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深基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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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深基坑支护工程是一项复杂且高风险的工程,其成功与否与深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密切相关。

为了确保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进行,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围绕2024年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展开讨论,重点包括深基坑支护的基本原则、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一、深基坑支护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必须始终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安全来追求其他目标。

2. 合理设计原则: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地质条件、工程承载能力和施工工艺的要求,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严格施工原则: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

4. 完善监控原则: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监控系统必须健全完善,能够及时、准确地监测工程的变形和应力变化,提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现场管理1. 施工组织管理: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

2. 安全设施管理: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在施工现场设置,明确标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施工现场管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登记并佩戴安全装备,设置专门的人员管控通道,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 废弃物管理:废弃物的处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采取合理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措施,严禁乱倒乱扔,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干净整洁。

三、人员培训1. 岗位培训:深基坑支护工程涉及多个专业、复杂的工序,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包括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培训和相关法规法律的学习。

2. 临时工教育:对于临时工人员,必须进行临时工教育,包括基本安全知识的传授、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在进行深基坑施工过程中,为保障工人和施工现场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 施工前应做好工地勘察和风险评估,确定施工方案,并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

2. 深基坑施工应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

必须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并有足够的资质和经验。

3. 在深基坑周围设立安全防护围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所有从事深基坑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效证件,严禁未经培训和未持证人员进行施工。

5.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善,如安全通道、安全警示标志、紧急疏散通道等。

6. 安排专人监测基坑周边地质环境,定期检测基坑的变形和变化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 严格遵守现场安全作业规程,如使用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8.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确保能及时处理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

9. 确保施工现场的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安全可靠。

10.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会根据当地法规、标准和工程特点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

以上仅为常见的一些规定,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进一步制定。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人员和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草稿,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深基坑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操作,包括土方开挖、支护、钢筋混凝土施工、设备安装、脚手架搭设等一切与深基坑相关的工序。

第二章责任和权利第三条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将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落实纳入管理体系之中。

第四条深基坑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施工队负责本队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六条所有深基坑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基本安全常识、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七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定期进行,确保每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升。

第八条施工现场安全教育与培训记录应保存,以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使用。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九条施工现场应有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施工区域划定、危险区域、安全通道等标识。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有统一的出入口,设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施工人员进出、登记并分发安全装备。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有清晰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指挥系统,确保施工工序的有序进行,并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有防爆和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设备、防火分隔等,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人员安全和设备保护。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红外线传感器等,用于监测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第五章安全防护和作业规范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护栏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107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1目的和范围1.1本规定为了在建筑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深基坑施工。

2引用标准施工过程中的深基坑支护工作要严格执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定义3.1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4职责4.1施工单位:4.1.1、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施工机具来确定开挖方案。

4.1.2、开挖基坑(槽)设计深度如比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时,应采用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4.1.3、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的特性和周围环境确定对基坑的支护方案。

4.1.4、根据选定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设计和验算。

4.1.5、根据所采用的开挖方案编制操作程序和规程。

4.1.6、绘制施工图;制定回填方案。

4.1.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作业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024年深基坑管理规定

2024年深基坑管理规定

2024年深基坑管理规定深基坑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质量控制等方面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保障深基坑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以下是对2024年深基坑管理规定的____字简要说明。

一、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深基坑施工,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施工前必须编制深基坑施工方案,并向相关部门备案审批。

二、深基坑施工必须有稳定的地下水位,并按照规定的水控标准进行水位控制。

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地下水的排放和控制。

三、深基坑的周边地质调查和承载力试验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认可,并编制相应的报告。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对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进行详细勘测,确保施工的安全性。

四、深基坑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并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计划。

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提供安全救援措施。

五、施工期间要进行深基坑的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监测设备必须正常运行,并定期检查和校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注重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防尘、防噪声等相关措施,并设置污水处理设备及垃圾处理区域,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规定进行作业。

七、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要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术能力,施工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八、深基坑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单位要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九、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施工资料和经验总结,形成施工档案,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总之,2024年深基坑管理规定对于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质量控制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旨在确保深基坑施工的安全高效进行,并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基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深基坑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

第三条深基坑施工指的是土方开挖深度达到或超过10米的开挖工程。

第四条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有合法的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

第六条监理单位必须有合法的监理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七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合理确定开挖深度和土方切削坡度。

第八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第九条深基坑的施工方案必须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协作下制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抗震要求、抗滑要求等。

第三章施工组织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改变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施工人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分工。

第四章施工安全措施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在深基坑周围设置合理的围护结构,确保土方的稳定。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确保人员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种意外情况的应对准备工作。

第五章监理要求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

(1)深基坑管理规定(2)大型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深基坑管理规定一、为加强深基坑工程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根据国家和市主管部分有关法律、法规,特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基底加固、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三、施工前,应当邀请设计、监理、市政、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施工安全性报告及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应做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应拍照或摄像,常设记号,并做好记录。

