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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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一、功能定位乡镇卫生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重点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全科医学诊室、康复治疗室、感染性疾病诊室。

(二)医技辅助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含中药房)、检验室、X线室、治疗室、处置室、超声室、心电图室、手术(麻醉)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三)公共卫生科室:应具备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协管、爱国卫生等职能的科室。

职能相近的科室可合并设置,但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

(四)行政科室:应具备承担财务、设备、质量管理、信息化、后勤、安全管理和村卫生室管理职能的科室。

除质量管理科室外,其他职能相近的科室可合并设置,但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

三、基本建设(一)住院床位:根据需要设置床位,按每千服务人口设置不低于0.9张床位(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原则上不超过100张。

(二)业务用房面积:服务人口不足1万人的卫生院,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服务人口每增加1000人,建筑面积至少增加40平方米。

病房每床占用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整体管理:配套设施齐全,总体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卫生学标准,体现患者隐私和无障碍设计要求,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诊疗需要。

四、人员配备(一)工作人员数不少于服务人口数的1.5‰;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工作人员数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数的90%。

(二)每千服务人口配备医师不少于0.4名,每千服务人口配备护士不少于0.5名。

(三)从事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20%、20%、10%。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工作台账(2023版)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工作台账(2023版)

**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一览表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能力标准1.1功能任务评价要点自评结果支撑材料及存放位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完成时间责任科室执行人责任领导备注1.1.1基本功能C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2提供防防保健服务3提供健康管理服务4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B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A1提供家庭病床等居家医疗服务12承担对周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1.1.2主要任务C1提供当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服务2提供适宜技术,安全使用设备和药品。

3提供中医药服务。

4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提供一定的急诊急救服务。

6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7提供转诊服务,接收转诊病人8负责村卫生室业务和技术管理。

B1提供住院服务2开展一级常规手术A1开展二级常规手术2承担辖区内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23提供长期照护或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标准1.2科室设置评价要点自评结果支撑材料及存放位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完成时间责任科室执行人责任领导备注1.2.1临床科室C1设立全科医疗科、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2设置预检分诊处/发热哨点、输液室、急诊(抢救)室、肠道诊室等B1设立儿科、口腔科、康复科2设置发热门诊A1至少设立3个以下科室:眼科、耳鼻咽喉科(可合并设立五官科)、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手术室(可合并设立)、体检中心等2有1个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特色科室1.2.2医技及其他科室C1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B超与心3电图室可合并设立)、消毒供应室(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B中西药房分设。

A增设肺功能室或内镜室等其他科室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C1包含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含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避孕药具室及相关工作设施等B1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达到当地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2设置听力筛查、视力检查、心里和行为发育检查室A1增设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预防保健特色科室等2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实现数字化管理43儿童保健室与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功能布局优化,便于实现儿童健康全过程管理和服务1.2.4职能科室C1设有党务、院办、医务、公卫管理、护理、财务、病案管理、信息、院感、医保结算、后勤管理等专(兼)职岗位2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设立相关专(兼)职岗位。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

1.1功能任务能力标准评价要点【C】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3.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4.承担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B】符合“C”,并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

【A】符合“B”,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C】1.提供当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服务。

2.提供适宜技术,安全使用设备和药品。

3.提供中医药服务。

4.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5.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6.提供转诊服务,接收转诊病人。

7.提供一定的急诊急救服务。

8.负责村卫生室业务和技术管理。

【B】符合“C”,并1.提供住院服务。

2.开展一级常规手术。

【A】符合“B”,并1.开展二级常规手术。

2.承担辖区内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

1.2科室设置能力标准评价要点【C】1.设立全科医疗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

1.1.1基本功能1.1.2主要任务科室2.设置输液室、急诊(抢救)室、肠道及发热诊室等。

【B】符合“C”,并设立儿科、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综合服务区。

【A】 符合“B”,并至少设立3个以下科室或1个特色科室:眼科、耳鼻咽喉科(可合并设立五官科)、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手术室(可合并设立)、体检中心;特色科室有一定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

【C】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 超室、心电图室(B 超与心电图室可合并设立)。

【B】 符合“C”,并1.增设消毒物品储藏室(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2.中西药房分设。

