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标准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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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体检标准

当兵体检标准

当兵体检标准
专业分析
当兵体检标准根据相关法律如下:
一,身高方面有严格的要求。

二,学历方面必须是初中及初中以上的学历。

三,一些影响外貌和骨骼方面的疾病如:白癜风,血管瘤,骨折等疾病。

必须要痊愈且不再复发后才可以当兵。

四,内科方面,一些有主要脏器手术史的人员不予通过。

五,一些有传染性疾病且没有痊愈的人员也不予通过。

法律依据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基础上制定。

共45条。

主要内容包括:一,外科。

规定了身高、体重,颅脑,颈部,骨及关节、脊柱,下肢,足,胸腔、腹腔及肛门,泌尿生殖系统,皮肤等方面的检查标准。

二,内科。

规定了血压,心脏及心血管,肺,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及其他神经系统等方面的检查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第三条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

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2023征兵体检项目标准及要求征兵体检标准精选7篇

2023征兵体检项目标准及要求征兵体检标准精选7篇

2023征兵体检项目标准及要求征兵体检标准精选7篇事业单位考试的体检标准一直都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参照的都是【通用】体检标准,而非【录用】体检标准。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写作体检标准,山草香整理分享了7篇2023征兵体检项目标准及要求征兵体检标准。

2023全国征兵体检最新标准篇一第一章外科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二)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

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入伍参军体检标准

入伍参军体检标准

入伍参军体检标准
一、身高要求
男性身高要求在16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58厘米以上。

二、体重条件
体重条件需要满足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其中标准体重的算法是:身高(cm)-110=标准体重(kg)。

三、视力要求
裸眼视力需要达到4.5以上,矫正视力需要在4.8以上,若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未达到要求,则需进行激光手术矫正。

四、听力要求
听力要求能够分辨50厘米处的不同方向和程度的声音,并能够正常交流。

五、心脏要求
心脏需要满足心律60-100次/分,心电图正常,无心脏畸形等。

六、血液要求
血液需要满足无贫血、无传染性疾病等。

七、肺部要求
肺部需要满足呼吸系统无疾病,胸透正常等。

八、肝脏要求
肝脏需要满足肝功能正常,无肝炎等。

九、心理健康要求
应征者需要满足心理健康,无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体检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部队而有所差异。

当兵体检标准-征兵入伍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

当兵体检标准-征兵入伍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

当兵体检标准-征兵入伍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一、征兵入伍体检标准1、体格:应当满足军事体质免疫要求,正常发育,身高和体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募编录》规定要求,按分型表标准划定。

2、心血管系统疾病:体检结果应满足入伍心血管系统疾病诊断标准,无心脏、大血管畸形或病变,无脑血管病变。

3、内科:心、肝、肾、脾不能有明显异常,外科:无明显残疾,不可先天性畸形等。

4、感染病:有无放射性病史、艾滋病抗体试验,无呼吸道感染残留症状,抗肝炎丙A 抗体及抗肝炎表面抗体阴性,无其他由于受到病原体侵袭引起的机体免疫反应的证据及症状,对药物没有明显超敏反应。

