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第一章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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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概论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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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概论笔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水平。

统筹发展各级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学率提高到85%。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实施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

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教育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

第一章绪论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的关系: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基础、灵魂,而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体现,是政府实施教育政策的有力保证。

教育法规的特点:1 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2 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3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想适应的由此可见,教育法规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即调整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规有其独立的调整原则,即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遵循教育客观规律,坚持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坚持民主办学等原则;教育法规所调整的教育社会关系主体的地位不是单一的,既有处于平等地位的,也有处于非平等地位的。

教育法规的地位与功能有关教育法规能否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的问题的三种主张第一种主张认为,教育法规是属于行政法下的一个小分支。

(在国外的著名代表人物之一是日本圣心女子大学校长相良唯一)。

第二种主张认为,应将教育法规与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相近的几种法规(如科技法,文化法,新闻出版法等)合并在一起构成一项综合性的法律部门,成为“文教科技法”。

教育法学1

教育法学1

思考与练习

1 2 3 4 5
教育法学及其特性。 如何理解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关系? 教育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特点。 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 怎样学习教育法学?

6 案例分析: 某县一重点中学,在1997年公布的初中升 高中录取分数线时,对男女生分别划定不 同的分数线,男生640分,女生660分。并 规定,女生的分数线上了 640分,未达 660分的,如若要进该校学习,属自费生, 要交1万元的费用。学校的这个规定合法 吗?
(三)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关系

教育法是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存在 依托,教育法学则为教育法提供理论 依据和指导方向,二者既有联系又有 区别。
二、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



一是教育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教育法学的基本 原理、教育权和受教育权的法律性质、教育法 律关系、教育法的运行等。 二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我 国现行教育基本制度体系,学校、教师、学生 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权利与义务等。 三是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包括法律责任的含 义、构成要件、归则原则、责任方式,教育法 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教育法律救济等。 Nhomakorabea
在人类社会早期,推动教育发展的主 要动力是政治的需要,进入学校接受 教育只是少数人的特权,教育与法律 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教育立法是在现代工厂制度的基础上产生 的。19世纪中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直 接干预教育,推行义务教育制度。进入20 世纪,开始广泛进行教育立法,加强对教 育的全面干预和控制,健全教育行政系统。 许多国家的宪法与法律将发展与普及教育 规定为国家的责任,通过法律保证每个人 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教育与社会的相互作 用逐渐增强,教育开始渗透到社会的各个 方面。

《高等教育学》知识点梳理(附答案)

《高等教育学》知识点梳理(附答案)

1第一章 绪论1. 在英国,19632.3.4. 高等教育学:((2(3)研究对象——高等教育这一特殊教育活动。

5. 6. (记忆:大学的3大职能——教学、7.8.4。

9.10. )身心发展趋于成熟()思维的组织性、深刻性、独立性、创新性(3)情绪情感内容丰富(大学生情绪体验往往表现两极性的特征——非好即坏)(411.12. 1922年,中华教育改进社在济南召开第一次年会,把高等教育专门列为第二组,这可能是中国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高等教育研讨会。

13.年,我国第一个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成立,标志高等教育在我国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从而开始了高等教育研究从非制度14.15.16. 从事高等教育研究首先要有问题意识。

17. 从事高等教育研究确定研究问题的一般要坚持3原则:(1(2(318. 高等教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10个)——分析法与综合法、归纳法与演绎法、调查法、观察法、比较法、历史法、文献法、实验法、行动研究法、个案研究法19.20. 为什么学习高等教育学:(1)高校教师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自解:包括教师、管理人员)要懂得教育活动的规律(2)高校教师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学)3)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需要学习高等教育学。

21.3条标准:(1)需要长时间学习(2)具有市场准入限制,即不可替代和垄断(3)专业人员拥有专业问题的发言权。

22.:(1)了解学生的学习方法(2)具备评价学生和帮助学生的能力(3)对学生需求市场做出反应(4)具备学者的敬业精神(5)掌握教育学的最新研究成果(6)信息技术应用第二章 高等教育历史发展(上)(外国部分)1. 现代意义的大学起源于欧洲,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高等教育在世界高等教育体系中拥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我国现代意义的高等教育始于清末京师大学堂。

