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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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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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3614(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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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

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二)扁平化。

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三)专业化。

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四)统一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2)174-2014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司基建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和建全基建技术管理机制,提高基建技术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技术管理主要包括基建技术标准化管理、设计管理、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施工技术及装备管理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基建技术管理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投资合理、运行高效”的原则,以科技进步为引领,以标准化建设成果为载体,加强设计管理,加强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提升工程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基建技术管理总体工作,制定公司基建技术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组织实施;(二)指导、监督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的基建技术管理工作,并考核及评价;(三)指导、监督技术专业支撑单位的基建相关技术工作,并考核及评价。

第六条国网交流建设部、直流建设部负责特高压工程技术管理。

第七条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管辖范围内基建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基建技术管理制度及规定;(二)指导、监督地市供电企业的基建技术管理工作,并考核及评价;(三)指导、监督管辖范围内技术专业支撑单位的基建相关技术工作,并考核及评价;(四)提出基建技术标准修订需求。

第八条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管辖范围内基建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基建技术管理制度及规定;(二)监督、评价所管辖输变电工程参建单位对基建技术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各级经济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经研院”)负责执行基建技术管理相关规定,参与基建技术标准、标准化建设成果、基建新技术的研究和制(修)定,并在工程设计和设计评审中应用。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

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安能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试行。

在试行过程中遇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公司基建部反馈。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项目法人(含建设管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试验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移交水平,努力实现“零缺陷”移交,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比率逐步提高。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第七条公司提倡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和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基建安全基本原则、管理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县供电企业、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公司系统新建、改扩建输变电工程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电源工程项目及相关参与方。

第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公司及所属单位将基建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所属企业承接公司系统以外工程建设(含境外工程)业务时,应同时遵循相关行业、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第二章基建安全职责第六条公司按照“大建设”体系建设要求设置基建管理机构,分层分级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按项目设置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明确项目管理安全职责。

第七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管理处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2)111-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依法合规建设,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

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总结评价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设备、调控、财务、科技、营销、信通、档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及其他支撑性材料)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管理,形成项目前期工作成果移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二)基建管理部门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基建工程的工程设计、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监督工作,负责与设备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设备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设备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协调基建部门开展工程设计、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竣工验收阶段技术监督,会同基建部门开展竣工验收阶段中设备交接验收的技术监督工作,参与工程设计审查、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国网(基建1)92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国网(基建1)92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1)9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

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二)扁平化。

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三)专业化。

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四)统一管理制度。

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施;(五)统一技术标准。

公司统筹电网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的技术标准,各级单位统一执行;(六)统一业务流程。

公司研究制定公司电网建设业务流程,各级单位在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

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基建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总部设立国网基建部、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等基建部门。

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中国电科院、国网经研院、国网能源院、国网智能院等公司直属单位作为总部层面的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78-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深化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电网建设技术水平,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主要包括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评价和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的发布、实施、宣贯、考核等工作。

(一)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依托工程研究项目”),是指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难点,研究成果具有普及推广应用价值,依托输变电工程开展的专题研究项目。

(二)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主要包括推广应用基建类科研成果、公司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成果、设计和施工创新成果及其他基建科研成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遵循“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先进适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批准、组织协调、检查、验收、评价考核等工作;(二)负责重大、重要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牵头组织和实施工作;(三)负责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的发布及管理;(四)负责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培训宣贯、监督、评价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立项申请、实施协调、验收准备和成果总结工作;(二)负责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合同监督、资金落实和进度质量管理工作;(三)组织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方案策划、实施宣贯和工程应用等工作;(四)对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协调和监督。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

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二)扁平化。

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三)专业化。

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四)统一管理制度。

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施;第 2 页共 19 页(五)统一技术标准。

公司统筹电网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的技术标准,各级单位统一执行;(六)统一业务流程。

公司研究制定公司电网建设业务流程,各级单位在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

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基建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总部设立国网基建部、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等基建部门。

