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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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卫健委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卫健委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

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

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

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重磅!《国家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来了2016-08—21HC3i中国数字医疗网HC3i 中国首家专注于医疗信息化、互联网医疗和移动医疗的专业网络平台.随着卫生信息化的发展,国内已基本建立HIS、PACS、LIS、EMR、EHR以及医院信息平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远程医疗平台等各种信息系统,卫生行业正在进入全新的信息化大发展时代。

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在2020年建成一批绿色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城市",而智慧医疗正是智慧城市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

智慧医疗可以有效实现医疗流程规范化,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本研究项目组受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信息司委托,采用德尔菲法建立一套科学的国家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用于综合评价医院的智慧应用与管理水平,指导和促进医疗机构的智慧应用与建设.通过对两轮专家咨询结果的分析,确定了国家智慧医疗评估体系的3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144个三级指标及其权重系数(见下表)。

其中能力、应用和成效3个一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13、0.75和0.12。

说明该指标体系着眼于具体应用,重点考核智慧医疗的实际应用水平。

一、国家智慧医疗评估体系及其权重系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组合权重A 能力(0。

13)A1 基础设施(0.764)A1。

1 自助服务设备0。

0065A1.2 导航设备0.0049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A1。

3 家庭监测设备管理0.00320。

0081A1.4 设备及系统的运行状况报告及预告警0。

0040A1。

5 机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A1。

6 网络安全设备运用0.0032A1.7 机房UPS0。

0032A1。

8 互联业务0。

0032A1.9 数据恢复0.0049A1。

10 服务器故障情况0。

0032A1.11 网络设备故障情况0.0032A1.12 虚拟业务实体机数0。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2
流程。 (五)4 级:医院智慧服务基本建立。患者医疗信息在
一定区域内实现互联互通,医院能够为患者提供全流程的个 性化、智能化服务,患者就诊更加便利。
(六)5 级:基于医院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基本建立。 患者在一定区域内的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居家产生的医 疗健康信息能够互联互通,医院能够联合其他医疗机构,为 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化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
四、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评分、整体分级的方法,综合评估医院智慧服 务信息系统具备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技术基础环境与信 息安全状况。 (一)局部应用情况评估。是对医院中各个环节的医疗 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评估。 1.评估项目:按照患者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应涵盖 的基本服务内容,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环境,确定 5 个类别共 17 个评估项目(见附件 1)。 2.评估方法:围绕 17 个评估项目分别对医院智慧服务信 息系统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进行评分。功能评估按照实现 的功能等级获得等级评分,有效应用范围评估按照实际应用 情况获得相应的比例系数评分。将两个得分相乘,得到此评 估项目的综合评分。即:
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信息推送服务
5 诊中服务
标识与导航 具备院内导航系统
6
患者便利保障服务 Βιβλιοθήκη 备患者便利保障系统并有应用7
患者反馈
电子调查人次占全部调查人次比例
8
患者管理
应用电子随诊记录的随诊患者人次数 占总随诊患者人次比例
9
诊后服务
4
其评估总分应大于等于 30 分。 (2)基本项目完成情况。基本项目是医院智慧服务信
息系统中的基础、关键项目(见附件 3)。医院智慧服务信息 系统达到某一等级时,其相应等级基本项目应当全部达标。 部分项目应用范围必须达到 80%以上(见附件 3)。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准则体系(试行)-卫健委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准则体系(试行)-卫健委

精心整理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三、评估分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

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医院建立(六)5级:基于医院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基本建立。

患者在一定区域内的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居家产生的医疗健康信息能够互联互通,医院能够联合其他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化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

四、评估方法采用定量评分、整体分级的方法,综合评估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具备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技术基础环境与信息安全状况。

(一)局部应用情况评估。

是对医院中各个环节的医疗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评估。

1.评估项目:按照患者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应涵盖的基本服务内容,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环境,确定5个类别共17个评估项目(见附件1)。

分。

为100%,无实际应用则视为0。

要求比例的项目,计算该项目在医院内的实际应用比例,所得比值即为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整体应用水平评估。

是对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整体应用情况的评估。

具体方法是按照总分、基本项目完成情况、选择项目完成情况得到评估结果,分为0—5级共六个等级(各级评估要求见附件2)。

(1)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评估总分。

是反映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整体应用情况的量化指标,即局部应用情况评估各项目评分的总和,且该得分不低于相应级别最低总分标准。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

