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承运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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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承运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社会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互联网+的经济也是一个时代的标志。在互联网技术催生的共享经济发展热潮之下,诞生了没有一间自己客房的全世界最大酒店Airbnb,没有一辆出租车的全球最大出租车公司Uber。而在货运领域,随着“互联网+物流”的深入发展,没有一辆车的“无车承运”模式也逐渐清晰,并成为一种新业态。从2016年开始的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则将这种模式推至台前,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此。
目前无车承运人的试点名单企业共计283家,分布在全国各地。那么无车承运人究竟又是指的什么呢
无车承运人的概念并不复杂。社会较为公认的理解是,不拥有车辆
但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该类市场经营主体依托移动互联网
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
科学调度车辆、物流园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有效提升运输组
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
其实,长期以来,我国的公路运输具有“多、小、散”的特点。大
多数的货车司机都是个体司机。这一群体往往局限于面对面的熟人
交易模式,货与车匹配效率不高,最终的结果就是物流成本过高。
而推进无车承运模式,个体运输户、中小企业、货主企业逐步由封
闭走向开放,有利于我国物流市场结构逐步从分散走向集中,形成“零而不乱、散而有序”的新业态。
无车承运人是一个新的名词,也是一个新兴产业。过去,关于税收方面的问题主要也是关于有车承运人的。无车承运人在税收方面的问题应该如何建立健全完善的财税制度也是一个及其重要的问题。政策大门的打开,让原本沉静的行业变得沸腾起来。目前,在政策推动、市场拉动作用下,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整体也呈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趋势。不过,尽管降本增效、提升效率、优化市场等词汇已成为无车承运试点的“专有”名词,但不管是试点企业,还是物流业专家学者,“税”都成为他们吐槽的字眼。
因为,目前国内运输业的各项法规制度、标准规范仍然是建立在“有车承运”基础上的,“无车承运人”的“无车承运”模式与国内既有的“有车承运”管理制度相冲突,不仅使其难以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而且在税收、异地设点等方面存在诸多障碍。
例如,目前的政策是,只有拥有运输工具(拥有一定车辆的实际承运人)的企业才被认定为道路运输业,可以开具11%的道路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通过外包运力完成运输任务的行为则被认定为货运代理业,只可以开具6%的其他物流服务行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现在物流企业的需求是,只要是与委托方签订了运输合同,并承担承运人责任,无论是否拥有自备车辆,即可以认定为运输行业,给予开具11%道路运输行业增值税发票的资质。
此外,目前我国具有开票资质的只有企业,个体运输户不具备开票资质,而个体运输户是无车承运人平台的主要构成之一,在运输业市场中占有半壁江山(目前在国内有80%的运输主体是中小车队或者个人),但其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是没有资质开具11%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的。因此,巨额的销项发票无法获得足够的进项发票抵扣税率,使企业面临巨大税务压力,限制企业发展。
其实,无车承运人还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无车承运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方式以设立分公司进行,通过分公司的设立,将业务转移至分公司承担,享受当地地方留存部分的奖励
增值税: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的(地方留存50%)50%----70%;
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的(地方留存40%)50%-----70%。
附加税:增值税的12%。
备注:小编园区十分看重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企业,针对高税收的无车承运人企业可进行一事一议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