14. 1088。

1200。

5. “同乡会”,同乡会的首领称为“校长”。

后来,被学生排斥在外的博洛尼亚大学的教师也成立了一个行会,称为“学院”6.7.8. 中世纪大学的课程与教学:(1)一般大学开设文、法、医、神四科或四个学院(23)学习文科课程是大学正规教学的第一个台阶(4)中世纪大学的课程具有很强的神学性质(5)中世纪大学主要培养市政和教会管理人员、律师和医生,而不是哲学家、纯9.10.11.12.13.14.15. 16世纪出现独立学院、17世纪出现专门学院,)16. 17. 1618. 19. 洪堡的大学理念:(1220. 1921.22.23. 洪堡的3)反对肤浅的功利主义教育价值观(2)反对经验知识凌驾于理论知识之上(3)反对缺乏人文教育的大学教育。

成人高考(专升本)教育理论 成考核心考点笔记 成考 成考重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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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分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第二节教育学的发展概况第三节学习教育学的意义第二章教育的本质、功能和基本规律第一节教育本质和功能第二节教育的基本规律第三章教育目的第一节教育目的的意义第二节确定教育目的的依据第三节我国的教育目的第四节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第四章教育制度第一节教育制度的概述第二节我国现代化学制的沿革第五章教师与学生第一节教师第二节学生第三节师生关系第六章课程第一节课程概述第二节课程的要素、内容和类型第三节课程改革第七章教学理论与实践第一节教学概述第二节教学过程第三节教学原则第四节教学方法第五节教学手段第六节教学组织形式第七节教学模式第八节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第九节教学评价与改革第八章德育理论与实践第一节德育的概述第二节德育的内容第三节德育过程第四节德育原则第五节德育的途径和方法第九章班主任工作第一节班主任工作意义和班主任素质要求第二节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和内容第三节班主任工作的方法第十章课外校外教育第一节课外校外教育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课外校外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第三节课外校外教育的特点和要求第四节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心理学部分第一章心理学概论第一节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第二节心理学的历史发展第三节心理学的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第四节心理活动的脑神经生理机制第二章感觉和知觉第一节感觉第二节知觉第三节观察第四节感知规律与直观教学第三章注意第一节注意概述第二节注意的种类第三节注意的品质第四节注意规律在教学中的应用第四章记忆第一节记忆的概述第二节记忆系统第三节遗忘第四节复习第五节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的巩固第五章思维和想象第一节思维概述第二节思维的过程和基本形式第三节问题解决第四节创造性思维第五节良好思维品质及培养第六节想象第六章情绪与意志第一节情绪概述第二节压力与应对方式第三节情绪的调控与应用第四节意志概述第五节意志行动的心理过程第六节意志品质及其培养第七章需要与动机第一节需要与动机概述第二节动机理论第三节学习动机的激发第八章技能第一节技能的概述第二节动作技能的形成第三节智力技能的形成第九章能力第一节能力概述第二节智力理论和智力测测验第三节影响智力发展的因素第四节能力发展和能力的个别差异第十章人格第一节人格概述第二节气质与性格第三节人格理论第四节人格测验第十一章社会态度与行为第一节社会态度第二节态度的理论第三节印象形成及其效应第四节人际关系第五节群体心理第六节社会影响第十二章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第一节心理健康第二节心理咨询第三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全书基本内容框架2012年专科起点转升本科《教育理论》共二十二章分为两部分:教育学部分和心理学部分总要求教育学部分1、理解和掌握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把握当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问题。

法理学

法理学

四、名词解释
1、原则 2、规则 3、法
五、简答题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2、简述法的本质
第二章法理学学科
学习目的和要求
主要讲述有关法理学的基本问题。这一章 的重点问题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位置、法理学的三大 构成要素、法理学渊源中的资源性要素等。
一、法理学释义
研究法的基本问题、一般问题和共 通性问题的专门学问,即作为法学体系 中一门分支学科存在的专门学问。
二、单选
1、中国法理学界近年来归纳的法的要素 通常采用的模式是(B) A.规则、原则、政策三要素 B.规则、原则、概念三要素 C.律令、技术、理想三要素 D.命令、义务、制裁三要素
2.最主要的法学专业研究方法是( D A.社会调查方法 B.经济分析方法 C.比较分析方法 D.规范分析方法
)
3、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一项 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 说(A) A.一国的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 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 B.法是社会全体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 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 内部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
4、以下主张属于法的本质问题的是(C) A.法具有国家强制力 B.法具有确定性 C.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是立法机关制定、认可的规范
5、构成法学体系的是(A ) A.法学的分支学科 B.法学的研究对象 C.法律的调整对象 D.法律现象的性质
6、从法的本质上看,法最终决定于(A ) A.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B.国家意志 C.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意志 D.人类理性
四、法律概念
1、法律概念的含义: 对法、法的现象进行分析、归纳、抽 象而产生的范畴,是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的载体。