5、代谢性心理疾病:无需治疗的抑郁症、焦虑症等神经症状,无精神障碍及精神性疾病。

6、情绪状态:正常行为及情绪状态呈正常范围,正常认知及特征状态无明显异常,注意力集中良好,情绪平静。

7、骨骼及关节:完整而灵活,无关节异常,无畸形、脱位、损伤等症状。

8、眼科:各视野良好,无近视戴眼镜,色觉良好,有效望远距离无屈光不正。

9、耳鼻喉:双耳有肯定反应,鼻腔无炎症性改变,无异常或流脓性分泌物,口腔及咽喉健康状态良好,无听力障碍。

10、口腔疾病:无口腔表面溃疡,口腔无炎症性及其他性质改变,牙齿无炎症及营养不良变色,正常脱牙,残留牙健康状态良好,口腔内正常。

11、肠胃系统:双侧腹壁未见压痛或压痛点,无食欲减退等,胃肠炎抗黄葡萄球菌抗体阴性,血常规和尿常规正常。

12、皮肤病:无遗传性皮肤病、急性明显的感染性皮肤病及其他皮肤病变,性病检查报告正常,检查者无发热、皮疹等症状。

二、征兵入伍体检注意事项1、由于招募编录规定的体检标准较高,所以为招募人员进行体检前,应劝导他们注意注意调节,避免精神压力对体检带来影响。

2、为保证精神状态畅通,招募人员可在体检前几天适当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证体质和心理健康。

3、要提醒招募人员保持良好的生活饮食作息习惯,减少过量的早晨的饮酒,避免高脂肪和高糖含量的过量摄入,不要熬夜,注意文明寝室行为等,以保证体检合格。

全国征兵体检标准

全国征兵体检标准

全国征兵体检标准
一、体检范围
1、面诊:审核体检表上填写的各项临床资料,完善不完整的资料,
注意病史及免疫状况;
2、心肺功能检查:包括基本的心电图检查、血气分析、胸部X线检
查等;
3、眼底检查:包括眼底像检查及眼压测量;
4、外科检查:体表检查、气管支气管系统检查及毛发、指甲、秃头、毛病等的检查;
5、传染病检查:体格检查及血清抗原检查;
6、内科检查:血红蛋白试验、尿常规分析、肝脏检查、脾脏检查、
胃肠检查等;
7、耳鼻喉检查:耳鼻喉镜检查及照射、鼻咽喉内镜检查;
8、口腔检查:基本口腔检查;
9、常规检查:甲状腺检查、乳房检查、泌尿系检查、骨密度检查、
血液酶活性检查、分子生物学检查等;
10、妇科检查:体格检查及淋巴结检查;
11、男性生殖系统检查:检查睾丸、附睾、前列腺等;
12、生化检查:如血清总蛋白、血糖、肌酐、尿酸、总胆红素、甘油
三酯、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等;
13、生理检查: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体重、身高等。

二、体检分数学生规定
1、总分:一般为100分;
2、合格分数:男性合格分数为90。

男兵体检项目及标准

男兵体检项目及标准

男兵体检项目及标准
男兵体检项目及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外科:身高、体重、皮肤、浅表淋巴结、四肢、关节等。

其中,男性身高要求在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2. 内科:血压、心脏、肺部、肝脏、肾脏等器官功能。

血压标准为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舒张压60mmHg至90mmHg。

其他内脏器官功能需正常。

3. 耳鼻咽喉科:听力、嗅觉、鼻腔、喉咙等。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嗅觉丧失不合格。

4. 眼科:视力、色觉、眼球、眼睑、眼内组织等。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色觉异常不合格。

5. 口腔科:口腔粘膜、牙齿、牙龈、颞下颌关节等。

口腔内不得有影响功能的慢性疾病。

6. 辅助检查:心电图、X光、B超、化验等。

如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要求,如无传染病、精神病、风湿性疾病、癫痫等。

男性士兵还需检查生殖器,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大致的体检项目及标准,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征兵年份、地区、部队类型等不同而有所调整。

在参加征兵体检时,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征兵办公室发布的具体体检标准和要求。

当兵入伍体检标准条件

当兵入伍体检标准条件

当兵入伍体检标准条件第1页:一、入伍入伍体检标准1、男性入伍者所需检查项目(1)身高:男性入伍者的身高不得低于165cm;(2)体重:男性入伍者的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10%;(3)视力:男性入伍者的远视力不得低于4.0,近视力不得低于0.8;(4)听力:男性入伍者的听力不得低于60分;(5)心肺功能:男性入伍者的心肺功能应在正常范围内;(6)皮肤病:男性入伍者不应有慢性皮肤病。

