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签证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变更管理若干规定》(合经区管[2010]38号)和我局《项目造价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局承建的开发区所有财政性投资项目。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办法
考核变更签证是否按规定程序规范、及时办理。
1、变更签证的规范性
(1)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或清单编制错漏,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签证变更的,扣项目负责人0.2分;
(2)发生变更,方案未批先干的,扣项目负责人2分;
(3)《合同价款变更审批表》和《合同价款变更备案表》填写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扣项目负责人1分;
(4)负签证该办未办的,视情节由考核会确定扣分。
2、变更签证的及时性
(1)变更方案上报延迟影响了工程进度或延迟达3天以上的,扣项目负责人1分;
(2)变更方案实施完成后2周没有完成签证上报的,扣项目负责人1分;
(3)经济负签证在确定后1个月内未完成上报备案的,扣项目负责人3分;
(4)经济签证上报严重滞后的(变更方案实施后1个月以上),扣项目负责人5分,并扣部长1分。
三、考核方法
变更签证在公司内部履行手续过程中,由部长、分管领导对规范性、及时性进行评价,由行政财务部进行登记按季度汇总纳入考核。
四、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合经区建管[2010]48号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内各相关单位:为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创建标准,我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执行,确保我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心二一年十一月五日抄送:开发区文明办、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合经区建设管理中心印发共印发300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创建长效机制,依据合经区文明创建管理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新建市政工程,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凡在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文明创建工作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建设工程文明创建除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统一实施,未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实施。
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将文明创建管理内容纳入监理合同中,委托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文明创建工作。
第五条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将合经区建设工程文明创建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向责任单位明确、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第六条严禁占道施工,禁止在施工区域外堆放施工物料。
渣土外运应严格执行合肥市及开发区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施行雨污分流。
建筑污水、泥浆须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严禁自由排放污染道路。
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八条在建成区施工因生产工艺上要求连续作业或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区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张贴安民告示。
中考、高考等特定时期,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禁止施工作业。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的通知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22•【字号】邵市政办发〔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和部省属驻邵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22日关于支持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的暂行政策措施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存量企业扩能升级的决策部署,推进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一批重点存量企业扩能升级。
以推动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造业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为目标,遴选一批重点存量工业企业扩能升级。
重点存量工业企业的遴选按照企业自愿申请、市直相关部门会同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综合评价认定的程序进行。
每年年初遴选企业列入扩能升级计划,申请企业应当是达产一年以上、已实施扩能升级的规模工业企业。
入选企业当年达到以下扩能升级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策兑现:当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30%以上;当年利润总额20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30%以上;当年企业扩能升级工业投资完成5000万元以上或完成技改投资500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责任单位均含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再列出)二、强化用地保障。
重点存量工业企业因扩能升级所需新增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国家公布的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标准的70%执行。
经济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经济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24年以来开发区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一创双加”行动意见,加快“调转促”步伐,结合县委开展的“实施二次创业、实现争先进位”活动,坚持“双提”“双创”工作目标,以提高工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以“全区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抓投入、突出抓招商”的工作思路为指导,积极抢抓机遇,突出主攻重点,积极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创高标准战新基地,5月被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核定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家级争创工作开展情况开发区已被列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培育期,进入国家商务部管理的开发区序列。
根据《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要求,开发区围绕产业基础、科技创新、区域带动、生态环保、行政效能五大类一级指标,53项二级指标,为加强培育期内综合考评工作,与安徽正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服务合同,扎实做好各项证明材料整理工作,随时准备迎接考核。
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5月份完成财政收入3.14亿元,其中国税2.47亿元,地税0.6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8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32.5亿元,同比增长6%;完成重点项目投资16.5亿元,开工项目5个,竣工项目3个;新增规上现代服务业入统企业0个;招商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7.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0.42亿美元,审计资金亿元以上规模项目8个,新开工规模项目10个,利用省外资金7亿元;外贸进出口完成1.35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8%;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0个;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0个,总数达到92个;规模工业增加值26.5亿元,增长10%;规模工业营业收入100.8亿元,增长16.9%;工业固定投资完成9.8亿元;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完成4.18亿元;新增个私企业51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11户。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07.12