【A】 符合“B”,并1.增设消毒供应室。

2.增设医学影像科。

【C】包含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留观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

【B】符合“C”,并1.预防接种门诊达到当地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

2.设置听力筛查、智力筛查室。

【A】符合“B”,并1.增设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预防保健特色科室等。

乡镇卫生院简介范文

乡镇卫生院简介范文

乡镇卫生院简介范文第一篇: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当地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从医疗服务的角度来看,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十分重要,可谓“农村百姓的健康卫士”。

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普通门诊、基层预防保健、母婴保健、临床检验、影像诊断、中医治疗等多种医疗服务。

它的医疗设施与设备相对简单,医护人员的数量也相对较少,但却覆盖了较广的区域,很多农村居民的就医需求都可以在乡镇卫生院得到满足。

其次,乡镇卫生院也承担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职责。

如疫苗接种、妇幼保健、儿童保健等各项预防保健工作,都离不开乡镇卫生院的参与和推广。

同时,乡镇卫生院还需要积极参与当地的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百姓的健康水平。

总之,乡镇卫生院在当地医疗卫生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卫生院也在不断改进、完善自身的服务,为农村百姓的健康保驾护航。

第二篇:乡镇卫生院是中国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乡镇卫生院的主要职责是为当地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成为了农村百姓健康的守护神。

乡镇卫生院是医疗卫生体系中的第一线单位。

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居民,服务内容包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基本诊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医疗服务。

乡镇卫生院需要有各类医疗器械、设备和药物,同时也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专业医护人员来保证医疗质量。

除了日常的医疗服务,乡镇卫生院还需要参与和组织各种健康宣传和疾病防控工作。

随着公共卫生事件频频出现,乡镇卫生院的应急处置能力也越来越重要。

乡镇卫生院除了提供基本的急救服务,还需要协调各级医疗机构,全力防控疾病的扩散。

总之,乡镇卫生院是中国医疗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良好的服务质量不仅可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就医需求,还能够发挥预防保健工作的作用,提高百姓的健康水平,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乡镇卫生院设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设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设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单位,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具
有重要意义。

因此,乡镇卫生院的设置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健康,也关乎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和服务水平。

下面将从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职能、服务范围、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等方面,探讨乡镇卫生院的设置标准。

首先,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职能应当包括基本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卫生监督等。

基本医疗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常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妇女儿童保健、孕前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卫生监督包括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等。

这些基本职能应当得到充分的发挥和保障。

其次,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范围应当覆盖所在乡镇的所有村庄,服务半径不宜过大,以保证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同时,应当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紧密的转诊制度,对于需要进一步诊治的病患能够及时转诊到县级或市级医院。

再次,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配置应当包括合格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公共卫生
医师等,人员数量应当与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相适应。

此外,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保障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最后,乡镇卫生院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诊疗室、医
技室、药房、医疗器械设备等,同时还应当有基本的水电供应和卫生设施,以保证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

总之,乡镇卫生院的设置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医疗卫生服
务的特点,保障其基本职能的发挥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河南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

河南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

河南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试行)一、基本功能中心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综合性卫生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一)公共卫生1、做好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包括免疫规划,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防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等;2、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等监督管理工作;3、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5、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和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医疗服务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做好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急症抢救、危重病人转诊工作;2、开展辖区康复医疗、护理、老年保健、精神卫生服务;3、开展巡回医疗和出诊服务。

(三)卫生管理1、根据当地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协助当地政府制订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落实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参与新农合政策宣传,配合做好审核、报销、监管等工作。

3、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不断完善和规范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针灸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其中儿科可并入内科,针灸科可并入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为五官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

同时设置诊治传染病等相对独立的科室。

(二)医技科室:应设有中药房、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超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统计信息室等。

(三)公共卫生科室:设有疾病预防控制科(有独立的免疫规划室、冷藏室、资料室等)、妇幼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等。