2、女性入伍者所需检查项目(1)身高:女性入伍者的身高不得低于160cm;(2)体重:女性入伍者的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10%;(3)视力:女性入伍者的远视力不得低于4.0,近视力不得低于0.8;(4)听力:女性入伍者的听力不得低于60分;(5)心肺功能:女性入伍者的心肺功能应在正常范围内;(6)查体:女性入伍者的内外生殖器官查体应在正常范围内;(7)皮肤病:女性入伍者不应有慢性皮肤病。

二、入伍免疫检查标准1、入伍者必须提供本人最近的体检报告,其中的免疫检查结果应在以下范围内:(1)百白破抗体检测:无症状及潜伏感染者,IgG抗体阳性率应≥90%;症状及潜伏感染者,IgG抗体阳性率应≥95%。

(2)狂犬病抗体检测:无症状及潜伏感染者,IgG抗体阳性率应≥90%;症状及潜伏感染者,IgG抗体阳性率应≥95%。

(3)流行性腮腺炎抗体检测:无症状及潜伏感染者,IgG抗体阳性率应≥90%;症状及潜伏感染者,IgG抗体阳性率应≥95%。

(4)乙肝抗体检测:无症状及潜伏感染者,HBsAg阴性率应≥90%;症状及潜伏感染者,HBsAg阴性率应≥95%。

(5)A型肝炎抗体检测:无症状及潜伏感染者,HBsAg阴性,HBeAg阴性,IgG抗体阳性率应≥90%;症状及潜伏感染者,HBsAg阴性,HBeAg阴性,IgG抗体阳性率应≥95%。

征兵内科体检标准(一)

征兵内科体检标准(一)

征兵内科体检标准(一)征兵内科体检标准一、检查时间•征兵体检一般在年初或者年底进行。

二、检查流程•体格检查:包括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腰围、体质指数等。

•五官检查:视力、听力、鼻、喉、耳等。

•心肺系统检查:心电图、肺功能、心率、心音等。

•消化系统检查:肝功、胃镜、大便、腹部B超等。

•泌尿生殖系统检查:前列腺检查、尿常规、B超等。

•血液、免疫及内分泌系统检查:血常规、免疫功能、内分泌检查等。

三、注意事项•体检前应禁止进食、戒烟、戒酒。

•应提前提交相关资料。

•体检时应穿轻便衣物,同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对于未通过体检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复检。

四、结语•征兵内科体检标准严格,目的在于确保选入军队的青年身体素质健康。

希望所有进行体检的青年能够认真对待,顺利通过体检,为国家的建设奉献自己的力量。

五、常见疾病和淘汰标准•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或者服药后血压仍在正常范围之外。

•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或者餐后两小时血糖≥11.1mmol/L,或者服药后血糖仍过高。

•过敏性疾病:如哮喘、过敏性鼻炎、皮肤过敏等,程度过重者。

•心脏病:如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肌炎等。

•肝脏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等。

•性病:如梅毒、淋病、艾滋病等。

•精神病: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癫痫等。

•眼疾:如青光眼、视网膜脱离等。

•身体畸形:如马蹄形足、下巴后缩、四肢畸形等。

六、注意时间安排•体检一般在两天内完成,时间紧凑,要确保按时到达体检。

•长途跋涉、通宵达旦、疲劳过度等会影响体检结果,一定要注意合理的时间安排和充足的睡眠。

七、总结•征兵内科体检标准是选中合格青年参军的重要手段,对青年身体素质起着重要的检测作用。

•青年应该重视并提高自身身体素质,以更好地为国家服务。

新兵入伍体检标准

新兵入伍体检标准

新兵入伍体检标准
新兵入伍体检是确保部队身体素质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军事训练和作战力量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新兵的身体素质符合部队的要求,我国对新兵入伍体检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新兵入伍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视力标准。

