“记忆增强器”产品。
甲厂产品的质量比乙厂产品好得多,因而其市场占有率远远高于乙厂。
王某是甲厂技术人员。
乙厂为提高本厂的市场占有率,付给王某一大笔“技术咨询费”,获取其提供的甲厂技术秘密。
乙厂运用这些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进。
同时,乙厂在本市电视台发布广告,声称本厂生产的记忆增强器功效迅速质量可靠,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质量无保证,呼吁消费者当心。
另外,乙厂还以高额回扣诱使本市几家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不再采购甲厂产品。
本市消费者李某等人在使用乙厂产品一段时间后,不仅记忆力没有增强,反而出现了神经衰弱症状。
李某等人在电视台的协助下,向已广反映了情况。
乙厂随后发现,王某提供的甲厂技术资料缺少几项关键技术,致使乙厂产品存在质量缺陷。
请回答以下98-100题。
98.乙厂的下列行为,何者构成不正当竞争?A.向甲公司的工作人员行贿,以获得甲厂的技术秘密B.向本市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行贿,使他们只采购本厂产品C.在电视广告中发布使人误解的虚假宣传D.在电视广告中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者的商品信誉答案:ABCD200290.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下列商品的行为,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销售鲜活商品B.销售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C.销售积压商品D.因清偿债务,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答案:ABCD73.欣欣公司为了宣传其新开发的保健品,虚构保健品功效,并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了“谁吃谁明白”的广告,聘请大腕明星作代言人,邀请某社会团体向消费者推荐,在报刊和电视上高频率地发布引人误解的不实广告。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欣欣公司不论其主观状态如何,都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B.广告公司只有在明知保健品功效虚假的情况下才承担法律责任C.明星代言人即使对厂商造假不知情,只要蒙骗了消费者,就应承担民事责任D.社会团体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应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答案:AD74.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
法考反不正当竞争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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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反不正当竞争法题The problem of unfair competition is a complex issuethat affects businesses, consumers, and the overall economy. Unfair competition refers to any deceptive, fraudulent, or unethical practices employed by businesses to gain anunfair advantage over their competitors. This can include false advertising, trademark infringement, trade secret theft, and other form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violations.From a business perspective, unfair competition poses a significant threat to the survival and growth of legitimate businesses. When companies engage in unfair practices, they can undermine the trust and confidence of consumers,leading to a loss of market share and potential revenue. Unfair competition also distorts the market by creating an uneven playing field, where businesses that engage in unethical practices may have a competitive advantage over those that adhere to legal and ethical standards. This can discourage innovation and hinder the growth of the economy as a whole.From a consumer perspective, unfair competition can have serious consequences. Consumers rely on accurate and truthful information when making purchasing decisions. When businesses engage in false advertising or other deceptive practices, consumers may be misled into buying products or services that do not meet their expectations. This can result in financial losses and harm to their well-being. Moreover, unfair competition can stifle competition and limit consumer choice, as businesses that engage in unfair practices may drive out or suppress legitimate competitors.From a legal perspective, unfair competition laws aim to protect businesses and consumers from deceptive and unfair practices. These laws vary from country to country but generally prohibit false advertising, trademark infringement, and other forms of unfair competition. They provide a legal framework for businesses to seek remedies and damages for the harm caused by unfair competition. However, enforcing these laws can be challenging, as businesses engaging in unfair practices may use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to hide their activities orexploit legal loopholes.Addressing the problem of unfair competition requires a multi-faceted approach. Government authorities need to strengthen and enforce exis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deter and punish unfair practices. This includes conducting regular inspections, imposing fines and penalties, and providing support to businesses that have been harmed by unfair competition. Businesses themselves have a role to play by adhering to ethical business practices and promoting fair competition. They can also collaborate with industry associations and regulatory bodies to develop industry standards and best practices that discourageunfair competition.Additionally, educating consumers about their rights and how to identify and report unfair practices is crucial. Consumer awareness campaigns can help empower individuals