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电厂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电厂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电厂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电力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电厂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爆炸、中毒、触电、设备故障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电厂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电厂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3 各部门职责(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确保生产安全;(2)安全部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整改,确保事故不再发生;(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事故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和更换;(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救援、疏散和伤员救治;(5)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物资供应、生活保障和现场保卫。
三、应急处置程序3.1 事故报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3.2 应急启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3.3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设备,迅速开展事故现场救援;(2)人员疏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确保人员安全;(3)现场警戒: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4)事故调查: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5)善后处理: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确保家属权益。
3.4 应急结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恢复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宣布应急结束。
四、应急保障措施4.1 人员保障组织应急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救援器材。
4.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供应。
电力工程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一、预案编制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电力工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针对电力工程在施工、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适用范围1. 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运行维护单位在施工、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2. 适用于电力工程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和事故恢复等工作。
三、预案组织机构1. 成立电力工程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事故处理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事故恢复组等工作机构。
四、事故分类及应急响应1. 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至100万元之间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含)以上,或者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2. 应急响应(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2)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3)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4)事故处理组根据事故情况,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实施。
(5)事故恢复组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修复,确保事故恢复工作顺利进行。
五、事故调查及处理1. 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事故相关证据。
(2)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2. 事故处理(1)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电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三篇)
重大电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一、概述电气事故是指在电气设备的运行、使用、维护和施工中,由于设备自身缺陷、错误操作、外力冲击、灾害性天气等原因引起的意外事件。
重大电气事故是指事故规模较大,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的电气事故。
为了能够及时、科学地处置重大电气事故,减少事故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1. 事故应急指挥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企业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主要负责电气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安排人员到事故现场指挥处置工作。
2. 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由有应急处置经验和相关技能的人员组成,包括电气工程师、安全人员、消防人员、医疗救护人员等,他们负责电气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工作。
3. 事故信息中心事故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和分析电气事故的相关信息,并向事故应急指挥部传达事故信息,提供决策依据。
三、应急预案1. 应急响应一旦发生重大电气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迅速到达现场,确保指挥体系畅通。
同时,启动事故信息中心,收集和分析事故信息,并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2. 事故现场处置(1)确保人员安全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要立即进入事故现场,确保人员的安全。
密切关注被困人员的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救援。
(2)切断电源将事故设备切断与电源之间的连接,避免电气设备继续对现场造成危害。
必要时,可以向供电部门申请切断供电。
(3)防范次生事故对于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的设备、设施,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如加强监测、封堵漏电现象、隔离受损设备等。
(4)应急救援工作在事故现场设立救护点,开展伤员救护工作。
根据伤员情况,分别进行紧急救治和转运。
同时,调派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3. 事故调查与分析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起因、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电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电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正文:第一部分:引言电气事故是指由于电气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的意外事件。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电气设备的使用已经成为我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电气事故的发生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因此,制定电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减少损失至关重要。
第二部分:应急响应流程1.事故发生初期当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包括维修人员、安全主管和责任人等。
同时,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应迅速切断电源,并将事故现场进行隔离。
2.人员伤亡处理若有人员受伤,应立即呼叫急救电话,并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如止血、人工呼吸等。
同时,将伤者转移到安全地点,等待医疗人员的进一步处理。
3.现场调查电气事故发生后,要尽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人员应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拍照、录像,记录相关细节,如电气设备型号、运行状态等。
此外,还应对相关证据进行保护,以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事故原因分析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
主要包括电气设备本身的故障、操作人员的不当操作、维护不及时等因素。
分析过程要尽可能全面,确定事故背后的具体原因。
5.应急处置措施针对事故原因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以减小事故的影响。
对于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对于操作人员失误导致的事故,应强化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6.事故记录和报告对电气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在事故发生后制作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调查结果、原因分析、应急处置措施等。
此外,还应将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并在内部进行宣传和教育。
第三部分:预防措施1.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排查潜在故障。
同时,及时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保持设备周围的空气流通。
2.培训教育对操作人员进行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操作要求、应急处理等方面。
3.制定操作规范制定电气设备的操作规范,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四篇)
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背景为了保障公司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置,确保人员安全和业务连续性,制定本公司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出现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涵盖所有公司员工及公司相关车辆。
