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继保二次安全措施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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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二次安全措施票管理

检修部、变电部:

为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防止继电保护“三误”(误碰、误接线、误整定)的事故发生,加强二次技改及大修管理,保证电力系统一、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针对现场二次安全措施票执行比较混乱的局面,特制定加强二次安全措施票管理办法。

1、对重要和复杂保护装置,如母线保护、主变保护、远方跳闸、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和备自投装置等的现场检验工作,应编制经技术负责人(一般为正副班长或技术员)审批的检验方案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2、现场工作时,对于不经压板的跳闸回路(包括远跳回路)、合闸回路和与运行设备安全有关的连线,应列入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3、现场工作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填写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3.1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

3.2 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断开、短路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4、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技术员、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发。

5、调试单位负责编写的检验方案,应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继电保护技术负责人审核和签发。

6、对于外委工程,检修部应派出技术人员和调试单位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措施的逐条核对和执行监护,并在该票的备注栏内签字。

7、二次安全措施票执行部分规定

7.1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时间” 为工作票起始时间。在得到工作许可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检验工作。

7.2 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被试设备名称和工作内容应与工作票一致。

7.3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组织工作班人员核对安全措施票内容和现场接线,确保图纸与实物相符。

7.4 运行中的一、二次设备均应由运行人员操作。如操作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投退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继电保护装置熔丝和二次空气开关,以及复归信号等。故只能在二次安措票填写查压板、空开状态,具体安全措施(如应取下的熔丝(包括应断开空开),应解除的继电保护压板等)应在工作票中填写。

7.5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中“安全措施内容” 应按实施的先后顺序逐项填写,按照被断开端子的“保护柜(屏)(或现场端子箱)名称、电缆号、端子号、回路号、功能和安全措施”格式填写。

7.6 执行和恢复安全措施时,需要二人工作。一人负责操作,工作负责人担任监护人,并逐项记录执行和恢复内容。监护人应由较高技术水平和有经验的人担任,执行人、恢复人由工作班成员担任,原则上安全措施票执行人和恢复人应为同一人。执行人应按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逐项进行继电保护作业。接线完毕后,工作负责人按照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端子排号再进行一次全面核对,确保接线正确。

7.7 断开二次回路的外部电缆后,应立即用红色绝缘胶布包扎好电缆芯线头。红色绝缘胶布只作为执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安全措施的标识,未征得工作负责人同意前不应拆除。对于非安全措施票内容的其他电缆头应用其他颜色绝缘胶布包扎。

7.8 在一次设备运行而停部分保护进行工作时,应特别注意断开不经压板的跳闸回路(包括远跳回路)合闸回路和与运行设备安全有关的连线。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安排这种运行方式检验。

7.9 对于有二次安全措施票的工作票,应在工作票注明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票号。在工作票终结前应向运行人员出示并移交已经执行完毕的二次安措票,方可办理终结。

8、加强现场工作管理和扩建工程的二次接火管理

8.1 在技改、扩建中与运行的二次设备进行有电联系的接线工作,称为二次接火,主要涉及新设备直流电压、交流电流、交流电压等接入本站已运行的二次系统。在新设备验收合格前,以上回路严禁接入运行设备;验收合格后,必须在业主单位技术人员监督监护下、并确认运行设备的接入位置后才能进行二次系统的接火工作。

8.2 禁止把运行直流电源作为试验仪器的工作电源或其他检修电源用途;继电保护及其他专业在安装、调试阶段所需的直流电源应使用本站配置的试验电源屏输出电源,若现场暂不能提供合格的直流试验电源,安装调试单位应自备合格的移动式直流试验电源。

8.3 施工单位在进行二次接火前必须编写接火方案:列出接火电缆表,说明接火电缆回路功能、电缆编号、电缆芯号及应接入的位置及所需的安全措施;接火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内部审核批准和监理审核后执行。

8.4 直流回路的接火工作,要求特别验证新回路中不带交流电;并在合上直流(交流)电源前,测量负荷侧无交流(直流)电位。

8.5 二次设备接火开工前,检修部应派专业人员到现场监督,履行监督负责人职责。

8.6 在二次设备接火工作结束后,新接入的间隔设备应视同运行设备。由监督负责人进行再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施工调试人员应就接火后的设备异动进行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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