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计划《广东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2009-201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办〔2009〕110号
2024年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计划根据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及继续教育的政策导向和具体文件要求,针对我县教师队伍的实际状况,我们将以____为指引,深入推动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秉承“立足校本、全员参与、强化骨干、侧重农村”的基本原则,聚焦于培养学习型、科研型、创新型教师的核心目标,致力于全面提升我县教师的师德修养与专业技能,加速其专业化成长进程,并为此提供优质的支持与服务。
自____年至____年,我校将集中力量,重点实施以下培训项目:一、履职晋级培训:采取送教下乡与城区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位教师都能获得相应的履职晋级培训。
二、民族地区教师综合素质提升计划:遵循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至____年底,圆满完成辅导及报告册的审核工作,推动民族地区教师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全员信息技术教育培训:积极响应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部署,鉴于我县尚未完成首轮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基础培训的现状,我们将利用各乡镇、学校现有的计算机资源,采取送教到校、送教下乡的形式,加速推进此项培训工作,并适时启动第二轮信息技术教育培训。
四、小学校长培训项目:依据《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为提高我县中小学校长的综合素质,于____年____月正式启动培训,计划分四期进行,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长,每期培训时长五天。
五、小学教导主任培训: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升教学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决定于____年____月至____月期间,对全县中小学教导主任进行分期培训,每期培训时长五天,旨在明确其职责范围,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六、小学班主任培训: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市教育部门关于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的号召,于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期间,对全县小学骨干班主任进行为期半年的分阶段培训,旨在提升其整体素质与工作能力。
七、县级骨干教师培训:依据《云南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连续三年开展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每期培训教师若干名(含语文、数学骨干教师),旨在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县级骨干教师队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5.31•【文号】教师厅函[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0〕1号)总体部署,我部决定在今年暑期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简称“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
现将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采用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着力解决一线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并在远程教师培训方面起到示范作用,提供优质资源。
二、培训对象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个“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覆盖县的20万名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关学科教师。
同时组织项目管理者和培训者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学科与时间“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的培训学科为小学数学、语文、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体育、科学、音乐、美术和初中数学、语文、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地理、化学、生物等16个学科。
培训时间定于7月12日—8月12日,每个学科培训8天,40学时。
四、培训内容“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针对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实际需要,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组织实施培训。
各学科具体培训内容和课程方案于培训启动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网站(,以下简称项目网站)上发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8.10•【文号】教师厅函[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09]6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为加强中西部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按照教育部《2009-2012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09〕3号)安排,我部决定组织实施“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提高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大规模教师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中西部22个省(区、市)10000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其中县以下小学和初中骨干教师不少于70%,县以下高中骨干教师不少于50%。
名额分配见附件1。
参训教师遴选条件为: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2.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3.具备合格学历,原则上具有一级以上教师职务;4.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学科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主要包括:实施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有效教学方式方法,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师德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等。
本项目由我部统筹规划和统一组织,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采取“送培到地(市)”、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组织实施。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05•【字号】粤教继函〔2016〕19号•【施行日期】2016.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19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6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54号),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已确定我省2016年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不含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及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
为认真落实相关培训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任务安排及参训对象条件2016年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省培项目”),包括“京苏粤”跨区域合作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校长工作室学员入室培养、中小学校长培训者赴台交流研修、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赴台湾学习交流、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负责人教育领导力提升培训(赴芬兰)、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等7个项目。
本次培训安排主要开展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2个项目,其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1。
其它5个项目的培训工作另文通知。
二、各项目任务及名额分配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项目200人(其中小学校长70名、初中校长80名、高中校长50名);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100人。
各地市具体名额安排见附件2。
三、承办机构及时间安排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项目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承担;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由华南师范大学承担。
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时间为21天,计划在2016年6月(小学校长跟岗学习)和9-11月(初中、高中校长跟岗学习)举办;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时间为12天,计划在2016年9-11月份举办。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
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2.05.18
•【文号】教师厅函[2012]6号
•【施行日期】2012.05.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
培训机构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精神,为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我部组织专家对申报“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了评审。