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含分级评估项目、基本要求、具体要求)

医疗机构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含分级评估项目、基本要求、具体要求)

医疗机构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

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

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2019年版)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2019年版)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2019年版)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

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

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

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

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一、医疗服务能力(一)收治病种数量(ICD-10四位亚目数量)(二)住院术种数量(ICD-9-CM-3四位亚目数量)(三)DRG-DRGs 组数(四)DRG-CMI(五)DRG时间指数(六)DRG费用指数二、医疗质量指标(一)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目标改进情况(二)患者住院总死亡率(三)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四)手术患者住院死亡率(五)住院患者出院后0-31天非预期再住院率(六)手术患者术后48小时/31天内非预期重返手术室再次手术率(七)ICD低风险病种患者住院死亡率(八)DRGs低风险组患者住院死亡率(九)平均住院日(十)临床路径覆盖率(十-一)DDD(十二)手术人次占比(十三)国家四级手术占比三、医疗安全指标(年度医院获得性指标)(一)手术患者手术后肺栓塞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I26.9的手术出院患者(二)手术患者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I80.2,I82.8的手术出院患者(三)手术患者手术后败血症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 编码:A40.0 至 A40.9,A41.0 至 A41.9,T81.411 的手术出院患者(四)手术患者手术后出血或血肿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1.0的手术出院患者(五)手术患者手术伤口裂开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1.3的手术出院患者(六)手术患者手术后猝死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R96.0,R96.1,I46.1的手术出院患者(七)手术患者手术后呼吸衰竭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J96.0,J96.1,J96.9的手术出院患者(八)手术患者手术后生理/代谢紊乱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E89.0至E89.9的手术出院患者(九)与手术/操作相关感染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1.4的手术出院患者(十)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1.5, T81.6的手术出院患者(十一)手术患者麻醉并发症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8.2至T88.5的手术出院患者(十二)手术患者肺部感染与肺机能不全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J95.1至J95.9,J98.4的手术出院患者(十三)手术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1.2的手术出院患者(十四)手术后急性肾衰竭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N17.0至N17.9,N99.0的手术出院患者(十五)各系统/器官术后并发症发生例数和发生率1.消化:K91.0至K91.9的手术出院患者2.循环:I97.0,I97.1,I97.8,I97.9的手术出院患者3.神经:G97.0,G97.1,G97.2,G97.8,G97.9,I60 至 I64 的手术出院患者4.眼和附器:H59.0,H59.8,H59.9的手术出院患者5.耳和乳突:H95.0,H95.1,H95.8,H95.9的手术出院患者6.肌肉骨骼:M96.0至M96.9的手术出院患者7.泌尿生殖:N98.0 至 N98.3,N98.8,N98.9,N99.0 至 N99.9 的手术出院患者8. 口腔:K11.4,S04.3,S04.5,T81.2 的手术出院患者(十六)植入物的并发症(不包括脓毒症)发生例数和发生率1.心脏和血管:T82.0至T82.9的手术出院患者2.泌尿生殖道:T83.0至T83.9的手术出院患者3.骨科:T84.0至T84.9的手术出院患者4.其他:T85.0至T85.9的手术出院患者(十七)移植的并发症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6.0至T86.9的手术出院患者(十八)再植和截肢的并发症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7.0至T87.6的手术出院患者(十九)介入操作与手术后患者其他并发症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1.1,T81.7, T81.8, T81.9的介入操作及手术出院患者(二十)新生儿产伤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 编码:P10.0 至 P10.9,P11.0 至 P11.9,P12.0至 P12.9,P13.0 至 P13.9, P14.0 至 P14.9, P15.0 至 P15.9, A33 的新生儿(二十一)阴道分娩产妇产程和分娩并发症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 编码:O70.1,O70.2, O70.3, O70.9, O71.0 至 O71.9, O72.0,O72.1,O72.2, O72.3, O73.0,O73.1,O74.0 至O74.9, O75.0 至O75.9,O86.0 至 O86.8,O87.0 至 O87.9,O88.0 至 O88.8,O89.0 至 O89.9,O90.1 至 O90.9,A34 的阴道分娩产妇(二十二)剖宫产分娩产妇产程和分娩并发症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 编码:O71.0 至 O71.9, O72.0,O72.1,O72.2, O72.3,O73.0,O73.1,O74.0 至 O74.9, O75.0 至 O75.9, O86.0 至 O86.8,O87.0 至 087.9,088.0 至 088.8,089.0 至089.9,090.1 至 O90.9, 095, A34的剖宫产分娩产妇(二十三)2期及以上院内压力性损伤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 编码:L89.1,L89.2,L89.3,L89.9 的出院患者(二十四)输注反应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 编码:T80.0,T80.1,T80.2,T80.8,T80.9 的出院患者(二十五)输血反应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0.0至T80.9的输血出院患者(二十六)医源性气胸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 编码:J93.8,J93.9,J95.8,T81.218 的出院患者(二十七)住院患者医院内跌倒/坠床所致髋部骨折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 编码:S32.4, S32.7, S32.8, S72.0 至 S72.9, S73.0,S73.1的出院患者(二十八)住院ICU患者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J95.802的ICU出院患者(二十九)住院ICU患者血管导管相关性感染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2.700X001的使用血管导管ICU出院患者(三十)住院ICU患者导尿管相关性尿路感染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编码:T83.500x003的使用导尿管ICU出院患者(三十一)临床用药所致的有害效应(不良事件)发生例数和发生率1.全身性抗菌药物的有害效应:Y40.0至Y40.9的出院患者2.降血糖药物的有害效应:Y42.3的出院患者3.抗肿瘤药物的有害效应:Y43.1,Y43.3的出院患者4.抗凝剂的有害效应:Y44.2,Y44.3,Y44.4,Y44.5的出院患者5.镇痛药和解热药的有害效应:Y45.0至Y45.9的出院患者6.心血管系统用药的有害效应:Y52.0至Y52.9的出院患者7.X线造影剂及其他诊断性制剂的有害效应:Y57.5,Y57.6的出院患者(三十二)血液透析所致并发症发生例数和发生率ICD-10 编码:T80.6,T80.8,T80.9,T82.4,T82.7 的血液透析出院患者。

