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操作规程及审批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和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和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操作规程银行个人存款证明是银行为个人客户开具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客户在银行的存款金额和时间。
个人存款证明在个人经济活动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能够证明个人信用和经济实力,是个人进行投资、贷款等金融活动的重要凭证。
为了规范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的办理流程,保证其真实性和可信度,针对这一业务,银行制定了《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和《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办法》是对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业务流程:详细说明了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的办理流程。
包括客户提交申请表、银行审核客户存款情况、核实客户身份、制作存款证明、客户领取存款证明等环节。
规定了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3.存款证明内容:规定了存款证明应包含的基本信息,包括存款人姓名、存款账号、存款金额、存款时间等。
同时,还要注明该存款证明仅用于特定的用途,不得作为其他用途的证明。
4.存款证明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保障:规定了银行在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时的审核流程和要求,确保存款证明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包括对客户身份和存款账号的核实,以及存款证明的制作和保管等。
《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操作规程》是对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个人存款证明业务中的操作规范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业务办理流程:详细说明了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时的具体操作流程。
包括接受客户存款证明申请、核实客户身份和存款情况、制作存款证明、客户领取存款证明等环节。
同时,还规定了每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2.存款证明制作:规定了存款证明的具体制作方式和要求,包括证明的格式、内容和打印方式等。
同时,还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制作存款证明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操作,保证证明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存款证明的保密和保管:规定了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存款证明业务时要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证证明材料的保密性。
融资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及风险管理办法
融资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及风险管理办法
一、业务操作规程
1. 融资保函的定义:指保证人按照委托人要求,对受益人进行
承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贷款垫款或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等。
2. 业务操作流程:
- 委托人向保证人提交保函申请;
- 保证人受理后进行风险审核和审批;
- 保证人制作保函并向受益人发送,受益人签收后保险单生效;
- 在保函有效期内,保证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垫款或履行合同约
定义务。
3. 业务注意事项:
- 委托人应向保证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融资资料;
- 受益人应合理利用获得的保函向银行申请融资;
- 保证人应根据风险审核结果合理确定保函费率,并与委托人
签订保函业务合同。
二、风险管理办法
1. 风险评估流程
- 保证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风险评估,统计贷款逾期、恶意欠款等数据;
- 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委托人,并要求其提供补充资料或担保。
2. 风险应对策略
- 当发生贷款逾期时,保证人应及时垫款并追缴欠款;
- 当发生恶意欠款时,保证人应将欠款人的不良信息列入征信系统,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3. 合规性管理
- 保证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融资保函业务操作合法合规;
- 保证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业务合规性。
以上就是融资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及风险管理办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典当业务操作规程细则
典当业务操作规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我司典当业务操作,保障借款人与典当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司开展的一切典当业务活动。
第三条原则开展典当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种类第四条业务范围我司开展的典当业务范围包括:动产典当、不动产典当、权利典当等。
第五条业务种类1. 动产典当:包括金银珠宝、名表、名包、古玩字画等;2. 不动产典当:包括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3. 权利典当:包括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票、债券等。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六条客户咨询客户向我司咨询典当业务,业务人员应详细解答客户疑问,向客户介绍典当流程、利率、费用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实物评估1. 业务人员应根据客户提交的典当物品进行实物查验、评估,确保典当物品真实、完整、无权利瑕疵;2. 对不动产、权利等典当物品,应进行现场查验、查询相关信息,以确保典当物品的价值及权属情况。
第八条签订合同1. 业务人员应根据评估结果与客户协商确定典当金额、利率、期限等条款;2.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典当合同》,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办理典当手续1. 客户应按照《典当合同》约定,向我司交付典当物品,并办理相关手续;2. 我司在收到典当物品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向客户支付典当资金。
第十条业务到期1. 典当期限届满,客户应按照《典当合同》约定,向我司支付本金及利息;2. 客户逾期未支付的,应承担逾期还款的责任。
第十一条业务解除1. 客户按照《典当合同》约定,向我司支付本金及利息后,我司应向客户办理典当物品的解除手续;2. 客户未按照《典当合同》约定支付的,我司有权依法处置典当物品,以收回本金及利息。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风险识别业务人员应根据典当物品的种类、价值、权属情况等,识别业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评审工作程序及业务操作规程
《简易报告》)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经主管副总同意后可通知 企业。
第十二条 主管副总经理主要从初审的公正性、准确性,所 分析的信息是否有遗漏或有无进行核实等方面对《简易报告》进 行审核。如果发现上述方面有问题,主管副总有权要求相关评审 部门对《简易报告》进行复议。
第十三条 主管副总在《简易报告》上签署意见后,将交公 司综合管理部存档并接受公司领导和稽核人员抽查。
1、企业及企业主要经营者没有明显的道德风险; 2、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先进或适用并拥有一定的市场或具有 较大的市场潜力; 3、财务状况良好,经初步核实判断各项财务指标没有超出 可接受的范围; 4、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近期没有大额到期借款或逾期借款; 5、企业的贷款数量一般不超过其净资产的 60%(有明确的销 售预期和切实可行的反担保除外); 6、企业的贷款目的明确,拟贷银行必须是公司的协作银行; 7、企业愿意提供较为可行的反担保抵押、质押物品。 第十条 评审人员对企业提交的非正式申请材料的初步审 查和评价必须恪守科学、严谨和公证的原则。对于需要核实澄清 的问题,评审人员要与企业进行联系。 第十一条 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核的项目,评审人员在会同本 部门经理商议后出具《企业贷款担保简易评审报告》(以下简称
第六条 按照公司的岗位分工,主管项目评审工作的副总经 理负责组织、领导与协调各评审部门的评审工作,指导、监督与 检查各评审部门工作质量与工作进度。依据本工作程序和操作规 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安排各评审部门的项目评审,对各评审部门提 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七条 各评审部门审理由综合管理部受理和登录后提交 上来的项目申请材料。主管副总经理将提交申请材料的项目分配 给各评审部门进行评审。各部门经理再根据本部门内的实际情况 对项目进行分配。
第四条 各评审部门在进行项目评审时设臵项目责任人制 度。项目责任人为个案项目的主评审人,负责对项目的审核与调 查并起草《企业贷款担保评审报告》(以下简称《评审报告》)。 各评审部门经理(也可兼做项目责任人)为个案项目的复核人,负 责对项目责任人起草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的意见。
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和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本行出具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提高管理及服务水平,根据《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存款证明是指存款人因自费留学、移民、探亲、境外旅游等原因出国,或进行有关商务活动的需要,向我行申请开具的一种存款书面证明文件。