乡镇卫生院设置功能和任务

乡镇卫生院设置功能和任务
4.抽查编外人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不少于2份);
5.现场核查有关人员比率及住院统计数据。
【A】符合“B”,并
1.在岗人员超过编制人员数,超编人员均为满足本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与服务量需求而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全科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30%。
3.临床科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20%。
4.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20%。
1.1.3 业务用房、设备配置、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与服务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开展全科医疗服务规定的标准。
1.1.3.1
业务用房、设备配置符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C】
1.业务用房符合省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功能分区合理,医疗和预防保健区域相对分设,流程科学,环境温馨。
【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科
【支撑材料】1.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2.卫生院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批准文件;
3.院长任命、业务指导、经费划拨文件凭证。
【创评方法】1.查看支撑、复核材料质量;
2.现场提问办公室、财务科员工各1人。
1.1.2功能定位和职能任务明确,应突出全科医疗功能,以承担辖区内全科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具备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规模。
乡镇卫生院设置功能和任务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支撑材料和创评办法
1.1.1乡镇卫生院由政府财政投资兴建,设置在本乡镇地域范围内,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1.1.1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投资兴建,设置在本乡镇地域范围内,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能职责

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能职责

姚家房镇卫生院工作职能职责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和实施卫生编制规划和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疾病预防与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协助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疾病;慢性非传热性疾病的防治;实施免疫规划,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等。

(三)妇幼保健:农村妇女病普查、孕产妇建卡管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与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转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指导,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

(四)基本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正常分娩的接产和妊娠合并症的诊治,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五)健康教育: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青春期、更年期保健知识的咨询及指导。

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抓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及卫生监督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咨询、发动等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条化管理和业务指导及对乡村医生的培训。

(七)中心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除具有一般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内3-5个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贵州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职能职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和实施卫生编制规划和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疾病预防与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处理辖区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协助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疾病;慢性非传热性疾病的防治;实施免疫规划,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等。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与管理艺术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与管理艺术
( ) 门诊诊 治 :开 展 常见 病 的 门诊 诊 治及 观 2
察治 疗 ,包 括 :生 理 产 科 处 理 ,止 血 、包 扎 、缝
( )疾 病 控 制 :传 染 病 、地 方 病 、寄 生 虫 病 1
防治 。开展计 划免 疫接 种 ;开展 乡村社 区防治 ,指 导恢 复期 病人 定期 复查 并 随访 ;执行 法定 传染病 登
射乡 镇 的部 分 医疗 服 务 和 医疗 业 务 技 术 指 导 ,为 此 ,通过将 辐 射乡镇 三分 之一 人 口计人 中心卫 生 院 服务 人 口 ,从 而 扩 大 建 设 规 模 ,加 强 医 疗 服 务
功能 。
( ) 急诊 救 治 :急 诊 病 人 接 诊 或 安 排 医 务 人 1 员 出诊 ,实施 院 前 和 院 中 急 救 ,及 时 诊 治 抢 救 病
中 国农 村 医 学 杂 志
20 0 6年 l 月 第 4卷 第 6期 1
合 、清创 等 ;耳 鼻 喉 科 和 口腔 科 的 基 本 检 查 ,拔
牙 ,补牙 ;针 灸 、按摩 、理 疗等 。
记 报告 制度 ,协 助开展 漏报 调查 ;配合有 关部 门对
传染病对传染病源予 以隔离 ,对疫 源地进行消毒 , 对 慢性 非传 染病 防治 ;开展 健康 教 育及指 导 ,实施
人 ,在 紧急情 况 下呼 叫 10急救 系统 接诊 或 向上级 2
医院转诊 ,中心卫 生 院如有 条 件 ,一 是 要安排 急救 车 辆 到现场 出诊 ,实 施 院前急 救 ;二是 要在 中心卫
2 乡镇 卫生 院具体 功 能 2 1 公共 卫 生服务 功能及 基 本服 务项 目 .
生院就地诊治抢救 ;三是要请县医院会诊或安排急 救 车辆 转送 病人 O・

乡镇卫生院基本功能

乡镇卫生院基本功能

乡镇卫生院基本功能
第三章:基本功能
第九条:乡镇卫生院的中心职能是维护当地居民的健康,同时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中心卫生院的职能是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并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第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并提供转诊服务。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