医院的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卫健委.doc

医院的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卫健委.doc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

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智慧医疗评级标准解读

智慧医疗评级标准解读

智慧医疗评级标准解读智慧医院评级标准是评估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它可以帮助医院更好地了解自身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

下面,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智慧医院评级标准。

一、智慧医院评级标准首先,智慧医院评级标准是指依据一定的指标体系,对医院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对医院的信息化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智慧医院评级标准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情况、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信息化应用水平、信息化安全管理等方面。

其次,智慧医院评级标准中各项指标的权重是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

通常情况下,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情况、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信息化应用水平等方面的权重较高,而信息化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权重较低。

最后,智慧医院评级标准的应用场景非常广泛。

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评估指标,以此来对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进行全面评估。

例如,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初期,医院可以重点关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信息化应用水平等方面,而在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后期,医院可以更加注重信息化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建设。

总的来说,智慧医院评级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可以帮助医院更好地了解自身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

在实际应用中,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评估指标,以此来对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进行全面评估。

未来,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智慧医院评级标准的应用场景也将不断扩展和深化,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支持。

二、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评估标准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是“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的三大重要组成部分。

“三位一体”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是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

1、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1级:独立医疗信息系统建立。

2级:医疗信息部门内部交换。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价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价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

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智慧医院智慧服务指标体系表(EXCEL)

智慧医院智慧服务指标体系表(EXCEL)