第三条个人存款证明分为时点存款证明和时段存款证明。
时点存款证明是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开具个人存款证明时在本行有一定金额个人存款的证明;时段存款证明是自本行签发存款证明书之日起至某一日期的时间段内在本行有一定金额个人存款的证明。
第四条可办理个人存款证明的存款凭证包括本行签发的存单、存折、长征卡等有效凭证。
已被有权机关冻结的储蓄存款,或其他处于止付状态的储蓄存款,账户处于临时或正式挂失状态的储蓄存款,均不能办理个人储蓄存款证明。
第五条开具个人存款证明的个人存款品种范围为在本行存入的各类个人存款。
第六条个人存款证明书中被证明人和存款证明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存单(折)、银行卡户名一致。
第七条个人存款证明书仅作为存款人在我行的存款证明,不得转让、挂失、流通、质押,不能代替储蓄存单(折)、长征卡作为取款、转存、续存等凭证。
第八条存款人应到原开户机构申请开具个人存款证明。
第九条开具个人存款证明书以一级管理行为单位,个人存款证明书由一级管理行行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出具个人存款证明书不得跨机构办理。
第十条存款人申请办理个人存款证明须提交以下资料:(一)我行开具的存单(折)、银行卡等有效存款凭证;(二)存款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三)**银行开具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四)有关可靠的资料,如邀请函、护照等。
第十一条储蓄机构经办员收到存款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应认真审查存单(折)、长征卡、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如由代理人代为办理个人存款证明的,要审查申请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必要时,经办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实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开具个人存款证明需对存款作冻结止付。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大额存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大额存单柜面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XX银行大额存单业务管理办法》、《XX银行大额存单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个人大额存单(以下简称“大额存单”)是指由XX银行面向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个人所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对私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XX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的个人大额存单业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大额存单柜面业务包括:存单认购、冲账、支取、持有证明开立及更换关联借记卡。
第五条客户认购大额存单,需持账户状态正常的XX银行借记卡,在借记卡内开立大额存单账户。
第六条客户办理大额存单认购时,需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借记卡办理,借记卡持卡人与大额存单认购人应为同一人。
如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同时出具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七条大额存单的认购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第八条大额存单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还本两种方式,其本金和利息到账默认为绑定的借记卡结算账户。
第九条大额存单提前支取及付息方式规则在每期大额存单发行前约定,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
第十条大额存单按照产品发行规则设定,到期后系统自动将本息合计转入绑定的借记卡结算账户。
第十一条大额存单认购、提前支取及持有证明开立,可在全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二条大额存单到期前,营业网点可根据客户要求,随时打印大额存单持有证明,客户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开立大额存单的借记卡,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需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打印内容为认购人姓名、存入日、起息日、到期日、利率、产品名称及编号、账号、卡号、存期、金额、账户状态、打印时间、打印次数等内容。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的查询、冻结、扣划及开立存款证明等业务,与其他个人存款业务相同。
ERP系统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
ERP系统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一、引言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简称ERP)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将企业所有业务活动和管理过程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形成资源的共享和优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为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ERP系统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操作规程1.用户权限管理(1)确定不同用户的权限级别,例如超级管理员、普通用户等。
(2)定期审核和调整用户权限,确保权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数据安全管理(1)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并测试恢复过程的有效性。
(2)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采用加密算法保证数据传输的机密性。
(3)建立严格的数据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敏感数据。
3.接口管理(1)与其他系统进行接口对接前,进行充分的需求分析和测试,确保接口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对接口进行维护和升级,及时修复接口问题,确保系统间的数据传输正常进行。
4.系统维护(1)确定系统的维护周期和维护方式,及时进行系统补丁更新和升级。
(2)定期进行系统性能分析和优化,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三、管理办法1.人员管理(1)确定ERP系统管理员和相关操作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对系统管理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良好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问题处理(1)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响应用户的问题和反馈,并分配专人负责解决。
(2)建立问题解决记录,及时总结解决方案和经验,形成问题解决的知识库。
3.变更管理(1)对系统的功能变更、升级和扩展进行评估和控制,将变更的风险降到最低。
(2)建立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性能监控(1)建立系统性能监控机制,及时检测系统的性能瓶颈和故障,提升系统的响应速度和稳定性。
(2)基于监控数据对系统进行优化,提高系统的吞吐能力和性能。
操作规程管理办法
操作规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指导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岗位和操作流程的管理。
二、操作规程的制定(一)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操作规程的制定需求。
需求应包括操作的目的、范围、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二)编写团队组建由需求提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编写团队。
编写团队应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三)资料收集编写团队应收集与操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以往的操作经验等资料,为编写操作规程提供依据。
(四)编写初稿编写团队根据收集的资料,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编写操作规程的初稿。
初稿应包括操作的详细步骤、操作要点、质量控制要求、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五)内部审核初稿完成后,由需求提出部门组织内部审核。
审核人员应包括部门负责人、相关技术专家、一线操作人员等。
审核重点关注操作规程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和安全性。
(六)修订完善根据内部审核的意见,编写团队对初稿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操作规程的审批(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应在公司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征求对象包括相关部门、员工代表等。
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X个工作日。
(二)意见汇总与处理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汇总和分析,合理的意见应予以采纳,对操作规程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三)审批发布修订完善后的操作规程,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发布。
审批通过的操作规程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并注明生效日期。
四、操作规程的培训(一)培训计划制定在操作规程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等。
