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及送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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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原则目录1 见证取样送检范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见证人员的基本规定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频率与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水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钢筋原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3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3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工程见证取样监理细则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日期:________本工程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结合本工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的进行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编制该工程抽样监理方案。

本工程施工质量除受质监站监督管理外,在施工全过程中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现场取样,并送至经总监审批确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结果。

一、监理现场监督抽样依据:(一)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管理实施质量标准1、《建筑法》2、《合同法》3、《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201-____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gb50201-____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____6、《砌体工程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____7、《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____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____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____10、《玻璃幕墙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____11、《铝合金门窗安装验收规程》dbj15-30-____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____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____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情况,尚可以采用调整抽样方案二、见证取样的材料、部位及方法监督(一)原材料材料进场应先检查其出场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目测、测量等初验收、合格后,再根据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1)砂、石每400m3或600t见证取样一次(同一产地)(2)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____万块、多孔砖____万块,各为一批验收,抽样数量为____组(3)进场的钢材按按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以60t为一批取样送检,每批取一组试件(共3根试件,两根作拉伸试验,一根作冷弯试验)(4)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____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____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____次(5)防水卷材以1500卷或5000m2为一批,同一批次至少抽一次(6)防水涂料每____吨为一批,不足____吨按一批抽样一次。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标题: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见证取样监理是建筑工程监理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见证取样监理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见证取样监理的实施细则,帮助监理工程师更好地进行工作。

一、取样前准备工作1.1 制定取样计划:在进行见证取样监理前,监理工程师需要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包括取样地点、取样时间、取样数量等内容。

1.2 确定取样人员:监理工程师需要确定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取样人员,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3 准备取样工具:监理工程师需要准备好适用的取样工具,如取样瓶、取样袋等,确保取样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二、取样过程管理2.1 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需要亲自见证取样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2.2 记录取样信息:监理工程师需要详细记录取样的信息,包括取样地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确保取样过程可追溯。

2.3 样品封存:监理工程师需要将取样的样品进行封存,并标注清晰的标识,确保样品不被篡改或混淆。

三、取样样品送检3.1 选择合格实验室:监理工程师需要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的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2 填写送检单:监理工程师需要填写详细的送检单,包括取样信息、送检信息等内容,确保检测过程顺利进行。

3.3 监督检测过程:监理工程师需要监督检测过程,确保实验室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及时反馈检测结果。

四、检测结果评定4.1 结果分析:监理工程师需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4.2 结果反馈:监理工程师需要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方,如业主、施工单位等,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3 结果归档:监理工程师需要将检测结果进行归档保存,作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监理报告编写5.1 撰写监理报告:监理工程师需要根据取样监理的整个过程,撰写详细的监理报告,包括取样情况、检测结果、评定意见等内容。

5.2 提出建议:监理工程师需要根据监理结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建议,帮助相关方改进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

第三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科学、严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从业资格。

第五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现行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见证取样工作第七条见证取样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确定专职见证取样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八条见证取样人员应在关键节点进行现场取样,确保取样的全程可追溯。

第九条见证取样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操作,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应以正式见证样品和委托样品为主,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人员应及时将取样的样品送至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测试。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收到见证取样的报告,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第三章送检监理工作第十三条送检监理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确定专职送检监理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十四条送检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检测标准和程序,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送检监理人员应及时将送检的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收到送检监理的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处理。

第十八条送检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整理检测结果和报告,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第四章质量监督和处理第十九条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的工作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和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应及时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机构。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的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机构负责对送来的样品进行科学、准确的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三、取样原则1. 见证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施工环节,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

3. 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见证取样后24小时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2. 送检时,应填写送检单,并附上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3.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五、结果处理1. 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查明原因。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换或返工,并重新进行取样和送检,直至合格为止。

3. 所有检测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取样过程中的公正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规范取样过程以及后续的送检工作,确保样品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和送检的工作。

三、主要内容:1. 取样人员的资格要求:- 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 取样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取样过程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2. 取样方法:- 取样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取样要求和检测要求,根据要求确定取样的方法和样品的数量。

- 取样过程中应确保采样容器的清洁和密封性,避免污染和样品交叉污染。

3. 取样见证:- 对重要样品或需要特殊处理的样品进行取样见证,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 见证人员应全程参与取样过程,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4. 取样记录:- 取样人员应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样品的名称、数量等必要信息,并签名确认。

- 取样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取样过程中的问题和特殊情况。

5. 样品标识和保管:- 取样完毕后,应对样品进行标识,标明样品的名称、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员。

