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工作量计算方法(正式稿)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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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请各学院(系、部、中心)严格按此办法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所有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复核。

一、全日制本、专科教学
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主要包括理论与实验教学、教学(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

(一)普通课程理论教学工作量
30—70人,不考虑人数差异,工作量=计划学时×1;
70人以上,单门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1+(人数-70)×0.004];
单门课程工作量总数=计划学时×[1+(总人数/头数-70)×0.004]×头数。

因专业、课程等特殊原因造成的多头课程教学班中有少于70人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不足70人的教学班按70人计算。

(二)本、专科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布置和批改要求
批改作业是正常教学的一部分,所有课程应按教学要求给学生布置作业,教师必须定期批改作业,一般平均每6学时应批改作业一次,每次批改作业人数不得少于70人。

因排课原因学生人数不足70人的按70人计算。

不另外计算工作量。

超过70人部分,计算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作业批改难度较大的课程,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一定的难度系数,计算超难度批改作业工作量。

2、超额和超难度批改作业工作量计算办法
(1)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
所有课程,任课教师超额批改作业,给予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

教师每次批改作业均超过70本的,经各学院(部、中心)核查,教务处审定,可计算超额批改工作量,公式为:
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0.01×(每次批改学生作业人数—70)×计划学时/6
(2)超难度作业批改工作量=计划学时×K(K为作业批改难度系数)
①数学、制图类,K为0.25
课程为:高等数学、概论率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运筹学;工程制图、机械制图、建筑制图、家具透视制图,不含CAD 。

②力学类,K为0.15
课程为:理论力学、结构力学、材料力学、工程力学、弹性力学。

③物理、化学、公共计算机、机械基础、测量类、大学英语,K为0.1
课程为: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仪器分析、化工原理、食品化工原理、生物化学、大学物理、电工与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路分析、原理零件、工程测量、测量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C语言、Foxpro、液压传动。

(三)课程考核与试卷批阅
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应阅所任课程试卷70份。

批阅其余试卷,单独另计工作量,每阅70份计1学时。

集体阅卷,除任课教师应阅部分外,其余按此计算工作量。

(四)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校内实习(实训):
按一个行政班计算工作量,超过38人的按(人数/38)计算系数
(不足38人的按38人计算):
工作量=周数×5(天数)×2×(人数/38)
(五)机房类实验课程、非实验室内实验课:
按每批次38人标准计算:
工作量=计划学时×(人数/38)
人数说明:
无其他专业有同课程,不可能合班且单班人数少于38的按38
计算;
无其他专业有同课程,不可能合班且单班超过45人的可分班,
课时可参照理论课多头计算:
单门课程工作量总数=计划学时×[1+(总人数/头数-45)×0.01]
×头数;
超过45人未分班的按45计算
特殊情况:
英语自主学习按四个行政班计算,四个班合计不足38*4的按四
个班(152人)计算,总合班人数不超过160人(超过按160计算):
工作量=计划学时×(人数/152)
(六)实验室内开设的实验课程
按每批次24人标准计算:
工作量=计划学时×(人数/24)
因仪器设备台套数限制的,经教务处、实资处审核同意后,每批次人数可以低于24人:
每批18-21人时工作量系数0.9;
每批15-17人时工作量系数0.8;
每批9-14人时工作量系数0.7;
每批4-8人时工作量系数0.6;
每批超过30人时按30计算。

开课前未报的,按每批次24人计算工作量。

(七)校外实习
教师全程进行的,按每批次24人标准计算(超过35人按35计算);
工作量=周数×5(天数)×3×(人数/24)
校外实习,教师指导部分时间,其余时间学生自主实习的,指导部分按每批次24人标准计算,学生自主实习部分按48人标准计算。

工作量=指导周数×5(天数)×3×(人数/24)
+自主实习周数×5(天数)×3×(人数/48)
(八)体育课教学
体育课教学实行选课制,每班人数应在50左右:
大一普通体育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学生人数/50)×1.0
大二体育选项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学生人数/50)×0.9
(九)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含课题审定、指导书撰写、实习(试验)方案与实习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审阅、毕业论文答辩。

2、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原则上每个教师指导本科学生不超过10人,按15学时/人计算工作量;专科学生不超过20人,按8学时/人计算工作量。

3、助教可以与指导教师合作,指导5人/助教,工作量的计算为助教10学时/人、指导教师5学时/人。

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答辩。

答辩组所有成员每参加一天计4学时,原则上每天每组至少应完成15个本科生的答辩。

5、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工作量增加10学时。

(十).双语教学
按外语使用比例分别计算工作量,达到30%、50%、70%、100%系数分别为1.4、1.6、1.8、2.0
工作量=计划学时×[1+(人数-70)×0.004]×系数
(十一)专职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工作量
二、研究生教学
(一)理论教学标准学时计算方法
1、硕士研究生教学
人数少于40人(含40人),标准学时=计划学时×1.1;
人数41~70人,标准学时=计划学时×1.2;
人数70人以上,标准学时=计划学时×[1+(人数-70)×0.01]×1.2
2、博士生研究生教学
人数少于10人(含10人),标准学时=计划学时×1.1;
人数11~30人,标准学时=计划学时×1.2;
人数30人以上,标准学时=计划学时×[1+(人数-30)×0.01]×1.2 (二)实验教学标准学时计算方法
实验教学标准学时=计划学时
(三)指导工作量标准学时计算方法
指导工作量标准学时=同年级同层次学生人数×每生每年指导学时×K
指导一名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量总计90学时,分三年计算,每年每生指导学时为:一年级20,二年级30,三年级40;
指导一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量总计70学时,分两年计算,每年每生指导学时为:一年级30,二年级40;
指导一名博士研究生工作量总计140学时,分四年计算,博士生每生每年指导学时:一年级20,二年级40,三年级40,四年级40。

K为同年级同层次学生人数系数,其取值如下:
硕士研究生1~5人,K=1.0;超过5人部分,K=0.7;
博士研究生1~3人,K=1.0;超过3人部分,K=0.7。

合作指导的,几人指导工作量之和不得超过独立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量。

未列入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教师参加指导,不计教学工作量。

(四)其它
1、硕士生教学实践环节每生按5标准学时计算(二年级第一学期计算)。

2、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按工作日计算,每个工作日计算6个学时,半个工作日计算3个学时(二年级第二学期计算)。

3、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每生每年按6标准学时计算。

上述1、2、3项标准学时计入实际参加该项工作的教师,这几项均不
包括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三、其他教学活动由教务处、研究生部、实资处、人事处等会同有关单位及相关教师商定。

四、教学工作量核查的注意事项
1、各教研室组织教师按照教学任务的实际承担人员填写工作量表(含聘请人员承担的教学任务)。

2、教研室按教学任务书对教师工作量进行初审并计算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总量。

3、各学院(系、部、中心)审核本单位教师及各教研室的教学工作量,计算本单位的教学工作总量。

并按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本专科教学工作量、实验系列人员工作量分类汇总,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报研究生部;实验系列人员工作量报实资处;其余教学工作量报教务处教务科。

4、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实资处、人事处对各学院(系、部、中心)的审核结果和教学工作总量进行复审。

5、本办法只适用于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计算。

成教学院、涉外学院的教学工作量计算不在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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