•【字号】合建管线〔〔2022〕〕7号
•【施行日期】2022.07.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已经公示期满,现予以公布。
2021-2022年度(第一次)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合建设〔2018〕43号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关于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合建设[2018]43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为落实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促进合肥市工程勘察质量水平提升,按照《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合建设[2018]31号)的工作安排,在企业自查、县区检查基础上,我委于2018年8月、9月随机抽取部分项目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抽查共抽取20个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其中居住建筑10个,涵盖商品房、棚改房和公租房项目;公共建筑10个,涵盖抽查教育、医疗、商业、办公等项目。
涉及8家勘察单位,19家设计单位,10家审查机构。
项目总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涵盖经开、肥西、庐江、包河、庐阳、巢湖、新站、高新、肥东、长丰、蜀山等辖区。
本次抽查共发现问题460条,其中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条。
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我市大部分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落实了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能够较好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能够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市的规范、标准,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勘察设计质量总体受控。
大部分审查机构能够按照职责进行审查,审查质量及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对勘察设计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施工图质量把关不严,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致使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勘察设计质量常见问题仍然存在。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09•【字号】芜政办秘〔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编制行为,提升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我市达到依法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各级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或纳入人民城市建设市县级建设项目库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市政、公路和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二、编制模式实施范围内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采用“两编一审一备案”模式。
建设单位同时委托两家造价咨询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各自独立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并组织两家编制单位进行初稿比对;建设单位择优确定其中一家编制单位进行汇总形成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以下简称成果文件);项目的成果文件在备案前,建设单位需另行组织第三家造价咨询单位(以下简称审核机构)或专家组对成果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核,编制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成果文件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将调整后的成果文件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原则,报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以下简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为简化编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概算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不组织审核机构或专家组审核;概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由专家组审核;概算金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审核机构审核。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9•【字号】合政[2009]67号•【施行日期】200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合政〔2009〕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发〔2008〕17号)和《合肥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合政〔2008〕142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工作安排》(厅〔2009〕9号)要求,市政府组织编制了《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2年)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当前高新技术产业的突出代表。
2009-2012年是合肥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
加速培育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尽快确立电子信息产业在合肥工业经济中的支柱先导地位,充分发挥其对其它支柱产业发展的加速与倍增作用,是实现“工业立市、创新推动”战略目标的重点任务和重要突破口。
为进一步推动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合肥实际,制定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一)产业规模。
2008年,合肥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不含电冰箱、洗衣机、小家电及电信服务企业)完成产值2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工业增加值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1.2%。
目前全市纳入电子信息产业统计的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企业有238家,企业从业人员数约3.6万人。
合肥市级县级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地市
姓名 市委书记 孙金龙
市长
主管工作
合肥
分管工作: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国资委、编办、规划 局,金融、保险工作。 分管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厅、监察局 、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外侨办、统计局、物价局、市 常务副市 张晓麟 政府研究室、法制办、国税局、地税局、招商局〔外资办、 长 协作办〕、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委、招投标办、投融资管理 中心;联系民主党派、仲裁委。 分管工作,分管建委、交通局、市容局〔综合执法局〕、园 李 红 林局、人防办、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协管规划局;联系民 副市长 航、铁路工作。 分管工作:分管金融、保险、企业上市工作,协管投融资管 顾 斌 理中心、金融办。
吴光艳
分管合作园区、土地、规划、城建、市容(综合执法)、文 朱士久 明创建、房产、住房公积金管理、环境保护、城市园林、供 电工作。 陈 莉 分管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和扶贫工作
副县长
骆盛强 协管投融资工作。
管旅游(紫蓬山管委会)、商务、粮食、供销、质监、烟草 、劳动和社会保障、盐务、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电信 程俊华 、邮政、移动、联通、对外宣传工作;联系总工会、共青团 、妇联
夏瑜保
分管计划生育、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档案、地方志、未成人保护和妇女儿童工 杜永珍 作,联系县妇联、共青团、肥东报社。(计生委、教育局、 体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 县委书记 陈晓波 县 长
李海鹰 作。
领导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土地、规划、编制工吴来自荣各地区县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县市
姓名
主管工作