to make informed choices and hold businesses accountablefor their actions. Collaboration between businesses, government authorities, and consumer advocacy groups can help create a more transparent and fair marketplace.In conclusion, the problem of unfair competition hasfar-reaching implications for businesses, consumers, and the economy. It undermines trust, stifles innovation,limits consumer choice, and distorts the market. Addressing this issue requires a comprehensive approach that involves strengthening and enforcing laws, promoting ethical business practices, and educating consumers. By working together, we can create a more level playing field and foster a fair and competitive marketplace.。
经济法案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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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实力雄厚的B企业将机产品投放A市;A市机市场竞争激烈,有三四家企业在市场上也推出了在性能、质量、价格等方面与B企业相近似的产品,在市场上形成了机销售的鼎立分争局面;B企业为排挤竞争对手,将销售产品的价格一降再降,最后低于成本销售;与其竞争的一些中小企业为占领市场的一席之地,也试图降价销售,但因实力不足,低于成本销售意味着亏损,为避免亏损经营,不得不退出市场;实力雄厚的B企业降价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成功,在A市市场上形成独霸局面,在市场竞争中占据绝对有利的地位;随后B企业又以改进型号为名,将价格提高;问题1、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2、行为的特点是什么3、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1、属于不正当竞争2、行为属于不正当销售行为3、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黛美化妆品公司新近研制开发了一种润肤美白化妆品,该化妆品之配方由23个公式和170个相关数据材料组成;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般人无法单独接触到这一资料;刘某是公司董事长曹某的秘书;某日,曹某叫刘某帮助收拾办公室,刘某在曹某在场的情况下无意间看到曹某桌上放置的有关资料;刘某凭借其惊人的记忆力将所有资料记了下来;两日后,刘某回老家探亲,酒后炫耀自己的记忆力并将记下的资料全部讲给了在另一化妆品公司工作的妹夫李某;不久后李某所在的娜佳公司对黛美化妆品的配方稍加改良,生产出了质量更好的同类化妆品,抢占了黛美化妆品公司的销售市场;曹某得知真相后,将刘某诉至法院,要追究刘某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刘某辩称:一、自己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仅仅在曹某在场之情况下看了一眼;二、自己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之义务;三、娜佳公司不是采用这一配方,而是采用娜佳公司自己的技术,因此自己没有责任;问题:1刘某辩解之理由是否成立2请提出你的对本案的认定和处理意见;1不成立;2其一,黛美公司对该润肤美白化妆品享有商业秘密权或答是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其二,理由在于:第一,具有秘密性,第二,具有实用性,第三,具有价值性,第四,具有保密性;其三,刘某、李某、娜佳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其四,法院应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同时不得将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再向外泄露;。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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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主体之间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契约、商业道德,采取欺诈、恶意诋毁、不正当垄断等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在产品宣传中散布虚假信息,抹黑竞争对手的产品,误导消费者,造成市场混乱。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这种虚假宣传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判决该公司需要赔偿受害竞争对手的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以恢复市场秩序。
案例二,某企业通过支付高额回扣,要求供应商不得与其他竞争对手合作,形成排他性协议,限制市场竞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这种排他性协议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最终裁定该企业需要支付巨额罚款,并取消排他性协议。
案例三,某商家在销售产品时,恶意抹黑竞争对手,扰乱市场秩序。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这种恶意抹黑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部门对该商家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恶意抹黑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着明确的界定,并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及时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总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有力地保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希望各界主体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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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题不正当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痼疾,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国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和处理方式。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具体分析一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情况。
第一起案例是关于虚假宣传的。
某家电商平台宣传称其销售的产品具有“全球首创”、“销量第一”等虚假内容,吸引消费者购买。
实际上,这些产品并不具备所宣传的特点,存在明显的虚假宣传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起案例是关于商业诋毁的。
某家企业在竞争对手的产品上散布谣言,诋毁其产品质量和信誉,导致竞争对手的销售额大幅下滑。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起案例是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