- 样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样品丢失、损坏或被污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6. 送检要求:- 根据检测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 送检时应填写样品送检单,并注明样品的相关信息和检测要求。

7. 处理异常情况:- 在取样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和报告,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和纠正。

四、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进行取样和送检的人员,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是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结合公司内部的具体要求进行制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靠,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效益化,制定本制度。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5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5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新建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____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等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

2、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并在检测单上签名。

4、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上加盖“有见证检测”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建立不合格台帐。

5、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常驻工地代表,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建筑施工专业基本知识,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

6、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

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

见证人员对经见证取样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7、取样人员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安排制定建筑材料取样工作计划,并应将其计划预先通知见证人员。

取样人员应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客观实际地做好本职工作。

8、对见证人员的处罚a、工作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出伪证的;b、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c、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d、无理刁难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屡教不改的;e、其它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____m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次数不3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对现浇砼结构,其试件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一层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____m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____m3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____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确保取样和送检的公正、准确和可靠,本细则制订。

第二条见证取样送检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派遣监理员或委托第三方负责见证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取样和送检过程。

第三条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确保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取样和送检监理应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编制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监理范围、任务和要求。

第五条见证取样送检的监理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应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章见证取样的实施细则第六条见证取样的监理员应提前与工程项目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明确取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七条见证取样的监理员应参与取样现场,并对取样过程进行现场记录,包括取样人员、样品数量、采样设备、采样容器等情况。

第八条见证取样的监理员可要求项目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取样设备和容器,以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取样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监理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记录,确保取样的公正和准确。

第十条取样结束后,监理员应当对取样现场进行整理并清点样品数量,并与工程项目相关单位进行签字确认。

第三章送检监理的实施细则第十一条送检的样品应按照规定的包装和标识要求进行,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唯一性。

第十二条送检前,监理员应仔细核对送检清单和样品的数量、品种、规格等信息,确保送检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送检过程中如发现样品破损、数量不符等问题,监理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记录,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补充或更换。

第十四条送检后,监理员可要求相关单位提供送检结果的复印件或电子版,以便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送检结果出来后,监理员应仔细核对结果,并对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如发现送检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问题,监理员应及时向工程项目相关单位提出异议,并与其协商解决。

第四章监理报告和监理记录第十七条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员应及时编写监理报告,并将其送交监理单位和工程项目相关单位。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模版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模版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细则旨在规范见证取样送样的操作流程,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适用于各种见证取样送样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操作规范。

二、术语和定义1. 见证取样:由见证人员亲自参与和监督的样品取样过程。

2. 送样:将取得的样品送交到指定的实验室或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或分析。

三、操作流程1. 见证取样:(1)见证人员应事先了解被见证单位的样品取样计划和要求;(2)见证人员应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见证取样工具,如采样器、容器等;(3)见证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被见证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和确认,确保取样过程的顺利进行;(4)见证人员应监督和记录整个取样过程,确保取样的公正、科学和可靠;(5)在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员应核对取样样品的标识和数量,并与被见证单位的工作人员签署样品接收确认书。

2. 送样:(1)将取样样品按照被见证单位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包装和标识;(2)填写送样单,并注明取样地点、时间、见证人员等相关信息;(3)将取样样品送交到指定的实验室或相关部门;(4)与实验室或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并取得相应的收样凭证;(5)及时将收样凭证和送样单归档,保留相关的样品信息和记录。

四、见证取样注意事项1.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取样过程和操作流程;2. 见证人员应按照被见证单位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3. 见证人员应随时保持观察和监督,并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操作细节;4. 见证人员应与被见证单位的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解决问题和解答疑问;5. 见证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和样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五、送样注意事项1. 送样人员应确保正确填写送样单,准确记录取样地点、时间和见证人员等相关信息;2. 送样人员应按照被见证单位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包装和标识,以防止样品的损坏或交叉污染;3. 送样人员应及时将取样样品送交到指定的实验室或相关部门;4. 送样人员应与实验室或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并取得相应的收样凭证,以确认样品的交接和接受情况;5. 送样人员应将收样凭证和送样单归档,保留相关的样品信息和记录。