三、应急响应组织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
2. 团队成员:包括安全、保卫、人力资源、车辆管理等相关部门的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招募合适的人员加入。
四、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1. 事故发生阶段- 了解事故情况:指挥长要及时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通过现场调查和与相关人员交流获取准确信息。
- 联系应急资源:指挥长要立即联系内部和外部的应急资源,包括医疗救护车辆、交警部门、消防部门等,确保及时到达现场。
- 整合应急力量:指挥长要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理伤者和事故车辆。
2. 事故处置阶段- 分析事故原因:指挥长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查明责任,并记录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
- 救护伤者:安排专业人员对伤者进行急救,并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 清理交通路段:协助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确保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 事故车辆管理: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故车辆进行处理,包括报废、修复、保管等,确保车辆安全。
- 安抚当事人: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要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给予必要的安抚和援助,做好事故后的心理疏导工作。
3. 事故善后阶段- 归档和记录:指挥长要对事故的处置过程进行完整的记录和归档,包括相关人员的行动、处理结果等,以备后续审查和事故报告的编写。
-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理。
- 审查和改进:指挥长要根据事故处置的经验教训,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和改进,确保在类似事故发生时能更加高效地处置。
五、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为了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公司要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活动。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电力生产、电网运行、电力设施建设、电力市场运营等领域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
三、事故等级划分根据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局部停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局部停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1. 成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现场指挥和协调。
3.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人员疏散、设备抢修等工作。
(2)通讯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保障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物资供应、人员调配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现场处置组、通讯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开展工作。
3. 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人员疏散、设备抢修等工作。
4. 通讯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保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5. 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6. 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物资供应、人员调配等工作。
7.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组织评估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六、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1. 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3篇)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的应急预案触电事故现场处置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3篇)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
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触电事故现场处置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的应急预案1一、目的为确保我项目部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以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安全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成员:具体分工如下:1、负责现场,其任务是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负责联络,其任务是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等的沟通。
3、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4、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三、触电事故应急措施1、现场人员应当机立断地脱离电源,尽可能的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电路),亦可用现场得到的绝缘材料等器材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体。
2、将伤人员立即脱离危险地方,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3、若发现触电者呼吸或呼吸心跳均停止,则将伤员仰卧在平地上或平板上立即进行人员呼吸或同时进行体外心脏按压。
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即向所属项管部、集团项管部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并寻求支持。
5、维护现场秩序,严密保护事故现常四、应急物资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五、通讯联络医院抢救中心:120 匪警:110 火警:119工地现场值班电话:有关负责人电话:项目负责人:手机:安全员:手机:技术负责人:手机:六、注意事项1、在未脱离电源时,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置电力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行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电力企业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事故应急指挥部事故应急指挥部是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2. 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1)指挥长: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队伍和救援力量。
(3)成员:负责事故应急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应急物资保障、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三、事故分类及应急响应1. 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规模、影响程度,将事故分为以下四类:(1)一般事故:对电力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对电力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对电力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对电力生产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环境影响的事故。
2. 应急响应(1)一般事故:由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必要时可启动应急响应。
(2)较大事故:由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指挥,启动应急响应。
(3)重大事故:由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指挥,启动应急响应,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特别重大事故:由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指挥,启动应急响应,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应急响应措施1. 人员疏散(1)根据事故情况,立即组织受影响区域的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疏散过程中,确保人员有序、迅速、安全地撤离。
带电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一、目的为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降低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带电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事故应急指挥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带电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 事故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救援、恢复电力设施运行等工作。
3. 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护、物资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发生(1)作业人员发现事故,立即向事故现场指挥部报告。
(2)事故现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2. 事故应急指挥部响应(1)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
(2)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
3. 事故现场指挥部处置(1)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救援、伤员救护、物资保障等工作。
(2)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①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②切断事故电源,确保人员安全;③组织抢修人员对电力设施进行修复;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分析事故原因。
4. 事故恢复(1)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抢修人员修复电力设施,恢复电力供应。
(2)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恢复情况,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注意事项1. 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确保自身安全。
