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工作效能提升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政府工作效能提升意见

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加快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步伐,市政府决定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以“加速、提升、增效”为主要内容,以加强效能建设为载体,形成人人想干事、能干事、敢碰硬、敢负责、有效率、重效果的良好风气。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重点工作督办落实

(一)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开展。

1、对《市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重点办好实事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行“倒计时”制度,每月报告进展情况。由于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提前10天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属《市委工作要点》确定的事项,要同时报告市委,提出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

2、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或重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确保按时完成规定任务。对无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书面报告。

3、对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市政府督查室每月通报进展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加快进度。

(二)抓好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4、对市委各类会议确定的事项,市政府分管领导要从速协调承办单位办理,并及时向市委报告办理结果。

5、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逐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承办部门必须按要求限时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对确实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要提前3天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

6、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实行“一会一通报”。对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主任和协助市长秘书负责督促落实。

(三)做好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理。

7、对市政府领导批办的紧急事项,各承办单位和职能部门要立即办理,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重要事项,各承办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一般事项,各承办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8、对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涉及多个部门联办的事项,在10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协办单位接到主办单位处理意见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否则视为同意主办单位意见。对确实不能按期

办结的事项,主办单位要提前1天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

9、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具体事项的办理结果,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主任和协助市长秘书负责督促落实。对有特殊要求的批办事项,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通报。

(四)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

10、对于群众通过来信、政务热线、政府信箱等形式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由政务热线办公室逐项登记建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一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和答复期限。

11、对于群众通过来信来话反映的问题,情况清楚、政策明确、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事项,责任部门要立即办理,除法律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12、对工作量大,当即不能办复的事项,责任单位要书面向政务热线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加快办理进度,除法律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13、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主办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办理,必要时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协调处理,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主办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定期向来信来访人员通报办理进度、说明情况。

14、各承办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将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反馈政务热线办公室,以备案备查。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办单位要及时向主办单位反映办理情况,由主办单位汇总后按办理时限要求反馈政务热线办公室,以备案备查。

15、政务热线办公室每月通报上月群众来信来话反映问题办理情况,逐项列明未及时办理或办理不规范的事项,督促限期办理,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在年终考核中扣除办理单位相应分值。

16、对群众到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上访反映的问题,由市信访局负责汇总建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解决,并每月通报办理情况。

(五)抓好议案提案办理。

17、对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各主办单位要提前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并于每月28日前,将重点督办建议提案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议案科。市政府办公室(议案科)每月对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办理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和政务值班制度

(六)加快公文运转。

18、严格控制公文规格和数量,大力压减各类简报,强化政府金宏网站传输文件和简报的功能。凡部门可以部署的工作和解决的事项,未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或无实际内容的常规工作,本部门发文或几

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事项,原则上不得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或转发。

19、各部门各单位向市政府呈报的公文,市政府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对未按程序、规范和标准上报的公文,即时退文并说明原因。除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和市政府领导要求直接报送的文件材料外,一律不得将需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杜绝将需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多头主送。

20、对应办理的公文,市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审核、沟通,在半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呈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签批;对紧急公文,视紧急情况和复杂程度,即时办理,不得拖压、积压、误办、漏办。

21、对市政府领导签批的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呈报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即收即办,立即发文;一般公文,1个工作日内发文。对领导签批的处理意见,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于公文运转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视情况对具体承办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七)大力精简会议、活动。

22、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可以用电话、文件布置的工作不开会。除市政府组织的重要会议外,召开部门及行业会议要经市政府批准,并严格控制与会范围,尽量压缩会议时间,提前告知会议日程和时间安排,一般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半小时。年初召开全市大会时,有关专业会议要尽量合并到大会里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