自考辅导资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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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自学考试辅导提要重庆教育学院教育系李跃文目录第一章绪论第二章教育法的原理第三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第四章学校及其他教育结构第五章教师第六章学生第七章学制第八章义务教育第九章职业教育第十章成人教育第十一章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第十二章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第十三章教育督导制度第十四章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第一章绪论教育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世界各国发展教育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通过法律这一高度专门化的社会组织手段来实现对大规模的教育事业的调控和发展。

教育法实现了对教育发展中的理性选择,是世界各国发展教育的一个共同经验。

P1.1法制原则,国家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应以法律为依据,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法律与教育(一)法律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规范,它随着社会生活的需要而产生,又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而变迁。

在现代社会产生以前,法律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控制要素,而是依附于行政的一种辅助手段。

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法律的建立是与工业化、现代化相互交织并相互促进的。

现代国家的发展,正是在法律的保护和促进下得以实现的。

(二)法律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法律与教育之间关系的产生:教育活动是人类一项重要、广泛存在的社会实践的活动。

教育一经产生,便具有传递生产知识经验和一定社会的生活规范的两种职能,对社会的延续和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现代社会产生以前,进学校受教育只是少数人的特权,国家一般不直接管理教育。

教育与法律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也无所谓教育法。

18世纪以来的社会现代化进程给予教育的最大影响就在于孕育和产生了普及的、社会化的、与现代工业相结合的现代教育这一崭新的教育形态。

现代各国都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无一例外地提高国家强制力来推行普及和发展教育的政策。

1.法律在教育以及现代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P3.3(1)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在管理文化教育方面的职权和职责;(2)保证了各种国家机关在组织调控教育方面的职能的实现,使教育事业真正做到有序发展。

1 绪论+第一章 《中国法制学》 马工程

1 绪论+第一章 《中国法制学》 马工程

二、中国法的产生
特点:
4.裁判与法律:中国法律的产生,与其他文明中法 律的起源一样,也具有“由裁判到立法”的特 点。
5.民族融合与法律:中国法律的起源还表现出民族 大融合的特征。三大部落联盟之间的相互征战, 促成了不同部落之间的相互交往。不同的生活 习俗在相互接触中交流、融合,在不同的部落 形成了不同的刑事惩罚方式。
二、中国法的产生
特点:
1. 战争与法律:“兵刑合一”,刑法受到特别重 视
2. 血缘与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血缘、婚姻的 影响,通过部落联盟机构的职能分化和完善, 使其直接转化为国家机构的特殊道路。
3. 祭祀与法律:在华夏先人中产生的祖先崇拜意 识,通过一定的典礼、仪式,逐渐演化为具有 宗教性质的祖先祭祀。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中 国法律的起源及其特点。
本章教学要求:简要介绍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 起源的理论,在此基础上重点阐释中国法律 的起源与特点。
• 本章教学重点:中国法律的起源与特点。
• 本章教学难点:具体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 法律起源的理论来阐释中国法律的起源与 特点。
一、习俗与法的产生
2.张童心等:《考古发现与华夏文明》,上海 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 印书馆1959年版;
4.《史记》《左传》《汉书》《商君书》《尚 书》
二、中国国家与法的产生
恩格斯: 国家:地域、公共权力 中国: 氏族—部落(炎帝、黄帝、蚩尤)—部落联盟—酋邦 (国家)
二、中国国家与法的产生
禹(黄帝五代玄孙)“夏禹涂山之会,执玉帛者
万国。”(《帝王世纪》)“防风氏后至,禹杀 而戮之。”
启(“益干启位,启杀之”)家天下 ——夏朝

自考-教育法学(考核要求)

自考-教育法学(考核要求)