现将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院校(机构)高度重视“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开发优质培训资源,加强教师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项目管理机制,为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我部将对各院校(机构)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和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遴选的重要
依据。
附件:“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3.10•【字号】粤教高函[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的通知(粤教高函〔2010〕18号)各高等学校:根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教高司函〔2009〕65号)和《关于开展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9〕17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经学校申报、专家网上评审、评议、公示等程序,现将114门入选本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
其中,有42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直接进入省高校精品课程范围。
同时,遴选了35门培育课程(名单见附件2),一并予以公布。
各校要认真做好精品课程等优秀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工作,进一步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课程与教学内容体系的改革。
对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项目,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使其顺利上网运行并免费开放。
同时,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和更新其内容,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我厅将按照有关要求,对入选精品课程的网上运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并进行滚动建设。
我厅已对35门培育课程组织了课程建设培训工作。
各校要依据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与要求,结合专家培训意见,加大入选课程建设力度,争取尽快达到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目标。
各入选培育课程须再次申报参加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选,经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列入2010年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范围,予以正式确认。
有关我省高校精品课程的资助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 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名单2. 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培育课程名单二○一○年三月十日附件1: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名单附件2: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培育课程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9.15•【字号】粤教继函[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教继函〔2011〕22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级教师培训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十二五”时期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任务。
加强教师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内在需要和愿望。
“十一五”期间,我省教师培训工作依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大力开展以“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
初步形成了全员培训以远程为主,骨干培训以集中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为主和“面向全员,倾斜农村,突出骨干”的培训工作新格局,全省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学历层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为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师资保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7.15•【文号】教师厅函[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规范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要求,现就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教师培训机构的遴选要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原则。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应优先遴选部属或省属院校,同时须包括省域外具备条件的高校。
二、遴选条件(一)承担“国培计划”集中面授培训项目的教师培训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或3年以上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
2.根据项目要求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其中,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不低于40%。
专家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学科首席专家要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
4.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教师培训项目,充分调动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良好教学和后勤保障条件。
5.与中小学联系密切,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中小学观摩实践基地,能够有效满足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求。
6.设有远程培训服务网络平台,集中研修后能够通过网络交流、课题研究等方式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6.20•【字号】粤教继函〔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26 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省属中小学校、培训院校: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22号)的要求,我省需选派1335名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和培训机构培训者参加该项目培训。
现结合我省实际,将名额下达各地和相关院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培训任务、对象及遴选条件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主要有培训团队专项研修、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网络研修创新和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四大类项目,包括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专职培训团队研修、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今年该项目我省无参训项目区县)、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和优秀青年教师助力研修等12个子项目(后两项为持续开展项目,2016年无新增名额)。
各项目培训任务、对象及遴选要求见《“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学员遴选指南》(见附件1)。
二、培训项目及名额安排我省培训项目及名额安排为: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项目244人;专职培训团队研修项目97 人;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项目35人;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5人;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23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1人;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32人;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62人;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600人;推荐6名一线优秀教师、骨干教研员和高校专家申报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工作坊主持人。
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通用5篇)
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通用5篇)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篇1为适应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建设一支观念先进、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影响、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中心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加强骨干教师网络建设,构建由校骨干教师——县优青、学科带头人——市优青、学科带头人组成的骨干教师队伍。
造就一批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科学的教育理念,道德素质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成绩优秀,开拓创新,科研成果有名的特色名师。
到20年,争取培养出2名左右的镇学科带头人,2名左右的县级骨干,1名市级骨干。
二、选拔方法制定和完善骨干教师培养、选拔及考核方法,建立骨干教师档案。
继续实施骨干教师认定和考评制度,给教师创造提高和发展自己的机会。
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及综合评定等几个环节,认定校级骨干教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培养一个。
逐步形成我校的骨干教师队伍,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气氛,带动全校教师积极进取。