2. 事故现场指挥部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3. 事故发生后,要尽快恢复电力设施运行,确保电力供应。
4. 事故调查组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六、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带电作业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现场救援、事故恢复等。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改进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电厂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为保障电厂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厂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高空坠落、电气事故、全厂停电、变压器漏油、通讯故障等。
三、事故分类及应急响应级别1. 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造成一定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 应急响应级别:(1)一级响应:适用于重大事故。
(2)二级响应:适用于较大事故。
(3)三级响应:适用于一般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成立电厂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分工职责(1)安全生产部:负责事故调查、报告、统计分析、整改落实等工作。
(2)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故障排查、修复、更换等工作。
(3)运行维护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疏散、警戒等工作。
(4)保卫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秩序维护等工作。
(5)后勤保障部:负责事故现场物资供应、人员饮食、医疗救护等工作。
(6)人力资源部: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统计、慰问、抚恤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应急响应程序(1)一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救援、疏散、警戒等工作。
(2)二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副总指挥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救援、疏散、警戒等工作。
(3)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救援、疏散、警戒等工作。
触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篇
触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篇触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篇1一、总则1、编制目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现场出现触电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有效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的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触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触电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以下简称《预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3、应急预案体系项目部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和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施工现场主要危险源分析施工现场使用的切割机、弯曲机、调直机、切断机、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搅拌机、打夯机、振捣器,电缆电线及生活区、办公区的临时用电。
2、常见触电事故类型分析:3、应急基本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单位自(互)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整合资源,协同应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技,加强管理三、项目经理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及职责(一)应急组织体系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应急救援小组应明确下列职责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公司应急系统的支持,并实施场外应急事故处理预案;2、在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施进行直接操作、控制;3、继续调查和评估触电事故可能的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发展过程;4、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工人配合,指挥触电事故现场人员撤离;5、应急救援小组与相关单位(医院、政府行政部门、政府救援部门)保持密切联系;6、在触电事故现场实施交通和人员管制;7、保障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供应;8、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9、在触电事故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受事故影响地区的正常秩序。
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一、概述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本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在供电系统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小化事故的影响程度,保障供电系统正常运行。
2. 原则:应急预案制定需遵循以下原则:a. 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应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上,且具备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b. 协同性和配合性:应急预案要求各相关部门之间进行协同合作,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c. 快速反应和灵活应变:应急预案要求能够迅速反应和灵活应变,适应不同类型的供电系统事故。
三、应急组织和责任1. 应急组织:a.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供电系统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b. 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
c. 应急处置组:根据事故的特点和情况,组成相应的应急处置组进行事故处置。
d. 支援组: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设备支持和资源保障。
2. 责任分工:a. 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b. 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
c. 应急处置组负责根据事故的特点和情况,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d. 支援组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设备支持和资源保障。
四、应急预案流程1. 事故发现和报告:a. 发现事故:一旦发现供电系统事故,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b. 事故报告:应急指挥部收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及时评估事故的影响和风险,并向上级报告。
2. 应急响应:a. 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情况,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
b. 组织应急处置组和支援组: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特点和情况,组织相应的应急处置组和支援组。
c. 资源调配: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调配相应的资源,并通知相关部门。
3. 应急处置:a. 事故处置:应急处置组根据事故的特点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尽快恢复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b. 事故调查:事故处置完成后,应急指挥部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国家电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国家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行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单位,涉及电力生产、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国家电网公司设立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下设办公室、应急响应组、现场处置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
2.2 职责分工(1)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2)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事故信息,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各部门工作。
(3)应急响应组负责组织应急队伍,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开展应急演练。
(4)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置,包括现场勘查、人员救援、设备抢修等。
(5)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发布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供应等工作。
三、事故分类与分级3.1 事故分类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事故分为以下类别:(1)电力生产事故;(2)输电线路事故;(3)变电设备事故;(4)配电设备事故;(5)用电事故;(6)其他电力安全事故。
3.2 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以下级别:(1)特别重大事故;(2)重大事故;(3)较大事故;(4)一般事故。
四、应急处置4.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4.2 应急响应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和物资投入应急处置。
电力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一、总则为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应对电力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电力系统发生各类事故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二、事故分类及应对措施1. 电力设备故障(1)高压设备故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人员现场处理,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恢复正常供电。