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国网经研院、国网能源院、国网智能院、中国电科院等公司直属单位作为总部层面的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

国网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国网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国网工程基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网工程基建管理,加强工程监督,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 国网工程基建管理制度由国网总部负责制定,各分公司负责执行。

2. 每个建设项目设立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

3. 设立专门的工程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程质量和进度,对项目部门进行评估和奖惩。

三、工程管理1. 项目立项阶段,需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明确工程内容和时间节点。

2.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如需变更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3. 施工过程中,需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施工完成后需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需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四、工程监督1. 工程监督部门需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于重大工程项目,需派出专门的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3. 若发现工程问题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需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

五、质量控制1. 实行全员质量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环节需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工程质量。

2.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杜绝偷工减料和以次充好现象的发生。

3. 对于施工工艺和材料需要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4. 对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需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六、进度管理1. 编制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时调整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每周对工程进度进行汇报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3. 若发现施工进度滞后,需迅速采取措施加快进度,避免影响工程进展。

七、安全管理1. 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2.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需严厉处罚并追究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国网(基建/1)92-201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

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二)扁平化。

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三)专业化。

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四)统一管理制度。

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施;(五)统一技术标准。

公司统筹电网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的技术标准,各级单位统一执行;(六)统一业务流程。

公司研究制定公司电网建设业务流程,各级单位在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

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基建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总部设立国网基建部、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等基建部门。

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国网经研院、国网能源院、国网智能院、中国电科院等公司直属单位作为总部层面的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立建设部;在省公司层面设省经研院(省监理公司、中心设计院)、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省应急抢修中心)等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范本(2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范本(2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范本1. 综述本通则旨在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的基建管理工作,确保基建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运营效益。

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通则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基建项目管理流程2.1 项目立项阶段2.1.1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制定项目立项计划,包括项目建设目标、预算、时间计划等。

2.1.2 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确定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2.1.3 提交项目申请,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报经理层审批决策。

2.1.4 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

2.2 项目实施阶段2.2.1 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确定各工作阶段的任务、时间节点和目标。

2.2.2 开展投标工作,确保公正、透明的招标过程,选择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和承包商。

2.2.3 编制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落实施工责任和质量控制措施。

2.2.4 加强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过程合规、安全,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2.5 定期进行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查,及时评估工程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如期完成。

2.2.6 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和物资采购,确保项目成本合理有效控制。

2.3 项目验收阶段2.3.1 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项目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2.3.2 进行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并按时报送相关部门和上级机构。

2.3.3 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持续改进管理措施。

2.3.4 根据项目验收结果,对参与项目的各方进行评价,并及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3. 人员管理3.1 选派专业人员参与基建项目管理,确保人员技能和经验的匹配。

3.2 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3.3 设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评估指标和权重,逐步完善激励和提升机制。

电网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办法-公文写作

电网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办法-公文写作

电网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办法1范畴本标准了电力工程基建项目工程设计经济发展管理方面的一般工作中程序流程和规定。

本规范适用xx电力网35KV及下列输变配工程项目和城镇电力网基本建设与改建工程的安全工程管理方面。

2规范化引入文档以下文档中的条文根据本规范的引入而变成本规范的条文。

但凡注日期的引入文档,其接着全部的改动单(不包括勘误的內容)或改版均不适感用以本规范,殊不知,激励依据本规范达成共识的多方科学研究是不是可应用这种文档的最新版。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入文档,其最新版适用本规范。

q/jdj21705—XX环境要素鉴别点评管理程序q/jdj220102─XXxx电业局基建项目建筑项目财务审计方法计价格[XX]16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的通知》《xx省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管理条例》《关于颁发的通知》有关实行的通告》有关授予《电网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规定》的通告有关下发《xx电网35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告3工程项目项目立项环节资本管理3.1新项目项目可行性汇报!z应依据上级领导和局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的必须开展定编。

