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破产程序之流程图(参考模板)

合集下载

企业破产流程图(A3打印)

企业破产流程图(A3打印)

破产原因产生 (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法院收到申请,5 日内 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申请债务人收到,可在 7 日 内向法院提异议异议期:10 日,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 15 日,期间法院要求补充材料不计算时间法院裁定是否受理受理+指定管理人受理通知 5 日内送 达债权债务人15 日内债务人 提交相关文件裁定受理 25 日内 受理通知并公告30 日~3 个月 债权申报,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法院确认债权,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以后的债权人会议,提前 15 日通知即可召开债务人或债权人有异议 起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申报期满 15 日内召开)债务人申请 15 日,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 15 日,期间法院要求补充材料的不计算时间不受理 5 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0 日内,债权人不服可提上诉和解清算重整申请人(债务人)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 债务人破产前提交和解协议 草案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裁定是否进行和解符合条件,裁定和解并公告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解协议 (不分组表决,法院裁定认可生效)通过申请不符合条件 不通过法院裁定认可 终止和解程序法院未裁定认可 法院公告法院收到重整申请并审查, 裁定是否重整申请人(债务人、债权人、出资 额占 1/10 以上的出资人)受理破产申请后,宣 告债务人破产前否法院裁定重整并公告重整计划的制备:6 个月内, 法院批准可延长 3 个月债务人、管理人按时提交重整制备计划及草案未按时提交重 整计划收到计划日起 15 日+提前 15 日债权人会议通 知(合计 30 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表决 (进行分组表决→每组过半数且代表 2/3 以上债权总额通过→各组均通过)破产程序终结,债务人恢复财务管理 (管理人移交财产及提交执行职务报告)执行和解协议成 功,清偿债务,公司继续运营和解失败债权人请求法院裁定终止和 解协议清算人申请破产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 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人只能提“破产清算”程序)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通知和公告协商再次表决未通过通过拒绝表决/再 次未通过法院 30 日内裁定是否 批准(法院批准生效)10 日内申请法院批准终止重整程序未批准批准执行重整计划法院裁定终止重整 执行计划执行不能重整计划执行成功,公 司继续运营5 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10 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无异议如有异议,10 日内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申诉财产清算合议庭审理,30 日内作出裁定, 若裁定宣告破产(无可逆转进入清算程序)行使别除权,优先受偿破产管理人拟定财产变价方案,债权人会议讨论,进行财产拍卖无财产供分配管理人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 人会议讨论财产分配方案破产程序终结后 2 年内发现还有财 产可分配,可追加分配法院裁定认可后清偿债务 (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10 日内管理人注 销公司登记超过的部分归入破产财产不足清偿部分作为普通破产债权管理人提交财产分配报告,提请法院 终结破产程序法院 15 日内裁定宣告破产 和终结破产并公告。

破产标准流程图专业资料

破产标准流程图专业资料
公司破产程序总体流程图(图一)
破产流程图(图二)
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
5日5日
7日
①15日
②10日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阐明理由
25日
30日~3个月
15日
破产流程图——重整(图三)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旳,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后
直接申请宣布债务人破产之前,可申请重整直接申请
《破产法》对于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
债务人申请重整旳期限没有明确旳规定
6个月内(经债务人或管理人祈求,
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未准时提交重整筹划
收到重整பைடு நூலகம்划之日起15日内
15日内
10日内
30日内
破产流程图——和解(图四)
直接申请和解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债
参照受理破产申请旳程序务人破产之前,没有规定
债权人祈求
破产流程图——清算(图五)
5日10日
15日
10日
注销完毕之后次日

企业破产流程图(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流程图(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程序流程(全)一、企业破产原因(后附企业破产流程图)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第三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破产流程图(图一)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日~~3个月二、企业重整原因(后附重整流程图)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流程图.docx

破产流程图.docx
15日
通过之日起10日内
30日
破产流程图——和解(图三)
直接申请和解受理破产申请后,
参照受理破产申请的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
债权人请求
破产流程图——清算(图四)
5日10日
15日
10日
注销完毕之后次日
破产流程图——重整(图二)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后
直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可申请重整直接申请
《破产法》对于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之后申请重整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
收到裁定之日起6个月(经债务人或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未按时提交重整计划
收到重整计划之日起15日
破产流程图(图一)
①债权人申请的,债务人
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
②债务人申请的,债务人
提交破产申请书的同时提交破产申请书和证据
5日收到15日
②10日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
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30日~~3个月
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

(完整word版)破产流程图(word文档良心出品).docx

(完整word版)破产流程图(word文档良心出品).docx

破产流程图(图一)收到裁定之日起15 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人债务人债权人收到裁定之日起10 日,对裁定不符的,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5 日 5 日1.财产状况说明;2.债务清册;3.债权清册;4.财务会计报告;5.职工工资支付情况;6.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通知债务人7日①15 日债务人异议②10 日①②规定的期限, 经上级人民法人民法院裁定院批准 , 可以延长15 日受理 / 指定管不受理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理人25 日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告: 1.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 2.受理申请的时间;3.债权申报的期限、地点及注意事项;4.管理人名称及处理事务地址; 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要求;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