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建筑物、构建物、应当委托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深基坑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和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除应当具备常规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五、深基坑方案项目部报总工程预审批,在技术,安全切实可行后方可施工。

六、未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建设单位进行基坑开挖条件验收,未经验收通过的,基坑不得开坑。

七、项目部要加强深基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当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

发生深基坑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应急进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组织抢险,防止事故和事故后果的扩大。

八、深基坑工程施工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履行技术管理程序,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对现场的周围环境进行监控,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施工。

深基坑工程施工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爆防火,保护环境等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基坑开挖后,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大型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规定》的精神,为了加强本单位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深基坑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为了满足建筑物的功能要求以及地下空间的利用需要,采用深挖和暂时支护的方式在地下挖掘形成的大型坑体。

深基坑的施工与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以确保施工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

以下是深基坑管理的一些相关规定:一、设计规定1.深基坑设计应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根据坑体的深度、土质工程性质、下部建筑物情况等因素确定挖掘方式和支护措施。

2.深基坑设计应满足土质条件、地下水位等要求,具备良好的排水和防渗能力。

3.深基坑设计应考虑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和变形控制要求,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

二、施工规定1.深基坑施工需进行前期调查勘察,确定土层情况、地下水位以及周边建筑物和管线情况,确定施工方案和支护措施。

2.深基坑施工需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和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3.深基坑施工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包括设置围栏、警示标识等。

4.深基坑施工应确保工地的环境卫生,妥善处理废弃物和废水,防止污染环境。

三、监督管理1.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接受监督和检查机构的监督。

2.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配备专门的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3.深基坑施工需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施工进展和问题,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安全管理1.深基坑施工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深基坑施工应做好有效的安全防护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深基坑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配备安全警示装置,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五、环境保护1.深基坑施工应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噪音、震动、扬尘等污染物的排放。

2.深基坑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排放和处理废水、废弃物等污染物。

3.深基坑施工不得破坏周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周边植被和水源。

深基坑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深基坑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深基坑施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基坑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控、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深基坑施工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并遵守职业操守,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施工管理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管理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六条施工单位在进行深基坑施工前,应当对工程现场进行综合勘察,并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过程合理、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施工前期的安全评估,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开展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确保各个施工工种的操作人员具有相关的技术和安全知识,做好员工安全教育。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合作机制,保持通畅的沟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无隐患。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控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工艺流程,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机制,对施工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施工任务的完成。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评估,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健全施工管理档案,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透明。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024年深基坑管理规定

2024年深基坑管理规定

2024年深基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基坑管理行为,促进基坑建设与城市发展的协同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深基坑的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深基坑管理应遵循“安全、环保、高效、公平、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深基坑管理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深基坑建设、维护和使用过程的监管和指导,确保深基坑安全和有序运行。

第二章建设与设计第五条深基坑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

第六条深基坑的设计应经过专业人员的合理规划和布局,确保安全和效益。

第七条深基坑围护结构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结构稳定和施工安全。

第八条深基坑的排水、通风和供电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和使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施工与监管第九条深基坑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措施。

第十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施工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方案的管理和调整,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深基坑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通道,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三条深基坑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手续,并制定深基坑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深基坑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深基坑使用单位应落实整改意见,加强对深基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深基坑使用期满或变更用途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监督和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给予停工整改、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资质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对深基坑建设、维护和使用中的其他管理事项,可以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修订或重新发布。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也称为深基坑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中需要挖掘超过10米深度的地下空腔。

深基坑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许可与申请:深基坑施工前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

施工单位需要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施工许可。

2. 周边环境保护: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例如降噪、防尘、减振等。

3. 安全管理:深基坑施工需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保护措施。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施工安全监督。

4. 设备和材料使用:深基坑施工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经过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需要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5. 环境监测与治理:深基坑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地下水位监测、土壤监测、气体监测等,确保施工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需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 施工期限与交付: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进行施工,并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工程。

施工单位需及时修复基坑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地面沉降和破坏。

总之,深基坑管理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工程品质达到相关标准。

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存在不同的管理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遵守当地的法规和要求。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3篇)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3篇)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回填等各个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深基坑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分级负责、综合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深基坑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管理的有效性。

第八条深基坑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第九条承包单位的施工队长对所承包的工程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根据本制度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人应在岗位上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权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岗、措施有效。

第十二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违章指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三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评估,提前制定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

第十七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第十九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提前进行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

2023年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深基坑和暗挖施工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工程活动,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来确保工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随着社会对工程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也应当不断完善和提升。

以下是关于2023年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设想,以期为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参考。

一、总则1.本制度适用于2023年以后的深基坑和暗挖施工项目,旨在保障施工期间的人员和环境安全。

2.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适合自身的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责任和义务1.施工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3.施工单位应当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员和监测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