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doc2024

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doc2024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取样方法的选择与准备1.了解不同取样方法的特点及适用范围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取样计划3.确定取样设备和材料的需求4.确保取样过程的安全和准确性5.对不同类型材料的取样方法进行详细介绍二、取样点的选择和识别1.根据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确定取样点位置2.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取样点进行取样3.采用标识和标记方法对取样点进行识别4.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确保取样点的准确性5.对特殊情况下的取样点选择和识别进行讨论和分析三、取样过程的见证和监督1.了解见证和监督的目的和重要性2.选择合适的见证人员和监督人员3.制定见证和监督计划4.进行见证和监督,确保取样过程的规范和准确性5.对见证和监督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四、取样样品的处理和包装1.根据不同类型样品的特点制定处理和包装方案2.选择合适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样品处理3.进行样品的分批处理和分类4.使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和方法对样品进行包装5.确保包装过程的安全和准确性,防止样品的污染和变质五、取样样品的送检和测试1.确定适当的送检时间和检测机构2.准备样品交接单和送检申请表3.根据检测要求进行样品的正确送检4.跟踪样品的检测进度和结果5.对样品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总结本文详细介绍了见证取样送检监理的实施细则,包括取样方法的选择与准备、取样点的选择和识别、取样过程的见证和监督、取样样品的处理和包装,以及取样样品的送检和测试等五个主要大点。

每个大点下又细分了五到九个小点,对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全过程进行了详细阐述。

通过遵循这些实施细则,可以确保取样过程的规范和准确性,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议在实际工程中广泛应用这些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和送检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和送检实施细则

目录一、总则二、监理目标三、监理工作要点四、监理工作程序五、见证取样六、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七、其他附件一: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附件二:取样见证记录表附件三:建设工程现场建筑材料有见证取样登记台账用表附件四:建设工程现场试块,试件见证取样登记台账用表1、总则:1.1、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的通知》(晋建建字【2000】202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实用手册》等文件的要求,编制本细则。

1.2、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和部位的试块、试件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送行检测。

1.3、工程中对本细则第5条规定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原材料以及试块、试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2、监理目标:2.1、原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2.2、对试块、试件的取样检测具有代表性,检测结构能真实地反映结构实体的工程质量。

3、工作要点3.1、熟练掌握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有关标准、检测项目和取样方法。

3.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3、对已送检的试验单位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3.3.1、资质等级、业务范围业务与委托试验工作是否相符。

电力施工企业在现场设置的试验室,须经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总站或省电力公司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评审、考核、认证,具备二级以上资质等级。

3.3.2、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人员、设备仪器的配置是否满足国家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资质条件的要求。

3.3.3、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3.3.4、试验设备、计量器具是否经过法定检测部门的定期检定。

3.3.5、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4、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进行现场取样和试块(件)制作时,应先通知监理人员到场见证。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3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3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应遵循公正、严格、科学的原则,确保取样过程中的真实、准确和可追溯的数据。

第四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各参与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相关方应加强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见证取样第六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派遣相关人员进行。

相关人员应持有有效的见证取样证书。

第七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并记录取样人员、取样时间、取样位置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设立合适的取样点,确保能够代表整个工程的质量状况。

第十条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应使用合适的取样容器,并对容器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确保取样的卫生与无污染。

第三章送检第十一条完成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后,相关人员应将取样送至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取样送检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样品的包装、标识,确保样品不被污染或损坏。

第十三条取样送检的样品应伴有详细的样品送检单,包括样品信息、送检单位和送检人员的签字等。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取样送检的样品应优先使用无损伤性检测方法,减少对建设工程的破坏。

第十五条发现建设工程取样送检的样品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方或停止工程施工,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与可靠性。

第四章检测结果第十六条检测单位或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样品检测,并及时向送检单位提供检测结果。

第十七条检测结果应真实、准确,不得对结果进行人为篡改或掩盖。

第十八条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送检单位,并根据需要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

厦门见证取样送检实施细则

厦门见证取样送检实施细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到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检测单位参与现场见证取样、做好旁证记录。

第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墙体材料;(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自拌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十一)建筑节能工程用材料、设备;(十二)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十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四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 30%。

对国有财政投融资项目或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检测合同中约定提高见证取样送检比例和扩大见证取样送检范围,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频率不得低于 50%。

第五条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试件和材料取样位置规定:(一)钢筋原材:取样应在原材料堆场按检验批随机抽取(调直后钢筋在加工场内随机抽取)。

(二)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接头:应在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按检验批随机截取。

