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现代社会犯罪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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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现代社会犯罪
内容摘要:
回首人类发展的历程,转眼间我们已经迈入了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各项事业都在不断进步:科技、教育、文化……但我们同时也看到了人类的另一面也在“进步”着——犯罪。时代在不断发展,而犯罪,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无疑都处在最多样最丰富的阶段,尤其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情况也就变得更为复杂。如何更有效的预防犯罪,降低犯罪率便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从不同角度针对犯罪以及如何降低犯罪率进行论述,希望从中能够得到一些启示,以便我们更好的解决犯罪问题。
关键词:现代社会,犯罪,犯罪现象,犯罪原因,
一、犯罪概念:对于犯罪的概念,各学科之间与各学派之间有着不同的定义,
针对本文所要论述的内容,我想从两个方面对犯罪的概念进行论述。
1.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
在刑法学里,犯罪的概念就是要解决“什么是犯罪”的问题,主要讲犯罪构成。乔治·P·弗莱彻在其著作中指出:“犯罪是被描述为已经实施违法行为或者错误的行为。”1意大利学者贝卡里亚则指出:“有些犯罪直接地毁伤社会或社会的代表;有些犯罪从生命、财产或名誉上侵犯公民的个人安全;
还有一些犯罪则属于同公共利益要求每个公民应做的和不应做的事情相违背的行为。任何不包含在上述限度之内的行为,都不能被称为是犯罪,或是以犯罪论处。”2总之,外国学者对于犯罪概念的表述多种多样,如大致归纳,通常一般分为三种: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混合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主要是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实质概念论述最科学的就是马克思。他认为:“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
1[美]乔治·P·弗莱彻著《刑法的基本概念》,王世洲主译与校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版
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1而犯罪的混合概念这就是将犯罪的形式概念和犯罪的实质概念合二为一。
2.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
在犯罪学里犯罪的概念主要是研究为什么人们会实施犯罪以及如何防止犯罪。“实际上,犯罪一只是一种有害行为,但同时又是一种伤害某种被某个聚居体共同承认的道德情感的行为”,“犯罪是一种对社会有害又侵害了一种或两种最基本的怜悯和正直情感的行为”2。当时间的时针转到了现代时期,尤其是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各学科之间在很大程度上也在不断地进行着相互的交融,对犯罪认识的角度也越来越多。因此,想在犯罪学领域个犯罪下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就显得比以往更难。不过经过国内外学者们不断地研究,现在对犯罪的概念大致形成了两种主要看法。一种看法认为,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等同于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即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违反刑事法律的、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另一种看法主张,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不应等同于刑法学中的犯罪的概念,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应收到制裁的行为”。3对上述两种看法,我们加以分析就可以看出:两种是有相同点的——他们都强调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我们应当明白,刑法学和犯罪学毕竟是两门不同的学科:
a.刑法学和犯罪学的研究思路、对象、重心都有所不同。刑法学研究犯罪主要是确定法律上的构成要件,而犯罪学在这里并不是重点,犯罪学要研究人为什么要犯罪及如何防止犯罪。
b.刑法学和犯罪学学科性质和特点有所不同。刑法学是一门规范学,而犯罪学则是一门事实学。
结合上述两种主要看法以及对刑法学和犯罪学的对比分析,我认为在犯罪学中犯罪的概念应当是指:在社会中存在的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生活、秩序的,应当受到严格限制、取缔或制裁的各种行为。
以上是对犯罪的概念从两个角度所进行的论述。清楚了犯罪的概念,下面再让我们从历史的角度回顾中外犯罪学的发展史,以便我们更好的研究现代犯罪。
二、中外犯罪学的发展史
历史地发展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任何统治阶级在建立政权后都要面临的一个问题——犯罪现象。因此,在犯罪形成之前,从犯罪产生的那一刻起,人类就从未间断过对它的思考和探索。所以说,犯罪学虽然只有短暂的一二百年历史,但关于犯罪的思考、观点却与犯罪现象本身一样,历史悠远。因此我们有必要回顾中外犯罪学的发展史,这样更有助于我们研究当今社会的犯罪问题。
1.西方犯罪学发展史
西方犯罪学的发展史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即18世纪的古典犯罪学派,19世纪末的实证犯罪学派和当代犯罪学研究。
a.18世纪古典犯罪学派。18世纪,在欧洲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古典犯罪学派正是这场运动的产物。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意大利
学者贝卡里亚、英国学者边沁和德国学者费尔巴哈。古典犯罪学派在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2[意]加罗法洛著《犯罪学》,耿伟,王新译,储槐植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版3许章润主编《犯罪学》,法律出版社
解释犯罪原因方面的主要论点是“自由意志论”,但是他们对犯罪原
因的研究却不够深入,相比之下他们对预防犯罪则更为重视。
b.19世纪末实证犯罪学派。19世纪中叶以后,西方许多国家已经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新的统治阶级需要一个稳定地社会环境来发展经
济,但是由于社会上的犯罪并没有因为古典犯罪学派所倡导的理论
而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在此背景下,19世纪末意大利的实证犯罪
学派应运而生。实证犯罪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意大利犯罪学家龙
勃罗梭、菲利和加罗法洛。他们都否定古典犯罪学派的自由意志论,
坚持犯罪为某些客观因素所决定的定论。
c.当代犯罪学研究。当代犯罪学是指自20世纪初意大利实证犯罪学派之后的西方犯罪学。当代西方犯罪学对于犯罪人生理因素和心理因
素研究的水平远远超过了19世纪末的实证犯罪学派。当代西方犯罪
学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广泛运用各门社会科学特别是社会学的理论和
研究方法去研究犯罪问题。
2.中国犯罪学发展史
a.我国古代关于犯罪的观点。中国是具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国家,历代圣人先哲们都曾对社会中存在的犯罪原因和预防办法都有过自己的
思考和探索。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的观点比较零散并未
形成体系。比如我国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孔子非常重视道德感化
对预防犯罪的作用,他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以及“上好礼,则民易使也”1。
孟子生活在战国中期,他主张“仁政”他认为统治者应当“行一不
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2这些大多散见于各类典籍之
中的观点,从未系统化过,所以导致了不能出现独立学科的犯罪学。
b.旧中国犯罪学的形成
在旧中国,自戊戌变法之后,一些仁人志士开始向西方学习,广泛
介绍引进西方政治理论、哲学、历史、法律、科学技术等等。我国
的犯罪学基本上也是从这个时期从西方介绍过来的。我国学者对犯
罪学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末期。最初一些学者主要是翻译和
介绍西方犯罪学的研究成果,直到20年代末到30年代末,在国民
党统治区内的公、私立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开设了《犯罪学》以
及一批学者撰写和出版了一批犯罪学教材后(如许鹏飞的《犯罪学
大纲》、李剑华的《犯罪学》等等)我国犯罪学科体系才算是初步形
成。
c.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犯罪学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于犯罪分子给予了沉重的打击,取得了明显
的效果,犯罪学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遗憾的是,由于十年“文革”,
我国的犯罪学停滞不前了。八十年代初期,犯罪学在马克思主义的
指导下,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有重新换发出活力。经过二十多年
的发展,我国的犯罪学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主要表现在:(1)各政
法学院普遍开设了犯罪学课程和相关讲座(2)创办了各种相关刊物,
翻译、发表和出版了大批犯罪学的专著和研究性论文(3)加强了与1《论语·见问》
2《孟子·公孙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