在汇报项目可行性汇报时,要有施工预算书,必需时附带自然环境分析报告文章内容著作权归创作帮手网创作者全部!。

工程项目施工预算,要依据建设工程经营规模、配电设备布局方式、关键机器设备采用标准、自动化技术水平、连接系统软件基本计划方案、配套设施计划方案,依照现行标准的工程造价管理要求及其销售市场cpi指数预测分析,列举实际投资估算表。

要保证施工预算精确,防止设计任务书项目投资信用额度无法控制。

3.2xx电力网工程项目项目立项工作中的业务流程归口部门为xx县供电局生技科。

4设计费用管理4.1设计方案提前准备环节为科学安排建筑工程设计和电力网基本建设方案,35KV及下列输变配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工作中依据省企业、市局、局生技科可研报告审批统一开展分配。

国网(基建1)92-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国网(基建1)92-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

国网(基建1)92-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1)92-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基建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基建管理实际,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所称“基建管理”指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划分,在基建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管理遵循“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原则。

(一)集约化。

推进建设管理职能向公司总部、省公司集中,强化工程建设关键环节集中管控,优化配置电网建设资源;推进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属地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分层级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与对外服务协同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对外协调合力,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效益;(二)扁平化。

构建扁平化组织架构,科学划分管理界面,分层级承担电网建设任务,提高建设管理效率;(三)专业化。

深化基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三通一标”,夯实基建管理基础,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电网建设专业化水平;(四)统一管理制度。

公司统筹研究制定基建管理通用制度,各级单位统一执行,确需制定差异性条款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报公司总部批复后实施;(五)统一技术标准。

公司统筹电网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的技术标准,各级单位统一执行;(六)统一业务流程。

公司研究制定公司电网建设业务流程,各级单位在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

第四条本通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基建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总部设立国网基建部、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等基建部门。

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中国电科院、国网经研院、国网能源院、国网智能院等公司直属单位作为总部层面的电网建设支撑保障机构。

国网基建精编精编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精编精编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2)112-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实现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目标,实施质量强网,按照公司“大建设”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增大节能环保和工业化建造比重,提高工程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合格队伍,推行“标准工艺”应用,持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水平。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建设管理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kV送出线路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其它工程参照执行(管理流程图见附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工作责任第七条公司工程建设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

各级发展部门负责规划、可研环节的质量管理;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公司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负责组织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各级运维检修部门负责技术监督与生产运行准备,参与工程建设相关环节的审查验收、参与设备交接试验并确认试验结果,参与组织启动验收;各级基建部门负责设计、施工环节及优质工程评定等工程质量管理,依据规定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级物资部门负责设备材料采购、制造、储运及现场服务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八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国网基建部下设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质量管理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基建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质量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验评规程和“标准工艺”等公司工程质量标准和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新版精品资料】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新版精品资料】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78-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深化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电网建设技术水平,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主要包括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评价和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的发布、实施、宣贯、考核等工作。

(一)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依托工程研究项目"),是指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难点,研究成果具有普及推广应用价值,依托输变电工程开展的专题研究项目。

(二)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主要包括推广应用基建类科研成果、公司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成果、设计和施工创新成果及其他基建科研成果.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管理遵循“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先进适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批准、组织协调、检查、验收、评价考核等工作;(二)负责重大、重要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牵头组织和实施工作;(三)负责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的发布及管理;(四)负责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培训宣贯、监督、评价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立项申请、实施协调、验收准备和成果总结工作;(二)负责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合同监督、资金落实和进度质量管理工作;(三)组织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方案策划、实施宣贯和工程应用等工作;(四)对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协调和监督.第七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一)负责依托工程和研究项目的落实协调,监督项目的研究进度、阶段成果和质量水平等情况;(二)开展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约执行管理工作;(三)负责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在工程中的具体实施,编制推广应用策划方案;(四)按时报送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应用经验.第八条依托工程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职责(一)编制依托工程研究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成果总结等相关材料;(二)严格履行合同,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完成计划和合同预定的目标;(三)按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75-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技经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基建技经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技经管理是指在公司电网工程建设中,落实工程计价标准,科学评价工程建设技术方案经济合理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准确分析费用构成和变化趋势的全过程管理。

