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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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变革”论的由来与发展(1)
进入21世纪,唐宋史学界不约而同的认识到,打通唐宋断代界限,是提高唐、宋史研究的重要途径,而要打通唐宋研究,在20世纪有影响的“唐宋变革”论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故受到国内学者们的关注。但是,何谓唐宋变革?唐宋变革论的首倡者是谁?唐宋变革期的起始如何界定?如何看待唐宋社会性质等等,迄今仍有很大争议。纵观20世纪以来发表的一系列相关论著,就会发现有很多问题是因缺乏学术史的梳理,才导致众说纷纭现象的出现。所以搞清唐宋变革论的由来和发展对于打通唐宋断代界限,提高唐宋史研究水平,乃至客观评价唐宋之际社会变革的历史意义很有必要。
实际上对于唐宋之际社会变革的讨论有两条主线索,一是从南宋以来迄20世纪中国本土学者对唐宋之际或之间社会变动的认识;一是20世纪初叶日本学者内藤湖南先生提出宋代是中国近世的开始而后演化成为“唐宋变革论”。这两条线索在20世纪国内唐宋史研究领域基本是泾渭分明,只是进入20世纪后“唐宋变革”才与唐宋变动或变化相混淆,两条线索才绾结在一起出现泛化的倾向。下面就这两条线索的由来和发展变化分成四个方面进行简要梳理。
一、南宋以来中国学者对唐宋之际历史变动的认识
依据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划分历史阶段是历史学科的一项重要任务。台湾《中国通史论文选》的编辑者说的好“历史的最大特性就是‘变’,研究历史就是要明了它的变化情形,若不分期,就不易说明其变化真相。历史分期的目的即在于帮助我们找出历史的变点,进一步观察它的质变和量变,从而了解各时代的特性。”[1]“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
唐宋之际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大变动时期。对于这种变动从南宋初期就已引起中国学者的关注,并提出了很有见地的看法。郑樵《通志》卷二十五《氏族略》称:“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这段名言言简意赅,不是枝枝节节的史料,而是高屋建瓴的史论。[2]南宋末年文天祥亦曾感概:“自魏晋以来至唐最尚门阀,故以谱牒为重,近世此事寝废,予每为之浩叹。”“族谱昉于欧阳,继之者不一而足,而求其凿凿精实,百无二三。原其所以,盖由中世士大夫以官为家,捐亲戚,弃坟墓,往往而是,虽坡公(苏轼)不免焉。此昌黎公所以有不去其乡之说也。”[3]从文天祥的语气来看,在这里所讲的“中世”显系指的即是唐中叶时社会发生了巨变。明朝人陈邦瞻更是从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来看待唐宋之际的大变动,而且把中国历史分作三个阶段。他在《宋史纪事本末·序》中说“然而未暇考其世已,宇宙风气,其变之大者有三:鸿荒一变而为唐、虞,以至于周,七国为极;再变而为汉,以至于唐,五季为极;宋其三变,而吾未覩其极也。变未极,则治不得不相为因。”[4]不论是南宋学者敏锐的观察到唐宋之际的大变动,还是明代陈邦瞻的中国历史三阶段说都是“本土”学者的独立思考,或者说是地道的中国式的“历史分期”。
1840年以后随着西学东渐,对中国历史发展脉络的分期则不能不打上西学的“历史分期”方法的烙印。西学的历史分期方法对中国历史学的影响较大的有两种。一是西方文艺复兴以来按“上古(或上世)”、“中古(中世)”、“近古(近世)”划分历史的方法。1917年,傅斯年先生说:“西洋历史之分期,所谓‘上世’、‘中世’、‘近世’者,与夫三世者,所谓(Subdivisions)在今日已为定论。虽史家著书,小有出入,大体固无殊也。……日本桑原骘藏《东洋史要》(后改名《支那史要》),始取西洋上古中古近古之说以分中国历史为四期。近年出版历史教科书,概以桑原氏为准,未见有变更其纲者。”可见20世纪初期西学分期方法在国内影响甚巨。但对于照搬西洋历史分期法而不顾中国历史发展实际的做法,也引起有识之士的批评而提出新的分期方案。首先,傅斯年不同意桑原骘藏以汉族盛衰对中国历史的分期。桑原骘藏分中国历史为四期:“一曰上古,断至秦皇一统,称之为汉族缔造时代。二曰中古,自秦皇一统至唐亡,称之为汉族极盛时代。三曰近古,自五季至明亡,称之为汉族渐衰,蒙古族代兴时代。四曰近
世,括满清一代为言,称之为欧人东渐时代。”傅斯年以为“所谓汉族最盛时代、蒙古族最盛时代,欧人东渐时代者,皆远东历史之分期法,非中国历史之分期法。”因而他以汉族之变化与升降为上世中世近世分期之标准,将中国历史分为四期。
上世:从周平王元年以前至南北朝陈祯明三年,其间又分为四期;
中世:起隋开皇九年至南宋祥兴二年,其间又分为二期;
近世:起南宋祥兴二年至晚清宣统三年,其间又分为三期;
现世:民国建元以来。
北宋时管理财政的机构是什么?
三司使
中国北宋前期最高财政长官。后唐长兴元年(930)始设三司(盐铁、户部、度支)使,总管国家财政。宋初沿旧制,三司总理财政,成为仅次于中书、枢密院的重要机构,号称计省,三司的长官三司使被称为计相,地位略低于参知政事。太平兴国八年(983),废三司使,分为盐铁、户部、度支三个机构,各置使分领。淳化四年(993)五月,又合并为三司,设三司使一员。咸平六年(1003)三司使下设盐铁、户部、度支三个副使分管三部,其下先后设有兵、胄、商税等20多个案,分理事务。元丰改制废三司,职事大多归尚书省的户部和工部,三司使改任户部尚书,受宰相领导。
三司使使副使判官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之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太平兴国八年,分置三使。淳化四年,复置使一员,总领三部。又分天下为十道:曰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曰左计,京西曰右计,置使二员分掌。俄又置总计使判左、右计事,左、右计使判十道事,凡干涉计度者,三使通议之。五年,罢十道左右计使,复置三部使。咸平六年,罢三部使,复置三司一员。关正使,则以给、谏以上权使事。
使一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亦有辅臣罢政出外,召还充使者。使阙,则有权使事;又阙,则有权发遣公事。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焉。凡奏事及大事悉置案,奏牒常事止署案。太平兴国初,以贾琰为三司副使,七年,以侯陟、王明同判三司,遂省副使。盐铁,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度支,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户部,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
副使以员外郎以上历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
判官以朝官以上曾历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充。
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签逐部之事。旧以员外郎以上充。端拱初,省。淳化三年复置,又省。至道初,又置。真宗即位,副使迁官,遂罢之。咸平六年复置。
三部判官各三人,分掌逐案之事。旧以朝官充。国初承旧制,每部判官一人。乾德四年,三部各置推官一人。太平兴国三年,诸案置推官或巡官,以朝官充。四年,三司止置判官一人、推官三人。及分十道,二计各置判官一人。五年,废十道,三部各置判官二人。
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都勾押官一人,勾覆官四人。
盐铁分掌七案:一曰兵案,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之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吏之迁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之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户资产、禁钱。景德二年,并度支案为刑案。二曰胄案,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之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