一、适用范围(一)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乡镇卫生院。

(二)本标准共设置4章100条,用于乡镇卫生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乡镇卫生院实地评价的依据。

二、标准分类(一)基本条款。

将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列为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乡镇卫生院。

(二)推荐条款。

在基本条款基础上,针对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增设推荐条款,以“★”标注。

三、条款分布四、能力结果表达方式(一)采用A、B、C、D四档表达方式。

A档:代表“优秀”;B档:代表“良好”;C档:代表“合格”;D档:代表“不合格”。

(二)评判原则。

凡是达到B档“良好”者,必须先达到C档“合格”要求;凡是达到A档“优秀”者,必须先达到B档“良好”要求。

(三)能力标准的性质结果。

五、能力结果前置条件目录第一章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 (1)1.1功能任务 (1)1.1.1基本功能 (1)1.1.2主要任务 (1)1.2科室设置 (2)1.2.1临床科室 (2)1.2.2医技及其他科室 (2)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 (2)1.2.4计划生育科 (2)1.2.5职能科室 (3)1.3设施设备 (3)1.3.1建筑面积 (3)1.3.2床位设置 (3)1.3.3设备配置 (3)1.3.4公共设施 (4)1.4人员配备 (4)1.4.1人员配备 (4)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5)2.1服务方式 (5)2.1.1门急诊服务 (5)2.1.2住院服务 (5)2.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6)2.1.4转诊服务 (6)2.1.5远程医疗服务★ (6)2.2服务内容和水平 (7)2.2.1基本医疗服务 (7)2.2.1.1病种(见附件) (7)2.2.1.2急诊急救服务 (7)2.2.1.3内(儿)科医疗服务 (8)2.2.1.4外科医疗服务 (8)2.2.1.5妇(产)科医疗服务★ (8)2.2.1.6全科医疗服务 (9)2.2.1.7中医医疗服务 (9)2.2.1.8眼、耳鼻咽喉医疗服务★ (9)2.2.1.9口腔医疗服务★ (9)2.2.1.10康复医疗服务★ (10)2.2.2检验检查服务 (10)2.2.2.1检验项目 (10)2.2.2.2检查项目 (10)2.2.3公共卫生服务 (11)2.2.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1)2.2.3.2健康教育 (11)2.2.3.3预防接种 (11)2.2.3.5孕产妇健康管理 (12)2.2.3.6老年人健康管理 (12)2.2.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12)2.2.3.8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3)2.2.3.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13)2.2.3.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3)2.2.3.11中医药健康管理 (14)2.2.3.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4)2.2.3.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14)2.2.3.1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5)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5)2.2.4.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5)2.3服务效果 (15)2.3.1服务效率 (15)2.3.2满意度 (16)第三章业务管理 (16)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 (16)3.1.1执业管理 (16)3.1.2规范诊疗 (16)3.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17)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17)3.2.1.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17)3.2.1.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7)3.2.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 (17)3.2.2.1“三基”培训与考核 (17)3.2.2.2住院诊疗质量管理 (18)3.2.2.3首诊负责制度 (18)3.2.2.4查房制度 (18)3.2.2.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8)3.2.2.6手术、麻醉授权管理★ (18)3.2.2.7病历书写规范管理 (19)3.2.2.8手术管理★ (19)3.2.2.9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和讨论制度★ (19)3.2.2.10输血管理★ (20)3.2.2.11血液透析管理★ (20)3.2.2.12放射或医学影像管理 (20)3.2.2.13临床检验管理 (21)3.2.2.14中医管理 (21)3.2.2.15康复管理★ (21)3.2.2.16病案管理 (21)3.3患者安全管理 (22)3.3.1查对制度 (22)3.3.2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2)3.3.3危急值报告制度 (22)3.3.4患者安全风险管理 (23)3.4护理管理 (23)3.4.1护理组织管理体系 (23)3.4.2执行《护士条例》 (24)3.4.3临床护理质量管理 (24)3.4.4护理安全管理 (24)3.5医院感染管理 (25)3.5.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 (25)3.5.2医院感染监测 (25)3.5.3手卫生管理 (25)3.5.4消毒及灭菌工作管理 (26)3.6医疗废物管理 (26)3.6.1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26)3.6.2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 (26)3.7放射防护管理 (27)3.7.1放射防护管理 (27)3.7.2放射防护设备管理 (27)3.8药事管理 (27)3.8.1药品管理 (27)3.8.2临床用药 (28)3.8.3处方管理 (28)3.8.4药品不良反应管理 (28)3.9公共卫生管理 (29)3.9.1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29)3.9.2落实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与经费补偿 (29)第四章综合管理 (30)4.1党建管理 (30)4.1.1党的组织建设 (30)4.1.2党风廉政建设 (30)4.2人员管理 (30)4.2.1绩效考核制度 (30)4.2.2人才队伍建设 (31)4.3财务管理 (31)4.3.1财务管理 (31)4.4后勤管理 (32)4.4.1后勤安全保障 (32)4.5信息管理 (32)4.5.1信息系统建设 (32)4.5.2信息安全 (32)4.6行风建设管理 (33)4.6.1医德医风建设 (33)4.7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33)4.7.1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33)4.8分工协作管理 (33)4.8.1分工协作 (33)附件 (34)第一章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1.1功能任务1.2科室设置1.3设施设备1.4人员配备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2.1服务方式2.2服务内容和水平2.2.1基本医疗服务2.2.2检验检查服务2.2.3公共卫生服务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3服务效果第三章业务管理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3.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3.2.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3.3患者安全管理3.4护理管理3.5医院感染管理3.6医疗废物管理3.7放射防护管理3.8药事管理3.9公共卫生管理第四章综合管理4.1党建管理4.2人员管理4.3财务管理4.4后勤管理4.5信息管理4.6行风建设管理4.7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4.8分工协作管理附件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推荐病种一、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基本病种(66种)(一)内科(26种)高血压病(I10.x00)、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I25.103)、先天性心脏病(Q24.900)、心肌炎(I51.400)、脑卒中(I64.x00)、眩晕综合征(H81.901)、偏头痛(G43.900)、急性气管炎(J04.100)、支气管炎(J40.x00)、肺炎(J18.900)、肺气肿(J43.90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I27.900)、急性上呼吸道感染(J06.900)、腹泻(K52.916)、胃肠炎(A09.901)、结肠炎(A09.902)、胆囊炎(K81.900)、泌尿道感染(N39.000)、急性肾小球肾炎(N00.902)、糖尿病(E14.900)、高脂血症(E78.500)、贫血(D64.900)、短暂性脑缺血发作(G45.900)、带状疱疹(B02.900)、皮炎(L30.900)、肺结核(A16.200)。