教育法学第一章绪论一、教育与法律(一)领会1.法律与教育之间的关系二、现代教育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一)领会1.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2.国家教育权力产生的必要性三、国外教育立法的发展阶段(一)识记1.什么是义务教育2.普及义务教育立法的特征(二)领会1.不同的教育立法阶段教育立法的主要特征四、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一)识记1.不同的教育立法阶段所颁布与实施的主要教育法规的名称及其主要内容五、教育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一)识记1.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具备的特征第二章教育法的原理一、教育法的涵义(一)识记1.教育法的定义(二)领会1.教育法的特点2.教育法的功能二、教育法的法律关系(一)识记1.教育法律关系的特点(二)领会1.政府与学校的法律关系2.学校与社会的法律关系3.学校与教师、学生的法律关系三、教育法的法源(一)识记1.我国教育法的法源大致包括的种类2.狭义的法律3.基本法律的含义4.行政法规的含义5.地方性法规的含义6.自治条例的制定(二)领会1.宪法对教育法的法律规定2.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及其在教育法律实施中的作用四、教育法的结构(一)识记1.法律构成要件2.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3.教育法的文本结构4.教育法体系(二)领会1.制定法律法规文件时必须遵循的要求2.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3.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第三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一、立法权限的划分(一)识记1.立法的定义(二)领会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2.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限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4.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规章的权限二、立法程序(一)识记1.立法程序的定义2.立法程序的基本步骤三、教育法的实施(一)识记1.法律实施的定义2.法律适用的定义3.法律遵守的定义(二)领会1.教育法有效实施的必要条件四、教育法的监督(一)识记1.教育法监督体制第四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概述(一)识记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定义(二)领会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特点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一)识记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举办主体的类型及其内容(二)领会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置的条件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置的程序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设置的法律形式(一)识记1.学校内部领导体制的概念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外部与内部的管理形式(二)领会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领导体制建立的原则及其发展过程四、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一)识记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第五章教师一、教师的地位(一)识记1.教师的法律含义2.教师的职业性质和身份(二)领会1.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一)识记1.教师的权利2.教师的义务(二)领会1.教师权利、义务之关系三、我国教师的管理制度(一)识记1.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2.教师聘任制3.教师培养、培训的机构4.教师考核的内容和原则(二)领会1.教师职务制度2.教师考核的意义3.教师培训的方式四、教师的待遇(一)识记1.关于教师工资水平的规定(二)领会1.关于教师住房、医疗、退休待遇的规定第六章学生一、学生的法律概念(一)识记1.学生的法律概念(二)领会1.学生的法律地位二、学生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识记1.学生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二)领会1.学生的权利范围和义务要求三、学生管理的法律形式(一)识记1.学生学籍管理的主要内容2.学生班级管理的主要工作(二)领会1.学生的成绩与档案管理2.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3.学生的体育卫生管理4.学生的组织活动管理四、对未成年人和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一)识记1.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女子等教育权利实施法律保护的法律法规名称2.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原则与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种类3.(二)领会1.对未成年人和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利实施特别法律保护的原因、意义及有关规定第七章学制一、什么是学制(一)识记1.学制的概念二、我国近现代学制的发展(一)领会1.我国近现代学制发展的过程三、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机构(一)领会1.学前教育结构2.义务教育结构四、高级中等教育结构(一)识记1.高级中等教育结构五、高等教育结构(一)识记1.高等教育结构六、我国学制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一)领会1.我国学制改革与发展的方向第八章义务教育制度一、义务教育概述(一)识记1.义务教育的概念、对象、年限、学制、入学年龄(二)领会1.义务教育的特征2.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二、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一)识记1.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分别承担的职责三、义务教育的办学体制(一)识记1.我国义务教育的办学体制二、领会1.国家办学、企事业单位办学、其他社会力量办学的地位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四、义务教育实施的法律保障(一)识记1.我国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2.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3.义务教育的师资要求4.义务教育的物质保障(二)领会1.义务教育管理机构的权责划分2.义务教育经费的筹措原则第九章职业教育制度一、职业教育概述(一)识记1.职业教育的概念2.职业教育的特征(二)领会1.职业教育的方针和任务二、职业教育体系(一)识记1.职业教育体系(二)领会1.我国现行职业教育体系三、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一)识记1.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二)领会1.各职业教育举办主体的职责四、职业教育实施的法律保障(一)识记1.职业教育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二)领会1.职业教育管理机构的权责划分2.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3.职业教育的师资要求第十章成人教育制度一、成人教育概述(一)识记1.成人教育的含义2.成人教育的任务(二)领会1.成人教育的特征2.成人教育的方针二、成人教育体系(一)识记1.成人教育体系的构成三、成人教育的办学体制(一)识记1.成人教育的办学体制(二)领会1.各成人教育机构举办主体的办学特点四、成人教育实施的保障(一)识记1.成人教育校舍、设备和实践基地的要求(二)领会1.成人教育管理机构的权责划分2.成人教育的师资要求3.成人教育经费的筹措第十一章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一、什么是国家教育考试(一)识记1.国家教育考试的概念、任务(二)领会1.国家教育考试的意义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一)识记1.会考的性质和目的2.会考方式(二)领会1.会考的组织与实施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一)识记1.高考科目2.高考的方式(二)领会1.高考制度改革2.高考的实施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识记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含义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二)领会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施第十二章学业证书制度与学位制度一、学业证书制度(一)识记1.学业证书、学历证书、其他学业证书的概念和种类(二)领会1.学历证书与其他学业证书的关系二、学位制度(一)识记1.学位的概念2.学位的等级与门类(二)领会1.《学位条例》的性质与法律地位2.学位授予的若干规定3.我国学位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第十三章教育督导制度一、教育督导的概念(一)识记1.教育督导的含义2.教育督导的任务(二)领会1.教育督导的性质2.教育督导的意义二、教育督导的范围和内容(一)识记1.现阶段教育督导的范围和重点(二)领会1.教育督导的内容三、教育督导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一)识记1.教育督导人员的任职要求(二)领会1.教育督导组织机构的职责四、教育督导的实施(一)识记1.教育督导的方式(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第十四章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一、法律责任概说(一)识记1.法律责任的定义2.法律责任的基本类型二、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一)识记1.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性质2.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免责条件三、学校事故概说(一)识记1.学校事故的定义2.学校事故的免责条件(二)领会1.学校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四、学校事故类型(一)领会1.学校事故类型及其法律责任承担五、法律救济概说(一)识记1.法律救济的定义六、法律救济的主要制度(一)识记1.教师申诉制度2.学生申诉制度。