1.1 近视力不低于5.0,裸眼视力不低于1.0。

1.2 远视力不低于1.0,裸眼视力不低于0.8。

1.3 散光不得超过0.5。

1.4 色盲、色弱者不得入伍。

二、听力标准。

2.1 双耳听力正常,无听力障碍。

2.2 通过一般的听力测试,能够听到25dB的声音。

2.3 无耳鸣、耳聋、耳痛等症状。

三、身体标准。

3.1 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3.2 体重与身高相适应,体重指数在18.5-24之间。

3.3 无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3.4 无传染病史,无重大手术史。

四、心理标准。

4.1 无严重的心理障碍,无精神病史。

4.2 无严重的情绪障碍,无抑郁症、焦虑症等症状。

4.3 无暴力倾向,无犯罪史。

五、其他标准。

5.1 无吸毒史,无酗酒史。

5.2 无重大疾病史,无传染病史。

5.3 无重大手术史,无器官移植史。

以上就是新兵入伍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新兵能够按照标准规定,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为部队建设和国家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祝愿各位新兵能够顺利通过体检,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为祖国的和平与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检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第三条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

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2023年当兵体检项目标准

2023年当兵体检项目标准

2023年当兵体检项目标准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部门的规定,以下是2023年中国大
陆地区入伍体检项目的标准:
1. 身高体重:根据年龄、性别等因素确定身高和体重标准。

2. 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矫正视力不低于4.5。

色觉正常。

3. 听力:对标准声音听力正常。

4. 心脏肺部:心脏无明显器质性病变,肺部无明显活动性病变。

5. 血压:正常血压范围内。

6. 肝功能:肝功能正常。

7. 肾功能:肾功能正常。

8. 血液检查: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等项目正常。

9. 尿液检查:尿常规项目正常。

10. 脊柱、四肢:脊柱无畸形或手术后状态稳定,四肢功能正常。

11. 皮肤疾病:无传染性皮肤病。

12. 心理评估:心理健康状态稳定。

以上是一般入伍体检项目的标准,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部队和岗位的需求而有所调整。

同时,体检标准可能会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建议在准备入伍时及时向当地招募部门咨询最新的体检要求。

征兵体检内科标准

征兵体检内科标准

征兵体检内科标准
征兵体检内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血压:收缩压在 90mmHg 至 140mmHg,舒张压在 60mmHg 至 90mmHg。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等不合格。

2. 心率:心率在 60-100 次/分范围内合格。

心率在 50-90 次/分、101-110 次/分或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等,经临床、心电图或其他检查,确系生理性,也可合格。

3. 心脏射频消融术后痊愈半年以上,无复发,无并发症,无需服药,心电图及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正常,合格。

4. 呼吸系统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大泡、肺纤维化、气胸及气胸史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5. 消化系统疾病:消化性溃疡、肝炎、肝硬化、胰腺疾病、结缔组织病等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

6. 其他内科疾病:甲亢、糖尿病、重度脂肪肝、肾炎、肾病综合症等疾病不合格。

7. 健康隐患:如手术史、严重创伤史、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不合格。

总之,以上标准仅为参考,具体征兵体检内科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年份有所不同。

在实际征兵体检中,还需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军队标准,确保选拔出合格的新兵。

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

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

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是军队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体检标准是选拔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检标准。