(三)混凝土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点取样。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批人:成都华西立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目录一、编制依据 (1)二、工程概况 (1)三、见证取样的范围和程序 (3)(一)、范围 (3)(二)、程序 (3)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4)(一)、见证人员资格证基本信息 (4)(二)、基本要求 (5)(三)、职责 (5)五、常用建材取样数量及检验项目 (5)(一)、建材取样数量 (5)(二)、建材检验项目 (6)六、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要求 (7)(一)、土方回填 (7)(二)、钢筋 (7)(三)、混凝土 (10)(四)、防水材料 (13)(五)、砌筑砂浆 (14)(六)、砌块 (15)(七)、水泥 (15)(八)、砂 (15)(九)、墙体节能工程 (16)(十)、门窗节能工程 (16)(十一)、屋面节能工程 (16)(十二)、地面节能工程 (16)(十三)、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6)(十四)、空调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7)(十五)、配电及照明节能工程 (17)七、见证取试验计划 (17)八、实体检验与平行检验 (19)(一)、主体结构实体检测 (19)(二)、主体结构平行检验 (20)九、资料管理及网络管理应用 (22)(一)、见证送样资料管理 (22)(二)、网络管理 (23)十、附表 (24)1工程基本情况2 建筑概况划及试验方案,确保各工序、原材料质量符合要求,试验不落项。

三、见证取样的范围和程序(一)、范围根据《建筑检测常用取样规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必须在监理人员见证下,由试验员现场取样,送至见证试验室进行试验。

本工程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现场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5、地下、屋面、卫生间使用的防水材料;6、用与结构实体检验的同条件试块;幕墙各项试验;7、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8、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9、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实施细则

Xxxx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监理机构印章:编制日期: 2017 年 5 月 9 日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见证取样工作的流程四、见证取样程序五、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六、见证取样的主要内容七、见证取样原则和方法八、见证取样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九、其他需要注意事项一、工程概况针对该工程的特点,为了及时开展工作,根据监理规划,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条文等为依据,编制本项目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监理实施细则,以指导监理见证取样工作,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监理管理程序进行工程监理,把好质量控制关;一工程项目概况一项目特征:工程名称:xxx工程地点:xxxx建设单位:xxxx监理单位:xxxx设计单位:xxxx施工单位:xxxx勘察单位:xxxx工程项目:旧路改造路面工程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挖路基土石方、路床整形碾压、软基换填、抛石挤淤、低填浅挖等;新建道路路面工程包括: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等;排水工程包括:沟槽开挖、管道安装及基础、检查井;桥梁工程包括: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附属工程包括:人行道及路缘石、路边石铺设、挡土墙、栏杆、灯柱、桥头踏板;土建工程包括:基础、墙体砌筑、屋面部分、地面部分、粉饰部分;二监理任务范围工程的施工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工期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合同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三工程特点概述1、该工程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详见设计单位的总平面图或工程规划放线记录;2、环境:该工程位于泸县云龙镇,施工时要特别注意施工组织对行人车辆的安全卫生和噪声干扰,需加强管理,因此,除严格执行施工单位与建管局签订的文明施工责任书条款,并应严格执行环保噪音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3、工程质量控制特点: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和旁站监理方案;4、工程进度控制特点:该工程总工期365日历天; 二项目目标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控制目标见下表:二、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有关上级单位的指令,文件及决定;2、泸县云龙空港产业特色镇建设快速公交客运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3、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2002年版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4、监理合同、施工合同;5、本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决定等;6、业主的约定;三、见证取样工作的流程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2.见证单位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3.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由见证人员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再填写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4.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规定的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5.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置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授权书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6.检测单位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单独建立见证取样试验台帐;及时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专用章;7.发生不合格情况,检测单位应及时通知本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本工程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小时内报送;8.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9.监理见证人员对取回的报告进行认证、审查,并签字归档;五、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并经公司书面授权;2.见证人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3.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并已报本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4.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制作见证取样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档备查;5.见证人员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六、见证取样主要内容根据相关法规、规范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对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地基基础岩心取样,包括桩基及地基基础地基承载力取样;2、砼品砼试块,包括桩基、基础、主体、装饰、屋面工程所有砼;3、墙体砌筑砂浆试块;4、钢筋原材及焊接连接试件,包括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机械连接等;5、墙体砖、砌块,包括多孔砖、普通砖;6、水泥、砂、碎石,包括附属工程所有使用的;7、防水材料,包括屋面、厕浴间等使用的所有防水材料;8、门窗三性试验,包括抗风压性能、气密性、水密性;9、后置埋件、墙拉筋的抗拔试验;10、实体检测试验;11、各建筑部位建筑节能方面的原材料、半成品及试验;12、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注: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数量的30%;七、见证取样原则与方法注:实际取样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及时调整取样次数及数量;其它材料或半成品过程试验取样原则与方法参见相关规范、标准;八、见证取样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一工作方法流程图:二见证人员取样监理工作的方法1、取样时,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4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6、对施工单位实验室自行检测的钢筋、砼试块等试样进行测试时,见证人员旁站;7、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二、见证取样监理的主要措施 见证存样送样编制台帐和旁站日记;㈠建筑材料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㈡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最少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反复循环;㈢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监理旁站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采用采通用旁站记录表格,记好见证记录;见证记录的记录最少包含以下内容: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前期准备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管理1、抽样材料及试验品种、种类、生产厂家、取样部位、抽取组数、有无异常情况及送样或取样时间,精确到分;2、抽取各种试件的,应最少记录试件的品种、种类、设计强度等级或级别规格、抽取地点或部位部位应记录准确的所在轴线相对位置成型时间,送样时间及有无异常情况,作为实体检测试件的养护情况也应进行记录;应记录监理见证人员抽取样品见证过程和送样过程,也同时作为对监理人员考核的依据;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各种建筑物资经复试审查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1、水泥:安全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应要求退场,工程允许也可协调一致,降等级使用;2、钢材: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凡是规范允许二次加倍取样再行复试的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复试不合格的二次报验,二次不合格后再行三次报验;抽取委托单,先后两次一并保存;3、钢筋焊接试件:必须在已焊好的接头中,随机抽取;如一次送样复试不合格时,可按规范规程加倍抽取样品再行复试,如二次复试还不合格时,判定此批接头为不合格,全部废除;4、砼、砂浆试块:如送实验室试验,其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实验室进行;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砼试块,应要求承包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迟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最终专业监理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九、其它需要注意事项1.对试验报告的要求:1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2试验报告采用市统一用表;3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4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5注明见证人的姓名和见证编号;2.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见证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驻地监理认可后即可用于地铁工程;取样方法及数量见前表;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市委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商品砼――首先由承包商上报商品砼的资质证书等资料,并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准使用;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少组数;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①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②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顶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③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④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最高点之差;⑤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强度代表值的确定: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Mpa;三个测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去掉,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砼强度的评定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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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2013年新建满春四期康居安置区东区一标段项目工程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编制:
审核:
审批:
银川同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满春四期康居安置区东区一标
段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三年七月
目录
一. 编制说明 (1)
二.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 (3)
三. 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4)
四.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4)
五.本工程封样送样的具体要求 (6)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提高该工程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总体质量,规范旁站监理的行为,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旁站监理工作计划》。