合肥地区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8.07•【字号】合经区管办〔2018〕68号•【施行日期】2018.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合经区管办〔2018〕6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合农工办[2018]8号)文件要求,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建设领域开展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全区在建工程涉及的建设施工企业。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落实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各项制度情况。
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交纳情况;农民工工资专户建立情况;历史遗留欠薪案件处置情况;企业遵守其他劳动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等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区级检查组实地查验和市督查组实地抽查方式进行。
在检查中要注意把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与检查企业用工情况相结合;把受理解决农民工举报投诉与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相结合;把施工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与即时下达整改意见相结合。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7月24日至7月27日)。
人事劳动局要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制作相关宣传横幅,营造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氛围。
按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合经区管办﹝2017﹞52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管中心、重点局、海恒集团、公用公司应积极组织所监管的建设施工企业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农民工维权业务培训会,并通过开展工地宣传、网络宣传、发放宣传单、举办企业负责人培训班等方式来宣传维护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营造企业依法用工、自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制环境。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一、规划编制背景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相关规定,对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进行新一轮的修编。
本次修编的根本目的是协调安排近期建设用地,为供电、中小学、环卫、公交、加油站、体育设施等专项预留布点空间,保障城市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发展形态,并对“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实施阶段提出明确建议。
二、开发区发展目标、性质及规划范围、期限1、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的态度认识发展问题,将资源环境保护与控制作为发展的前提,科学预测人口规模,合理进行空间资源配置;上下协调、左右兼顾,突出特色;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应对不同阶段的发展问题;突出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以创建和谐社会为最终目标。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二)坚持以资源和环境保护为前提(三)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共利益保障(四)坚持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总目标2、规划期限2006年-2010年3、规划区范围开发区规划范围定为:312国道以南,沪蓉高速公路以西,合九铁路以东,派河以北区域,包括桃花工业区、烟墩工业园及部分肥西县与包河区用地。
规划区范围控制为84平方公里。
4、规划发展目标与战略(一)建设国内外重要的制造加工基地(二)建设国内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基地(三)建设国家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四)建设省内重要的旅游、文化、教育和会展产业化基地5、产业发展战略根据合肥市经济和产业发展战略构想,结合开发区的基础和优势,选择主要产业如下:(1)在制造业领域,应重点支持汽车、装备制造、家用电器、日化与橡胶轮胎、食品加工五个支柱产业。
(2)发展高科技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整改报告(可编辑).doc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整改报告(可编辑)根据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落实情况的整改报告,市政府安排XX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XX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XX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反馈,时间为1月至1月。
我局多次高度重视召开党政领导小组联席特别会议。
在分析审计报告中的相关问题并找出根本原因后,我们制定了整改计划。
本报告如下:I 、重点项目管理审核报告指出:、部分项目计划不到位,编制不合理。
这主要反映在以下事实上:从()到()的一些关键项目没有如期完成()单个项目的规划不详细,即同一条道路在不同的年份实施,而没有具体说明投标段的名称()一个项目没有在一段时间内计划、前一年的项目计划列在下一年继续实施的项目中。
我们意识到,在制定城市重点项目规划的主要参与单位时,没有充分考虑拆迁、征地等客观因素,导致规划没有得到全面实施。
我们已经要求相关局领导、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在未来规划过程中做更多的现场研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使规划尽可能准确。
违约金不在现场收取。
在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我们按照合同约定,在三年内共向建设、监理等单位支付了1万元的违约金。
监管通知期为收到的1万元与上缴市财政部门的1万元之间的差额10000元(年内多数)。
我们认识到,加强重点工程的施工管理,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
近年来,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重点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
违约责任逐年减少。
我们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管理体系。
我们已经组织收取了尚未收回的违约赔偿金。
目前,我们已经筹集了1万元,并上缴市财政。
一些项目的审查和削减率仍然很高。
在我们提交审查的项目中,有一个项目的缩减率超过了上述百分比。
市审计局已停止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
作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企业报送的审计数据的审计,并与审计部门共同积极管理政府资金。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合政〔2021〕1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2月24日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集聚创新资源,打造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进高质量协同创新,构建高能级平台体系,培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高水平科技攻坚,推进高效能成果转化,依据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0号)和《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科政〔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依托国内外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合作共建,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研发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为市新型研发机构:(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由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以及其他投资主体单独或联合出资,在本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具备开展研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
(二)拥有优质创新资源。