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改革方案

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改革方案

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改革方案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保证其公益性质,加强和规范其管理,提高其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乡镇卫生院的设置每个乡镇设置1所卫生院,由政府举办、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撤并乡镇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保留的分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所在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条件等设置,原则上中心卫生院与一般卫生院的比例为1:2-3,县城所在地不设中心卫生院。

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农村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中心卫生院是一定辐射区域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除承担一般卫生院的功能,还承担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苏卫农卫〔2013〕6号各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近年来,随着基层医改的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公益性的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但从总体上看,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还比较薄弱,与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不相适应,特别是有些地方出现乡镇卫生院医疗功能弱化、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下降等问题。

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是发挥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功能和增加活力的关键,是构建分级分工医疗服务体系、方便患者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基础。

为巩固基层医改成果,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基本诊疗服务范围,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规范和引导乡镇卫生院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

到2015年,乡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80%以上,5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乡镇卫生院提供,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二、主要任务(一)增强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功能。

乡镇卫生院应全面提供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承担起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乡镇卫生院住院服务主要范围见附件1),并进一步做好康复医疗服务,积极开展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不必要在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重大疾病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执行。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

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卫生院,在保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稳定的前提下,应进一步拓展医疗业务范围,提高急危重症的判断和初步抢救能力,优势专科可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水平,有效分担县级医疗机构的就诊压力,并切实担负起对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和转诊职责。