主要包括:电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造价统计分析、技经标准以及定额管理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总部(分部)、省公司级单位、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的基建技经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基建技经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四条基建技经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合规、标准统一、科学合理、有效控制”原则:(一)依法合规是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标准统一是指统一工程计价标准、统一技经管理业务流程。

(三)科学合理是指贯彻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加强工程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四)有效控制是指加强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强化工程造价关键环节集约化管理,实现工程造价可控、在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遵循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原则,规范各级基建技经管理机构职责划分,明晰技经与相关专业的职责界面。

第六条公司总部层面管理职责(一)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的工程造价标准,制定公司电网工程造价标准、管理制度等,并监督执行;2.负责公司电网工程初步设计管理、结算管理以及过程造价控制;3.具体负责规模以上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和限额以上重大设计变更审批;4.负责公司电网工程造价分析工作;5.负责公司定额站业务管理;6.组织开展基建技经重大课题研究;(二)国网直流部、交流部负责公司直流和特高压交流工程项目技经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75-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技经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基建技经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技经管理是指在公司电网工程建设中,落实工程计价标准,科学评价工程建设技术方案经济合理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准确分析费用构成和变化趋势的全过程管理。

主要包括:电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造价统计分析、技经标准以及定额管理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总部(分部)、省公司级单位、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的基建技经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基建技经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四条基建技经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合规、标准统一、科学合理、有效控制”原则:(一)依法合规是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标准统一是指统一工程计价标准、统一技经管理业务流程。

(三)科学合理是指贯彻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加强工程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四)有效控制是指加强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强化工程造价关键环节集约化管理,实现工程造价可控、在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遵循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原则,规范各级基建技经管理机构职责划分,明晰技经与相关专业的职责界面。

第六条公司总部层面管理职责(一)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的工程造价标准,制定公司电网工程造价标准、管理制度等,并监督执行;2.负责公司电网工程初步设计管理、结算管理以及过程造价控制;3.具体负责规模以上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和限额以上重大设计变更审批;4.负责公司电网工程造价分析工作;5.负责公司定额站业务管理;6.组织开展基建技经重大课题研究;(二)国网直流部、交流部负责公司直流和特高压交流工程项目技经管理。

电网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办法

电网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办法

电网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科研工作了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般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电网35千伏及以下输变配工程和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技术经济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沦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中文翻译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准则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行业标准达成协议的为何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烟树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dj 21705—XX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q/jdj 220212─XX xx电业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师办法计价格[XX]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工程管控勘察设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xx省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基本预备费和预备费管理条例》《关于颁发的通知》关于推行<火电、送电、变电工程限额设计控制指数指标>的通知》关于颁发《电网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下达《xx电网35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3 工程立项阶段金融投资管理3.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z应根据上级和局基本建设技改的需要进行编制。

在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时,要有投资估算书,必要时附有环境评估报告文章版权归写作帮手网翻译者所有!。

工程投资估算,要根据工程建设规模、配电装置布置性质、主要设备选用指导思想、自动化程度、接入系统初步方案、配套工程方案,预估按照现行的造价管理规定以及市场物价指数预测,列出具体中国投资估算表。

要确保投资基金估算准确,避免工程规划设计任务书投资额度失控。

3.2 xx电网工程立项工作的业务归口科室为xx县供电局生技科。

4 设计阶段费用监督管理4.1 设计准备阶段为合理安排工程设计和建筑设备电网建设计划,35千伏及以下输变配工程的设计工作根据省公司、市局、局生技科可研全盘考虑批复统一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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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75-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技经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基建技经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技经管理是指在公司电网工程建设中,落实工程计价标准,科学评价工程建设技术方案经济合理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准确分析费用构成和变化趋势的全过程管理。