某员工离职后擅自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被窃取,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三个案例充分展示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和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总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和实施,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要充分发挥法律的保护作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案例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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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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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春节期间,某市华荚商场为推销其积压多 年的洗面奶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将原价每瓶10元 提高到15元,并规定:凡购买洗面奶一瓶者,便 可得到奖券一张,洗面奶售完后举行抽奖仪式, 设一等奖一名,奖金一万元;二等奖两名,奖金 4000元;三等奖五名,奖金1000元。人们以为可 以得到一次发财的机会,于是纷纷购买这种洗面 奶。没几天,洗面奶便销售一空,经过抽奖,鲜 有获奖者,而且人们买回去的洗面奶也无法使用, 后经了解,中奖人员多为该商场的员工及员工家 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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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某伙同王某从某电扇厂仓库盗窃未经检验的轮 船用小型电扇两台,两人各分得1台。刘某将电扇 以60元的价格卖给高某,高某在使用时被飞出的 扇叶削掉半截左耳。高某以扇叶及保护网设计及 制造中有瑕疵为由向电扇厂提出索赔。
a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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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某能否有权向电扇厂索赔? • 法律根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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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某不能向电扇厂索赔,只能向刘某要求赔偿。 尽管高某所伤害是因电扇的缺陷所致,电扇厂理 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该电扇并没有正式投入 流通(是刘某伙同他人从电扇厂仓库盗窃而来),属 于法律规定生产者免责的情况。因此,电扇厂对 高某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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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餐店的广告是否合法? • 应承担什么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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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上述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邮电 局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在规定范围内处以罚款。 如果被指定的公司借以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者 滥收费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可对其违法所 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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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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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一)以下两个案例,可选择或比较。
案例1:某地有一外资企业,是生产洗涤产品的,他们生产的无磷、无铝、无毒的绵羊牌”洗衣粉不污染环境,不危害身体,并且有抑菌作用。
该厂经过宣传推广,该洗衣粉在市场上销量迅速提高,对邻省洗涤剂厂家的生产、经营形成很大的冲击。
2006年9月,邻省的省技术监督局根据该省洗涤厂的反映,召集了某市技术监督局、洗涤剂厂家和肥皂厂家等许多单位在省技术监督局开会。
会上由主持人作了如下布置:先由某洗涤剂厂向某市技术监督局正式投诉,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投诉的材料对绵羊牌”洗衣粉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出质量问题”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协同他们工作。
9月25日,市技术监督局拿来了样品”交给省质检中心。
质检中心出具了四份检验报告,以去污力、聚磷酸含量两项指标未达标为由宣布绵羊牌”洗衣粉为不合格产品,不能在本省进行销售。
某市技术监督局即将各销售点的绵羊牌”洗衣粉查封。
11月,某市技术监督局对销售绵羊牌”洗衣粉的几个主要商场作出处罚决定,(一)罚款1000元;(二)限期追回已经售出的洗衣粉;(三)通知厂方更换使用说明,并在包装上注明处理品”字样。
案例2:费列罗公司主要通过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的寄售业务,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FERREROOCHE系列巧克力。
该产品包装上使用"金莎"商标(包括中文字样及图形),但未在中国商标局注册。
FERRERO ROCH系列巧克力产品包装、装潢的主要特征是:1、每一粒球状巧克力用金色纸质包装;2、在金色球状包装上配以印有"FERRERO ROCHE?标的"椭圆形金边"标签作为装潢;3、每一粒金球状巧克力均有咖啡色纸质底托作为装潢;4、若干形状的塑料透明包装,以呈现金球状内包装;5、在塑料透明包装上使用"椭圆形金边"图案作为装潢,椭圆形内配有产品图案和商标,并由商标处延伸出红金颜色的绶带状图案。
必考丨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案例-WPS Office
![必考丨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案例-WPS Office](https://img.taocdn.com/s3/m/dadb7944b9f3f90f77c61b69.png)
必考丨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案例汇总必考!必考!必考!今天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哦九个案例分别对应常见考点一篇通通搞定!01【案例】1996年,加多宝集团经广药集团授权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合同至2010年到期。
经过几次争夺商标使用权的大战,均以失败告终。
无奈之下,2012年5月,推出自有品牌加多宝凉茶。
并配合以广告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
请简析加多宝的广告宣传行为?【解析】加多宝凉茶自2012年5月开始生产,且自始即使用“加多宝”的名称,并不存在“改名”的情况。
这句广告语无疑是引导消费者将“王老吉”与“加多宝”关联起来,属于其对品牌来源做不真实的描述,误导消费者。
应认定该广告宣传行为属于虚假广告宣传,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02【案例】有一著名的东北二人转演员名为吕品,艺名“丫蛋”,2009年,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上表演小品《不差钱》一炮而红。
张三在辽宁省某县城招兵买马组建一民间艺术团,取名“丫蛋艺术团”,游走于各种红白喜事婚丧嫁娶的活动中。
但此丫蛋并非彼丫蛋,丫蛋艺术团与吕品并无瓜葛。
请简析张三的行为?【解析】张三组建民间艺术团并无不妥行为,但是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他人艺名,则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容易使人误认为其与真的“丫蛋”有一定的关联性,从而增加曝光和交易的机会,应认定为“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03【案例】美国某大型医药公司葛兰素公司,来华拓展业务,大力推广其新研发的专利药品“叽里呱啦烷烃片”。
甲医院正在进行新年度的药品采购招标工作,葛兰素公司业务员张三使出浑身解数投入人力、物力“打通”了主管甲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当地卫生局副局长李某的关系,但不幸的是最后葛兰素的“叽里呱啦烷烃片”未能中标。