(二)培训实施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培训。
培训方式可以包括集中授课、现场演示、模拟操作等。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操作规程的内容。
(三)培训记录培训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
某农村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批操作规程
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批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授信业务审批流程,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本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授信业务主要包括法人客户、个人客户办理的表内外授信业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三条本规程为本行授信评审部门开展授信业务评审环节的基本操作规程。
本行授信评审部门是指总行或支行(营业部)办理授信业务受理、审查、审议及审批各岗位综合职能的统称。
第四条授信业务审批包括业务受理、合规性审查、授信评审、授信审批和结果反馈等五个环节。
(一)受理业务受理指由专人接受申报部门/支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统称“业务申报单位”)的申报,进行业务受理台账登记,对台账登记准确性负责,并负责业务分配和业务进度跟踪。
各级行授信评审部门应建立健全授信评审业务受理台账登记制度和业务进度跟踪制度,明确合规性审查、授信评审和授信审批等各环节责任人和交接时间,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二)初审合规性审查指由审查人员从合法合规性、资料完整性等方面对申报业务进行的合规审查,签署合规性审查结论,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三)主审是指评审人员在合规性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从风险控制角度对客户授信进行全面、尽职、独立审查,分析主要风险点,拟定评审意见,提出授信方案及风险控制措施,并对评审意见负责。
(四)审批授信审批是指有权审批人根据授信客户类型和业务类型不同分别组织不同的审批组织形式对授信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进行审议,形成审批意见,并对审批意见负责。
审批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信审会审批、独产审批人审批及支行审贷小组审批。
(五)反馈审批结果反馈是指专人按照规定及时反馈授信审批意见,对反馈的及时性负责。
第五条授信业务评审流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评审原则。
指授信业务审批人员不受干预,在充分了解申报业务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标准,独立分析、判断,独立发表意见。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规定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本管理制度矿科各部室、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总工程师必须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走上规程化和制度化;三、采煤、掘进、开拓、贯通、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修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四、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五、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管理规定进行编制;六、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十一个环节进行操作;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等九个环节进行实施;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等六个环节进行实施;七、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各单位都要建立职责明确的规程、安全措施审批责任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等参加;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批准;总工程师签字批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业务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同专业科室的负责人及施工队伍的技术员一起会审,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报分管副总工程师签字批准;预防重大事故或预防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主提升运输”等,总工程师必须亲自组织审批;八、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具体,措辞严密,条理分明,语言精练,齐全详实;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九、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部室建档保存,打印件经审批人员审核无误后,下发矿有关科队,还应报送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及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十、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全体干部及所在队的全体作业人员的学习贯彻,矿安监处负责向安监人员进行学习贯彻,每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六小时,学习时要建立签名登记簿,记录学习的内容、时间、人员和地点,凡因轮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工作学习的工作人员,必须先补课考试合格后再下井作业,新参加和中途参加工作的人员都要按规定进行学习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作业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十一、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发放都要建簿登记,学习、贯彻、考试都要做好详细记录,考试成绩必须造册登记;十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贯彻后,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各矿职能部室负责监督实施;作业时违反规程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章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一、作业规程编制范围:1、回采工作面;2、掘进开拓工作面;3、安装工作面;4、回撤工作面;5、旧采法回收三角煤,回收煤柱或其它非正规采煤工作面;6、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在已熄灭的火区内及邻近的区域内开采作业;7、其它采煤方法或较大工程施工;二、所有正规工作面都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回收三角煤及煤柱等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可按“正规作业”组织编制;三、矿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矿井年度衔接安排或生产作业计划,提前一个月向施工队下达“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并附作业规程编制现场调研报告,同时由地质部门应于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的一个月负责提供该作业面的‘地质报告书“交生产业务科室和施工队;地质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有:1:1000的平面图,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顶底板岩性柱状描述,煤层要素说明,地质构造、水文、瓦斯、开采范围和含量情况以及邻近区、上下层之间关系等;由业务部门提供本采区或相邻区域矿压观测及矿区地质资料;施工队技术员应根据以上所提供的施工编制依据尽快编写作业规程;四、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包括:工作面地质情况,工作面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工作面巷道布置,矿压观测内容和测试手段,施工工艺,设备配置及布置方式,生产系统情况,工作面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技术措施等;五、施工队编制规程前,首先应对生产业务科室下达的编制通知书中提出的新工作面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具体指标要求,会同生产业务部室管理人员、区队长,技术人员和施工队组以及有经验的老工人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主要依据;六、作业规程的初稿提出以后,由区队长初审盖章后交生产业务科室,然后由生产业务科室报请矿总工程师,会同生产矿长或机电矿长、通风矿长召集有关单位生产、地质、计划、运输、安全、供应、劳资、机电、通风参加会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经队技术员修改补充后,有关部门在文本上签字定稿,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批准后的作业规程必须打印,做到装订整齐,图文清晰;禁止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七、所有采、掘开工作面在回采和掘进作业过程中,遇地质情况变化,如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以及遇采空区和老塘水等特殊地段都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修订作业规程,经有关部门审查,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准继续施工;八、“作业规程”必须于投产或开工前半个月编写完毕,并送交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批,总工程师应于投产或开工前十天将批准的“作业规程”下发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九、