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制度

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 )》、《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

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项目有: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3.2 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

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3属地:是指动火作业点所在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

架构中有明确管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装置、仓库等。

3.4固定动火区:是指由企业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

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3.5禁火区:是指企业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含设施),需

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区域。

3.6动火作业单位:实施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或队伍。

3.7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是指向企业提供动火作业管理服务

的单位,包括专业外包服务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企业检维修队伍等。

4职责和资质

4.1 职责

4.1.1企业主要负责人

a)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b)负责组织制定、发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评估动火作业基本安全管理条件;

c)负责保证动火作业必须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及应急装备等安

全保障的投入;

d)负责审批特殊动火作业和固定动火区;因故外出时可授权其它负责人审批特殊动火作业;

e)必要时应指派专人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管

理。

f)负责签发动火作业审批人资格证。

4.1.2 安全管理部门

a)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属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b)负责制修订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前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管理、动火作业器具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c)负责组织对特殊动火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

d)负责对动火作业审批人、动火人、监火人、参与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颁发企业监火人资格证;

e)负责对企业的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f)负责对动火人、监火人资质的审查。

4.1.3动火作业负责人

a)动火作业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b)负责动火作业现场安全交底,组织并参与作业前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措施,并告知作业人员、监火人员。

提出动火作业申请,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确定分析项目,带领分析人员到用火点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判定分析数据是否合格。

c)负责组织动火作业完工验收,组织检查、清理动火现场。

4.1.4动火人

a)参与动火作业危害因素辨识、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熟知动火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b)确认相关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