国开电大 教育法学 形考任务1答案

国开电大 教育法学 形考任务1答案

国开电大教育法学形考任务1答案(为避免雷同,每道题下面的答案选取一部分提交)题目1 绪论和第一章主要学习体会(可包括学习本章的主要收获和遇到的问题等)答: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

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

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

教育法的渊源一般是指教育法的表现形式。

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通过何种方式创立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

通常讲教育法的渊源是指其形式渊源。

教育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体现统治阶级方面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教育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广义的教育法既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命令、决定、条例等。

狭义的教育法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本书所指教育法除非有特别说明,否则均指广义教育法。

教育法具有法的一般特征,同时,教育性是其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特征。

教育法为所有参与教育教学及相关活动的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和指明方向。

教育法的价值是一定的教育主体的需要与教育法之间的关系范畴,即表示教育法的属性对一定的教育主体需要的满足状况与程度。

从其功能出发,可分为教育法的目标价值和形式价值两大类。

教育法的价值取向是指一定主体对教育法的价值目标的选择与追求,也是一定主体在教育法的活动中面对教育法的价值冲突所进行教育法的价值选择时所采取的行动方向。

几种重要的教育法的价值分别为教育法的人本价值、公共价值、自由价值、正义价值、公平价值、平等价值、效率价值、效能价值、秩序价值,其也可分属于不同的教育法的价值层次。

本溪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学习指导

本溪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学习指导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学习指导第一章绪论主要内容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主体、渊源学习目标1、了解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国际经济法体系与研究方法。

2、掌握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主体、渊源。

思考与练习1、1、什么是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哪些领域?2、2、如何理解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3、3、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4、4、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哪些?5、5、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和它的研究方法?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主要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公约与惯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违约补救、货物风险转移及国际支付。

学习目标1、了解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2、掌握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规则3、掌握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4、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5、掌握电子单证的法律问题6、掌握买卖双方的义务7、掌握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8、掌握主要的违约救济方法9、了解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理论10、掌握货物风险转移原则及规定11、掌握国际支付工具与方式思考与练习一、名词解释1、国际贸易术语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3、要约4、根本违反合同5、先期违约6、汇票7、跟单托收8、不可撤消信用证二、单项选择题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于( )。

A、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B、具有不同国家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C、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D、卖方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 )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

A、9B、13C、15D、11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 )予以规范。

A、合同的效力B、合同的成立C、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影响D、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引起的产品责任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英文字母排列,将国际贸易术语分为( )组。

A、四B、五C、六D、三5、《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 )。

教育法学汇总

教育法学汇总

第一章绪论一、教育法学的含义与内容(一)定义教育法学又称教育法律科学,是以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1、教育法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对教育法这个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深理解:(1) 统治阶级意志教育法是反映统治阶级的教育意志的,这个意志是阶级的集体意志,而不是个人的意志。