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与工作面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之处时,业务部室应及时会同施工队进行现场调研,由施工队提出修改补充措施,并履行与作业规程相同的审批手续;批准后的修改补充措施应向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后再执行;修改补充措施应与原作业规程一并装订成册;严禁边报批边施工;十、洒水灭尘包括老塘洒水应作为一道工序纳入作业规程,综采放顶煤的放煤口灭尘方法,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十一、放顶煤,其放煤步距、放煤顺序、放煤方式、端头管理办法、计量手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提出;十二、开拓、掘进使用锚杆支护技术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详细说明检测手段和检测技术要求.;十三、采掘开工作面应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新技术,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经验,采用平均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努力提高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十四、三下采煤及其它新的采煤方法的试验:开拓掘进新上的机械化施工方案及采用新的支护材料与工艺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的方案设计编制作业规程,有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签字批准实施,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备案;.十五、作业规程从编制、审批到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十六、采掘开工作业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作废,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1、处理采掘工作面的冒顶事故;2、处理井下煤仓膨仓、溜煤眼堵塞及巷道贯通施工作业:;3、巷道维修和加固,以及支护材料的回收工作;4、采掘工作面处理瓦斯积聚及瓦斯排放;5、采掘工作面卧底、刷帮、挑顶作业及工作面临时增加放炮作业时;6、综采工作面处理倒架、压架以及更换拆修支架顶梁、立柱等大件作业时;7、采掘开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遇地质条件变化,如断层、褶曲、陷落柱等,或遇采空区、空巷、穿越应力集中区、冲刷带以及特殊情况上下分层留顶煤、下分层留底煤作业时;8、矿井反风演习、抢险救灾演习;9、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风和井下变电所停电恢复生产时;10、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时;11、必须带电搬迁机电设备,井下更换整体大型设备作业;12、在井下大型、重型设备解体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处理运输过程中大型、重型设备落道作业时;13、启封火区、瓦斯积聚区、老塘积水和被淹井巷排水处理等作业;14、“一通三防”工程的施工,井下瓦斯抽放系统的作业;15、矿井主要扇风机因检修、停电及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16、在井上下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科学实验工作时;17、地面生产系统进行改造的作业,如重物的起吊、运输、安装, 储装运系统的工程及设施施工;18、其它根据矿井生产情况,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需要制定的;二、安全技术措施分为重大项目的和一般性的,采用分类管理;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特定场所作业的,而且频繁发生、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项措施,以及技术要求高、危险程度高、施工难度大的针对性措施;如矿井局部无计划停风、停电,运输大型设备,更换易损坏设备,瓦斯抽放作业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除重大项目以外的其它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三、主管业务部门编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前,应首先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相关施工队充分交换意见,确定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后报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填写“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卡”;“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卡”要注明其适用范围、现场作业要点、主要技术要求、安全措施重点及注意事项等;四、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必须由相关业务科室、施工队长、技术员、有经验的工人进行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五、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概述,施工方法,安全作业措施,注意事项等;六、火区的恢复生产、旧采区复采、矿井停产和复产,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师审查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总工办、安监部门会同业务处室会审后报公司总工师批准执行;七、临时施工、修巷、突发性故障处理、支护变更、工艺更新技术应用等项目,必须由矿各专业业务科室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八、已了解和探明的特殊地质构造地段,如断层、岩溶、陷落柱、采空区、老塘积水等情况,在采掘过程中,生产科必须及时掌握进度,提前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没有探明的进行先探,严禁末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就施工作业;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由执行人员研究后提出临时整改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章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一、操作规程编制范围:1、井上下所有生产在用机电设备;2、井上下特殊工种机电设备司机除外;二、全矿通风设备操作规程由矿机电部门统一负责编制,操作规程应根据机电配置计划及工作计划提前一个月编制完成;三、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编制的依据为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技术性能说明书及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四、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由矿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编制,应根据现场作业工种的技术要求高低、操作难易程度、工序复杂与否、职工整体素质和操作熟练程度等确定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的编制;五、操作规程的内容应明确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及要领,说明作业要点,制定安全措施等;六、对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够适合具体情况而需要补充修改时,施工队提出意见,主管业务科室修订报矿总工师或副总批准后实施;七、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除打印发放贯彻外,还应在机房峒室悬挂张贴;八、操作规程应每隔三至六个月定期向操作人员贯彻学习;建立培训制度;第五章监督检查一、各矿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要各负其责;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要对编制质量、贯彻学习负责;业务部室要对编制、审批、贯彻学习、复查制度执行情况负管理责任;各业务参审人员要对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齐全、技术先进、现场操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等方面负责;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对组织编制、审批、以及复查负领导责任;业务分管矿长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现场执行负领导责任;基建矿井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由安监局和基建处负责监督管理;二、公司技术部组织生产、安监等有关部门每年对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一次年度检查评比与奖励;公司各主管业务部门应对分管范围内的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内容,现场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矿应每季对全矿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现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填写“三定”表并及时通报整改;三、凡是矿井没有提供地质报告书就编制规程、措施的、施工前对职工不能贯彻规程、措施就施工的,审批手续不完善就施工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罚,追究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四、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及部门在执行本管理办法时行使监督权;五、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措施和编制、审批好的正规采掘作业规程各矿要有专门的机构存档管理,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各一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公司各部室、区队:为进一步加强对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管理,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学习管理,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三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 ,不得套用、沿用原作业规程;四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清晰、标注齐全、比例恰当、按章节顺序编号;第二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审批、复审制度,必须具有下列文件、资料一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采煤工作面、基建工程等设计文件、资料;2由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3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水文地质等资料;4由通风防突部门提供的通风、瓦斯基础资料;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6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7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8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对开工地点进行现场勘察;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施工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9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规定;格式应参照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指南中的样本;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中必须增加“岗位循环作业图表”和“三图一表”一起悬挂于施工地点;10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之后,应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意见,获得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上报审批;二审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1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审批于工作面开采前二十天完成,由矿总工程师组织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通防、机电、地测、安监、调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体会审;会审意见不许空白,并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2审批人员包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审批或编制人员调离本岗位后新上岗人员应及时重新审批、签字;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旦由于审批不严而导致事故时,将严格追究签字人的责任;各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必须在相关内容下签字,并对自己的签字负责;3经批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文本要进行统一编号,并在生产技术、安监、机电、通防等部门备案;4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十天完成作业规程的贯彻与考试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学习,由编制本规程的技术人员负责贯彻和考试工作;参加学习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应登记在本规程的学习考试记录表上,与学习后本人亲笔签名表同时附在作业规程后;三作业规程月复审制度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实施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重点抓好下列工作;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规程的指导、落实、修改和补充工作;2应定期复查作业规程执行情况;3从开工之日起,每两个月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会审,且有复审意见及复审人亲笔签字;每月初应重新学习一次作业规程,学习签字名单必须与当月1日前交生产技术部存档;4工作面地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5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执行总结,送交生产技术部门,连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补充措施一起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保存3年以上;四检查与评比1公司把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和贯彻执行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生产技术、安全、通风、机电等部门对各区队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要求施工,责令及时整改;如规程不满足现场需要,应及时补充、修改;2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检查、评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规程的编审质量;第三条其它规定要求一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整改;二对于违反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三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具备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长以上行政职务,并有三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且有会审意见及签名;未设置的业务部门由总工程师指定负责相关业务的部门参加;四上报鑫龙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在本单位组织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后上报鑫龙公司;五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会审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参加人员签名;六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必须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要求有内容摘要;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送达部门有接收人员签字;第四条作业规程评比奖罚一代签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罚款50元;二参审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每缺席一次罚款100元,迟到一次罚款50元;三在上级组织的各类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错别字罚分管副总工程师50元,编制人100元,由于专业审批把关不严导致技术失误,每发现一处分别罚分管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各200元,罚编制技术员200元;四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评比前三名的分别奖编制人员2000元、1500元、1000元;对后三名分别罚编制人员2000元、1500元、1000元;五对参评人员的奖励,凡对推动技术水平提高的评审人员给予适当奖励;附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书写格式和版面要求、作业规程相关格式、作业规程关键措施摘要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书写格式和版面要求。
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银行汇票业务是银行业务的一种,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有关汇票在银行内部和外部流通的服务。
为了规范银行汇票业务的管理,在银行内部制定了《银行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一、基本概念1.1 汇票汇票是商业支付工具,具有强制执行力。
持票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强制要求支付人履行汇票义务。
汇票是指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票据,可以由发票人之一或两组以上的人共同签发。
1.2 汇票业务汇票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票据相关服务的业务。
二、管理办法与规程2.1 票据种类银行在办理汇票业务时,要求客户提供符合国家和金融行业规定的各类汇票,包括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本票和海运提单等。
2.2 条件银行在办理汇票业务时要求客户具备以下条件:(1)客户应当有能力履行汇票义务。
(2)商业汇票业务应当有足够的担保措施。
(3)履行汇票义务的资金来源应当是合法的。
2.3 业务流程(1)业务办理前,客户应向银行提供汇票申请书,汇票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2)申请书和合同应明确出具人的名称、签发日期、支付日期、金额、汇票到期日,汇票有效期限等内容。
(3)银行接收到汇票后,应检查其内容和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进行审核。
如审核通过,务必在24小时以内办理汇票托管手续。
(4)汇票有效期届满后,银行应在汇票到期之日内将财务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并将原汇票交还给出票人。
(5)在汇票到期之日,如持票人未收到汇票金额,可向银行提出强制清偿申请。
三、操作规程3.1 票据开具商业汇票的开具须有出票人、收款人和二名以上的背书人参与。
汇票应注明开据日期、起付日期、到期日期、金额、法定期限、收款人及付款银行等内容。
3.2 票据存储银行收到汇票后,应加盖收入时间和日期戳,检查其真伪后予以存放。
银行还应按照汇票有效期规定提前提醒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以保证汇票到期清偿。