主要包括:电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造价统计分析、技经标准以及定额管理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总部(分部)、省公司级单位、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的基建技经管理工作。

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基建技经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第四条基建技经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合规、标准统一、科学合理、有效控制”原则:(一)依法合规是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标准统一是指统一工程计价标准、统一技经管理业务流程。

(三)科学合理是指贯彻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加强工程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四)有效控制是指加强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强化工程造价关键环节集约化管理,实现工程造价可控、在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遵循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原则,规范各级基建技经管理机构职责划分,明晰技经与相关专业的职责界面。

第六条公司总部层面管理职责(一)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的工程造价标准,制定公司电网工程造价标准、管理制度等,并监督执行;2.负责公司电网工程初步设计管理、结算管理以及过程造价控制;3.具体负责规模以上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和限额以上重大设计变更审批;4.负责公司电网工程造价分析工作;5.负责公司定额站业务管理;6.组织开展基建技经重大课题研究;(二)国网直流部、交流部负责公司直流和特高压交流工程项目技经管理。

(三)国网发展部负责工程可研阶段投资估算管理、参与初步设计评审。

(四)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负责工程物资的招标、合同签订、履约、结算等管理工作。

(五)国网财务部负责工程建设资金和竣工决算管理。

(六)国网审计部负责工程审计管理。

(七)国网法律部负责工程合同管理。

(八)国网运检部、国调中心等部门参与电网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九)直属建设分公司受委托具体开展工程项目技经管理。

(十)国网经研院受委托承担规模以上工程的初步设计评审、工程结算监督、造价分析及技经研究等工作;下设国家电网公司定额站办公室,负责定额管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省公司层面管理职责(一)建设部管理职责1.组织贯彻落实公司电网工程技经标准、管理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2.负责所辖电网工程各项费用统筹管控;3.负责所辖规模以下电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4.负责所辖电网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5.负责所辖电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限价)等关键环节管理;6.负责所辖电网工程结算管理;7.负责所辖电网工程造价分析;8.负责省定额站业务管理;9.负责所辖电网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二)发展策划部负责所辖电网工程可研阶段投资估算管理、参与初步设计评审。

(三)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所辖电网工程相关物资的招标、合同签订、履约、结算等管理工作。

(四)财务资产部负责所辖电网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与支付、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等工作。

(五)审计部负责所辖电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

(六)经济法律部负责所辖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七)运检部、调度中心、科信部等部门参与所辖电网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八)省经济技术研究院协助省公司建设部,承担结算审核、造价分析和研究、所辖规模以下电网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等工作。

第八条国网交流、直流建设公司管理职责负责所辖电网工程造价管理具体工作,落实公司电网工程技经标准、管理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

第九条地市供电企业层面管理职责(一)建设部(项目管理中心)管理职责1.负责执行技经标准、管理制度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负责所辖电网工程建设过程的造价控制和结算审核;3.配合所辖电网工程造价分析工作;4.配合所辖电网工程可研估算、竣工决算和审计管理工作。

(二)发展策划部负责所辖电网工程可研阶段投资估算管理、参与初步设计评审。

(三)运检部、调度中心、科信部等部门参与所辖电网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四)物资供应中心负责所辖电网工程物资合同履约等工作。

(五)财务资产部负责所辖电网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与支付、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等工作。

(六)审计部负责所辖电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

(七)经济法律管理部负责所辖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八)地市供电公司经济技术研究所协助地(市)公司建设部,承担相关技经等工作。

第十条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管理职责(一)执行技经管理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所辖电网工程建设过程的技经管理。

(三)负责所辖电网工程造价分析基础数据收集。

(四)配合所辖电网工程可研投资估算以及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管理。

第十一条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1.执行技经管理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具体执行电网工程初步设计、结算编制和合同管理工作;3.负责电网工程建设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三章初步设计审批管理第十二条初步设计审批实行分层集中管理。