1 2
否 否
诊后服 务
家庭服务 应用范围:电 子记录的签约 患者服务人次 占总签约患者
者服务人次 占总签约患 者服务人次 比例
服务人次比例
3
4 5

否 否
0

1

要点:医联体
2

诊后服 务
基层医师 指导
中医院通过信 息手段指导基 层医师的能力
应用信息系 统开展基层 医师指导
3

4

5

0

1

要点:为患者
应用身份认 证的系统占 全部系统比 例
3

全部系统比例
5
基础与 安全
4

5

5
基础与 安全
5

0

要点:医院自
1

动产生监管信
息,并具备向 具有服务监 2

服务监督 服务监管机构 督机制并有
提供信息的能 监督记录
3


4

5

系统功能评估要点
医院无针对门诊挂号、检查检验、治疗的预约或登记处理软件。 (1)在门诊挂号的柜台或窗口使用的信息系统有挂号预约功能,检查 、检验与治疗科室的柜台或窗口使用的信息系统有预约功能; (2)工作人员使用信息系统(如门诊预约窗口、医生诊间预约等)完 成患者治疗项目和门诊手术的预约。 (1)支持多种证件的患者身份认证(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 人居留证等); (2)实现院内患者基本信息、患者挂号信息在挂号柜台、门诊诊间的 (3)能够在门诊诊间完成日间手术、治疗的申请与预约; (4)能够在诊间开具电子住院单,住院申请预约能够在门诊诊间、住 院处、病房共享; (5)就诊号池、检查、治疗等安排信息在院内共享; (6)支持使用自助设备或在门诊诊间完成就诊、检查、检验预约与管 (1)患者使用自有移动设备及PC设备,在线完成身份注册,患者线上 身份注册信息与院内患者信息联通; (2)支持患者在院外进行预约挂号,预约方式如:网站、手机APP、 区域挂号平台等; (3)院内资源或信息发生变化时,可及时通知患者,如可住院床位变 化、临时限号、医师停诊、检查设备故障等; (4)院内外各类挂号方式在本院号源池共享; (5)可支持分时段预约挂号或检验、检查,预约时间可精确到1小时 (6)患者可根据预约直接到医院诊室或检查、治疗等部门接受诊疗服 务,无需二次排队; (7)对疑似倒号、伤医、连续爽约(失信)等行为有黑名单记录和控 制措施。 (1)可根据患者检查、治疗情况,自动为患者提供预约安排参考; (2)可按照患者住院预约情况,辅助医师、科室制定工作计划; (3)对于相互影响的治疗、手术内容可自动错开预约时间; (4)支持患者使用虚拟就诊卡完成院内全流程就诊; (5)支持患者在线完成实名认证,如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等; (6)支持患者通过网络预约申请住院时间、床位类型等信息。 (1)实现区域就诊"一卡通"或支持多医院间患者身份等标识信息的确 认对照与转换; (2)支持分时段预约挂号或检查,预约时间可精确到30分钟以内。 急救患者需要手工登记基本情况,无信息系统支持患者信息的管理。 (1)支持工作人员将急救患者信息手工录入系统; (2)对急救患者在系统中进行分级管理。 (1)录入系统的患者基本信息、病情等可供医院其他部门共享; (2)可依据患者病情分级给出简单的准备措施提示。 (1)应急值守人员可从系统中获得患者基本信息; (2)能记录主要参与急救的医护人员信息和时间; (3)急救信息可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及时通知到医院应急值守 (1)实现与院前急救系统的数据对接,医院可将特殊急救能力及项目 (如心梗、脑梗等)信息上传至区域急救平台; (2)支持救护车与医院的远程交流,医院可获取救护车中采集的患者 (3)按照患者病情,动态给出急救安排建议、准备计划等。 医院与区域急救平台对接,患者病情可实时传递给医院。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

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ServiceScoring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

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有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治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

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

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猎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

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

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猎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智慧医疗需求分析及评估模型

智慧医疗需求分析及评估模型

智慧医疗需求分析及评估模型一、智慧医疗需求分析1。

1国家医疗卫生改革的迫切需求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属于重大的民生问题.2012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

显然,采用信息化的手段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医药卫生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是国家医疗卫生改革的迫切需求。

1。

2我国城市医疗面临严峻的问题第一,医疗卫生资源短缺。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高水平的医疗资源大多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快、较好的大中城市,而社区医院、乡(村)卫生站等常常无人问津,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相对不合理,“看病难”成为人们就医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据卫生部发布的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两周内新发病病例未就诊比例为38%,在未就诊病例中,70%的患者采取药店购药、自我医疗方式进行治疗,少部分患者未进行任何治疗。

经医生诊断需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为21%。

其中,医生诊断需住院而病人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占70。

3%,“看病贵"严重影响了居民疾病的治疗与身体的康复.第二,医疗体系效率较低.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经常性的存在长时间的挂号等待、重复检查、就诊专家不确定等一系列问题。

