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意义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意义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就开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拉开了这一进程的序幕。2003年8月27日,讨论了7年之久的《行政许可法》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法制定的时间之长,讨论次数之多,改动幅度之大,参与面之广,在我国近年来的行政法立法中是罕见的,因而引起了国内外的特别关注。此法的颁布也对我国建立法治政府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老百姓而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有以下意义:(一)各部门将无权设“门槛”,百姓办事更方便

审批“门槛”谁有权设定?过去上至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下至乡政府、甚至其派出机构都可设槛,审批太滥,令出多门。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行政许可的设置权只有三个层次的国家机关可以行使: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二、国务院;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而且必须移居法定的权限,其他任何部门将不再有行政许可的设置权。

审批权相对集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行政机关会尽量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并允许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二)审批收费少了,百姓负担将会减轻

行政许可过滥,经济利益的驱使也是一大主因。乱收费、“搭车收费”,越权设定收费项目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减轻申请人负担,行政许可法确立了审批“不收费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也不能收费;需要收费的,仅限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赋予特定权利的行政许可事项,并且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收取的费用,也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三)不搞“暗箱操作”,百姓说话机会多

“暗箱操作”问题,也曾是行政许可过程中的一大弊病,针对这些弊病,行政许可法开出“良方”:(1)信息公示。行政机关要把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申请书格式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2)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3)对于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机关必须举行听证。(4)对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尤其是资源开发的许可,原则上要进行公开拍卖。

如拟设定的行政许可,相关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立法机关进行相关说明,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