三、培养方法开办“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内容:《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走进新课程》等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辅以集体辅导。
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办法。
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篇2一、指导思想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国内培训项目方案的通知》(苏教师〔〕9号)开展培训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农村小学语文骨干教师转变教育思想,提高教学业务能力。
二、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的师德修养、人文素养、学科专业理论水平、课堂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校本培训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等有显著提高。
具体目标如下:1、良好的师德修养和人文素养。
通过理论学习、榜样示范、吸收内化等,进一步提升师德修养和人文素质。
2、系统的专业理论水平。
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新的专业知识,接受新的教育理念,探索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规律和有效方法,促进小学语文教学理论的系统化。
2024年骨干教师培训方案(通用6篇)
骨干教师培训方案(通用6篇)骨干教师培训方案1一、目标任务通过采取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农村短缺学科教师集中培训和重点学科远程培训等多种培训模式,对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同时,引导和鼓励县(市、区)完善教师培训体系,科学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主要项目(一)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每年组织500名左右的农村骨干教师到高水平院校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带头人,促进教师教育改革。
培训对象为农村素质提高工程中已确定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人员。
采取院校集中研修与优质学校跟班实习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专家引领、课题研究、跟岗实践、参与体验、返岗实践等培训方式,促其专业化成长。
(二)农村短缺学科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以农村教师为主,遴选一批中小学优秀学科教师到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进行10——15天短期集中培训,紧密围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课程改革的需要,注重基础性培训,并解决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培训对象为农村中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
采用专家讲座、合作探究、观摩考察、参与体验、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优势,根据“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优质培训资源,分期分批开展大规模培训。
通过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习惯和能力,同时发挥远程培训资源的辐射作用,让更多农村地区教师共享优质培训资源,促进农村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
培训对象:全市农村中小学各主要学科教师。
采取混合学习方式,做到教师线上学习、线下集中研讨和在职实践相结合;培训以学科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要根据农村教师需要,整合开发优质培训课程资源;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做好远程培训教学、线上辅导等工作。
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方案
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方案为贯彻落实实施“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培养工程”的口号,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从今年起我校将举办我乡各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通过培训、考核与认定,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素质过硬的中学骨干教师队伍,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导,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面向素质教育,面向课程改革,坚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实践性、先进性,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较高教育教学技能与水平和一定研究能力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
二、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各学科骨干教师师德修养、学科知识水平、课堂教学技能与水平、科研能力、校本研修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等有显著提高.具体目标如下:1。
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通过理论学习、榜样示范、吸收内化等,进一步提升师德修养和综合素质.2。
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和课堂管理水平。
通过对新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研究、分析与反思,以及专业引领,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3.丰富的学科知识,扎实的教学基本功。
通过理论导师的引领、教材的研读、教学基本功的训练,系统掌握学科知识体系、教材体系,丰富专业知识,夯实教学基本功.4.有一定的课堂教学研究能力。
通过理论引领、专著的研读,教学研究资料的搜集或运用,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提升课堂教学研究能力。
5。
引领校本研修能力。
通过理论引领,实践观摩活动等,提高策划、组织校本研修的能力。
6。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通过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学习和课件制作等方面的实践训练,进一步提高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三、培训的对象和条件凡在职的中学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和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以上,未取得乡级骨干教师称号,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可推荐为培训对象.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教育部“国培计划——中西部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0
教育部“国培计划——中西部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09)”取得实效作者:思凡来源:《师资建设》 2010年第3期口报道/思凡为提高中西部地区中小学体育、艺术师资的素质,在2008年成功实施西部地区初中骨干体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础上,根据《2009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总体部署,教育部于2009年8月—10月组织实施“中西部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项目的实施受到中西部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师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肯定,为促进中西部地区体育、艺术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项目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面向中西部一线骨干教师,进行集中专题培训项目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委托北京教育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分别为西部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00名小学一线骨干体育教师提供50学时专题培训;委托东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河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先后为中西部18省(区、市)600名中小学一线艺术教师提供50学时专题培训。
培训对象均为中西部一线专职骨干教师,其中体育学科参训教师具有一级以上(含一级)职称占86.96%,同时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占40.5%;艺术学科参训教师具有一级以上(含一级)职称占71.33%,县级及县级以下教师约占30%。
二是优化队伍,组成高水平培训团队本次培训专家团队阵容整齐。
聘请课改专家、社会知名专家和有关高等院校具有实践经验丰富的教育专家、学科专家及教学一线优秀教师组成高水平专家团队。
北京教育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先后聘请校内外30余名体育教育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成专家团队参加培训授课和教学技能研讨活动。
并通过“专家教授传授——特级教师指导——优秀教师互动”等环节实施培训,给予西部小学体育教师最直接,最实际的帮助和指导。
同时,邀请京城知名的民族传统体育技艺专家绳王、键王为学员传授基本功,广受学员欢迎。
“全国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河南大学艺术学院精心组织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及时与学员沟通交流,为参训教师搭建丰富多元的学习实践平台,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教育部公布示范性国培项目实施方案
教育部公布示范性国培项目实施方案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与世界(学术版)》
【年(卷),期】2018(000)003
【摘要】一、培训团队高级研修项目面向拟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的省级培训专家库成员,包括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专兼职培训者、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各级教师培训管理者等,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分类进行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为各地开展教师培训打造高水平专兼职培训团队。
