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电机车安全运行规定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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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49243

蓄电池电机车安全运行规定标准范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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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电机车安全运行规定标准范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一般规定:

(1)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应当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2)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3)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离开岗位时,

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将车辆掩住。

(4)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5)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严禁硬拉复位。

(6)机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器开车。

(7)进行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开车前的检查和准备

(1)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2)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3)连接器应良好。

(4)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5)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6)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应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9)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10)蓄电池电机车的闸瓦磨损余厚不得小于15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厚度差不得大于10 mm。闸瓦与车轮踏面的接触面积不小于60%,完全松闸后其间隙为3~5 mm。调整间隙的装置必须灵活可靠。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得超过5 mm。制动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无严重磨损。

(11)电机车蓄电池橡胶套、绝缘隔板齐全完整无,烧焦、老化或破损,连接线(片)截面符合要求,不脱焊,无断裂,螺栓紧固。

(12)防爆型电机车应使用特殊型蓄电池。电池组绝缘良好,极柱及带电体不许外露.特殊工作栓(透气帽)齐全,透气良好。蓄电池任一极柱对地漏电电流值不大于100mA,相邻两电池极柱之间漏电电流值不大于100mA。极柱间漏电距离不小于

35mm。

(1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14)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点加注适量的润滑

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的细沙。

3、开车前应和跟车工一道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牵引车数和车辆连接不符合规定。

(2)装载的物料、设备超宽、超长、超高或重心不稳或封车不牢等不符合规定的。

(3)机车或列车车辆上搭乘非工作人员。

(4)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5)有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4、启动

(1)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器、仪表,打开照明灯、红尾灯。

(2)启动前,必须向调度申请发车,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

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3)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s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5、运行

(1)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控制器操

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避免因过久停留而过热。

(2)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使用制动闸控制车速。

(3)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如确需顶车调车或处理事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②必须连车顶车。

③跟车人应在列车前巡视。

④对车顶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操作,随时注意连车人的安全。严禁强行推顶。

⑤严禁异线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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