规模以上电网基建工程由国网基建部审批;规模以下电网基建工程初步设计由省公司建设部审批。

基建工程宜委托具有相应咨询资质的咨询单位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后,予以批复。

第十三条初步设计评审采取计划管理,以年度评审预安排为指导,按月度计划刚性管理。

加强内审管理,报请评审的工程初步设计,应先组织内部评审,切实落实工程外部条件和技术方案,满足内容深度要求,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规范初步设计审批管理,深化基建标准化成果应用,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加强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合理确定电网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

第十五条初步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投资计划、招标、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定额和费用计算有关规定编制概算。

概算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以初步设计文件为基础,内容深度及格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公司相关规定,并满足业主和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在做好现场调查、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第四章工程结算管理第十六条工程结算指依据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投运等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技术服务、物资供应、工程管理等建设费用结算的活动。

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的全口径结算。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实行电网工程结算全电压等级、全方位、全过程的集中监督管理,实现电网工程结算管理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编制标准统一、内容深度统一。

第十八条结算集中监督采用公司总部、省公司两级管理平台。

开展结算督察工作主要是对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和公司相关技经管理规定执行情况、造价控制情况等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建设过程造价控制第十九条建设过程造价控制是指从电网工程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的建设过程造价管理,通过设计、招标、合同、工程量、结算等关键环节有效管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第二十条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阶段,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定额和费用计算有关规定编制的阶段性造价管理成果,是建设过程造价控制、费用调整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工程招标应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据批复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加强招标工程量、招标控制价(限价)审查、商务评标等管理。

推广工程量清单招标,实现工程结算量价分离、风险分担。

统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进一步规范电网工程计价行为。

第二十二条按照合同法及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电网工程合同价款审查等管理,明确进度款支付、价款调整、结算等要求。

严格合同履行,确保费用支出规范。

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管理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施工工程量进行的计算和审核等管理工作。

工程量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实施的全过程,各级工程管理单位、参建单位、咨询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量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工程量计算及审核确认工作。

第二十四条建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分级审批机制,加强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控,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第六章技经标准管理第二十五条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工程计价定额、工程计价信息等,研究制定公司技经管理制度和工程造价标准。

第二十六条通用造价是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成本预测和分析的基准,作为评价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水平和尺度。

第二十七条技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建设环境、技术进步、定额等计价依据等变化情况,结合应用反馈信息,公司组织适时滚动修编技经标准,提高其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八条加强技经课题研究计划管理,公司总部重点组织开展造价管理制度和涉及全局的技经重点问题研究,省、市、县公司重点开展标准应用研究,形成技经课题分级研究机制,提高电网工程造价管理的前瞻性。

第七章电网工程造价分析第二十九条电网工程造价分析(简称“造价分析”)是指统计造价数据,分析电网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和变化情况,预测、掌握其变化趋势,查找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形成造价分析报告,为公司投资决策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统一造价分析的内容和深度,不断探索造价分析的科学方法,引进新的评价指标,增强造价分析工作的科学性,提高造价分析质量。

第三十一条建立工程造价统计分析工作机制,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年度电网工程造价全面分析,实时开展专项分析;省、地市公司应根据地域特点,深化所辖电网工程造价分析。

第八章支撑保障第三十二条国网基建部负责制定发布电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造价分析等关键环节管理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基建技经管理制度体系,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按照公司基建信息化建设与深化应用的整体部署,建立纵向贯穿各级、横向集成电网工程技经管理全部业务、信息高度共享、业务流程贯通的统一基建技经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支撑基建技经业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加强技经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评管理,提升电网工程技经管理能力与水平。

第九章检查考核第三十五条建立基建技经管理逐级评价机制,根据年度技经管理重点安排,制定年度技经管理评价指标和标准,定期对技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级评价。

第三十六条基建技经管理关键指标及内容纳入同业对标等评价考核体系。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40号之国网(基建/2)175-2014)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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