30 日~~3 个月债权申报,申报期届满后即发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15 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解(见图三)重整(接图二)宣告破产接图二、三破产清算(见图四)重整申请人债权人出资占 1/10 以上的出资人债务人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后直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可申请重整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到重整申请参照图一中关于受请理破产申请的程序不符合重整条件宣告破产进行清算未按时提交重整计划收到重整计划之日起债权人会议通知15 日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未通过的,经协商后再次表决人民法院根据《破产法》第 87 条审查不批准终止重整程序《破产法》对于在法院受理破产申之后申请重整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裁定重整,公告6个月(经债务人或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 3 个月)提交重整计划15日表决通过10日申请法院批准30日裁定是否批准批准执行裁定终止计划执行执行重整计划不执行申请人(债务人)直接申请和解受理破产申请后,参照受理破产申请的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裁定是否进行和解申请符合条件,裁定和解/ 公告申请不符合条件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解协议未通过通过宣告破产法院未裁定认可法院裁定认可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公告管理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提交执行职务报告执行和解协议不能执行和解协议债权人请求裁定终止执行和解协议宣告破产5 日10 日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 / 公告清算财产行使别除权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无财产共分配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宣告前:1.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拍卖财产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 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企业破产流程图(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流程图(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程序流程(全)一、企业破产原因(后附企业破产流程图)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破产流程图(图一)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30日~~3个月15日二、企业重整原因(后附重整流程图)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流程图(最新版本)

破产流程图(最新版本)

破产流程图(最新版本)破产程序总图(图一)法院指定法院发公告法院宣告法院对通过后的分破产管理人按照分破产流程图(图二)7日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5日30日~~3个月受理/指定管理人不受理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告:1.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2.受理申请的时间;3.债权申报的期限、地点及注意事项;4.管理人名称及处理事务地址;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要求;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

债权申报,申报期届满后即发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破产流程图——重整(图三)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后 直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可申请重整直接申请破产法》对于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之后申请重整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清算财产 破产清算(见图五)重整申请人债权人 出资占1/10以上的出资人 债务人人民法院收到重整申请不符合重整条件个月)30日申请法院批准裁定是否批准不批准终止重整程序批准执行重整计划执行不执行裁定终止计划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破产法》第87条审查破产流程图——和解(图四)直接申请和解受理破产申请后,参照受理破产申请的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没有规定申请人(债务人)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裁定和解/公告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解协议申请不符合条件债权人请求裁定终止执行和解协议破产流程图——清算(图五)5日 10日宣告破产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清算财产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行使别除权债权人会议讨论拍卖财产无财产共分配破产宣告前:1.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2.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10日注销注销完毕之后次日管理人终止拍卖财产。

企业破产流程图(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流程图(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流程)

企业破产流程图(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流程)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企业破产程序流程(全)一、企业破产原因(后附企业破产流程图)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破产流程图(图一)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30日~~3个月二、企业重整原因(后附重整流程图)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破产流程图

破产流程图
15日
通过之日起10日内
30日
破产流程图——和解(图三)
直接申请和解受理破产申请后,
参照受理破产申请的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
债权人请求
破产流程图——清算(图四)
5日10日
15日
10日
注销完毕之后次日
破产流程图——重整(图二)
债权人申请人破产之前,可申请重整直接申请
《破产法》对于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之后申请重整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
收到裁定之日起6个月(经债务人或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未按时提交重整计划
收到重整计划之日起15日
破产流程图(图一)
①债权人申请的,债务人
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
②债务人申请的,债务人
提交破产申请书的同时提交破产申请书和证据
5日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
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
①15日
②10日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
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30日~~3个月
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

破产流程图(2019最新版)

破产流程图(2019最新版)

企业破产程序总体流程图(图一)企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破产,企业(债务人)可以提出“破产和解”(图四),目的是与债权人达成延期还款、分期付款等协议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后企业(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申请“重整”(图三),给该企业一次改善经营的重生机会法院裁定同时指定破产管理人法院发公告要求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职权:见破产法六十一条)决议破产相关事项并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职权:见破产法六十八条)并对其委托相关职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还会根据情况召开第二、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处理监督破产管理人、监管破产财产,讨论重整方案、和解方案、破产分配方案等事项。

和解破产清算重整法院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图五)破产管理人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讨论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可以对该方案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则该方案获得通过法院对通过后的分配方案进行认可破产管理人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破产程序终结,但是在终结后两年内发现还有财产可分配的可以追加分配破产流程图(图二)申请人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 债权人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对裁定债务人不服的,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材料: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材料:5日 5日1. 破产申请书; 1.破产申请书;2. 财产状况说明; 通知债务人2.申请人及债务人情况材料;3. 债务清册; 7日3.债务人不能清偿申请人到期4. 债权清册; 债务的证据,等。