另外,由于医疗信息不能共享,当市民需要转诊时,辗转于不同医疗机构的重复检查和繁琐手续,更是耗时、费钱、耗精力。

第三,医疗服务质量欠佳。

由于人们对医疗需求的日益增长,大多数病患选择信任知名医院和医学专家,导致具有先进技术、名医的医院经常出现病患爆满、床位短缺、专家号短缺等现象,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的便利性相对低下.二、智慧医疗内涵界定智慧医疗是在智慧城市发展背景下,医疗领域发展的新理念,是医疗信息化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智慧医疗是指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医疗应用平台,实现数据的高度融合和共享,通过网络、移动终端等设备,实现患者与医护人员、医疗机构的良性互动,提升城市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医疗服务能力、区域医疗管理能力,从而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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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卫生信息化的发展,国内已基本建立HIS、PACS、LIS、EMR、EHR以及医院信息平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远程医疗平台等各种信息系统,卫生行业正在进入全新的信息化大发展时代。

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在2020年建成一批绿色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城市”,而智慧医疗正是智慧城市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

智慧医疗能够有效实现医疗流程规范化,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本研究项目组受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信息司委托,采用德尔菲法建立一套科学的国家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用于综合评价医院的智慧应用与管理水平,指导和促进医疗机构的智慧应用与建设。

经过对两轮专家咨询结果的分析,确定了国家智慧医疗评估体系的3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144个三级指标及其权重系数(见下表)。