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这种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最基本的统治需求,而不是最高境界的理想。

(2) 国家制定或认可这里的含义是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法定方式来立法。

国家立法机关主要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定程序对于不同级别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法定方式包括制定和认可。

在我国主要依靠制定,认可的情况很少。

(3) 国家强制力指教育法的实现最终依靠国家暴力,具有强制性。

这是教育法与其他行为规范的最根本区别。

例如,法律与纪律,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政策,法律与规律等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就体现在这里。

(4) 教育社会关系这里突出教育法律的调整范围,使教育法区别于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卫生法等法律。

教育社会关系重点突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法律关系。

(5) 行为规则教育法所规范的应该是行为。

尽管教育法反映一定的思想,但是教育法是以确立的思想规范确定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又是人们的动机是好的,但是如果行为违法仍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教育法律现象是指教育法在产生,发展,实施过程中的存在形式和相互关系,以及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相互作用等,具体表现于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关系等。

3、发展规律主要研究国内外教育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教育法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相互关系。

同时探讨有关教育法的各种规律,如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教育司法等方面的规律等。

(二)研究内容教育法学{总论,分论,责任与救济论………二、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教育法学的产生是教育立法发展到一定水平的结果。

2014教育法学案例分析

2014教育法学案例分析

《教育法学》案例分析(全面)第一章绪论案例1 学校“重男轻女”,对女生另眼相看某县一重点中学,在1997年公布的初中升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时,擅自对男女学生分别划定不同的分数线,男生是640分,女生是660分,女生的录取分数线比男升高20分。

同时规定,女生的分数线上了 640分,未达660分的,如若要进该校高中部学习,要另交1分析:案例中,学校的行为是对女生受教育权的一种侵犯。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妇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我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分性别,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教育法》第三十六条更明确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也有同样的规定。

在入学、升学方面,男女机会平等,在同等条件下竞争,在录取分数线和其他条件上平等。

不得擅自提高女性入学标准,不得有歧视性规定,男女凭自己的实力获得入学、升学的资格。

由此可见,保障女子在教育活动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是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其他部门等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履行的义务。

它涉及到每一个女性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每个女性的受教育权。

如果不能依法对待此问题,我国的法律则将被践踏,受教育者的权利则将被侵犯。

此案告诫人们:教育活动中存在着诸多的法律问题,社会各方面需要提高法律意识,保证教育活动的正常运转。

案例2:广东河源惩处高考作弊师生 7名涉案人员受处分2001年7月高考时,广东河源市紫金县某中学的6名考生与2名社会青年互相勾结,利用手机将试卷答案信息发送到考生所携带的传呼机上。

还有一名考生通过紫金某中学体育请依法分析这一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严重违反《教育法》的案件。

此案件中,涉案人员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还违反了《教育法》,《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法学重点归纳(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法学重点归纳(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法学重点归纳第一章绪论一、国外教育立法的历史考察(1)零星立法阶段教育法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文艺复兴以后有人提出教育立法主张。

1833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工厂法草案》。

其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也都相继制定了工厂法。

工厂法中的教育条款,可以说是最早的现代教育立法形式。

(2)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的立法阶段(3)广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4)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二、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1.清末教育立法的沿革(1)1902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了《钦定学堂章程》,该章程是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教育法规(2)1904年张百熙、张之洞、荣庆等人奏拟《奏定学堂章程》。

2.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教育立法(1)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2)1980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这是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

(3)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进行修订并实施。

(4)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5)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标志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6)1996年5月1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7)1998年8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8)2004年起,以《学位条例》的修改为标志,我国教育立法进入修改完善时期。

三、教育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教育法制应当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1)有完善的法制保证贯彻国家对于教育的基本方针,原则,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育的根本任务。

(2)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

(3)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办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学练习题

教育法学练习题

《教育法学》单选题:第一章:绪论1.在我国,对教育管理具有最高和最终决定权的是(国家权利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扩大了我国(司法机关)对教育的管理职能。

