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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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乙方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材料,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合同文件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份:
1、技术规格
2、发货通知单、收货证明、验收合格证明
二、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的材料,见下表。
注:1、上表未能尽列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须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2、购买及交货数量由买方(甲方)根据公司需要自主确定。
3、合同实际总价款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计算。合同实际总价款已包含材料的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费用、装卸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如涉及技术指导和服务、人员培训等的,还应包括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等费用,甲方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质量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本合同标的材料执行标准:GB/T11836-1999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到货产品应与其在投标中提供的样品相一致;
3)甲方有权安排技术人员到乙方生产场地进行生产监督和厂验,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有权要求相关专门检验机构对卖方所交付的所有合同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材料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约定一致;
2)乙方保证提供材料为乙方自行生产的、可以合法转让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材料。在材料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甲方有权对此类缺陷向乙方提出索赔。维修和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材料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
五、材料的包装标准
1、本合同项下所有材料的包装应适于长距离运输、装卸和仓储的要求,乙方保证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执行,且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材料完好无损运抵交货地点。
2、甲方不需支付包装费、包装押金等费用,不需承担损耗责任。乙方若需回收包装材料的,甲方不承担回收责任。
3、乙方应在每个包装箱内附上:装箱单、安装配件、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4、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当和防护措施不足或不当而引起的材料损失、破损、锈蚀等责任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失。
六、交货数量、地点、时间和方式
1、交货数量:甲方在需要使用本合同标的物时,随时向乙方传真“发货通知单”,乙方按“发货通知单”要求发货,双方按实际收货数量进行结算。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或仓库,在每次“发货通知单”中规定。
3、交货时间:
1)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单”两天内书面回应甲方,明确送货数量、型号和地点,并在乙方书面回应发出后七天内按“发货通知单”的要求将货物送抵指定地点。
2)具体分批供货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发货通知单”为准。乙方不按“发货通知单”的要求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4、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按约定的交货时间将材料送至指定交货地点,运费(含装卸费、搬运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货物价款外的任何费用。
5、甲方书面通知的方式包括发送传真或寄送特快专递,甲方的传真号码为:;乙方的传真号码为:;
6、在货物正式移交给甲方并经甲方签发收货证明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7、材料交付甲方前,乙方应对依据本合同所交付的每一批材料进行检验,并需提供原产地证(由产品原产地商会开具)、原厂测试报告和原厂质量合格证书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七、交货清点、验收
1、交货清点
材料到达交货地点之日起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对材料进行点收,经清点,乙方所提供材料型号、规格、数量与本合同约定一致的,甲方将签署收货证明;不一致的,由甲方出具点收报告,乙方应在该报告作出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材料更换、补发,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需求。
2、验收方式:
材料到达交货地点经甲方签署收货证明之日起两天内,甲方、甲方聘请的工程监理及乙方三方共同对材料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在现场时,即视为同意验收结论,超出规定时间未作验收,则视为该批货物验收合格,在验收前甲方已投入使用的货物数量即视为验收合格。经验收合格的,当天内由甲方负责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负责出具验收报告,乙方应在该报告作出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材料更换、补发。
3、因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而发生的材料更换、补发所发生的检验费、运输费、
装卸费、保险费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若因此造成逾期验收的,乙方应承担逾期验收的责任。
八、质保期
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保期为从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凡出现材料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负责更换或修理。乙方须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两天内对有问题的材料进行更换或修理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仓储费等费用。
质保期满后,乙方应保证继续为甲方的材料提供更换和修理,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后另行书面约定。
九、付款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必须用人民币进行计算和支付,结算方式为双方通过银行转帐。
2、付款方式
乙方供货完毕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3、此价格不含税金。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向甲方偿付误期赔偿费;
2、乙方所交材料的型号或规格或数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七天内进行更换、补发,并承担因更换、补发而支付的所有费用。乙方由于更换、补发而造成逾期交货的,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的违约责任处理。乙方不能更换、补发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按材料的低劣和受损程度降低材料价格成交,或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的违约责任处理。
3、在下述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份或全部合同(不影响甲方对违约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份或全部货物;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所交材料的质量或性能或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售后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