二、名师领航研修项目面向中小学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采取跨年度、分阶段递进式培训组织方式,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访名校培训、交流访学、返岗实践、成果展示等方式,帮助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升教育教学专项能力,进一步提升名师素养,帮助其塑造教学风格,凝练教育思想、生成标志性成果,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鲜明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家型卓越教师。
【总页数】1页(P43)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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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0]1号
3.教育部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已出台
4.教育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初中体育骨干教师培训现状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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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管理规定通知
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管理规定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和《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实施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素质提升计划,并制定本项目管理规定。
一、主要内容为全面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的教育教学和办学治校能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计划开展省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和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名校(园)长、名教师培养培训、教师(校长)跟岗学习、名师巡讲、远程培训等各项培养培训工作,并进一步强化培训基地、培训保障能力和远程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加强培训模式创新和培训者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各地全员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
本管理规定所涉及的项目为《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中包含的“幼儿园教师达标工程”项目和“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集中培训、远程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共三类;具体项目有: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跟岗学习、名师巡讲、书法、英语、小学全科、实验教师、音乐舞蹈等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高中教师职务培训、校本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培训者培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及高级研修、课程资源建设、培训条件保障和培训能力建设等项目。
本管理规定时效为2014-2016年,共三年。
每年的具体项目信息见当年在省教育厅网站或省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公布的年度省级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二、绩效目标建立完善以校本培训、网络研修相融合的全员培训,以名师引领、形成学习共同体为导向的骨干教师培训,以跟岗学习、送培下乡、挂职锻炼为载体的农村教师培训的教师培训新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省级培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市县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二)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幼儿园、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遴选、逐级推荐、市级认定的方 式选拔。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 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遴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学校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市级骨干教师认定 建议名单。
我局研究确定广州市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正式名单,经 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颁发市级骨干教师认定电子证书,并分 批组织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完成全区教师总人数 7%的区级骨干教师认定 和培养工作,各中小学校、各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本校、本区教 师队伍的建设规划,做好校级、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和市级骨 干教师的推荐工作,在区域建立一支有一定教学风格、在教育教 学岗位上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各区教育局,市、区属学校和申报者要严格按照文件 要求的时间完成审核、提交或材料申报工作。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 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在推荐、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师德 一票否决制”,申报者需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 下简称“平台”)上传个人手写签名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则承诺 书》(电子版在平台申报页面下载);
(二)教龄 6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须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 历,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
附件 1
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2024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模板(五篇)
2024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模板为进一步落实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配合省、市名师工程,培养一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为进一步落实“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配合省、市名师工程,培养一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宗旨:培养一支适应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能够带领我区教育教学改革的名教师、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教学发展,实现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培养目标:____-____年,培养____名骨干教师,____-____年,在骨干教师中培养____名名教师。
三、培养措施:(一)、培养对象的选拔:1、政治思想与专业能力:热爱____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在本学科领域代表学校教育教学的最高水平,初步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旗帜、表率;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先进的教育思想。
2、资历:小学、初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教龄____年以上;年龄:男____岁、女____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
3、推荐名额:中学,每个学科推荐____名;中心小学(麻章二小),语文、数学、英语各推荐____名;各镇管理组,语文、数学、英语各推荐____名。
(二)、培养策略:1、理论先导策略:培养对象要自觉提高理论水平,接受定期进修、培训,阅读有关教学论著和杂志,并结合教育实践撰写有一定价值的读书笔记。
2、名师指导策略:利用本市、本区教育资源实行集中辅导或个别指导。
3、校本研修策略:培养对象要写出自我研修计划,要乐意接受区、校交给的教研任务,要在学校和本学科的教学研究中起带头作用。
4、交流推广策略:适当组织培养对象参加省、市名教师交流探讨活动或市内外学习考察活动。
四、培养对象的任务和权利:(一)、任务:名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除了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外,还必须完成如下任务:1、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任务:(1)每学期上____节教学示范课(保存教案及教学设计)。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09.29•【字号】穗教发[2006]10号•【施行日期】200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06〕10号)广州大学,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中小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径直向我局组织人事处反映。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004-2007年)》(粤教继〔2004〕16号)和《2006-2007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穗教组人〔2006〕3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现就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选拔认定一批市、区(含县级市,下同)、校三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并采取相应的培养措施,建立起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显著的教学成果、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以此促进和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培养目标: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为500名左右,区级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分别占本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5%左右,校级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分别占本校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3.10.20•【字号】穗教发[2003]36号•【施行日期】2003.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03]36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区和县级市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少年宫,局属各中小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穗教发〔2003〕16号)和《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穗教发〔2003〕18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十月二十日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方案校本培训是为了满足学校和教师的发展目标和需求,以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为出发点,由学校发起组织,主要在学校中进行的教师培训模式。
