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河北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河北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冀财建[2008]15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06.24

【实施日期】2008.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河北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

(冀财建[2008]151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

《2008年河北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2008年河北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办法

根据中央有关石油价格改革的精神,为认真做好油价补贴工作,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石油价格改革的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公示发放、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坚持行政首长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补贴范围

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

(一)渔业企业

补贴范围为“三证”(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船舶检验证)齐全的渔业捕捞渔船,以及具备两证(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船舶检验证)的渔业养殖渔船和渔业辅助渔船;补贴依据是渔民和渔业企业所使用的机动渔船的机械动力。具体补贴对象和数额由相关市、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上述规定确认。

(二)林业企业

补贴范围为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经营管护的有林地和苗圃;补贴依据是有林地和苗圃的实际面积。具体补贴对象和数额,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上述规定予以确认。

(三)城市公交

补贴范围为在城市(含县城)规划区内从事公共交通客运的公交车辆;补贴时不分车型和车辆大小,实行单车(标准台)定额补贴。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由各市、县(市)城建或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公交准入或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确认。

(四)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水路客运

补贴范围为经营县(市)辖区内或毗邻县(市)之间客运线路,且线路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车。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