(2)低压设备故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查明故障原因,及时修复。
2. 电力设施损坏(1)线路损坏:立即组织抢修人员现场处理,确保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如无法立即修复,采取临时措施保障供电。
(2)变电站损坏: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人员现场处理,确保变电站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如无法立即修复,采取临时措施保障供电。
3. 电力供应中断(1)大面积停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人员现场处理,尽快恢复供电。
同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争取支持。
(2)局部停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修人员现场处理,尽快恢复供电。
4. 电力安全事故(1)人员触电:立即断开电源,采取急救措施,并报告上级部门。
同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火灾事故:立即组织扑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应急响应及处置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抢修人员、消防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等力量,协同作战,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3. 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确保事故得到有效处置。
4. 事故处理后,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应急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水平。
4. 加强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五、预案修订与实施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重大调整,应及时修订。
电网事故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电力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电网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故:1.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2. 电网设备故障事故;3. 电网自然灾害事故;4. 电网安全事故;5. 其他可能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事故分类及等级1. 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指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影响较小的事故;(2)较大事故:指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有一定影响的事故;(3)重大事故:指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指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2.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1)一般事故:事故影响范围较小,停电时间较短,损失较小;(2)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较大,停电时间较长,损失较大;(3)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广,停电时间较长,损失巨大;(4)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极广,停电时间极长,损失极其巨大。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电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 指挥部下设以下机构:(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工作;(2)事故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处置、抢修、恢复供电等工作;(3)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等工作;(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现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2)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事故处置:(1)事故处置组根据事故情况,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2)事故处置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故扩大;(3)事故处置完成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供电。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
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电力调度机构值班人员或者本企业现场负责人报告。
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
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篇11总则发电厂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1.1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全厂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全厂停电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上级有关单位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全厂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3.1事件风险的来源、特性发电厂交流电串入直流系统;安自装置动作;500kV系统出线线路跳闸;500kV单母线运行,母线故障,母差失灵保护动作;保护误动、人员误操作、自然灾害等均有可能引发全厂停电。
3.2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全厂对外供电中断,与系统失去联系,使整个系统的联系变弱,或出现局域网运行,运行稳定性降低。
如调整不及时或调整不当,有可能导致机组跳闸,厂用电源全部失去。
如系统有功、无功储备不足,会发生频率、电压降低,甚至出现电压崩溃、系统瓦解、大面积停电的事故。
4事件分级发电厂全厂停电突发事件分级为I级。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5.1应急指挥机构5.1.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公司级领导、发电部部长、设备部部长、安监部部长、总经理工作部部长、物资部部长、云发公司总经理、运输公司经理、外委项目部第一责任人,此人不在时由该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5.1.2应急处置工作组运行应急组当值运行人员70鬻髅事故灾难类后勤保障组总经理工作部及云发人员通信保障组设备部继保室设备应急组设备部人员安全保卫组安监部人员、保卫人员。
5.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5.2.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
安全用电及触电应急预案(6篇)
安全用电及触电应急预案一、背景概述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用电设施在当代社会中的地位愈发凸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电气事故仍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
鉴于此,为强化安全用电管理,有效预防电气事故,并在事故突发时能够迅速、合理地应对,特制定《____年度安全用电及触电应急预案参考》。
二、主要目标1. 深化公众对安全用电的认知,提升用电设施的安全性标准。
2. 构建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对电气事故的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
三、预案内容详述1. 安全用电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a. 强化安全用电宣传攻势,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平台,广泛传播安全用电知识。
同时,组织安全用电知识讲座,编印并发放宣传资料,以多元化方式提升公众的安全用电意识。
b. 实施系统性的安全用电培训计划,针对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旨在提升其安全用电理论水平与实践操作技能。
2. 用电设施的安全检查与日常维护a. 定期对住宅、商业场所、公共建筑等区域的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电线电缆的使用状况及各类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其安全性能达标。
b.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对于老化、损坏的电气设备,应及时予以更换,以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应急救援机制的构建与实施a. 成立专业的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提供快速、有效的救援服务。
b. 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联系人、应急措施及应急装备等关键要素,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降低事故损失。
c. 加强与消防、医疗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与效果。
4. 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机制a. 对发生的电气事故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据此制定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b. 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与追究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秩序。
供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范文(三篇)
供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供电突发事件是指在供电系统中发生的突发性故障或事故,可能导致电力中断、设备损毁、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为了加强对供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保障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供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1. 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的级别和程序,确定应急指挥部成员和职责,建立快速的信息传递和指挥协调机制。
2. 应急资源准备:确保足够的应急资源供给,包括备用电源、应急设备、人员和物资等。
3. 应急预案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性。
