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原材料及相应试验要求教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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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原材料及相应试验要求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字[2000]211号文件明确规定了8项试验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此后国家颁布实施的工程质量验收系列标准中又增加了一些见证检验项目,从而不断完善、强化了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制度。

1、监理(建设)单位参加工程见证取样工作,对见证取样试验样品真实性负责,并监督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及相关资料的形成。

建设部211号文件中第七条规定:“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2、施工单位负责见证取样的取样、封样、送检工作,并对样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目前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主要项目约有19项: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养);每层送检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250m³/检验批次,1组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钢筋原材60吨/(2根80cm,5根50cm)接头试件:300个接头取样一组,各型号钢筋3个接头为一组。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10000块砌块为一个检验批,取样一组/18块;150000块砖为一个检验批,取样一组/10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水泥200吨为一个检验批,砂子400m³为一个检验批。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外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临沂要求100%)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

(9)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依据GB50204-2002第

10.1.1,应100%见证);

(10)后张法施工的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依据GB50204-2002第3.0.3及

6.4.3)

(11)严重钢结构用钢材和焊接材料(依据GB50205-2001附录G);(12)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依据GB50205-2001附录G);

(13)网架节点(承载力)(依据GB50205-2001附录G)

(14)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依据GB50210-2001《装饰装验收规范》第3.2.6条);

(15)对材料质量发生争议需要进行仲裁时可采取见证检验(依据

GB50210-2001《装饰装验收规范》第3.2.6条);

(16)保温材料和设备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依据GB50411-2007《节能验收规范》3.2.2条4.2.3、5.2.3、6.2.3、7.2.3、8.2.3、9.2.2、

10.2.2、11.2.2)。

(17)保温材料采用浆料做保温时,制作2组同条件养护试件,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节能规范》4.2.9条,本条在山东省已不再适用,山东省已淘汰外墙浆料保温保温做法)。

(18)外墙节能构造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实施。(《节能验收规范》14.1.5)

(19)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抽样(《节能验收规范》14.1.6)

5、施工试验项目及资料管理工作应做好以下三件事:

(1)制定施工试验计划

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试验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施工试验计划的编制应科学、合理,保证取样的持续性和均衡性。当施工试验计划需要调整时,可以进行调整,但应按原报批手续报批,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

施工试验计划的组织实施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

(2)制定见证计划与见证记录

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试验计划的基础上,制定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由监理单位签署见证取样单,并加盖见证章后贴在提取的试件上,由施工单位送至检测站,或由见证人员随同一起送至检测站。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各项目,凡未按规定送检或送检次数达不到要求的,其工程质量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标准养护室、试样制作间、土力学试验设备等(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制样,不准留“备用试块”、不准有“空白试块”。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资料管理规定进行试验资料管理

(4)施工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怀疑,应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擅自处理,更不得弄虚作假。

一、钢筋

1、钢筋及相关材料(机械连接套筒)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必须做力学性能复试。并按规定实行见证送样和送检。

《混凝土验收规范》:进场复试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这就要求我们在材料进场后要及时送检,不能先使用后送检。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各类框架,当采用普通钢筋配筋时,要求按纵向受力钢筋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确定的强屈比不应小于1.25,目的是使结构某个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有足够的转动能力;

同时,要求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屈标比)不应大于1.3,不然,“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的设计要求不易保证。

资料员在填写《钢筋原材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时要注意这一条规定。并应注意使用范围。

3、当使用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不良或力学性能不显赫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有相应的检验报告。

4、钢筋多见的质量问题

(1)钢材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真假难辩。(部分市地要求:对严重工程,严重部位必须有原件(≥C40以上的钢筋砼工程))

(2)原材试验与进场批次不一致。(对检验报告不予认可,应对现场批次从头复检)

(3)代换钢筋不经设计人员认可。(任何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认可,并应出具书面变更或通知)

(4)先使用后试验。(不允许)

二、水泥:

1、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28天强度补强报告。应对安定性进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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