3.3 票据托管银行要求客户提供托管汇票所需的资料、证件等,经营保管收费并予以保管、监管,确保汇票安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操作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1991.10.17•【文号】•【施行日期】1991.10.1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公布失效和废止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1998年1月9日实施日期:1998年1月9日)宣布失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操作规程(1991年10月17日)为了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逐步建立信用卡发行、使用、授权等科学、规范的操作程序,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信用卡发行第一条申请凡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个人和单位,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章程》,均可向建设银行发卡行申请建设银行信用卡。
一、公司卡申请1.如实填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申请表(公司卡)”。
2.交验申请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法人资格的文件,并提交文件的影印件。
3.提交单位指定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的书面证明文件及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影印件。
二、个人卡申请1.如实填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申请表(个人卡)”。
2.提交申请人和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影印件。
3.申请附属卡的还须填写附属卡申请人资料,并提交附属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影印件。
第二条审查与批准发卡机构对申请表和有关资料应按以下程序认真审查。
一、初审1.所填申请表内容是否完整、清楚,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证件是否齐全、真实。
2.申请单位注册所在地和申请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否与发卡机构在同一市、县。
3.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申请人基本情况,落实申请表中填写内容是否属实。
4.向担保人所在单位核实担保人基本情况,落实申请表有关担保人内容是否属实。
5.向担保人明确其履行的担保法律义务和责任,确认其是否自愿为申请人担保。
6.对申请公司卡的,向申请单位开户行了解其资信情况,必要时请开户行开具有关证明文件。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审批制度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审批制度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审批制度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审批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技术管理,将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把安全质量标准化真正落实到生产现场管理中去,使作业规程和措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从而实现科学、文明生产,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审批规程和措施的主要依据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2、符合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
3、符合上级领导颁发的各项命令和指令。
4、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
2、按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的规定内容编写,并把《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内容结合起来,编制到规程中去。
3、作业规程和措施是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技术性文件,在编制时,章节齐全、图表规范清晰、计算正确无误、工艺合理、措施得力、文书有据、书写工整、图文并茂、无错漏字、语言表达准确、使用国际计量单位和工程语言。
5、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集体会审,施工前7天审批完毕,并发至施工单位和有关科室。
6、坚持一工程一措施,杜绝一个规程措施多用和无规程措施施工现象。
7、作业规程的编制阶段(1)审查图纸。
由生技科负责对设计人员已提交的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进行审查,并做好审查记录。
(2)技术交底。
生技科在安排编制作业规程的同时,组织向监区进行技术交底。
讲解设计意图,巷道硐室与煤(岩)层的关系,中腰线与其它巷道的关系,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处理原则等。
(4)定稿。
掘进作业规程要按照格式要求编写,语言规范、叙述简洁准确,达到图文并茂,整齐划一。
8、生产条件和矿生产布局发生改变时,施工单位应根据矿技术部门的安排,及时编制规程和措施。
(二)补充措施编制规定在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补充措施:1、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变化带时,揭露煤层、过断层、挑顶、卧底等。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操作规程的管理,使操作规程的管理更加合理、有序,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的正职对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以及具体实施全面负责。
各单位的技术主管是编制、修订、完善操作规程的主要负责者,具体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的编制、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第三条、操作规程的内容必须和上级有关技术规定要求相一致,做到概念准确,叙述完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各生产单位、及施工队组必须在每年元月份对在用的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
第五条、各矿及施工队组要根据现场实际操作方法和步骤及会审时提出的意见对操作规程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改,操作规程中对操作的主要工序、关键环节和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详细写明.第六条、在使用过程中如果设备型号进行了更改或使用新的设备,各矿应要求生产对组及时修改操作规程或增加相应的内容。
第七条、采、掘操作规程的装订要有统一封面、部门签章目录、正文等内容,纸张统一采用A4纸,封面字体统一采用宋体2号加粗体、签字字体采用宋体3号加粗宋体、正文字体统一采用5号宋体。
第八条、由各矿组织本矿井、安全、机电等相关部门,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的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会审,会审后报公司安全监察部进行审批,安全监察部接到后,组织本公司机电、安全等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五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下发到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按审批意见补充整改完善后,各施工队组签字、盖章后装订成册并上报本公司安全监察部及相应部室进行备案。
第九条、操作规程审批生效后,施工队组要及时组织本队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参加学习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学习后要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停工学习,直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条、学习时要建立签名登记薄,记录学习的内容、时间、人员和地点。
第十一条、因轮休、请假、新参加或中途调动工作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规程的补学、补考.第十二条、操作规程贯彻学习完毕后,参加学习人员要在操作规程学习卡上签字存档备案。
操作规程管理办法
操作规程管理办法一、背景操作规程是指对特定工作流程或操作项目进行技术要求、操作步骤和安全预防措施等内容的详细规定,旨在确保工作的准确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操作规程的编制和管理对各行业、各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操作风险、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因此,针对操作规程的管理,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二、目的本操作规程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和修订的流程,确保操作规程的有效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医院、生产厂家等涉及操作规程的单位。
四、操作规程的编制1.明确编制责任:每个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编制相关操作规程,并明确工作责任。
2.收集资料:编制操作规程前,应收集相关的技术要求、规范标准、操作指南等资料,以充分了解和融合行业内外的最佳实践。
3.技术要求准备:根据资料收集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要确保准确、全面且符合现行标准。
4.编写操作步骤:根据技术要求,详细编写操作步骤,包括必要的注意事项、工作流程及操作环境等。
5.安全预防措施:在操作规程中,要明确安全预防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设备安全操作、应急措施等内容,以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6.文件格式和编号:编写操作规程时,应遵循统一的格式要求,并对每个操作规程进行编号和版本管理。