其中能力、应用和成效3个一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13、0.75和0.12。

说明该指标体系着眼于具体应用,重点考核智慧医疗的实际应用水平。

一、国家智慧医疗评估体系及其权重系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组合权重A 能力(0.13)A1 基础设施(0.764)A1.1 自助服务设备0.0065A1.2 导航设备0.0049A1.3 家庭监测设备管理0.0032A1.4 设备及系统的运行状况报告及预告警0.0081A1.5 机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0.0040A1.6 网络安全设备运用0.0032A1.7 机房UPS 0.0032A1.8 互联业务0.0032A1.9 数据恢复0.0049A1.10 服务器故障情况0.0032A1.11 网络设备故障情况0.0032A1.12 虚拟业务实体机数量与总实体机数量的比率0.0032A1.13 虚拟化应用的总体比例0.0032A1.14 新兴信息技术应用0.0049A1.15 感知标签0.0081A1.16 移动终端0.0065A1.17 网络0.0065A1.18 运维管理平台0.0081A1.19 应用系统管理0.0065A1.20 服务器管理0.0049A2 团队建设(0.112)A2.1 一级职能部门0.0065A2.2 人员结构合理化0.0081A3 创新能力(0.124)A3.1 新技术应用0.0032 A3.2 技术研发0.0032A3.3 技术转化0.0032A3.4 科研教学0.0065B 应用(0.75)B1 智慧患者(0.237)B1.1 实名建档0.0081B1.2 智能预约0.0113 B1.3 预约签到0.0065B1.4 预约住院0.0097 B1.5 医患沟通0.0129 B1.6 信息推送0.0113 B1.7 信息查询0.0097 B1.8 智能导航0.0097 B1.9 出入院办理0.0081 B1.10 手术等候0.0049 B1.11 实名预存0.0081 B1.12 门诊叫号系统0.0065 B1.13 门诊缴费0.0049 B1.14 住院预交0.0049 B1.15 输液及PICC管理0.0057 B1.16 患者床边呼叫0.0049 B1.17 自助打印0.0057 B1.18 智能陪检0.0065 B1.19 满意度评价0.0065 B1.20 门诊自助服务0.0081 B1.21 住院自助服务0.0081 B1.22 患者在线点餐0.0057 B1.23 家庭健康关爱0.0065 B1.24 电子健康档案0.0049B2 智慧医疗(门诊)(0.078)B2.1 患者信息获取0.0065B2.2 门诊鉴别诊断0.0057 B2.3 门诊诊断0.0049 B2.4 门诊病历书写0.0073 B2.5 门诊合理用药0.0065 B2.6 门诊手术0.0065 B2.7 门诊诊疗计划0.0065 B2.8 门诊患者随访管理0.0089 B2.9 健康宣教0.0065B3 智慧医疗(住院)(0.188)B3.1 患者信息获取0.0154B3.2 住院病历书写0.0178 B3.3 住院诊断及鉴别诊断0.0210 B3.4 诊疗执行0.0065 B3.5 多学科团队协作0.0049 B3.6 手术治疗0.0073B3.7 住院诊疗计划0.0509B3.8 出院患者随访管理0.0178B4 智慧护理(0.085)B4.1 住院患者信息获取0.0089 B4.2 住院患者评估信息录入0.0065B4.3 住院辅助护理0.0097B4.4 住院医嘱执行0.0089B4.5 患者信息提醒0.0129B4.6 出院随访0.0057B4.7 输液与注射管理0.0049B4.8 消毒供应质量追溯0.0065B5 智慧医技(含药事)(0.068)B5.1 检验、检查类0.0178B5.2 麻醉0.0162 B5.3 药事0.0081 B5.4 静配中心0.0089B6 智慧管理(含行政、业务)(0.130)B6.1 门诊业务管理0.0113B6.2 急诊业务管理0.0097B6.3 住院业务管理0.0089B6.4 体检业务管理0.0032B6.5 手术业务管理0.0065B6.6 药品业务管理0.0081B6.7 化验业务管理0.0065B6.8 检查业务管理0.0049B6.9 多功能自助服务管理0.0024B6.10 病历质量管理0.0057B6.11 医院感染管理0.0032B6.12 医疗废弃物管理0.0032B6.13 临床路径管理0.0040B6.14 医疗行为质量管理0.0073B6.15 后勤管理0.0081B6.16 防统方体系0.0049B7 智慧后勤(0.036)B7.1 后勤设备自动化程度0.0097 B7.2 后勤设备预警0.0065B7.3 环境温湿度监测0.0049B7.4 热水智能控制0.0016B7.5 服务受理中心0.0032B7.6 档案管理0.0016B8 智慧保障(0.142)B8.1 人事管理0.0057 B8.2 财务管理0.0065B8.3 物流管理0.0089B8.4 智能决策0.0049B8.5 便捷支付服务0.0040B8.6 智能监控体系0.0081B8.7 智能安防体系0.0049B8.8 门禁系统0.0065B8.9 智能照明系统0.0065B8.10 楼宇自控系统0.0081B8.11 手术室洁净度管理0.0081B8.12 电子认证体系0.0049B8.1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0.0097B8.14 机房管理0.0049B8.15 会议系统0.0024B8.16 智能抄表系统0.0032B8.17 有线电视网络0.0032B8.18 ICU探视系统0.0032B8.19 信息引导发布0.0032B9 智慧科研(0.016)B9.1 科研管理0.0057 B9.2 科研辅助0.0040B9.3 转化应用0.0024B10 智慧教学(0.020)B10.1 教学过程管理0.0049 B10.2 教学资源管理0.0040B10.3 在线考试0.0032B10.4 教学评价0.0032C 成效(0.12)C1 医院服务(满意度)(0.222)C1.1 门诊候诊时长0.0065C1.2 检查检验等待时长0.0065 C1.3 缴费时长0.0065 C1.4 健康咨询回复率0.0065C2 医院管理(效率)(0.500)C2.1 自助机使用成效0.0097C2.2 患者自助服务使用率0.0097 C2.3 复诊预约率0.0065C2.4 报表实时性0.0065C2.5 后勤人员数和核定床位数的比例0.0065C2.6 静脉配置错误率0.0065C2.7 静配人员数和床位数的比例0.0065C2.8 消毒供应情况0.0065C3 健康产业发展(含互联网+、信息互联互通)(0.278)C3.1 医保实时联网结算0.0065C3.2 支付方式0.0065C3.3 区域数据共享0.0065C3.4 分级诊疗比例0.0065C3.5 双向转诊比例0.0065二、该指标体系与现有卫生信息评测指标的比较随着卫生信息化的发展,国际国内不同的机构和组织也推出了相应的卫生信息评测指标,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美国医疗信息与管理系统学会HIMSS的《电子病历分级评价》、IHE中国的IHE Connectathon测试以及《卫生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等。

各种不同的评测指标其评测的方法、目的和范围均有所侧重,现比较如下。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

该评价体系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主制,其目的在于全面、客观评估现阶段电子病历的应用水平、建立适合国情的评估体系和改进体系,引导医院科学发展信息系统、为管理部门提供高效的应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使相关厂商开发先进适用的电子病历系统等。

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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