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随着工程的进行做以必要的补充,届时,各方与有关单位协商后完善。

(二)、工程概况
满春四期康居安置区东区一标段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北塔路以南友爱路以西。

本工程为住宅建筑一类,总建筑面积为87781.76平方米,由2-12#楼住宅及配套地下车库组一层成。

地基基础为天然砂石级配换填,主楼砂石换填2m,地下室为1.2m,商业网点为0.6m。

地基类型为筏板式基础,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防,建筑防水分类:一类高层居住建筑、建筑耐久等级为一级,地下室放手等级为二级。

项目住宅楼共计11栋,层高18层,地下一层,高度为53m,各节能给排水采暖均符合专项设计方案。

(三)、参加单位:
建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康居领导小组办公室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
设计单位:宁夏银川市城乡规划建筑研究设计院
勘查单位:银川市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银川同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见证取样程序
1、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该工程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
2、见证单位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3、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置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授权书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
6、检测单位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单独建立见证取样试验台帐;及时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专用章;
7、发生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小时内报送。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监理单位人员;
2、见证人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3、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并已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4、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制作见证取样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档备查。

五、见证取样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规、规范规定对本工程如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砼试块,包括基础、主体、装饰、屋面工程所有砼;
2、墙体砌筑砂浆试块;
3、钢筋原材及焊接连接试件,包括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
4、墙体砖、砌块,包括多孔砖、砼加气砌块;
5、水泥,包括基础、主体、装饰、屋面工程所有使用水泥;
6、防水材料,包括屋面、厕浴间等使用的所有防水材料。

7、门窗三性试验,包括抗风压性能、气密性、水密性;
8、后置埋件、墙拉筋的抗拔试验;
9、实体检测试验;
10、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注: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数量的40%;
六、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针对本工程的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各相关规范、文件要求,拟定如下见证取样部位及数量计划,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1、计划内容
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应取数量的40%。

3、见证送样专用工具
为了便于见证人在取样现场对所取的样品进行封存,防止串换,保证见证取样的工作顺利进行。

施工单位应为见证人提供送样箱一个(带锁扣),尺寸为600×350×260,在双方确定检测单位后,由见证人和检测单位各持一把钥匙,见证人签字封存,检测单位签字开锁,有必要时见证人亲自送监督整个试验过程。

满春四期康居安置区东区一标段项目监理部
银川同泽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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