五、操作规程的审批1.初始审批:编制完成的操作规程应交由所属部门或管理人员进行初次审批,确保规程的合法性、合规性。
2.专家评审:对于涉及特殊行业或关键工序的操作规程,可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和改进方案。
3.上级审批:经过内部审批和专家评审后,操作规程应提交上级部门或管理层进行最终审批,以确保操作规程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4.批准和发布:经过上级审批通过的操作规程应进行批准和正式发布,确保规程能够得到全体执行人员的遵守和执行。
六、操作规程的执行1.宣传培训:操作规程一经发布,应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确保执行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规程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及基本操作规程
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及基本操作规程一、总则二、申请条件1.企业类型:注册成立并合法经营的小型企业。
2.信用评级:通过银行的信用评级,符合银行的信用要求。
3.经营状况:企业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
4.抵押担保: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担保。
三、申请流程1.企业准备材料:企业准备好经营状态证明、财务报表、借款用途计划等相关材料。
2.向银行提交申请:将企业准备的材料提交给银行,并填写申请表格。
3.风险评估:银行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
4.审批程序: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5.签订合同:申请获得批准后,银行与企业签订相关合同。
6.发放贷款:银行按照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给企业。
四、贷款利率1.利率浮动:根据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银行对贷款利率进行浮动调整。
2.基准利率:根据国家利率政策,银行设定基准利率。
3.贷款利率调整:银行保留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五、资金使用监督1.银行有权要求企业提供使用贷款资金的证明材料。
2.银行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定期财务报表,以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3.银行有权要求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评估报告,以保护自身利益。
六、风险控制1.银行要定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风险点。
2.银行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还款情况,调整授信额度和利率。
3.银行要加强对抵押物的监管,确保其价值稳定以保护自身权益。
4.银行要与企业保持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风险和困难。
七、贷款管理1.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时偿还贷款。
2.企业应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确保还款能力。
3.企业应及时向银行报告经营变化情况,以保持沟通和协作。
八、附则1.本办法适用于小型企业授信业务管理。
2.任何未尽事宜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以上是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及基本操作规程的内容,旨在规范小企业授信业务的管理和操作,保护银行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贷款的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集中作业平台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集中作业平台现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中作业平台现金业务操作,防范操作风险,根据《银行柜面人民币现金收付管理办法(修订)》等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缴库业务和现金领缴业务。
本操作规程所称现金提缴库业务是指总行现金中心、异地分行、营业网点(以下简称各机构)库存现金大库在人民银行、同业、上级机构或分行营业部(太原地区营业网点除外)办理提取和缴存库存现金业务。
其中:总行现金中心向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办理;太原地区营业网点向总行现金中心办理;异地分行可向总行现金中心、当地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异地营业网点可向其管辖分行、管辖分行营业部、当地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
本操作规程所称现金领缴业务是指操作柜员向营业网点库存现金大库领取和上缴现金业务。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管库人员是指各机构库存现金大库管理人员,其中,营业网点管库人员原则上工作日由库管员和授权柜员担任,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由一名操作柜员兼任库管员。
本操作规程所称营业网点是指各分行营业部、支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各机构办理现金提缴库业务均可通过集中作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申请、审批以及账务处理,具体流程为:首先提缴库机构发起申请,然后,提取库存现金的,出库机构审批同意后,办理现金实物出库;缴存库存现金的,现金实物出库后,入库机构审批入库。
第五条向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现金提缴库业务,无需通过平台发起申请,但必须经有权人审批。
总行现金中心有权人根据《银行金库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异地分行有权人为分行行长或分管行领导,营业网点有权人为网点负责人或营业部经理。
审批方式为在现金提缴库凭证上签章。
各异地分行应结合实际,制定向人民银行或同业办理现金提缴库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各机构须于规定时间内发起提缴库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审批。
第七条各机构提缴库现金须在监控下装入款箱、办理款箱交接;款箱须加封签,双人分别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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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尚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操作规程及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小额贷款业务,使之制度化、程序化、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操作规程及审批管理办法。
第二条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原则,以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实行抵押、担保、联保等措施,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
按照规定流程分环节认真把关,做到手续到位,责任到人,严格管控,确保零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业务包括初审、核查、担保、审批、合同、清收、归档环节及奖励与处罚规定。
第二章初审第四条初审由业务员负责。
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获取申请人与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收集并核对贷款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与客户交谈,从中了解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并办理征信查询手续。
第五条资料审核的要点。
(一)企业法人应提供的资料:(1)贷款申请书:内容包括①企业及法人基本情况(企业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②资产及负债情况;③生产经营情况;④借款金额、时间、用途及还款来源。
(2)企业已年检的营业执照、贷款卡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验资报告、开户证明、企业印模、法人签字式样、股东同意贷款决议、上年度及前月财务报表和银行结算清单,主要资产清单(含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原件。
(4)特殊行业的经年检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
(5)贷款项目决议、合同书或协议,经办人的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二)自然人应提供的资料:(1)贷款申请书:内容包括①个人基本情况(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②资产及负债情况;③生产经营情况;④贷款金额、时间、用途(需要多少、已筹多少、还差多少及还款来源)。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者应出具未婚证明)、户口簿、房产证。
(3)财产共有人的承诺书(夫妻双方应附有权属证明复印件)。
(4)个人资产及负债清单(大额财产应附有权属证明复印件)。
(5)项目合同或协议书。
(三)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的资料:(1)经年检的有效的个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生产经营许可证。
(2)若是挂靠公司的项目经理,应附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公司授权书。
(3)有效收入证明:①经营流水或其他投资性收入证明;②单位出具的在职及工资等收入证明。
(4)贷款用途的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书。
(5)用于抵押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原件。
(6)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