葛兰素公司被追究商业贿赂责任时,提出抗辩:1.张三的行为并非公司授意,故公司不应承担责任;2.葛兰素公司并未中标不应承担责任;3.李某并非甲医院的业务负责人,不应被认定商业贿赂。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考试试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5da79595aaea998fcd220e37.png)
混淆行为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名称、网页等;4.其他足以引人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5.混淆行为的三要素:主体是市场中的;客观上有“”的动作和行为;后果上有“”的后果。
答案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5.混淆行为的三要素:主体是市场中的经营者;客观上有“混”的动财物或其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2.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3.入账。
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接受的经营者也必须如实入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虚假繁荣、虚假荣誉、刷评价、刷单等行为都合法,体同时拥有和使用。
如自主研发或通过反向工程破译他人商业秘密等,属于正当手段。
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保密性和价值性”,不需要实用性):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主体(1)经营者:非法获取、非法使用、违约披露。
(2)第三人: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审判程序中,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已经对所主张的商业秘密采取措施,且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涉嫌侵权人应当证明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属于本法规定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题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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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利用其在任职期间形成的 便利条件及研究成果,私自成立九头凤餐饮公司,并擅自 使用与“九头鸟”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及宣传材料, 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由此,将“九头凤”告上法庭, 引起了一场“鸟”、“凤”之战。但是被告“九头凤”一 方认为,九头凤餐饮公司的名称、包装、装潢及宣传材料 并没有与九头鸟航天酒家混淆,消费者能够区分开来。九 头凤餐饮公司是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的,并未对九头鸟航 天酒家、九头鸟管理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为其向各大超市的供货价都是统一的,不存在厚此薄彼。于
是,2月低,上海白猫有限公司向市场部门举报L超市以低于进
货价成本超低价销售500克瓶装白猫洗洁精。强烈要求市场主管
部门查清此事,以维持市场正常价格秩序。物价部门经查证,L
超市2月19日至3月4日期间,将进价2.67元的500克瓶装白猫洗洁
精,以2。5元的价格销售。L超市的负责人对此回答是:“本超
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
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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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3、北京市工商局根据近期对即将到 来的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宣传情况进行 了专项整治。2002年12月23日是北京市 工商局海淀工商分局进行专项整治的第 一天,海淀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发现, 国美电器西三环店涉嫌通过广告进行虚 假宣传。在20日的本市一家主要煤体上, 国美电器声称:为回报消费者,本店全 场特惠,降幅10%至50%。但执法人员 在检查中发现,该店先将商品价格“悄 然上涨”10%,然后再此基础上降10%, 实际上等于一点没降。
但这一切未使冒用人停止侵权,于是“杭生”人只得聘请律师,
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假冒者的不正当竞争行
为,经法院审理后,在事实与法律面前,被告人不得不承认侵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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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题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主体之间利用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保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以下将结合实际案例,探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应用。
案例一,某公司在宣传广告中宣称其产品是“全球销量第一”,并声称其他同类产品质量不过关,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于虚假宣传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因此,被侵权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二,某企业通过向竞争对手的员工行贿,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利益。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对于商业贿赂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被侵权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三,某企业在商标注册时恶意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导致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案例反映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情形。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因此,我们需要更加严格地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总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为我们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我们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参与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行动中去。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够构建一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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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21.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取赞助费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八名全部为本市产品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的NJK牌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持答案:C解析:认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要件包括:第一,行为主体限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第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实施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亦即客观上有滥用行政权力的事实;第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实施限制竞争的行为,其目的在于保护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从而损害外地经营者和本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ABD项中,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实施的行为没有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也没有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所以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C项中市交管局利用其行政权力限定本市的货运车辆必须购买指定的运行记录器,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因此C为当选项。