三、技术措施1.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前应当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设计,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2.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

3.严禁未经许可进行爆破作业,对可能引起地下水浸润或地质松动的施工区域应加强监测。

4.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坍措施、防火和防爆措施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四、人员管理1.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合理配置施工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证书和岗位培训。

2.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岗前和在职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五、现场管理1.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告示牌,标明施工通道、紧急通道、禁止区域等。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巡查制度、作业票制度、封闭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等。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有效的维护和管理。

浙江温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实施细则

浙江温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实施细则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为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计算时取定的最大计算深度。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为模板支架立杆底至浇筑面距离,搭设跨度为轴线间距离。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爬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深基坑工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应怎样进行控制?

深基坑工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应怎样进行控制?

深基坑工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应怎样进行控制?答:第一问.深基坑工程包括以下2方面内容:1.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规定深基坑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邻近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根据温州市建设局发布的《温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中规定深基坑工程为: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以及深度虽未超过4米,但存在复杂的地质条件或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有重要建筑物、住宅、需严格加以保护的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的基坑。

2.深基坑工程包括:支护结构的设计和施工;土方开挖工程;降、排水工程;基坑监测工程;大体积混凝土工程。

第二问.监理工程师控制内容有如下:监理机构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根据规范、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资料文件,编写深基坑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施工过程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

深基坑工程施工难度大,也是监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做为总监理工程师要从宏观上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及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具体要从以下几点进行控制:1.基坑支护的设计要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基坑工程和主体结构同时审查、同时备案;2.施工前施工单位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做为总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把握方案审查这一关;3.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进场的原材料必须经过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施工前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4.支护结构施工时,要注意每一种构件的位置、尺寸、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5.在土方开挖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经论证的施工方案施工,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土方开挖时要检查所选择的施工机械、开挖的方式(分层、分段、均衡、对称)、方法、顺序、开挖的工况、基坑标高、放坡、出土口位置及土方外运等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6.降、排水的施工方法和选取的设备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方案要求;7.基坑监测的项目、监测的方法是否符合监测方案的要求、监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8.开挖时必须加强观察;当位移和沉降值达到报警值后,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方案中的应急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现场备足应急材料及设备;9.基坑开挖完成后,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报基坑验槽资料,总监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基坑验槽工作,严禁基坑长期暴露;验槽合格后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时间进行垫层、钢筋安装等后续的大体积混泥土施工。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 基坑设计与施工前需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存在威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因素。

2.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明确施工人员的分工和责任。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安全护栏等。

4. 施工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5.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禁止违规行为。

6. 清理施工现场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如悬挂装置进行高处作业,使用安全绳系进行固定等。

7. 施工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8.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发生火灾时可以及时控制。

9.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10. 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前都必须进行安全登记,确保施工现场的人员情况清晰。

11.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进行合理的分区管理,确保人员疏散的畅通。

1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记录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14. 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与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保持沟通,共同维护施工现场安全。

15.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施工单位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记录在案。

温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

温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

温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促进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范温州市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等行为,加强对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土地登记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法律、规章及政策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合资、合作、独资、发行债务等各种投融资方式,从事地下空间建设(包括利用地下空间进行人防工程或兼顾人防工程等项目建设的),涉及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交易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但法律法规涉及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地下空间的利用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本市城市地表以下的空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包括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以下简称结建地下空间)和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以下简称单建地下空间)。

市政道路、公共绿化、公共广场等已建成的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第四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和管理;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管理、土地登记和产权登记管理;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于人民防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人民防空要求设防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应就地下空间审批监管制订详细工作规范。

第五条开发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结建式地下空间项目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履行地下连通义务。

用于人民防空的连通工程实施应符合人民防空等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温州市深基坑管理规定

温州市深基坑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温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温建技〔2009〕269号 09.10.15 发布温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以及深度虽未达到4米,但存在厚回填土、流砂等复杂地质条件或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住宅、需严加保护的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地下水处理、土方开挖、施工监测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测、监理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温州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各自职能具体负责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鼓励开展深基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深基坑工程中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测和监理单位。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督促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测、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第八条建设单位发包深基坑工程,不得压缩合理工期,不得降低质量安全标准,不得减少施工监测项目。

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时,应根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专项列出深基坑工程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依据。

第九条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测、监理单位提供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以及同期建设的相邻建筑工程施工情况等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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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温建技〔2009〕269号 09.10.15 发布温州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的基坑,以及深度虽未达到4米,但存在厚回填土、流砂等复杂地质条件或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住宅、需严加保护的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地下水处理、土方开挖、施工监测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测、监理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温州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各自职能具体负责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鼓励开展深基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深基坑工程中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测和监理单位。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督促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测、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第八条建设单位发包深基坑工程,不得压缩合理工期,不得降低质量安全标准,不得减少施工监测项目。