3.世界上最早的现代教育立法体现在(早期的工厂法)之中。

4.我国近代的第一个教育法规是(《钦定学堂章程》)5.中国的义务教育立法最早开始于(《钦定学堂章程》)6.中国政府关于义务教育的第一道正式法令是(《强迫教育章程》)7.标志着中国现代学制及其立法基本定型的是(《学制系统改革令》)8.标志我国教育法制建设步入正轨、依法治教局面逐步形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9.现代法制的三要素的核心因素是(现行法体系)10.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学位条例)第二章:教育法原理1、并非描述教育民事法律关系必备特征的是(需要具有双方的主体或当事人)2、教育行政机关有产生、变更、废止某种法律关系的权利,这是教育活动中国家权利的(形成权)3、在我国,教育法最基本的法源是(宪法)4、以下的教育法中(《教育法》)是基本法5、在教育法律法规的体系之中(政府教育规章)处在法律等级的最低位阶6、在构成法律文本结构的各个要件中,(法律文本)是法律文件的主体内容7、在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五层次中,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为我国教育法主休的是(教育行政法规)8、教育行政机关的基本特征是(隶属性)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的时间是(1995年)10、教育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11、在国家举办的学校中,学校对其财产有(管理、使用权)12、下列关于校办产业的描述中,正确的选项是(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1、在立法体制中,最主要的是(立法权限的划分)。

2、我国宪法规定,制定法律的权力即立法权属于(人民)。

3、教育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法律责任)。

4、教育法规定的制裁主要是(行政处罚)。

5、我国行使制定教育行政法规职权的机关(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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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普及和发展教育的政策。
一、法律与教育
(三)法律在教育以及现代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1.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在管理文化教育方面的职权和职责;
2.保证了各种国家机关在组织调控教育方面的职能的实现,使教育事业
真正做到有序发展。 现代教育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教育教学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和有序化,这是

教育日益普及化和社会化的一个直接结果。复杂的教育运行过程要做到
1904年又奏拟了《奏定学堂章程》是清末最重要的一个法规,对推行新 教育,统一学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的义务教育立法也肇始于上述这两个法规。 清政府于1905年设立学部以后,还制定了一些教育法规。
四、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
(二)民国初期教育立法阶段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国教育从这一时期才开始从传统旧教育走向现代 教育。
此,现代各国教育的权力,其性质和内容都是由该社会形态中的占统治 地位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所决定的。
二、现代教育: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现代国家对教育的直接作用,其目的就在于全面组织和发展教育事业, 更好地发挥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强大功能。与此同时,世界各国的国家 教育权力在不断扩大,内容也越来越复杂,这已经成为一种国际动向。 我国宪法规定,发展和管理教育是统一的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宪法第 19条规定) 我国的国家机关按其性质划分主要有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 家司法机关等。
(一)法律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规范,它随着社会生活的需要而产生,又随着社会 生活的变迁而变迁。在现代社会产生以前,法律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社
会控制要素,而是依附于行政的一种辅助手段。

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法律的建立是与工业化、现代化相互交织并相 互促进的。现代国家的发展,正是在法律的保护和促进下得以实现的。
(四)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

四、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
(一)清末教育立法阶段

在我国,现代教育制度最初是作为西方文化的一部分,从西方输入中国
的。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强大的社会压力下清政府被迫进行了“新 教育”改革。中国的教育立法就是伴随着“新教育”的出现而出现的。
1902年拟定了《钦定学堂章程》,可以说是近代中国第一个教育法规。
二、现代教育: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我国的教育权还包括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和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学校教育机构和教师的监督权。其中包括:权力机关对教育的法律监 督和工作监督;行政机关对于教育的行政监督;司法机关对于教育的司法 监督;教育督导机构对于学校的监督,以及执政党和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 社会监督。监察机关对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 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监察。
• 案例二
聪明反被聪明误
• 大学生孙某,平时钻研侦探小说,颇有心得,要与警察 一比高低。开始盗窃宿舍财物。他每次作案都控制财物 的价值量,在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以下,以免构 成盗窃罪。并在每次作案时,都戴上手套,用拖把抹去 足迹。当他被抓,警察告诉他,他多次作案,累计盗窃 金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时,悔之晚矣。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教育部于1912年1月19日颁发《普通教育 暂行办法》14条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11条。同年7月公布了 《学校系统令》。1912年颁布《学校系统改革令》。至此,中国的现代 学制及其立法可以说是基本定型了。 1927年蒋介石取得政权,把中央政府迁往南京。重新制定了教育宗旨、 教育政策,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令、法规等。 总体来说,这一时期的教育立法相对而言比较系统、完整和规范,并且 吸收了外国教育立法的某些先进经验,因而在改革封建旧教育,发展现 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历史进程中起到了某些进步的作用。但是法律是代表 统治阶级利益的,因此这一时期的教育法规不能不带有封建性和专制独 裁的色彩。而且内容空泛,无法实施。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教育又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主要因素 有两个:一是战后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的要求。二是人们开始把教育看作 是个人的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教育的这些巨大变化使得教育活动中的 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呈现出一种复杂多变的局面。这就要求把教育看 作一个整体,把教育立法看作一项综合性的法治工程。在加强教育立法 的同时注重教育法治工程与整个社会工程的协调。