一、体格指标1.身高要求:男性应达到165厘米以上,女性应达到160厘米以上。

2.体重要求:体重应在标准范围内,不能过重或过轻。

3.五官要求:面部五官要端正,无明显畸形或污点。

4.牙齿要求:不得有牙缺损、龋齿等牙齿问题。

5.胸部要求:男性胸围不得小于80厘米,女性不得小于75厘米。

二、视力要求1.裸眼视力:入伍时,双眼裸眼视力分别要求达到5.0以上(不含)。

2.色觉要求:色盲、色弱均不符合入伍要求。

三、听力要求1.裸耳听力:双耳平均听阈不能超过40分贝。

2.器质性听力损失:不得存在明显的器质性听力损失。

四、心血管系统1.无高血压:血压应在正常范围内,不得有高血压病史。

2.无心脏病:不得有心脏病史,心电图正常。

3.无冠心病:不得有明显冠心病病史。

五、呼吸系统1.肺活量:男性肺活量要求不低于2500毫升,女性不低于2000毫升。

2.无肺结核史:不得有活动性或病史性肺结核。

六、消化系统1.消化系统功能正常:无胃肠溃疡、炎症等明显消化系统疾病。

七、泌尿生殖系统1.无泌尿系统疾病:无尿路感染、肾脏疾病等疾病。

2.无生殖系统疾病:无性传播疾病、生殖器官畸形等明显问题。

八、其他系统1.无神经系统疾病:无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炎症等疾病。

2.无免疫系统疾病:无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功能异常等问题。

结语以上是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检标准,通过体检能够评估学员的身体状况,从而选拔出适合参军的优秀人才。

体检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军队院校学员的身体健康,确保他们能够完成军事训练任务。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广大考生了解体检标准,做好充足的准备,为顺利入学军队院校打下基础。

2024年征兵体检要求

2024年征兵体检要求

2024年征兵体检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年龄:男性应征青年年龄为18-22周岁,女性应征青年年龄为17-24周岁;
2. 身高:男性身高不低于16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3.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二、视力要求
1. 裸眼视力不低于4.5;
2. 矫正视力不低于4.9;
3. 特殊兵种可能有更高要求。

三、内科要求
1. 肝功正常;
2. 血压正常;
3. 心脏无器质性病变;
4. 腹部超声无严重急慢性炎症。

四、其他要求
1. 必须通过征兵体检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真实有效;
2. 患有慢性病或疾病的应治愈或已痊愈;
3. 手术史需提供相关证明;
4.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报名。

五、注意事项
1. 应征青年在体检前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过度劳累;
2. 体检前三天饮食清淡,避免油腻、辛辣食物;
3. 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
4. 遵守体检秩序,听从工作人员
安排。

以上是2024年征兵体检要求,如有疑问,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军校体检标准

军校体检标准

军校体检标准
军校体检标准:
体格检查:1.身高: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
158cm。

2.体重:男性体重按百分比身高减20-30kg,女性体重按百分比
身高减15-25kg。

3.肺活量:男性肺活量要求不低于3.5L,女性肺活量要
求不低于3.0L。

4.视力:男性近视眼力不低于5.5,远视眼力不低于6.0,色觉正常;女性近视眼力不低于4.5,远视眼力不低于5.0,色觉正常。

身体状况检查:1.血压:收缩压不低于110mmhg,舒张压不低于
60mmhg。

2.心电图:心电图正常无异常。

3.肝功能:肝功能指标正常,肝
功能表现至少不低于正常范围的下限。

4.肾功能:肾功能指标正常,肾功
能表现至少不低于正常范围的下限。

5.血常规:白细胞数、血小板数量正常,血红蛋白浓度在120-140g/L之间。

耳鼻喉科检查:1.耳鼻喉腔及鼻窦均无炎症且正常通畅;2.完全听见
普通话50cm处进行检查;3.唇腭裂完全愈合且无残留;4.牙齿正常,口
腔卫生良好。

其他检查:1.胸部X线:胸部X线正常;2.尿常规:尿蛋白阴性,白
细胞、蛋白质和糖不超过正常范围;3.心理测试:有良好的智力水平,心
理素质良好,有较强的抗压能力等。

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

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

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
1、身体部分: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体重在45公斤以上,身体健康,器官正常。

2、智力部分:智力正常,能够正常的学习和接受教育,能够掌握、
理解、执行和记住指挥。

3、精神部分:情绪正常,爱国心强,思想正常,有正确的观念,懂
得自信自爱,有团结互助的精神。

4、视力部分:双眼裸眼视力正常,非复视或弱视者应在择期手术后,进行复查,仅符合筛查标准者方可录取入伍。

5、色盲及色弱者:入伍前应有色盲、色弱检查,以及恢复性检查。

6、听力部分:听觉正常,能正常接受任务指挥,及处理复杂将领决
策任务。

7、其他体检项目: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血沉、血气、尿常规、血型、胃肠功能、心肺听诊等体检。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外科第一条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一)男性身长165厘米,体重50千克。

