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二 〇一〇年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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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镇街道宣教文卫办教育管理组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二○一○年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促进我街道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现就我街道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我街道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规范我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臵,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通过完善招生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招生原则

(一)街道教育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街道内人口居住、学校布局、规模和学位情况,以及城市建设发展等情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学位”的原则,确保街道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街道的招生办法、招生地段将报区招生办审核批准后执行。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做好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等信访工作。

(三)招生工作执行属地管理,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招生办法须向属地教育管理部门申报备案,经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建立和完善招生的公示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实施阳光招生,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四)街道教育组、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原则上不得超出50人。

(五)凡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教育管理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六)各级各类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七)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必须实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八)聋哑和智障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要求入学者,可直接与佛山市启聪学校联系。学校地址:佛山市影荫路(玫瑰园附近),联系电话:83820401。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的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成立石湾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魏小青

副组长:阳金庚王伟生

纪检组长:街道纪检办

成员:江玮王春琳郑碧莉周志琼张健同

各学校也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组制定本街道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全街道招生工作;各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报名工作,以确保我街道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招生政策。

教育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准确地把握招生政策,强化依法办学的意识,提高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教育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以及学校宣传栏、召开家长会、举办现场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办法、咨询方式(网络和电话)、投诉监督电话以及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安排专人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招生”。

教育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

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为广大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操作,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自觉地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对于违规违纪和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真正实施阳光招生。

四、招生办法

采取“统一时间招生、学校设点报名、以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

(一)招生范围

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管辖的惠景、玫瑰、福华、绿景、金子苑、金澜、季华、平远、环湖、丽银、丽豪、怡景、湖景、文华、榴苑、三友、红卫、忠信、和平、劳动、莲峰、澜石、鸿翔居委和番村、沙岗、石头、石梁、黎冲、里水、深村、湾华、鄱阳、奇槎村委会以及按协议纳入石湾镇街道招生范围的青柯村委会。

(二)招生对象

1、有石湾镇街道招生范围户籍,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非石湾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禅城区内工作且连续在石湾镇街道内居住二年以上(即2008年4月25日前暂住,且能提供至报名时仍有效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合法就业或合法经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和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如有需要在石湾镇街道小学就读的,可申请借读,经石湾镇街道教育组审批后符合借

读条件的可报读石湾镇街道小学。

(三)报名设点

为方便家长、服务社会,教育组根据辖区人口分布情况,统一指定各报名点,报名点将设在街道部分学校。

(四)报名办法

1、报名资料及借读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5、16日

(2)地点:石湾镇街道各幼儿园、石湾镇街道各公办小学。

2、报名及借读申请的时间、地点

为方便家长,今年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的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可以在4月18日登陆禅城教育信息网(),点击2010年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小学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取得预报名号后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各报名点正式报名确认。

(1)时间:2010年4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新生家长根据实际居住地所属居(村)委,按提交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有关手续(详见附件1)。

3、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户籍属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的新生报名时需提交:①2010年佛山市禅城区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表;②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新生父(母)及新生页);③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缴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租住房屋的凭房管局发放的租用房屋凭证(即房地产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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