4. 事故调查和分析:对供电突发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改进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 信息发布和应对措施: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公众和相关部门发布供电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应对措施。
6. 应急预案修订和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和更新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1. 响应机制的启动:一旦发生供电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响应机制,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响应。
2. 应急资源的调配: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需要,调配应急资源,保障供电的稳定和连续。
3. 信息发布和宣传:向公众和相关部门发布供电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应对措施,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 事故调查和分析:对供电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5. 演练和训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四、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改进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结果,完善应急预案的内容和程序。
五、附录1. 应急联系人和电话:明确应急指挥部的联系人和电话,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进行紧急联系和协调。
2. 应急资源清单:列出应急资源的种类和数量,以及获取途径和使用方法。
六、附属文件1. 供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报告2. 供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和更新记录以上是供电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可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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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第三条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
电力企业应当尽快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电力调度机构值班人员或者本企业现场负责人报告。
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本企业负责人报告。
本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设在当地的派出机构(以下称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热电厂事故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还应当向供热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涉及水电厂(站)大坝安全的,还应当同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电力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不得迟报、漏报或者瞒报、谎报事故情况。
第九条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向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报告;事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应当同时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
第十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域)以及事故发生单位;(二)已知的电力设备、设施损坏情况,停运的发电(供热)机组数量、电网减供负荷或者发电厂减少出力的数值、停电(停热)范围;(三)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电网运行方式、发电机组运行状况以及事故控制情况;(五)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工作日志、工作票、操作票等相关材料,及时保存故障录波图、电力调度数据、发电机组运行数据和输变电设备运行数据等相关资料,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相关材料、资料移交事故调查组。
因抢救人员或者采取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等紧急措施,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移动电力设备的,应当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并作出书面记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第三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二条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对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处置的各项措施,以及人员、资金、物资、技术等应急保障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指导电力企业加强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有关电力企业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故范围,防止发生电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事故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停运发电机组和输变电设备等紧急处置措施。
事故造成电力设备、设施损坏的,有关电力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
第十五条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电力调度机构可以发布开启或者关停发电机组、调整发电机组有功和无功负荷、调整电网运行方式、调整供电调度计划等电力调度命令,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当执行。
事故可能导致破坏电力系统稳定和电网大面积停电的,电力调度机构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
第十六条事故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第十七条事故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开展下列应急处置工作:(一)加强对停电地区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防范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二)及时排除因停电发生的各种险情;(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受困人员的,及时组织实施救治、转移、安置工作;(四)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做好铁路、民航运输以及通信保障工作;(五)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和调用,保证电网恢复运行所需物资和居民基本生活资料的供给。
第十八条事故造成重要电力用户供电中断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无效的,电网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援。
事故造成地铁、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停电的,应当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第十九条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应当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的恢复,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第二十条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或者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故影响范围、处置工作进度、预计恢复供电时间等信息。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组织事故调查组对较大事故进行调查。
未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派人组成;有关人员涉嫌失职、渎职或者涉嫌犯罪的,应当邀请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指定。
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并在下列期限内向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一)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60日;特殊情况下,经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0日。
(二)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期限为45日;特殊情况下,经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5日。
事故调查期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和事故发生经过;(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对电网运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影响情况;(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四)事故应急处置和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的情况;(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和技术分析报告。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
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报告报经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同意,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的一般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应当报经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同意。
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电力监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发生事故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监管机构处其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的电力企业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其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二十九条电力企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