新医改形势下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

新医改形势下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

30乡镇卫生院通常是指由政府举办,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予向本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管理职能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新医改以来乡镇卫生院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通过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等措施,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国乡镇卫生院数量变化趋于平稳(图1),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方便。

90%以上的家庭离最近医疗机构在3公里以内,84%的家庭能在15分钟内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

2017年底,全国3.16万个乡镇共设3.7万个乡镇卫生院,床位129.2万张,卫生人员136.0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5.1万人)。

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244个(乡镇撤并后卫生院合并),床位增加6.8万张,人员增加3.9万人。

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达1.35张,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达1.42人(表1)。

*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基层卫生人员学历结构和执业资质明显改善(图2),基本实现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1名全科医生目标,医疗服务安全可靠、服务质量和运行新医改形势下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文/盛红旗 By Sheng Hongqi20162017乡镇数(万个) 3.183.16乡镇卫生院数(个)3679536551床位数(万张)122.4129.2卫生人员数(万人)132.1136.0 #卫生技术人员111.6115.1 #执业(助理)医师45.546.6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张) 1.26 1.35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人) 1.36 1.42诊疗人次(亿人次)10.811.1入院人数(万人)38004047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9.59.6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1.6 1.6病床使用率(%)60.661.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6.4 6.3表1 全国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数据来源:2017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❶ 1990年~2016年全国乡镇卫生院数量变化(数据来源:2017年基层卫生体系发展论坛:中德视野)FUNCTIONAL ORIENTATION OF TOWNSHIP HOSPITALS UNDER THE NEW MEDICAL REFORM SITUATION❶31效率明显提高、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的建设目标逐步实现。

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xx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一、功能定位乡镇卫生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重点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全科医学诊室、xx治疗室、感染性疾病诊室。

(二)医技辅助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含中药房)、检验室、X线室、治疗室、处置室、超声室、心电图室、手术(xx)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三)公共卫生科室:应具备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xx、妇女(孕产妇)xx、老年人xx、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协管、爱国卫生等职能的科室。

职能相近的科室可合并设置,但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

(四)行政科室:应具备承担财务、设备、质量管理、信息化、后勤、安全管理和村卫生室管理职能的科室。

除质量管理科室外,其他职能相近的科室可合并设置,但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

三、基本建设(一)住院床位:根据需要设置床位,按每千服务人口设置不低于0.9xx床位(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原则上不超过100xx。

(二)业务用房面积:服务人口不足1万人的卫生院,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服务人口每增加1000人,建筑面积至少增加40平方米。

病房每床占用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整体管理:配套设施xx,总体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和xx有关卫生学标准,体现患者隐私和无障碍设计要求,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诊疗需要。

四、人员配备(一)工作人员数不少于服务人口数的1.5‰;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工作人员数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数的90%。

(二)每千服务人口配备医师不少于0.4名,每千服务人口配备护士不少于0.5名。

(三)从事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20%、20%、10%。

(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所占比例不小于30%。

乡镇卫生院管理系统

乡镇卫生院管理系统

乡镇卫生院管理系统
乡镇卫生院管理系统是一个用于管理和运营乡镇卫生院的软件系统。

该系统可以提供以下功能:
1. 患者管理:管理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记录、诊断结果等。

2. 医生管理:管理医生的基本信息、职称、科室等。

可以安排医生的排班和轮班情况。

3. 科室管理:管理医院的各个科室和部门。

可以查看各科室的排班情况和工作量统计。

4. 挂号管理:提供患者的挂号服务,包括预约挂号和现场挂号。

可以查看挂号情况和排队情况。

5. 诊疗管理:记录医生的诊断结果、开具的处方和医嘱。

可以生成病历和处方单。

6. 药库管理:管理药物的进货、出库和库存情况。

可以进行药物的领用和退还。

7. 统计分析:对医院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包括患者数量、诊断结果、药物消耗等。

8. 财务管理:管理医院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收费、报销和财务报表。

以上是乡镇卫生院管理系统的一些基本功能,具体的系统功能和操作流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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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基本功能
第九条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中心卫生院是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条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

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第十二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

第十三条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有条件地区可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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