(二)女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5千克。

(三)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男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身长154厘米,体重43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颅骨缺损、骨折、则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廊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骼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三个月以上,疝修补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 /2 ),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 /2 ),无压病、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隐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义务兵身体体检标准

义务兵身体体检标准

义务兵身体体检标准摘要:一、前言二、义务兵体检的意义三、体检项目及标准1.身高体重2.视力听力3.血压心率4.内科检查5.外科检查6.实验室检查四、体检不合格的处理五、体检合格的后续流程六、总结正文:一、前言在我国,义务兵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在一定年龄段内,经过一定选拔程序,为国家履行国防义务的公民。

为了确保新兵具备基本的健康条件以适应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的要求,我国对义务兵进行严格的身体体检。

本文将详细介绍义务兵身体体检的相关标准。

二、义务兵体检的意义义务兵体检是选拔优秀青年为国家国防事业服务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我国武装力量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体检,可以筛选出身体素质较好、具备一定文化程度的青年,为国防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1.身高体重身高体重是评估一个人体型和健康状态的重要指标。

我国对义务兵的身高和体重有一定要求,具体标准根据兵种和性别而有所不同。

2.视力听力良好的视力和听力是保证义务兵有效执行任务的基本条件。

视力要求为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听力要求为正常听力。

3.血压心率血压和心率是评估心血管健康的重要指标。

血压要求为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心率要求为每分钟60-100次。

4.内科检查内科检查包括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神经系统检查等,以评估义务兵的内脏功能和神经系统状况。

5.外科检查外科检查包括皮肤、四肢、关节、脊柱等部位的检查,以评估义务兵的外科健康状况。

6.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项目的检查,以评估义务兵的生化指标。

四、体检不合格的处理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义务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如有疾病或身体缺陷的,将不予录取;对于短期内可治愈的疾病,将给予治愈期限,待治愈后重新进行体检。

五、体检合格的后续流程体检合格的义务兵将进入新兵训练阶段,进行为期数月的军事训练。

训练结束后,将根据兵种和部队需求分配到相应岗位。

征兵体检标准

征兵体检标准

征兵体检标准
征兵体检标准是指根据国防部的规定,对参加征兵体检人员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健康评估。

征兵体检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身体健康、适合服役,并对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和分类。

以下是征兵体检的一般标准:
1. 身高体重标准:身高需达到规定要求,并进行身高体重测量,根据身高体重指数进行评估。

过轻或过重都可能不符合要求。

2. 视力检查:进行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测量,要求达到一定的视力标准,如能够清晰辨认远处标志物等。

3. 听力检查:进行听力测验,要求听力正常,可以听到一定的声音和频率范围。

4. 心脏及肺功能检查:进行心电图、心脏听诊、肺功能等相关检查,以确保心肺功能正常。

5. 血液检查:进行血常规、尿常规等检查,以排除一些具体的疾病风险。

6. 皮肤检查:检查皮肤状况,如有严重的皮肤病、传染病等皮肤问题,将会不予通过。

7. 牙齿检查:进行口腔检查,如有严重的牙齿问题可能不符合要求。

8. 智力测试:进行智力测验,以确保智力水平符合要求。

9. 其他检查:根据个人情况可能进行胸部X光检查、内科检查、骨科检查等。

征兵体检标准会根据不同年龄、性别、服役职务等有所不同,具体的标准会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调整。

此外,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征兵体检,如残疾人员的体检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征兵体检标准是为了确保参军人员身体健康、适合服役,并保障国家安全与军队建设。

参加征兵体检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检查材料和证明。

只有通过体检并被评定为身体合格者,才能继续征兵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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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内科)
第十八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九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第二十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五条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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