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以下简称“校本培训”),使之能有序有效、扎扎实实地开展,根据《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穗教发〔2003〕16号)和《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穗教发〔2003〕1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市、区和县级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校本培训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校本培训的组织领导。
广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区(县级市)教师进修学校分别是市、区(县级市)两级校本培训的业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课程管理、教学教务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一、培训目标校本培训要与学校、教师的实际紧密结合,以教育教学的实际能力培养为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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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办〔2009〕11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2009-201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现代化纲要(2004-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2009-2013)实施方案》(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2009-2013年)实施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2009-2013年)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现代化纲要(2004-2020年)》的精神,结合新周期(2009-201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现就新周期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大力实施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促进中小学骨干教师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形成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教学特点,更好地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使之成为我省名教师名专家的后备梯队,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本周期内,在全省遴选3000名左右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分期分批进行省级培训,采取省市县共建的方式在全省成立100个左右的“名师工作室”,通过省级培训的实施,建立起我省高校、市县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三位一体的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培养体系,提高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二、培训对象的选拔
(一)选拔条件
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
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具有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好的学科素养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相关,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龄8年以上;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务,在教学第一线任教;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参加过初级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
具备上述条件,并曾获市(地)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正在承担省级科研课题的教师可优先选拔。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不同学段和不同学科综合考虑,具体名额分配由省教育厅按每期培训指标下达给各市。
(三)选拔方法
1. 培训对象的选拔按照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行,同时向农村中小学教师倾斜。
2.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培训对象的推荐工作。
3.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并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
4.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根
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并公示后确定入选名单。
三、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实践、课题研究与成果展示三大部分。
现代教育理论着眼于提升培训对象的学科和人文素养;教育教学实践主要是进入“名教师工作室”进行跟班学习,共同备好课、上好课、评好课、育好人,并在专家引领和名师指导下,在工作岗位中总结自身教学经验,打造教学风格;课题研究着眼于提高培训对象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成果展示包括论文答辩和示范课例。
培训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集中在高校进行理论学习、第二阶段主要进入“名师工作室”跟班学习和实践、第三阶段在所在单位自主学习和实践研究、第四阶段在集中高校进行论文答辩和结题、成果展示。
培训工作主要采取专家引领、“师带徒”经验分享、自主探究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院校负责骨干教师培训全过程专业引领,促进名教师与培训对象的共同成长。
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和“名师工作室”侧重在经验分享和教育教学实践,加强骨干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培训基地
建立“三位一体”的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培养基地,选择若干所有条件的省级培训院校、“名师工作室”所在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名师工作室作为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基地。
省级培训院校负责具体的培训工作,包括制定学科培训方案,负责名教师和培训对象的现代教育理论培训,指导“名
师工作室”的培训工作,跟踪学员教育教学实践和科研指导,负责培训考核和验收等工作;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业务管理,对进入“名师工作室”的学员进行地方性课程的培训,参与省级培训院校培训方案的制定、学员的考核和验收等工作;“名师工作室”负责学员的教育教学实践培训和指导,参与省级培训院校培训方案的制定,参与学员培训的考核和验收等工作。
学员所在学校要积极配合省级培训院校、“名师工作室”的培训工作,并组织和安排学员在本校和当地开展公开课、试验课、示范课等教学实践活动。
五、实施步骤
新周期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每期培训时间为一年,其中在培训院校集中学习时间3周(第一阶段2周,第四阶段1周),在“名师工作室”跟班学习1个月,分散研修10个月。
每期培训活动可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理论研修,同时进行科研选题、立项和开题;第二阶段,进入名师工作室跟师学习;第三阶段,分散研修,总结教学实践,提炼个人教学风格,并结合个人教学风格开展课题研究;第四阶段,开展培训成果验收,参加课题论文答辩,上一节体现自己教学风格的示范课。
六、考核与认定
每期培训结束后,由省级培训机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名师工作室”、培训对象所在学校共同对学员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广东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
培训合格证书》。
七、保障措施
(一)新周期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和管理。
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培训对象的推荐、管理和使用;任职学校要为培训对象的自学、研修、实践创造有利的条件,发挥培训对象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二)“名师工作室”实行省市县三级共建,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管理。
省教育厅制定《广东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和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骨干教师培训中的作用。
(三)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经费由省教育厅负责,主要用于学员培训费、“名师工作室”的资助、学员参加培训的食宿补助;学员往返培训单位的差旅费、食宿不足部分回任职单位报销;学员在任职单位进行的课题研究纳入该单位的教育科研计划,有关费用在任职单位公用事业经费中支出。
“名师工作室”所在地教育局、学校要适当安排配套经费,用于“名师工作室”建设和用于补助承担当地教师培训和教学指导工作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