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时,应根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专项列出深基坑工程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依据。

第九条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测、监理单位提供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以及同期建设的相邻建筑工程施工情况等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对可能受深基坑工程施工影响的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建设单位应就设计、施工方案征询市政、供电、通讯等相关管理部门及有关业主的意见,并根据需要对现状进行调查记录、拍摄影像、布设标识,形成经各方认可的原状记录报告。

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或鉴定。

第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暴露时间超过支护设计规定使用期限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并采取相应措施。

工程停工且无法确保安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回填。

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回填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召集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施工造成相邻设施损毁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召集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深基坑工程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相继施工时,各建设单位应当共同做好沟通、协调、配合工作。

后开工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邻建设工程的有关单位及专家共同进行审定。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工程办理工程一切险种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减少风险损失。

第三章工程勘察第十五条深基坑工程勘察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和浙江省《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勘察成果应满足基坑支护、地下水处理和保护周边环境的需要,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十六条深基坑工程勘察可包含在主体工程勘察中进行。

当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复杂不能满足基坑工程需要时,应进行专项勘察。

第十七条勘察单位必须做好勘察成果提交后的服务工作,主动参加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的研究、处理等活动,当勘察成果不能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时,应进行补勘。

第四章工程设计第十八条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必须熟悉并掌握我市有关管理规定,充分了解我市工程地质情况。

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工程设计应由具有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其他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认的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和浙江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并根据地质情况、周围环境、主体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进行多方案比较,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的原则选择最优方案。

对于开挖深度超过8米的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提供至少两个完整的设计方案交付论证。

第二十条深基坑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设计程序和技术责任制要求进行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文件应加盖设计单位图章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印章。

第二十一条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应配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共同设计并加盖其执业印章。

设计应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并考虑支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的适应性。

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主体结构设计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

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做好设计前的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工作,当基坑周围环境情况不明时,不得出具设计文件。

第二十三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台风、暴雨、周边动静荷载、基础施工、基坑使用期限等因素对基坑安全的影响。

第二十四条对于安全等级为一、二级或土质为淤泥、淤泥质土、松散填土、松散砂层的深基坑工程,严禁采用土钉墙或复合土钉墙支护。

对于设置内支撑的深基坑工程,必须采用整体性好、可靠性高的支撑体系,严禁采用焊接钢管支撑体系。

当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或基坑形状复杂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体系。

第二十五条设计文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和施工图审查。

设计单位应当落实论证和审查意见,并出具落实情况书面说明。

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的论证,并根据最终确定的施工方案及现场反馈的信息全面复核设计方案,当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设计单位应当对原设计进行调整,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积极做好施工阶段的跟踪服务工作,与建设、施工及监测单位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

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者监测值达到预警值时,设计单位应当主动参与研究、处理,并对原设计进行重新验算或者评估,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施工图审查第二十八条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与主体工程施工图同步审查和备案,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不得使用。

第二十九条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原则上由主体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

审查机构不得与被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在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送审时,应提供建筑用地红线图、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合同、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计算书、主体工程地下室主要建筑和结构施工图、周边环境情况等资料。

第三十一条审查机构对送审资料的完整性、设计资质的相符性等进行程序性审查,合格后再组织专家论证,并结合专家论证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性审查。

第三十二条深基坑工程设计专家论证由审查机构会同温州市建设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地基基础与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且必须有岩土和结构专业的专家参加,专家人选一般应在温州市建设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地基基础与岩土工程、建筑施工与质量安全等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中产生,对于特别复杂的项目也可邀请部分省级专家参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相关结构设计人员必须参会。

开挖深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设计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论证。

第三十三条专家组应当对设计文件和计算书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和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论证,提交论证报告,提出明确论证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第三十四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和审查意见修改原设计文件,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由审查机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设计文件的重大修改,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审查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备案第六章工程施工第三十六条单独承接深基坑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应同时具备与支护形式相应的其它专业承包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三十七条深基坑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编制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做好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严格按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十八条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可在温州市建设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施工与质量安全、地基基础与岩土工程等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中产生。

第三十九条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

确需修改时,应征得建设、设计和监理单位同意,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十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办理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备案,备案后方可施工。

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备案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审查合格的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及已经备案的审查合格书;(二)经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报告;(三)深基坑工程施工合同及监测合同;(四)深基坑工程施工、监测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四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防范和遏制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抢险器材和人员。

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迅速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及时制定并落实处理措施。

第四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巡查和监控,并积极配合监测单位做好监测工作。

第四十三条深基坑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严禁超挖,严禁基坑周边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

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及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深基坑土方工程验收必须以确保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第四十四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满足相关规范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并按国家《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浙江省《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规定进行质量检测。

深基坑支护工程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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