二、现力机关对教育管理具有最高的和最终的决定权。在教育方面的主 要职权是: 1.制定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 2.任免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领导人; 3.决定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经费的预算;

4.监督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等。
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是从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 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一、法律与教育
(二)法律与教育之间的关系 法律与教育之间关系的产生:

教育活动是人类一项重要、广泛存在的社会实践的活动。教育一经产生, 便具有传递生产知识经验和一定社会的生活规范的两种职能,对社会的 延续和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现代社会产生以前,进学校受教育只是少数人的特权,国家一般不直 接管理教育。教育与法律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也无所谓教育法。 18世纪以来的社会现代化进程给予教育的最大影响就在于孕育和产生了 普及的、社会化的、与现代工业相结合的现代教育这一崭新的教育形态。 现代各国都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无一例外地提高国家强制力来
• 案例三
沉重的代价
一年研究生考试时,某地的6名考生与2名社会青年互相勾结,利
用设备将试卷答案信息发送到考生所携带的无线耳机上。还有一名考生
用8000元收买监考老师。这些监考老师收款后,对该位考生在考场作弊 均视而不见,甚至还有一名监考老师帮他填写答题卡。案发后,当地考 试委员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很快就查清 了这宗考场作弊案。为严肃法纪,该地对涉及违纪作弊的老师和考生作 出严肃的处理。涉案监考教师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名 监考教师分别受党纪政纪处分;违纪作弊的6名考生被取消考试资格,
有序化和科学化,要求教育工作必须依准于法,体现国家和社会的整体 利益。

法律的发展与完善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体现了社会进步。教育法是现代 教育发展的产物,是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的立法领域。
二、现代教育: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一)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

总的趋势是社会化、国家化。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教育并没有成为国家管理的对象。从19世纪末开
教育法学
考试大纲:在书上 考试题型:
序号 题型 题目数量 每小题分数 总分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20
10
1
2
20
20

四 五 六 合计
名词解释题
简答题 论述题 案例分析题
4
4 2 1
3
5 8 12
12
20 16 12 100
第一章

绪论
教育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世界各国发展教育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通过法律 这一高度专门化的社会组织手段来实现对大规模 的教育事业的调控和发展。教育法实现了对教育 发展中的理性选择,是世界各国发展教育的一个

(二)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立法阶段

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开始直接干预教育,推行义 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就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一定年龄范围的儿童 实施一定年限和一定程度的强迫教育。普及义务教育立法主要有三大特 征,即强制性、免费性和世俗性。
三、国外教育立法的历史考察
(三)广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



我们(大学生)都懂法吗?
★大学生现在的社会里也算是学历知识
水平比较高的群体,那么是不是大学生群 体都拥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呢?
8
有人说:法律的主 要作用就是制裁违法犯 罪,不违法犯罪就用不 着学法。对这种观点你 如何看呢?
案例一:我没偷东西
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一天他从网上下载了 黑客软件,破译并盗取某公司上网帐号与密码。并且向好友与同 学广泛传播此帐号与密码,还得意得告诉他们“这帐号是黑下来 的,不付钱就可以上”, 致使1000多人使用该帐号,造成该公司 16万多元的经济损失。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追究时,他竟 以并没有偷东西为由替自己辩解。
二、现代教育: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二)国家教育权力产生的必要性

国家的教育权力,包括制定教育政策、法律;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
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对教育领域中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司法调控等。

现代教育的这种社会化和国家化以及国家教育权力的产生是一种进步的 趋势。

在现代社会,国家教育权力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于国家的性质和制度,因
共同经验。
关于法律你知道多少?
法律知多少?
每年12月04是什么日子?

法律知多少?
2001年12月04日,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 传日”,并在全国举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 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2014年11月0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0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 日”。 从一出生到死亡,我们都离不开法律

国家司法机关在教育方面的主要职权是:
1.审判有关教育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2.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或刑事
责任,以维护教育法制和教育秩序,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护学校师
生的教育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证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人民法院还受理依法可以起诉的行政案件。
始,由于教育的迅速发展与普及,教育开始成为对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 重意义的社会性事业。各国深刻地认识到国家控制和发展教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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