(四)担保人应提供的资料:(1)企业担保应提供经年检的有效的个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近期财务报告及银行结算清单。
(2)个人担保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有效的收入证明、资产及负债清单等。
上述担保有关人员必须到公司现场签字并出具代偿承诺书。
(五)抵押贷款应提供的资料:(1)抵押应提供原件初审是否重复抵押或虚假抵押。
(2)抵押物评估报告的公正和理性(必须到指定的地点评估)。
(3)抵押物权属变更必须是本公司的名称(他项权证)。
(4)抵押物应为不动产。
(5)他项权证应由本公司派员到国家规定窗口现场核查无假后亲自领取(查交费票据及核发窗口是否真实)(6)抵押物的财产共有人要出具同意决定抵押贷款的手续。
(六)提供资料为复印件的,初审时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
(七)企业提供的资料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个人应加盖私章或手印。
资料或手续不齐的不能转到下一环节,否则初审要负渎职责任。
第三章核查第六条资料核查由业务经理负责。
项目初审立项后,业务经理收到初审转来的合格资料进行核实,实行双人到借款人和担保人(或抵押物)经营现场实地核查。
实地调查要点:(一)访问借款申请人,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的信用状况和能力;(二)对需进一步核实的资料,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原件核实;(三)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判断申请人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四)对财务报表的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1、了解企业是否按会计法准则记账;2、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3、通过采用抽查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核实企业的收入和现金流量是否真实;4、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5、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五)查看抵押物,以房地产抵押的,以房地产抵押的,要查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
第七条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核实是滴调查的基础上,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比较和评价。
(一)信用风险分析。
判断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诚信度,清偿债务意愿,及能否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二)市场风险分析。
市场程度及政府的管理制度等;(三)财务风险分析。
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产质量、资金结构,预测近三年的发展趋势。
现金流量分析只需预测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陷阱流量来偿还公司的借款。
(四)担保风险分析。
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保证人担保资格、担保意愿、代偿能力等,抵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与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第四章担保第八条担保人必须向借款公司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担保措施,包括保证、抵押担保方式,公司根据申请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
(一)自然人担保1、具有本辖区户口和固定住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资信状况良好,在贷款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均无不良信用记录;3、信誉良好,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4、所保证的借款本息不得超过该自然人前两年的合法收入额;5、保证人累计对外提供的保证的债务总额(包括拟提供保证的借款本息),不超过保证人净资产的两倍;6、保证人有配偶的,应当取得其配偶的书面同意。
(二)公司担保1、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制度(小型企业除外);2、必须持有经相关部门年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其核发的贷款卡、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从事特种行业的贷款人还须持有相关证件;3、资信状况良好,在贷款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均无不良信用记录;4、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5、无重大经济纠纷;6、保证人的前三年的经济流入量大雨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7、保证人累计对外保证的债务总额(包括拟提供的借款本息)不超过保证人净资产的两倍;8、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9、连续两年以上盈利;10、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明显优于借款企业;11、企业在承包期间其财产必须参加保险;12、企业对外担保额不超过自身有效资产的50%。
第五章审批第九条贷款业务已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即单笔50万元以上的由审贷委员会审查审批,单笔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执行董事、总经理审查审批,单笔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小额贷款公司部门经理审批报告总经理备查。
第十条特殊情况的贷款业务可以提交股东大会讨论,按股东份额实行记名表决,由51%同意即为通过。
到会人员不足三分之二时,现场主持人可用电话联系,将征求意见的情况统计在表决票数内,但缺席人员会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审贷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执行董事担任,审贷委员会委员审批的贷款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资料调查人(业务员)根据调查情况负责任的提出调查意见,便于审批前业务经理进一步核准,若核查情况失实,应追究相关的经济责任。
若审批领导不参照核查情况作出审批的,应承担主要过失责任。
第十三条审批人贷款审查。
包括:(1)调查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
(2)客户及担保人主体资料是否合法、合规。
(3)融资及信用状况分析。
(4)财务风险分析。
(5)担保能力分析等无异议。
第十四条在审核有关资料及审贷会意见后,根据贷款风险及市场信用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并由执行董事签署最终意见。
签批人与之前各环节在客户贷款审批上存在不同意见时,有一票否决权。
经否决的贷款不得发放。
整体贷款材料已批准的移交到财务部,未批准的退回到业务部。
若有必要,可再申请复议。
第六章借款合同签订第十五条贷款正式批准后,公司应和借款人及相关当事人签订合法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
第十六条公司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具体的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风险处置等有关细节,防止将借款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或投资的领域。
借款利率等由股东会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适时制定出标准,并以书面形式签发,营业人员照章执行。
第十七条业务经理安排专人经办借款合同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支付资金的用途、方式的约定;(二)正确使用和填写合同文本;(三)合同文本中若有未尽事宜,业务经理应当及时对对方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连同合同文本及其他法律文书交公司总经理审查,执行董事审定后方能在合同中填写注明;(四)公司业务员人员登记《合同登记表》,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编号,填写合同后要在经办人处签字;(五)签订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1、一般情况下,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保险期限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总值,保单要注明本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公司;2、涉及到股东代表、法定代表人对借款人的担保,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
借款公司至少应有二人在现场核实并签字确认(贷款申请人及经办人);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办理完签约手续的贷款资料移交到财务部统一归档管理。
第七章放款与回收第十八条财务部根据审批的意见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在核准条款无误的情况下,见划账通知单后方可填写支票放款。
第十九条财务部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收取利息及到期本息。
要求本金到期前一周内向客户提醒到期时间,了解还款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督催借款资金落实。
利息每月底要求客户守时结清。
第二十条到期未收回的本息,财务部人员应增加催收的密度力度,同时记录每次交谈内容,并确认借款人有无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对于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拖欠支付贷款利息,不配合公司对贷款管理的借款人,公司有权在媒体上发布贷款催收信息,限制其后续贷款申请,并通过人民银行基础数据库报送该借款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要求客户及担保人履行合同内容,确保风险控制在零点,减少逾期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