2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答案:B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
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混淆行为包括以下4种:(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法律%教育网只有B项是混淆行为。
A项的行为是虚假宣传行为;C项的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D项是正当的经营销售行为。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21.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床罩。
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
下列措施哪一项违反了法律规定?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C.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或者买100元返券50元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换”答案:A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A 选项违反了此规定,应属于对经营者本身的虚假宣传。
B和D选项并不涉及什么不正当竞争行为;C选项中尽管优惠的幅度很大,但仍属“微利销售”,价格仍高于成本价,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所规定的低价倾销行为。
19.甲市某酒厂酿造的“蓝星”系列白酒深为当地人喜爱。
甲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指定该酒为“接待用酒”,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
同时,酒厂公开承诺:用餐者凭市内各酒楼出具的证明,可以取得消费100元返还10元的奖励。
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甲市政府办公室的行为属于限制竞争行为B.酒厂的做法尚未构成商业贿赂行为C.上级机关可以责令甲市政府改正错误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答案:D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甲市政府发文“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就是限制了其他白酒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所以A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本题中酒厂的行为并未构成商业贿赂,所以B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C项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的规定,“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而本题中,酒厂并没有借此销售质次价高的上平,也没有滥收费用,所以不存在监督检查部门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情形,因此D是错误的,应当选。
13.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种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是正确的?A.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B.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者商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行为C.诋毁行为只能是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的D.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答案:B解析:A错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B正确,典型的诋毁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产生怀疑心理,不敢或不再与受诋毁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
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诋毁行为。
C错误,抵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
D错误,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抵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出于故意。
15.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
“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B.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C.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D.企业名称侵权纠纷答案:C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全聚德”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故符合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低价倾销行为的构成要件要求“低于成本价”,本题也不符合。
“仝聚德”与“全聚德”是不同的名称,不构成侵犯名称权。
73.欣欣公司为了宣传其新开发的保健品,虚构保健品功效,并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了“谁吃谁明白”的广告,聘请大腕明星作代言人,邀请某社会团体向消费者推荐,在报刊和电视上高频率地发布引人误解的不实广告。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欣欣公司不论其主观状态如何,都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B.广告公司只有在明知保健品功效虚假的情况下才承担法律责任C.明星代言人即使对厂商造假不知情,只要蒙骗了消费者,就应承担民事责任D.社会团体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应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答案:AD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24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所以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代言人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
而《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也没有规定代言人的责任问题,所以C项是错误的。
《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D项说法正确。
74.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B.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C.只有证明记者拿了甲公司的钱财,才能认定其参与诋毁商誉行为D.只有证明甲公司捏造和散布了虚假事实,才能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答案:BD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