①15日5. 财务会计报告;债务人异议6. 职工工资支付情况;7.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②10日①②规定的期限,经上级人民法 人民法院裁定院批准,可以延长 15日受理/ 驳回 5 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指定管理人不受理25 日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告: 1.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2.受理申请的时间;3.债权申报的期限、地点及注意事项;4.管理人名称及处理事务地址;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要求;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

(完整版)企业破产流程图(四张)

(完整版)企业破产流程图(四张)
破产流程图——重整(图二)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后
直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可申请重整直接申请
《破产法》对于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之后申请重整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
收到裁定之日起6个月(经债务人或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未按时提交重整计划
收到重整计划之日起15日
15日
通过之日起10日内
30日
破产流程图——和解(图三)
破产流程图(图一)
①债权人申请的,债务人
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
②债务人申请的,债务人
提交破产申请书的同时提交破产申请书和证据
5日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
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
①15日
②10日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破产申请之个月
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

(完整版)企业破产流程图(四张)

(完整版)企业破产流程图(四张)
破产流程图——重整(图二)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后
直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可申请重整直接申请
《破产法》对于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之后申请重整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
收到裁定之日起6个月(经债务人或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未按时提交重整计划
收到重整计划之日起15日
破产流程裁定之日起15日
②债务人申请的,债务人
提交破产申请书的同时提交破产申请书和证据
5日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
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
①15日
②10日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
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30日~~3个月
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
15日
通过之日起10日内
30日
破产流程图——和解(图三)
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债权申报申报期届满后即发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30个月15和解见图三宣告破产接图二三重整接图二破产清算见图四破产流程图重整图二重整申请人债权人出资占110以上的出资人债务人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后直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可申请重整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到重整申请参照图一中关于受理破产申请的程序破产法对于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不符合重整条件之后申请重整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裁定重整公告宣告破产进行清算收到裁定之日起个月经债务人或管3个月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提交重整计划未按时提交重整计划收到重整计划之日起15债权人会议通知15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表决通过未通过的经协商后再次表决通过之日起10日内申请法院批准30裁定是否批准人民法院根据破产87条审查不批准批准终止重整程序裁定终止计划执行执行重整计划执行不执行破产流程图和解图三债务人申请和解应申请人债务人直接申请和解参照受理破产申请的程序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裁定是否进行和解申请不符合条件申请符合条件裁定和解公告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解协议未通过通过宣告破产法院未裁定认可法院裁定认可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公告管理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行职务报告提交执不能执行和解协议债权人请求裁定终止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协议破产流程图清算图四宣告破产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10公告清算财产行使别除权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无财产供分配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宣告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 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 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 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 比例分配。
法院裁定和解
表决: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 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 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 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 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 上。
通过, 按和解 清偿
不通过,终 止,宣告破 产
通过,执 行重整计 划
重整期间营业特别保护, 担保物限制,借款,取回 权限制等详见讲义 P106
不全部通过,再表 决,仍不通过,终 止重整
传播优秀 Word 版文档 ,希望对您有帮助,可双击去除!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程序之流程图
1、概貌图
1/3
传播优秀 Word 版文档 ,希望对您有帮助,可双击去除!
法院程序细节图
债权人、债务人、清算人申请(讲义 P90、91)
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清 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破 产法司法解释一》第一第二条
法院裁定重整
裁定后六个月内债务人 制定重整草案,可延长 三个月
表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 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 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 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 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 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和解
时间:直接申请、受理 破产后,宣告破产前; 申请人:债务人
不执行或执行不力,人民法 院或利害关系人请求终止重 整,并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
条件:穷尽一切办法无法 挽回
法院裁定后五日内 送达债务人、管理 人;十日内通知债权 人
分配,终结
受偿顺序:(一)破产人所
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 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 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金;
债务人所在民法院收到申请
15 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日
通知债务人 7日
债务人提出异
破产法第 10、11、12 条,通知、受理、不 受理
10 日 人民法院裁定
受理/制定管理人
不受理
25 日
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告: 1.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2.受理申请的时 间;3.债权申报的期限、地点及注意事项; 4.管理人名称及处理事务地址;5.债务人的 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 交付财产的要求;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 间、地点。
和解

第一次债权

15 日
人会议
宣告破产


债权申报范围、逾期申报后 果详见讲义 P102
重整


传播优秀 Word 版文档 ,希望对您有帮助,可双击去除!




申报债权届满 15 日内债权人会议
召开程序、成立债权人 委员会及其职权,详见 讲义 P104
---精心整理,希 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整
前提: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时间:受理破产后,宣告破 产前; 申请人:债权人、债务人(或 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 上出资人)均可申请;
债权申报(受理后 30 日---3 个月),申报期 届满后即发出第一次债权会议通知
受理后的法律效果:1、指定管理人;2、个别清偿无效;3、 待履行合同处理;4、保全措施解除,执行程序中止;5、民 事诉讼,仲裁程序中止;6、新受理案件到破产受理法院管辖。
管理人任命、资格、职责详见讲义 P93, 管理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欺诈、个别清偿撤销权;出资追回权、 高管特别追回权;抵消权详见讲义 P95、96、97、98(管理 人权利的行使很关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