依托或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知名跨国公司高水平研发平台优质创新资源,具有稳定的技术成果来源,技术成果具有产业化基础和市场化前景。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2.01•【字号】合建[2010]20号•【施行日期】201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合建[2010]20号)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委属有关单位,全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百日会战”活动当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授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心等37个单位“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高广场项目部等95个集体“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韦道龙等208名同志“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建设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做好今年的优质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努力开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的城乡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合肥市建设系统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二○一○年二月一日合肥市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
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以下简称巡查),系指受市重点局委托的巡查单位,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情况独立开展全过程巡视与检查的行为.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市重点局组织实施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市重点局负责将项目施工图纸,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施工、监理等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检测方案,材料设备供货方案等资料送交巡查单位。
第五条巡查单位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巡查方案》,并报市重点局审批。
第六条《巡查方案》审批通过后,由市重点局牵头组织巡查单位对被巡查项目进行交底,被交底人员包括监理、施工、检测、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相关人员。
第七条市重点局每周五将《巡查计划表》交巡查单位.第八条巡查单位应于巡查结束24小时内出具巡查报告;市重点局根据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责任单位完成限期整改。
第九条巡查单位应及时组织复查。
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在巡查单位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步工序,时间紧急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通报现场项目办和监理单位并跟踪复查.第十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巡查单位编制完成项目巡查工作总结.第十一条重点局每月初组织召开月度质量安全通报会,通报巡查情况,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第十二条重点局汇总每月在建项目检查情况,以局文件形式向相关施工、监理、检测、材料设备供应商企业总部通报.第三章巡查要求第十三条巡查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组建巡查组.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其他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巡查组成员专业应合理搭配,并能满足巡查需要.第十四条巡查频率原则上每项目每周不得少于1次,复查频率同巡查频率.第十五条巡查工作分为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
“大建设”的一个强劲音符——记合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管理二处处长张超
期
、 美菱大 道
二
、
环路改
造等
2
0
余项城
建重点工 程建 设 ; 合肥市大建 设 之 后 ,
他开始负责组 织 实施 了 徽 州大 道 南段 、
徽州大道北 段 、繁华 大 道东 段 、机场路 、
徽州大道 南段等 10 余项 重点工 程建设 。
2008
年 , 张超 指挥建 设 的青 阳路
毫州
、
路 胜 、 利 路 等 工 程 均 已 顺 利 完 工 。 他 用
工 扫 清 了障碍 。
正
因为这样
徽
,
州大道
南段 工 程 目 前荣 获 了 2 0 0 8 年 度 中 国 工
程建设
“ 鲁班 奖”
这一
,
荣誉在市政 工 程
中实 为 罕见 。
张超告诉记者 ,搞工 程建设 是个苦
活 累活 . 只 有 实干 , 来 不得半 点 虚 假 。
2 0 0 6 年 12 月份 徽州 大道工 程进 入 最 后 ,
的高才生 决定放弃 一 些 大 城 市 优 越
舒适 的环境 , 回 到合肥 工 作 , 用 自己
的所 学 专 长 , 为 家 乡 的建 设 添 一 份
力。 从 当初 的市重 点办 , 到现在 的重
点局 16 .
年间 ,张超摸爬 滚打在合肥
城 市建 设 第 一 线 。 在合肥 市 大 建 设 之
前 ,他 曾经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了 合裕 路 一
在 工 地 指挥在一 ,
线 ,创造性地开展工
作 最 终 以提 前合 同工 期 10 5 天 实现 通 .
车 目标 的 优 异 成 绩 , 为 建 设 填 写 了 一 份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合建[2010]20号【发布部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2.01【实施日期】2010.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合建[2010]20号)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委属有关单位,全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百日会战”活动当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授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心等37个单位“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高广场项目部等95个集体“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韦道龙等208名同志“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建设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做好今年的优质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努力开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的城乡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合肥市建设系统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二○一○年二月一日合肥市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37家)。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合政秘〔2016〕17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合政秘〔2016〕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产业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全面强化招商引资,着力推进招大引强,成功引进了一批投资规模大、牵动性强、综合效益好的大项目,较好完成了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表扬先进、激励工作,经认真考核,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大项目引进团队,以及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来投资企业、企业家和招商顾问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坚持招商引资第一要事不动摇,务实创新,顽强拼搏,努力为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开创“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1.2015年度合肥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2015年度合肥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名单3.2015年度大项目引进团队名单4.2015年度合肥市新引进优秀外来投资企业、优秀外来投资企业家和优秀招商顾问名单合肥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23日附件12015年度合肥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名单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肥东县政府、肥西县政府、长丰县政府、庐江县政府、巢湖市政府、庐阳区政府、蜀山区政府、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包河区政府、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